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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23∕T 3041-2021 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黑龙江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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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23∕T 3041-2021 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黑龙江省).pdf

    1、1UDC 91.010.1黑龙江省地方标准DB23/T 30412021P 30备案号:J XXXX2021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Standard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of green building2021-12-24 发布2022-01-23 实施DB联合发布黑 龙 江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黑 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联合发布1前前言言本标准是根据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标准发布计划和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要求,由哈尔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在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

    2、组进行了广泛地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与相关标准进行了协调,参考国家、行业和其他省市相关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本标准共分 15 章和 5 个附录,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1 总则; 2 术语;3基本规定;4地基与基础;5主体结构;6建筑装饰装修;7屋面;8建筑给水排水与供暖;9通风与空调;10 建筑电气;11智能建筑;12建筑节能;13电梯;14室外工程;15 绿色建筑质量专项验收。附录 A 绿色建筑主要材料和设备进场复验项目;附录 B 绿色建筑工程主控项目现场检测;附录 C 绿色建筑工程分部工程质量专项验收记录;附录 D 绿色建筑单位(子单位)工程专项质量验收记录

    3、; 附录E 绿色建筑室外工程专项质量验收记录。本标准由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管理,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并负责组织实施,由哈尔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和问题,请寄送至哈尔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 164 号;邮编:150076;邮箱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本标准参编单位: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黑龙江建设科创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哈尔滨市建筑设计院黑龙

    4、江星海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范春生 苗洪滨 肖明秀 冯卫东 吴飞舟单海波 王威 王立东 亓彦涛 唐家如夏赟 马黎黎 杜福强 叶光伟 李光军陈超 尹冬梅 康永生 高春雨 陈钧周传喜 徐秋芳 叶德强 李子军 单庆田温香芝 王国臣 董志平 李宁 刘庆博姚玉峰 张成武 刘福昌 杨淑华 宋冬梅田军伟 冯霄雷 张贵军 段有全本标准主要审查人:王凤来 张国祥 姜英洲 王青 赵欣虹李勇骁 江守恒3目次1总则.12术语.23基本规定.43. 1一般规定.43. 2材料、检测与验收.54地基与基础.74. 1一般规定.74. 2主控项目.74. 3一般项目.85主体结构.95. 1一般规定.95.

    5、 2主控项目.95. 3一般项目.116建筑装饰装修. 136. 1一般规定.136. 2主控项目.136. 3一般项目.167屋面.207. 1一般规定.207. 2主控项目.207. 3一般项目.218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238. 1一般规定.238. 2主控项目.238. 3一般项目.2549通风与空调. 289. 1一般规定.289. 2主控项目.289. 3一般项目.3010建筑电气.3310. 1一般规定.3310. 2主控项目.3310. 3一般项目.3511智能建筑.3711. 1一般规定.3711. 2主控项目.3711. 3一般项目.3812建筑节能.4012. 1一般规定

    6、.4012. 2主控项目.4012. 3一般项目.4013电梯.4213. 1一般规定.4213. 2主控项目.4213. 3一般项目.4214室外工程.4414. 1一般规定.4414. 2主控项目.4414. 3一般项目.4515绿色建筑质量专项验收.48附录 A绿色建筑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复验项目.50附录 B绿色建筑工程主控项目现场检测. 52附录 C绿色建筑工程分部工程质量专项验收记录.55附录 D绿色建筑单位(子单位)工程专项质量验收记录.695附录 E绿色建筑室外工程专项质量验收记录.70本标准用词说明. 71引用标准名录.72附:条文说明.746Contents1General

    7、Provisions.12Terms.23Basic Requirements.43. 1General Requirements.43. 2Materials,Detection AndAcceptance.54Ground and Foundation.74. 1General Requirements.74. 2Main Control Items.74. 3General Items.85Main Structure. 95. 1General Requirements.95. 2Main Control Items.95. 3General Items.116Building Dec

    8、oration.136. 1General Requirements.136. 2Main Control Items.136. 3General Items.167Building Roof.207. 1General Requirements .207. 2Main Control Items.207. 3General Items.218Building Water Supply and Heating.238. 1General Requirements .238. 2Main Control Items.238. 3General Items.259Ventilation andAi

    9、r Conditioning.289. 1General Requirements.2879. 2Main Control Items.289. 3General Items.3010Building Electrical.3310. 1General Requirements.3310. 2Main Control Items.3310. 3General Items.3511Intelligent Building.3711. 1General Requirements .3711. 2Main Control Items.3711. 3General Items.3812Building

