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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2102∕T 0037-2021 绿色校园评价规程(大连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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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2102∕T 0037-2021 绿色校园评价规程(大连市).pdf

    1、ICS 91.040 CCS P 00 DB2102 大连市地方标准 DB2102/T 00372021 绿色校园评价规程 Assessment standard for green campus 2021-12-15 发布 2022-01-15 实施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大 连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联 合 发 布 DB2102/T 00372021 目 次 前 言 . 1 1 范围 .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2 3 术语和定义 . 2 3.1 绿色校园 . 3 3.2 生均能耗 . 3 3.3 生均用水量 . 3 3.4 可再生能源 . 3 3.5 混响时间 . 3 3

    2、.6 热岛强度 . 3 3.7 通用热气象指数 . 3 3.8 平均辐射温度 . 3 3.9 热浪 . 3 3.10 能耗监测平台 . 3 3.11 合同能源管理 . 3 4 总则 . 3 5 基本规定 . 4 5.1 一般规定 . 4 5.2 评价与等级划分 . 4 6 中小学校 . 5 6.1 规划与生态 . 5 6.2 能源与资源 . 8 6.3 环境与健康 . 10 6.4 运行与管理 . 11 6.5 教育与推广 . 13 7 职业院校及高等院校 . 15 7.1 规划与生态 . 15 7.2 能源与资源 . 17 7.3 环境与健康 . 19 7.4 运行与管理 . 21 7.5

    3、教育与推广 . 23 8 特色与创新 . 24 8.1 一般规定 . 25 8.2 加分项 . 25 DB2102/T 00372021 1 前 言 本文件依据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则制定起草。 本文件由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大连理工大学、大连市绿色建筑行业协会。 本文件参与起草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亿达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公司、保利(大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万科置业有限公司、大连鲁能置业有限公司、大连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大连乾豪投资有

    4、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大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大连市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名成广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华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华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铁龙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大连科亚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ABB(中国)有限公司、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大连普乐士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郭飞、唐建、徐红、王雷、白广斌、祝培生、路晓东、徐燊、张弘驰、林墨飞、郭廓、谢孟举、熊锋、单晓冬、马晓琼、秦学森、杨建

    5、华、李俊、李永荟、王晓光、董瑾、周景新、姚小博、周光毅、康松涛、李春江、苏志伟、王立成、王继福、宋爱国、李华、范庆军、邓必磊、吴宁、高峰、田长霖、张学刚、刘爱明、张昕宇、宫健翔、徐成浩、刘茜、李继超。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 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讯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联系电话:0411-83632397 主要起草单位:大连理工大学、大连市绿色建筑行业协会 通讯地址:大连理工大学、大连市沙河口区东北路99号亿达广场4号楼5楼 联系人

    6、:康伟强 联系电话:0411-83620420/13998468757 DB2102/T 00372021 2 绿色校园评价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绿色校园评价规程的术语和定义、 总则、 基本规定、 中小学校、 职业院校及高等院校、特色与创新的相关规定。 本文件适用于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的绿色校园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

    7、12060.16-2017 声系统设备 GB/T 18920-2020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 50011-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33-2013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 50034-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96-2011 住宅设计规范 GB 50099-2011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 50118-2010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 50180-2018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GB 50314-2015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 50325-202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GB 5036

    8、8-2005 住宅建筑规范 GB/T 50378-2019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 50555-2010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 GB/T 50785-2012 民用建筑室内热湿环境评价标准 GB/T 51141-2015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 GB/T 51356-2019 绿色校园评价标准 GB 55015-2021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JGJ 36-2016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DB2102/T 00372021 3 3.1 绿色校园 为师生提供安全、健康、适用和高效的学习及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并对

    9、学生具有教育意义的和谐校园。 3.2 生均能耗 校区内学生每学年的人均能耗。 3.3 生均用水量 校区内学生每学年的人均用水量。 3.4 可再生能源 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的统称。 3.5 混响时间 室内声场达到稳定后,令声源停止发声,自此刻起至声能密度衰变 60dB 所用的时间。 3.6 热岛强度 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温的差别, 用二者代表性测点气温的差值表示, 是城市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 3.7 通用热气候指数 在参考环境下平均辐射温度等于空气温度,相对湿度为 50%(空气温度小于或等于 29)或水蒸气压小于 2 kpa(空气温度大于 29),地面

