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团 体 标 准 T/CECA-G 00352020 2020-04-22 发布 2020-05-01 实施 中 国 节 能 协 会 发 布生态扶贫碳减排项目开发技术要求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ecological poverty alleviation carbon emission reduction projects ICS 27.010 Y 49 T/CECA-G 00352020 I 目录 目录 . I 前言 . II 引言 . III 生态扶贫碳减排项目开发技术要求 . 1 1.范围 .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1 3.术语和定义 . 2 4. 基本要求 . 2 4.1 真实性 . 2 4.2 额外性 . 3 4.3 唯一性 . 3 4.4 减贫效益性 . 3 4.5 权属清晰性 . 3 4.6 保守性 . 3 5. 开发技术流程 . 3 5.1 新项目的开发技术流程 . 3 5.1.1 项目文件设计 . 3 5.1.2 项目审定与核证 . 3 5.1.3 项目备案与签发 . 4 6 计量和监测方法学审批 . 4 6.1 新开发的计量和监测方法学审批 . 4 6.2 对已有或修改过的计量和监测方法学的审批 . 4 表 项目减排量等级评价得分表 . 6 T/CECA-G 00352020 II 前言
3、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制。 本标准由中国节能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节能协会标准化专委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兰州环境能源交易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节能协会碳交易产业联盟、兰州大学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宗英、蒲晓婷、卢克飞、李倩、贾元阔、孙亮、张军涛、刘静、杨明、张巳男、赵学智、邹松兵、许宝荣、尹淑英、龙雅楠。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T/CECA-G 00352020 III 引言 生态扶贫是将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的一种扶贫工作模式。 本标准旨在为碳市场和绿色发展提供一个甄别具有较高社会、
4、 经济价值的生态扶贫碳减排项目开发的规则体系, 促进贫困地区碳减排项目优先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抵消机制。 依据本标准备案签发的项目, 可作为国内外碳市场的有益补充,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同时增加贫困地区的收入,促进贫困地区生态保护积极性,也为愿意承担社会责任的所有企业、以及广大的社会团体和个人提供一个积极参与碳市场和扶贫工作的途径。 T/CECA-G 00352020 1 生态扶贫碳减排项目开发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扶贫碳减排项目开发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开发技术流程、计量和监测方法学的审核。 本标准适用于识别、 开发、 备案和管理来自贫困地区的碳减排项目或减排收益用于减少贫
5、困和环境保护的碳减排项目。包括: -经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CDM)及其他国际减排机制备案或签发的项目; -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或签发的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 -经省级主管部门及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备案或签发的碳减排项目; -按本技术规程 5.1.1-5.1.3 相关要求开发的项目。 生态扶贫碳减排项目所有减排增汇活动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 并以保护生态环境和减少贫困为主要目标。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2150-20
6、15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ISO 14064-2 Greenhouse gases Part 2: Specification with guidance at the project level for quantification, monitoring and reporting of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reductions or removal enhancements; ISO 14064-3 Greenhouse gases Part 3: Specification with guidance for the verification
7、 and validation of greenhouse gas statements; ISO 14065:2013 Greenhouse gases Requirements for greenhouse gas validation and verification bodies for use in accreditation or other forms of recognition. T/CECA-G 00352020 2 3.术语和定义 为了方便使用,本标准引用了GB/T 32150、ISO 14064-2、ISO 14064-3、ISO 14065:2013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8、(3.1-3.2),其他术语定义为本标准自定义。 3.1 温室气体 greenhouse gases 大气层中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能够吸收和散发由地球表面、大气层和云层所产生的、波长在红外光谱内的辐射的气态成分。 注: 如无特别说明, 本标准涉及的温室气体包含二氧化碳 (CO2) 、 甲烷 (CH4) 、 氧化亚氮 (N2O) 、 氢氟碳化物 (HFCs) 、全氟化碳(PFCs) 、六氟化硫(SF6)和三氟化氮(NF3) 。 GB/T 32150-2015,定义 3.1 3.2 碳信用额 carbon credit 指通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方式被核证签发的碳减排量额度。 3.3 额外