    10、 Energy Efficient.4012. 1General Requirements .4012. 2Main Control Items.4012. 3General Items.4013Elevator Engineering.4213. 1General Requirements .4213. 2Main Control Items.4213. 3General Items.4214Exterior Engineering.4414. 1General Requirements .4414. 2Main Control Items.4414. 3General Items.4515

    11、Special Quality Acceptance of Green Building.48AppendixASite Reinspection Method of Main Materials andEquipment in GreenBuilding.50Appendix BIn-site Inspection of Main Control Itemsin GreenBuilding.52Appendix CSpecial Quality Acceptance ofPart Projects in GreenBuilding.558Appendix DRecords of Specia

    12、l Quality Acceptance of UnitProject(Sub-unit Project) in GreenBuilding.69Appendix ERecords of Special Quality Acceptance of ExteriorEngineeringin GreenBuilding.70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71List of Quoted Standards.72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7411总则1. 0. 1为加强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和质

    13、量控制, 保证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落实绿色建筑设计目标,统一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提高绿色建筑品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1. 0. 2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新建、改建、扩建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1. 0. 3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标准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2术语2. 1. 1绿色建筑 green building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2. 1. 2绿色建筑工程 green building construction按照绿色建筑要求设计并进行建造的

    14、建筑工程。2. 1. 3绿色建造 green construction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创新,采用与绿色发展相适应的建造方式,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升品质,提供优质健康的建筑产品,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工程建造活动。2. 1. 4绿色建材 green building material在全寿命期内可减少对资源的消耗、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健康、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2. 1. 5绿色施工 green construction operation在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以人为本,因地制宜,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

    15、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2. 1. 6建筑信息模型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在建筑工程及设施全生命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依此设计、施工、运营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简称模型或BIM。2. 1. 7现场实体检验 in-site inspection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对已经完成施工作业的分项或分部工程,按照有关规定在工程实体上抽取试样,在现场进行检验;当现场不具备检验条件时,抽取的试样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3验的活动,简称实体检验。2. 1. 8建筑垃圾 construction trash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

    16、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淤泥或其他废弃物。2. 1. 9质量证明文件 quality guarantee document随同进场材料、 设备等一同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质量状况的文件。通常包括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等。进口产品应包括出入境商品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时,也可包括进场验收、进场复验、见证取样送检和现场实体检验等资料。2. 1. 10核查 check对技术资料的检查及资料与实物的核对。包括:对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内容的正确性、与其他相关资料的一致性及整理归档情况等的检查,以及将技术资料中的技术参数等与相应的材

    17、料、构件、设备或产品实物进行核对、确认。2. 1. 11型式检验 type inspection由生产厂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的全部性能指标进行的检验,其检验报告为型式检验报告。通常在产品定型鉴定、正常生产期间规定时间内、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材料及工艺 参数改变、停产后恢复生产或有型式检验要求时进行。43基 本 规 定3. 1一 般 规 定3. 1. 1绿色建筑工程应依据工程设计文件中有关绿色建筑的内容进行质量专项验收。3. 1. 2绿色建筑工程的设计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凡涉及绿色建筑的设计变更应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且不得低

    18、于原设计要求。3. 1. 3绿色建筑工程的实施宜围绕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等绿色建造方式开展技术创新。绿色建筑工程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及验收。3. 1. 4施工单位应按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 相关标准编制绿色建筑专项施工方案。3. 1. 5绿色建筑工程在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向参建各方进行各项设计交底。3. 1. 6绿色建筑工程应实施样板引路制度, 实体样板和工序样板应在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验收。3. 1. 7绿色建筑工程采用工业化生产的预制构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标准规定。3. 1. 8绿色建筑工

    19、程混凝土冬期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 104 的规定。3. 1. 9施工单位应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无障碍设施的施工。53. 2材料、检测与验收3. 2. 1绿色建筑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使用材料、构件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等应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2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件和设备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对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应进行核查,并应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

    20、3应按本标准附录 A 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随机抽样检测, 抽样检测应为见证取样检测,检测结果合格方可使用;4经绿色建筑产品认证或具有绿色建材标识的材料、 构件和设备,见证取样送检时,代表批量可扩大 1 倍。3. 2. 2绿色建筑应按相关要求选用绿色建材产品, 应依据相关技术要求编制项目绿色建材选用目录,并计算绿色建材的使用比例。3. 2. 3绿色建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应明确抽样数量、部位和方法。3. 2. 4绿色建筑工程现场检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报告。3. 2. 5绿色建筑工程现场检验应在监理(建设)单位人员见证下抽样,其检测方法、抽样数量、检测