    10、以上 10m 处的风速为 0.5 m/s,人体水平步行(速度为 4km/h,新陈代谢率为 135 W/m) 时的动态生理热反应与在实际环境下相同, 该参考环境的空气温度就是通用热气候指数。 3.8 平均辐射温度 人体在某一假想的温度均匀的封闭空间内的辐射换热量与人所处的真实环境相同, 该假想封闭空间的温度就是真实环境的平均辐射温度。 3.9 热浪 连续 3 天以上日最高气温35的天气过程。 3.10 能耗监测平台 通过对校园建筑、设施、主要用能用水设备安装分类和分项能耗、水耗计量装置,采用远程传输等手段及时采集数据,实现校园能耗、水耗的在线监测和动态分析功能的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的统称。 3.1

    11、1 合同能源管理 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 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4 总则 DB2102/T 00372021 4 4.1 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推动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实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倡导可持续发展理念,规范绿色校园的建设,推进绿色校园发展,制定本规程。 4.2 本文件适用于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的绿色校园评价。 4.3 绿色校园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当地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等特点以及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教育推广需求,对校园全寿命期内

    12、已有资源的节约、再生资源的利用或开发、环境保护等性能与措施进行综合评价。 5 基本规定 5.1 一般规定 5.1.1 绿色校园的评价应以单个校园或学校整体作为评价对象。 5.1.2 绿色校园的评价应以既有校园的实际运行情况为依据。 5.1.3 绿色校园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参评学校应编制完成绿色校园总体规划; 校园内新建建筑应全面执行 GB/T 50378-2019 中的一星级或以上的相关规定; 校园内需要改造的既有建筑不应低于 GB/T 51141-2015 中一星级的要求; 校园内主要道路、管线、水体等应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不少于 1 年,校园内主要设施应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不少于 1 年; 可提

    13、供校园规划文件、主要建筑物设计图纸等基本文件。 5.1.4 申请评价方应对校园进行全寿命期技术和经济分析,应对规划、设计、施工、运行阶段进行全程控制,并应提交相应分析、测试报告和相关文档。 5.1.5 评价机构应按本规程的有关要求对申请评价方提交的报告、文档进行审查,并应在进行现场考察后出具评价报告,确定评价等级。 5.2 评价与等级划分 5.2.1 绿色校园评价指标体系由规划与生态、能源与资源、环境与健康、运行与管理、教育与推广 5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每类指标的评分项总分为 100 分。评价指标体系统一设置加分项。 5.2.2 控制项的评定结果为满足或不满足。 评分项的

    14、评定结果为根据条、 款规定确定得分值或不得分。加分项的评定结果为某得分值或不得分。 5.2.3 绿色校园评价按总得分值确定评价等级。总得分值应为 5 类指标评分项的折算得分与加分项的附加得分 Q6之和。 5.2.4 评价指标体系五类指标各自的评分项得分Q1、Q2、Q3、Q4、Q5按参评校园的评分项实际得分值除以理论上可获得的总分值再乘以 100 分计算。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均不应小于 40 分。 5.2.5 评价指标体系的总得分按下式计算,其中评价指标体系 5 类指标评分项的权重 W1W5,按表 1取值。 DB2102/T 00372021 5 (5.2.5) 表1 绿色校园各项评价指标的权重

    15、 评价类别 规划与生态 W1 能源与资源 W2 环境与健康 W3 运行与管理 W4 教育与推广 W5 中小学校 0.20 0.25 0.25 0.15 0.15 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 0.25 0.25 0.20 0.15 0.15 5.2.6 绿色校园评价等级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3 个等级,3 个等级均应满足本规程所有控制项的规定,且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绿色校园的总得分分别不低于 50 分、60 分、80 分。 6 中小学校 6.1 规划与生态 6.1.1 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 6.1.2 学校选址应进行用地适宜性评价,不应建