9、性 additionality 指拟议的生态扶贫碳减排项目活动产生的碳减排量/碳汇量高于基准线碳减排量/碳汇量的情形。 3.4 技术委员会 technical committee(TC) 技术委员会负责本标准的实施及运行,以及形成其它与本标准相关的重要决定。授权第三方审定与核证机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核实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并签署减排信用文件证明使这些减排量成为“生态扶贫碳减排量” 。 3.5 项目设计文件 project design document(PDD) 项目设计文件主要内容包括基准线的设定、项目减排额外性的论证、项目边界的合理界定、减排量的估算以及一套监测计划,是申请生态扶贫碳减排
10、项目的必要依据,是体现项目合格性与核证减排量的重要参考。 3.6 审定与核证 validation and certification 第三方审定与核证机构对提交的项目设计文件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定,并对项目文件设计中的项目减排量进行核证,证明在特定时间段内项目活动完成了与项目设计文件相一致的减排量,出具项目审定与核证报告。 4. 基本要求 4.1 真实性 T/CECA-G 00352020 3 项目活动须产生可测量和可核查的温室气体减排,不应签发事前碳信用额。 4.2 额外性 项目的减排量与正常情形相比具有额外性。 4.3 唯一性 项目活动产生的减排量不能重复计算, 根据本标准核算的减排量
11、如被用于产生其他形式的碳信用额,则应在本标准中注销相应减排量。 4.4 减贫效益性 项目应对环境改善、贫困减少和社会发展产生正面影响。 4.5 权属清晰性 减排量应该权属清晰,是项目业主的完全合法资产,如涉及减排量权属的转移,应有合法的文件证明。 4.6 保守性 在减排量计量中,保守选择活动水平与排放因子,减排量就低不就高。 5. 开发技术流程 生态扶贫碳减排项目的开发流程参照了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的框架流程, 主要包括项目文件设计、项目审定与核证、项目备案与减排量签发管理。 参考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5.1 新项目的开发技术流程 5.1.1 项目文件设计
12、 项目开发之前应通过专业的咨询机构或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评估, 判断该项目是否可以开发成为生态扶贫碳减排项目, 主要依据是评估该项目是否符合备案的生态扶贫碳减排方法学的适用条件及是否符合附录中项目减排量等级评价得分表相关要求。 5.1.2 项目审定与核证 T/CECA-G 00352020 4 项目审定与核证是评估并保证项目符合生态扶贫碳减排标准要求的过程,应由(资质)独立的第三方审定与核证机构执行。第三方审定与核证机构对提交的项目设计文件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定后,应开展至少一次现场核验,对项目设计文件中的项目减排量进行核证,出具项目审定与核证报告。 参考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
13、目审定与核证指南 5.1.3 项目备案与签发 生态扶贫碳减排项目应由技术委员会进行统一登记管理,对核证期项目减排量等级满60分以上的合格项目进行减排量备案登记并组织评审后进行减排量签发。项目减排量获得签发后将依据项目设计文件(PDD)的承诺要求预留一定比例进行市场出售后用于生态扶贫。 5.2 已有项目的开发技术流程 以下三种情形的项目,不重复开展项目设计及审定与核证工作,对项目减排量等级满 60 分以上的合格项目进行减排量备案登记并组织评审后可直接进行减排量备案签发。 -经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CDM)或其他国际减排机制备案或签发的中国项目; -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或签发的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
14、; -经省级主管部门及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备案或签发的碳减排项目。 6 计量和监测方法学审批 计量和监测方法学审批是指新的或经过修改的方法学、方法学组成部分或工具在本标准下获得批准的过程。为了提供更符合实际的计量和监测方法学审批流程,同时避免重复其它标准已开发的计量和监测方法学工作,本标准提供了如下两种计量和监测方法学审批途径。 6.1 新开发的计量和监测方法学审批 经识别具有明显扶贫效益和减排增汇潜力的计量和监测方法学的项目方(或项目方的合作方)可将新计量和监测方法学连同相关项目设计书提交给标准技术委员会申请批准。标准技术委员会将对新计量和监测方法学进行专家审核。经过审核后,新计量和监测方法学
15、在本标准下获得批准。 6.2 对已有或修改过的计量和监测方法学的审批 本标准将尽量采用已在其它标准和温室气体管理计划下批准的计量和监测方法学,但有的计量和监测方法学可能需要经过修改或补充有关内容后才能更适合于本标准的实际情况,其中可能包括(但不局T/CECA-G 00352020 5 限于)以下标准和机制的计量和监测方法学: - 清洁发展机制 (CDM); - 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机制(CCER); - 核证碳标准 (VCS)。 T/CECA-G 00352020 6 附 录 (规范性附录) 项目减排量等级评价得分表 生态扶贫碳减排项目减排量等级评价主要从贫困地区类型、 承诺用于生态扶贫的减排
16、量比例、 项目机制类型及行业类别四个维度进行度量。 其中贫困地区类型及承诺用于生态扶贫的减排量比例主要用于度量扶贫效益。在项目行业类别中,优先考虑造林和再造林、农业及其他生态碳汇项目,具体见下表。 表 项目减排量等级评价得分表 评价维度评价维度 得分类型得分类型 得分标准得分标准 A.A.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A1.A1. 经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CDM)及其他国际减排机制备案签发的项目 25 A2.A2. 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或签发的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 25 A3.A3. 按本技术规程5.1-5.3相关要求开发的项目 20 A4.A4. 经省级主管部门及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备案或签发的碳减排项
17、目 20 B.B.行业类别行业类别 B1.B1. 造林和再造林 25 B2.B2. 农业及其他生态碳汇 20 B3.B3. 碳捕获和储存 15 B4.B4. 其他工业减排项目 10 C.C. 贫 困 地 区贫 困 地 区类型类型 C1.C1. 国家级贫困地区 20 C2.C2. 省级认定的贫困地区 15 C3.C3. 市级认定的贫困地区 10 C4.C4. 非贫困地区 5 D.D. 减 排 量减 排 量 比比例例 D. D. 承诺用于生态扶贫的减排量比例(d %) 0.5*d 项目总得分 F=a+b+c+0.5*d,其中 a 为项目类型 Ai的得分,b 为行业类别 Bi的得分,c 为项目贫困地区类型 Ci的得分,d 为承诺用于生态扶贫的减排量比例。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