    21、部位和合格判定标准等不应低于有关标准规定。3. 2. 6绿色建筑工程中的主控项目应按本标准附录 B 进行检测。 受工程使用条件或季节影响未进行的节能性能检测项目,应在满足条件后补做。3. 2. 7绿色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完成后, 应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3. 2. 8绿色建筑工程当现场检测出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6规定时,应按抽样检测数量扩大 1 倍再次检测,检测合格后应予以验收。3. 2. 9单位(子单位)工程的绿色建筑质量专项验收、绿色建筑工程室外工程质量专项验收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中有关绿色建筑性能指标要求。3. 2. 10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对分部工程的绿色建筑质量同步进行专

    22、项验收,并形成绿色建筑分部工程质量专项验收记录,可按本标准附录 C 记录。3. 2. 11单位(子单位)工程、室外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对绿色建筑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室外工程施工质量进行专项验收,可按本标准附录 D、附录 E 记录,并在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的实施情况。74地基与基础4. 1一 般 规 定4. 1. 1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宜同步核查场地环境有害物质含量检测评估报告。4. 1. 2深基坑支护宜优先选用可以重复利用的装配式支护方式。4. 1. 3深基坑施工过程中应减少对地下水的抽取, 对抽取的地下水宜收集综合利用。4. 1. 4多层地下工程施工

    23、应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宜优先采用逆作法施工工艺。4. 2主 控 项 目4. 2. 1绿色建筑场地有地下障碍物时, 应复核设计文件和地质勘察报告,对建筑场地或地基持力层进行改造处理的,改造处理后的场地应符合设计规定,满足绿色建筑建设需要。检验方法:核查评估报告、地基处理方案和相关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4. 2. 2绿色建筑现浇混凝土应采用预拌混凝土。检验方法:核查预拌混凝土进场记录。检查数量:按批检查。4. 2. 3绿色建筑用砂浆应采用预拌砂浆。检验方法:核查预拌砂浆购销合同、砂浆总用量清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4. 2. 4绿色建筑应使用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高强、高性能混凝

    24、土。检验方法:核查钢筋混凝土建筑中强度等级不小于 C60 混凝土8和高性能混凝土使用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核查进场记录、隐蔽验收记录、合格证。检查数量:全数检查。4. 3一 般 项 目4. 3. 1土方施工时应减少土方外运, 宜结合土方平衡设计文件综合平衡挖、填方量。检验方法:工程场地测量记录、土方施工记录及运输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4. 3. 2基坑回填和垫层施工用材料宜优先使用工程渣土或建筑废弃物再生级配骨料,其材料性能和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检查方法:核查材料进场记录、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再生级配骨料的数量记录证明文件和用量统计资料。检查数量:每 1000m3抽查 1 次,不足

    25、 1000m3抽查 1 次。4. 3. 3对地基基础、结构体系、结构构件宜根据节能节材的原则进行优化,节约材料用量。检验方法:查阅图纸审查报告实施情况。检查数量:抽查检查。4. 3. 4设计为预制桩基础的工程,宜采用静压成桩工艺,桩基承载力等指标满足要求。检验方法:预制桩基质量证明资料、施工记录及现场试验检测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4. 3. 5施工现场 500km 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总量占建筑材料总量的比例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方法:对照距离施工现场 500km 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总量占建筑材料总量的比例计算书,核查工程材料决算清单、材料进场验收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95主 体 结 构5

    26、. 1一 般 规 定5. 1. 1绿色建筑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应核对设计图纸中主体结构工程在施工中的设计变更情况, 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原设计的绿色性能。5. 2主 控 项 目5. 2. 1现浇混凝土应采用预拌混凝土。检验方法:核查预拌混凝土进场记录。检查数量:按批检查。5. 2. 2高强钢筋的使用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核查 400MPa 级(或以上)的受力钢筋的使用位置和用量与施工图一致;核査进场记录、隐蔽验收记录、合格证。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 2. 3高强混凝土的使用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核查钢筋混凝土建筑中强度等级 C60 或以上混凝土使用位置和用量与施工图一致;核査进场记录、隐蔽验

    27、收记录、合格证。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 2. 4高耐久性混凝土的使用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核査耐久性混凝土的性能、使用位置和用量与施工图一致;核査进场记录、隐蔽验收记录、合格证。检査数量:全数检査。5. 2. 5模板工程应选用周转率高的模板和支撑体系。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 2. 6进行优化设计的结构,应审查其结构体系、结构构件相关文10件。检验方法:对照建筑专业和结构专业施工图、地基基础方案论证报告、结构体系节材优化设计书、结构构件节材优化设计书,检查结构优化设计措施实施情况。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 2. 7工业化生产的预制构件的使用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