    16、设在地震断裂带、地质塌陷、山体滑坡、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易发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 6.1.3 学校建设应远离殡仪馆、医院的太平间、传染病院、城市垃圾堆场等建筑或设施,校园内部应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且与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 GB 50099-2011 规定,与易燃易爆场所的距离应符合 GB 50016-2014 规定。 6.1.4 校园可比容积率与建筑密度均不应低于 GB 50099-2011 对于校园建设的规定。 6.1.5 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评分总分值为 12 分,并按下列规则累计评分: 学校新区建设绿地率达到 35%,旧区改建项目绿地率达到 30%,得 3 分; 学

    17、校场地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评分按表 2 的规则评分,最高得 7 分; 学校公共绿地在放假期间向社会公众开放,得 2 分。 DB2102/T 00372021 6 表2 学校场地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评分规则 学校类型 学校人均公共绿地面积Ag 得分 小学学校 新区建设 旧区改建 0.8 m2Ag1.2 m2 0.5 m2Ag0.8 m2 3 1.2 m2Ag1.5 m2 0.8 m2Ag1.0 m2 5 Ag1.5 m2 Ag1.0 m2 7 中学学校 1.0 m2Ag1.2 m2 0.7m2Ag0.9 m2 3 1.2 m2Ag1.4 m2 0.9 m2Ag1.0 m2 5 Ag1.4 m2 Ag1.

    18、0 m2 7 6.1.6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评价总分值为 9 分,按表 3 的规则评分。 表3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评分规则 校园类型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指标 得分 小学学校 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的比率Rr 新区建设 旧区改建 5%Rr8% 3%Rr6% 3 8%Rr10% 6%Rr8% 6 Rr10% Rr8% 9 中学学校 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的比率Rr 10%Rr12% 3%Rr8% 3 12%Rr15% 8%Rr10% 6 Rr15% Rr10% 9 6.1.7 场地内制定综合安全规划,满足突发灾害时紧急疏散、应急保障救护等要求,评价总分值为 11分,并按下列规则累计评分:

    19、规划布局应对突发灾害的避难场所及紧急疏散系统,得 3 分; 合理规划布局紧急疏散、避难引导标识系统,得 3 分; 校园道路及广场设计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构成安全、 方便、 明确、 通畅的校园环境,得 3 分; 校园人行通道采用无障碍设计设施处理道路的高差,得 2 分。 DB2102/T 00372021 7 6.1.8 学校教学楼、行政楼等公共建筑布局保证室内良好的日照环境、采光和通风条件,满足 GB 50099-2011 中有关学校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且学生宿舍满足 JGJ 36-2016 中有关日照标准的要求,得 8 分。 6.1.9 根据学校所在地的冬夏主导风向合理布置建筑物及

    20、构筑物,校园风环境有利于冬季室外行走舒适及过渡季、夏季的自然通风。评价总分值为 9 分,按下列规则累计评分: 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建筑物周围人行区距地高 1.5m 处风速低于 5 m/s,户外休息区、活动区风速小于 2 m/s,且室外风速放大系数小于 2,得 2 分; 除迎风第一排建筑外,建筑迎风面与背风面表面风压差不大于 5 Pa,得 2 分。 过渡季、夏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场地内人活动区不出现涡旋或无风区,得 2 分; 50%以上可开启外窗室内外表面的风压差大于 0.5Pa,得 3 分。 6.1.10 新建、改建、扩建学校项

    21、目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保护场地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和植被,采取表层土利用等生态补偿措施。评价分值为 8 分。 6.1.11 校区内统筹建设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场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 50%。评价总分值为 11 分,按下列规则累计评分: 雨水入渗措施应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广场和停车场,得 1 分;应用在机动车道及其他场所,得 1 分; 雨水回用于绿化和其他,得 2 分; 采取生物滞留措施和初期雨水净化措施,得 2 分; 建有集中蓄洪调峰功能设施的,得 2 分; 年雨水径流总量控制达到 50% 得 1 分、60%得 2 分、70%得 3 分。 6.1.12 校园选址和出入

    22、口的设置方便学生及教职员工利用公共交通网络, 且场地与公共交通设施具有便捷的联系。评价总分值为 12 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城镇完全小学按以下规则累计评分: 城镇完全小学场地主入口到达公共汽车站的步行实际距离不大于 500 m,或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实际距离不大于 500 m,得 4 分; 城镇完全小学场地出入口实际步行距离 500m 范围内设有 2 条或 2 条以上线路的公共交通站点(含公共汽车站和轨道交通站),得 4 分。 城镇完全初高级中学按以下规则累计评分: 城镇完全初高级中学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汽车站的实际步行距离不大于 1000 m, 或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 1000 m

    23、,得 4 分; 城镇完全初高级中学场地出入口实际步行距离1000m范围内设有2条或2条以上线路的公共交通站点(含公共汽车站和轨道交通站),得 4 分。 有便捷的人行通道联系公共交通站点,得 4 分。 6.1.13 根据校园空间的承载力设计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场,减少停车场地设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节约土地资源。设置停车场所,停车场地及地下车库的出入口不直接通向师生人流集中的道路。评价总分值为 9 分,并按下列规则累计评分: DB2102/T 00372021 8 自行车停车设施位置合理、方便出入,且有遮阳防雨措施,得 3 分; 设置机动车停车设施,满足下列要求中 2 项,得 4 分;满足 3 项

    24、及以上,得 6 分: 停车方式采用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 停车采用机械式停车库、 地下停车库等方式节约用地; 合理设计地面停车位,不挤占步行空间及活动场所; 采用错时停车方式向社会开放,提高停车场(库)使用效率; 校园内地面停车比例不大于总停车量的 40%; 学校周边有良好的交通条件,有条件时设置集中临时停车场地。 6.1.14 改建、扩建项目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场地、设施及建筑,各项公用和体育设施向当地提供社会协作。评价总分值为 11 分,并按下列规则累计评分: 改建、扩建项目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场地、设施及建筑,得 3 分; 学校公用及体育设施向当地提供社会协作,得 4 分; 室外活动场地错

    25、时向周边居民免费开放,得 4 分。 6.2 能源与资源 6.2.1 校园内主要用能设备、 新建和改建主要功能建筑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应符合 GB 55015-2021的要求。 6.2.2 应编制校园能源及水资源综合利用方案。 6.2.3 建筑材料中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 GB/T 51356-2019 的规定。 6.2.4 不应采用国家和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6.2.5 采取综合措施,逐年降低校园学年生均能耗。评价总分值为 9 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学年生均能耗降低率不小于 1%,得 3 分。 学年生均能耗降低率不小于 2%,得 9 分。 6.2.6 校园内新建主要

    26、功能建筑的设计能耗比 GB 55015-2021 规定值低 10%以上,或对既有主要功能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且改造方案的设计能耗不高于 GB 55015-2021 的规定值。评价分值为 6 分。 6.2.7 根据当地气候、自然资源条件和校园用能需求,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评价总分值为 12 分,按下列规则累计评分: 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生活热水比例达到 20%以上,得 3 分;每提高 10%,加 1 分,总分最高 6分。 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电量比例不低于 2%,得 3 分;每提高 1%,加 1 分,总分最高 12 分。 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的冷量和热量的比例不低于 10%,得 3 分,每提高 5%,加

    27、1 分,总分最高12 分。 6.2.8 合理利用余热废热解决校园的蒸汽、供暖或生活热水需求。评价总分值为 7 分,并按照下列规则评分: 余热或废热提供的能量不少于校园所需蒸汽总量的 40%,得 2 分;余热或废热提供的能量不少于校园所需蒸汽总量的 60%, 得 4 分; 余热或废热提供的能量不少于校园所需蒸汽总量的 80%,得 7 分。 DB2102/T 00372021 9 余热或废热提供的能量不少于供暖总量的 30%,得 2 分;余热或废热提供的能量不少于供暖总量的 50%,得 4 分;余热或废热提供的能量不少于供暖总量的 60%,得 7 分; 余热或废热提供的能量不少于生活热水总量的 6

    28、0%,得 2 分;余热或废热提供的能量不少于生活热水总量的 75%,得 4 分;余热或废热提供的能量不少于生活热水总量的 90%,得 7 分。 6.2.9 对校园内主要用能系统和设备实施能效优化。评价总分值为 6 分,按下列规则累计评分: 采暖空调系统的能效优化,得 2 分; 热水系统的能效优化,得 2 分; 主要用能设备的能效优化,得 2 分。 6.2.10 降低管网漏损率。评价总分值为 8 分,按下列规则累计评分: 管网漏损率不大于 5%,得 5 分; 每降低 1%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6.2.11 生均用水量不高于 GB 50555-2010 的指标;或连续三年总用水量累计降低不

    29、少于 3%。评价分值为 6 分。 6.2.12 绿化用水采用节水高效的浇灌方式。评价总分值为 6 分,按下列规则累计评分: 采用带末端控制喷头的取水栓,得 1 分; 90%以上的绿化面积采用微喷或滴灌,得 2 分; 采用雨天关停等自动浇灌系统,得 3 分。 6.2.13 根据 GB 50555-2010 的规定,采用雨水回用技术。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按下列规则累计评分: 用于绿化用水,得 3 分; 用于浇洒道路,得 2 分; 用于景观水补水,得 3 分; 用于上述之外的其他用途,得 2 分。 6.2.14 校园建筑择优选用建筑形体,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根据 GB 55015-2021

    30、规定的建筑形体规则性来评价校园建筑,计算建筑形体不规则的校园建筑数量所占比例,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建筑形体不规则的校园建筑数量所占比例大于 60%, 且建筑形体特别不规则的校园建筑不大于1 座,得 5 分; 建筑形体不规则的校园建筑数量所占比例小于或等于 60%, 且建筑形体特别不规则的校园建筑不大于 1 座,得 10 分。 6.2.15 对新建主要功能建筑的地基基础、结构体系、结构构件进行优化设计,达到节材效果。评价分值为 5 分。 6.2.16 合理采用绿色建材、本地建材、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评价总分值为 9 分,并按下列规则累计评分: 绿色建材的使用比例达到 8%,得 2 分;达

    31、到 15%,得 3 分; 使用本地生产的建筑材料,施工现场 500 km 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达到 60%,得 3 分; 校园中的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用量比例达到 10%,得 2 分;达到 15%,得 3 分。 DB2102/T 00372021 10 6.2.17 校园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评价总分值为 6 分,并根据装配率按表 4 的规则评分。 表4 装配式建筑装配率(Rpc) 装配式建筑装配率(%) 得分 50Rpc60 3 60Rpc70 4 Rpc70 6 6.3 环境与健康 6.3.1 学校教学区的声环境质量应符合 GB 50118-2010 及 GB

    32、50099-2011 的有关规定。校园总平面规划设计应注意噪声源及噪声敏感建筑的布局,当背景噪声未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隔离及降噪措施。 6.3.2 主要教学用房及辅助教学用房的室内噪声级及围护结构隔声性能应符合 GB 50118-2010 及 GB 50099-2011 的规定。 6.3.3 各类功能建筑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氡等污染物浓度应符合 GB 50325-2020 及 GB 50099-2011 的有关规定。 6.3.4 校园应实行全面禁烟制度,校园内不应设吸烟区。在显眼处应设醒目的禁止吸烟标识。 6.3.5 教学用房工作面或地面上的采光系数, 且采光

    33、窗洞口面积符合 GB 50099-2011 及 GB 50033-2013的有关规定,评价总分值为 8 分。 6.3.6 满足教学用房室内照明数量及质量要求,控制眩光并改善照明舒适度,保障学生用眼健康。评价总分值为 15 分,并按下列规则累计评分: 主要教学用房作业面及参考面的照明设计值满足GB 50099-2011及GB 50034-2013的相关要求,得 4 分; 主要教学功能房间有合理有效的控制眩光措施,得 5 分; 荧光灯采用高频镇流器或采用其他无频闪和防眩光灯具,得 6 分。 6.3.7 在全年教学期间,教学用房及学生宿舍室内热湿环境满足 GB 50099-2011 及 GB/T 5

    34、0785-2012中的级要求,评价总分值为 8 分。 6.3.8 各类教学用房混响时间符合 GB 50118-2010 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噪声控制与音质设计,控制混响时间,避免不利的反射声,提高语言清晰度。评价总分值为 8 分,并按下列规则累计评分: 普通教室满足混响时间要求,得 5 分; 语言及多媒体教室、音乐教室、舞蹈教室、多功能厅、体育馆等需要专项声学设计房间的室内混响时间满足相应要求,得 2 分; 其他辅助教学用房满足混响时间要求,得 1 分。 6.3.9 主要教学用房及其他主要功能建筑人员密度较高且随时间变化较大的区域设置室内空气质量监控系统,保证健康舒适的室内环境。评价总分值为 1

    35、1 分,并按下列规则累计评分: 对主要教学用房室内的二氧化碳浓度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并与通风系统联动,得 6 分; DB2102/T 00372021 11 对主要教学用房进行室内污染物浓度超标实时报警,并与通风系统联动,得 5 分。 6.3.10 校园场地内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当地环保部门设定的城市水环境质量标准。评价总分值为 9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功能区最低水质指标达到 GB 3838-2002 规定的类,得 3 分。 功能区最低水质指标达到 GB 3838-2002 规定的类,得 6 分。 功能区最低水质指标达到 GB 3838-2002 规定的类及以上,得 9 分。 6.3.11 采

    36、取措施降低校园热岛强度。评价总分值为 8 分,并按下列规则累计评分: 红线范围内户外活动场地有乔木、构筑物遮阴措施的面积达到 10%,得 1 分;达到 20%,得 4分; 大于 70%的道路路面、建筑屋面的太阳辐射反射系数不低于 0.4,或大于 80%的建筑屋面采用绿化屋面,得 4 分。 6.3.12 校园绿化以种植适宜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为主,选用耐候性强、病虫害少、对人体无害、能体现良好生态环境和地域特点的植物。评价总分值为 8 分,并按下列规则累计评分: 采用乔、灌、草结合的复层绿化,种植区域覆土深度和排水能力满足植物生长需求,得 3 分; 绿地配置乔木不少于 3 株/100m2

    37、,得 3 分; 学校采用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方式,得 2 分。 6.3.13 学校医疗设施、体育器械及人员服务满足合理要求,为学生提供医疗、健康保证。评价总分值为 7 分,并按下列规则累计评分: 学校医疗设施、体育器械与装备满足相关规定及相应学校档位要求,得 2 分;采用软化体育地面,得 1 分; 根据学生人数 600:1 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生人数不足六百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得 2 分; 学校设有职业资格的心理咨询师,并设有基础型以上级别的咨询室,得 2 分。 6.3.14 学校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做好健康监测与控制,评价总分值为 9 分,并按下列规则累计评分: 在教学计划

    38、中,每学期安排不少于 8 课时的健康教育课,得 3 分; 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活动,得 2 分; 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和报告制度,无甲、乙、丙类公共卫生传染性疾病的集中爆发,食堂卫生管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且校园无食物、饮水等中毒事件,得 4 分。 6.3.15 教学期间, 主要功能房间内PM2.5年平均浓度不高于35 g/m, PM10年平均浓度不高于70 g/m,评价总分值为 9 分。 6.4 运行与管理 6.4.1 应建立绿色校园运行管理组织机构,且应落实责任部门,制定部门、岗

    39、位职责。 6.4.2 节能、节水设备、设施应工作正常,且应符合设计要求。 DB2102/T 00372021 12 6.4.3 应制定垃圾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垃圾物流,应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垃圾容器应设置规范。 6.4.4 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水、有毒有害实验品废弃物等污染物应达标排放。 6.4.5 定期进行绿色校园运行管理培训,组织同行交流。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按下列规则累计评分: 运行管理人员培训计划、记录完整,人员具有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得 4 分; 运行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并通过社会相关行业业务技能考核,得 4 分; 组织参与绿色校园运行管理交流活动,相关记录完整,得 2 分。

    40、6.4.6 信息公开,师生和家长参与绿色校园的运行管理。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按下列规则累计评分: 在全校范围发布绿色校园运行管理组织机构信息和相关制度并组织学习,得 3 分; 校园运行管理组织机构中有学生、教工和家长的参与并发挥有效作用,得 2 分; 定期征集绿色校园满意度,得 2 分; 邀请学生、教工参与校园运行管理会议并提出意见建议,学生、教工参与校级校园运行管理活动每学年不少于 2 次,且参与人员范围涵盖学校各年级和主要部门,得 3 分。 6.4.7 建立绿色校园管理激励机制,并取得实效。评价总分值为 12 分,按下列规则累计评分: 针对学校特点,制定切合实际的绿色校园管理、公示、激

    41、励机制和办法,得 2 分; 各部门的能耗、水耗等信息定期公示,得 2 分; 运行管理部门的工作考核中包含激励机制,得 2 分; 落实管理激励机制并取得资源节约或环境治理实效,得 2 分; 争取外部资金支持绿色校园建设,得 2 分;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并取得实效,得 2 分。 6.4.8 制定并实施节能、节水、节材、环保与绿化管理等运行管理制度,得 5 分。 6.4.9 制定突发事件预案与预警机制,得 5 分。 6.4.10 定期进行绿色校园运行管理体系内、外部评估审查,并且有整改和提高的措施。评价总分值为6 分,按下列规则累计评分: 学校每学年对绿色校园的运行管理进行不少于一次内部评估,记录

    42、完整且有整改和提高的措施,得 2 分; 学校每学年接受校外机构或组织校外专家对绿色校园运行管理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外部评估, 记录完整且有整改和提高的措施,得 2 分; 学校聘请校外专家对绿色校园的运行管理进行指导和咨询,记录完整且效果良好,得 2 分。 6.4.11 对绿色校园运行有关设施、设备、管线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并根据运行状况进行设备系统的运行优化、诊断和改造。评价总分值为 6 分,按下列规则累计评分: 校园基本运行设施、设备、管线功能完好,定期维护,具有设施设备的检查、调试、运行、标定记录,且记录完整,得 2 分; 制定设备设施改进方案,得 2 分; 对主要运行设备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取得

    43、节能降耗成效,得 2 分。 DB2102/T 00372021 13 6.4.12 建立能源与资源监测平台,对校园用电、用水、用热、用冷和主要能耗设备进行有效监测,并将数据用于运行管理。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按下列规则累计评分: 校园建有能耗监测平台,对教学、行政办公、实验、 生活服务等设施进行合理分类,实施能耗、水耗分项计量,得 4 分; 对监测数据进行公示,运用监测数据进行激励性管理,得 3 分; 运用监测数据对用能、用水系统进行诊断和改造,得 3 分。 6.4.13 智能化系统的运行效果满足绿色校园运行与管理的需要, 评价总分值为 8 分, 并按下列规则累计评分: 校园建筑的智能化系统

    44、满足 GB 50314-2015 的基础配置要求,得 4 分; 智能化系统工作正常,符合设计要求,得 4 分。 6.4.14 应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校园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功能完善、覆盖全面。评价总分值为 6 分,按下列规则累计评分: 应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校园运行管理,功能完备,记录完整,得 2 分; 建立校园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校园建筑、设施、管网的信息化管理,得 2 分; 运用校园一卡通等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校园管理活动,得 2 分。 6.4.15 进行校园绿化、景观维护,采用无公害病虫害防治技术。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按下列规则累计评分: 绿化按照景观设计定期维护和修剪,绿化景观状态良好,得 2

    45、 分; 绿化化学用品使用规范,采取措施避免环境污染,得 2 分; 使用无公害病虫害防治技术及生态肥料,得 2 分; 景观水体定期维护检测,水质达标,得 2 分; 使用生态化手段保障水体水质,得 2 分。 6.4.16 垃圾收集站(点)不污染环境。评价总分值 6 分,并按下列规则累计评分: 垃圾及时清运、处置,得 2 分; 垃圾站(点)定期冲洗、消毒,得 2 分; 垃圾站(点)周边无臭味得 2 分。 6.4.17 校园建筑废弃物控制排放及回收。评价总分值 6 分,并按下列规则累计评分: 每 10000m2建筑面积建造或改造工程的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大于 310t,得 2 分; 装潢工程中每 1000

    46、0 元建材造价对应工程量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大于 1.8t,得 2 分; 建筑垃圾回收率达到 100%,得 2 分。 6.5 教育与推广 6.5.1 教育与推广的年度工作计划应围绕绿色校园创建和制定。 6.5.2 教育与推广的工作落实机制应围绕绿色校园建立和健全。 6.5.3 制定全校参与的绿色校园教育与推广中长期规划。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按下列规则累计评分: 学校制定中长期绿色校园教育与推广规划,得 5 分; DB2102/T 00372021 14 在绿色教育与推广的中长期规划框架内, 校内各部门有明确目标、 实施计划及相应的保障措施,得 5 分。 6.5.4 依托现有学科体系渗透

    47、绿色教育。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按下列规则分别累计评分: 学校在相关学科中渗透绿色教育, 每一个年级渗透绿色教育的学科数不少于该年级所开设学科总数的一半,得 5 分; 学校每学期召开不少于一次渗透绿色教育的教学研讨会,得 5 分。 6.5.5 开设以创建绿色校园为主题的课程。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按下列规则累计评分: 学校每一学年开设不少于两门绿色教育的校本课程或选修课程,得 5 分; 学校自主开发有关绿色教育的校本教材或读本,得 5 分。 6.5.6 营造有特色的绿色校园文化。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按下列规则累计评分: 将绿色校园的创建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并且有具体的实施方案,得 5 分

    48、; 结合所在地区的自然、社会、经济等条件,在保护自然生态、应用环保新技术、开发利用活动空间等任意一方面有有效做法,得 5 分。 6.5.7 构建学校、家庭和社区互动的绿色教育与推广网络。评价总分值为 15 分,按照下列规则累计评分: 主动整合社区资源,建立起与家长代表和社区代表定期协商绿色教育推广的互动机制,得 5分; 学生以多种形式参与家庭和社区的绿色教育实践活动,每人每学年两次以上,得 5 分; 为周边社区居民免费开放校园设施,宣传绿色生活的理念和实践,每学年两次以上,得 5 分。 6.5.8 提升教师推广绿色教育的能力。评价总分值为 15 分,按下列规则累计评分: 学校常规教师培训计划中

    49、包含了绿色教育推广的内容, 相关的培训课时每学年不少于 4 节, 得5 分; 每学年不少于两位教师参与县区及以上级别的与绿色教育相关的会议或在正式刊物上发表相关主题的论文,得 5 分; 对开展绿色教育有突出成绩的教师有成文的激励机制,得 5 分。 6.5.9 开展以学生为主体的校园绿色教育推广活动。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按下列规则累计评分: 建立学生环保社团或兴趣小组,且定期在教师的指导下有计划地开展活动,得 5 分; 依托少先队、共青团、学生会等平台,开展全校性的绿色教育宣传活动,且每学年两次以上,得 5 分。 6.5.10 组织学生参与各类青少年科技创新或环境科学类竞赛或交流活动,评价总

    50、分值为 10 分,按下列规则累计评分: 支持与指导学生参与区县市、省(市)以及全国性和国际性的青少年科技创新或环境科学类的竞赛或交流活动每学年一次以上,得 5 分; 学生在省(市)级以上的青少年科技创新或环境科学类竞赛中获得奖项,每学年一次以上,得5 分。 DB2102/T 00372021 15 6.5.11 扩大绿色校园创建和绿色教育推广的影响。评价总分值为 10 分,按下列规则累计评分: 学校在区县市层面的会议上分享绿色校园创建和绿色教育推广的经验, 或获得区县市一级政府部门的表彰,得 5 分; 学校在省(市)层面的会议上分享绿色校园创建和绿色教育推广的经验,或获得省(市)级政府部门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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