    28、:核查工业化生产的预制构件的性能、使用位置是否与施工图、计算书一致;核查构件进场记录、吊装记录、隐蔽验收记录、质量证明资料。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 2. 8装配式结构工程装配率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方法:工程设计文件、深化设计图、装配率计算书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 2. 9预制构件、 部品配件质量应符合设计及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检验方法:核查预制构件产品质量证明资料,进场验收记录、检测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 2. 10钢结构中Q355及以上高强钢材使用情况和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核查;核查竣工图,钢材质量证明文件、进场复验报告,施工记录及材料决算清单中有关钢材

    29、的使用情况。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 2. 11耐候结构钢的材料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核査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复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隐蔽验收记录。检査数量:全数检査。5. 2. 12砌体用块材、保温砂浆、填充保温材料及构件等产品的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11检验方法:核查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复验、砂浆品种、配合比、强度检验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 2. 13砌筑砂浆应采用预拌砂浆。检验方法:核查预拌砂浆进场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 2. 14工程采用装配式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结构时, 其专用砌块、砌筑砂浆、灌孔混凝土的性能和强度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要求。检验方法:工程设计

    30、文件、主要材料及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验收记录、抽样复检报告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 3一 般 项 目5. 3. 1清水混凝土构件采用的模板,应满足装饰效果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 3. 2模板使用隔离剂不得影响结构性能及装饰施工; 不得玷污钢筋、预应力筋、预埋件和混凝土接槎处,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 3. 3装配式结构构件安装和节点施工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检验方法:核查构件规格、使用位置是否与施工图一致,隐蔽验收记录、检测报告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 3. 4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 劲性混凝土梁柱等结

    31、构新技术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的要求。检验方法:核查施工方案,新产品质量证明资料、进场验收记录、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记录和用量统计表等资料。12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 3. 5钢结构现场宜采用无污染、耐候性好的防腐、防火涂料,其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检验方法:检查防腐、防火涂料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涂装施工记录,隐藏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 3. 6复杂空间钢结构制作和安装, 宜采用仿真技术模拟施工过程。检验方法:检查包含 BIM 仿真技术模拟演示的施工方案等证明文件。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 3. 7砌筑工程所用绿色、环保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检验方法

    32、:检查砌筑材料出厂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 3. 8砌块墙体排块施工应满足组砌设计图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核查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 3. 9配筋砌体的钢筋或钢筋网, 其品种、 规格、 尺寸及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的要求。检验方法:检查施工方案、施工记录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36建筑装饰装修6. 1一 般 规 定6. 1. 1轻质墙墙体施工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按现行的国家、 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规定执行。6. 1. 2幕墙工程施工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应符合本标准和现行国家标准。6. 1. 3天然石材的放射物质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材料放射性

    33、核素限量GB 6566 的规定。6. 1.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使用材料的品种、 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6. 2主 控 项 目6. 2. 1预制墙板的热工、隔声性能、各参数不得低于设计要求。墙体工程的隐蔽工程验收应有详细的构造做法等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影像资料。检验方法:核查型式检验报告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査。6. 2. 2墙体粘结、填充、抹面的砂浆应采用预拌砂浆的。检验方法:核查预拌砂浆购销合同、进场记录和砂浆用量清单。检査数量:全数检査。6. 2. 3非砌筑墙体的使用及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检

    34、查非砌筑墙体的构造做法,核査材料清单。检査数量:全数检查。146. 2. 4外门窗的可开启面积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检验方法:对照门窗设计文件,尺量检查,核查可开启扇的位置、面积、开启角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按不同类型的房间、不同规格型号的外门窗分类统计,全数检查。6. 2. 5外窗遮阳设施的性能、 规格和尺寸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的要求;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核查遮阳设施性能检测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6. 2. 6建筑外门窗的气密性、水密性、保温性能、采光性能、中空玻璃露点、抗风性能、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材料复试报告

    35、。根据设计文件核查门窗节能性能标识。检查数量:全数核查。6. 2. 7幕墙可开启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对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幕墙设计文件,尺量检查,核查现场可开启扇的位置、面积、开启角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按不同类型的房间、不同规格型号的开启扇分类统计,全数检査。6. 2. 8幕墙遮阳装置的性能、规格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1外部遮阳装置的抗风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2遮阳装置的遮阳系数应满足设计要求;3遮阳装置的安装位置正确、牢固,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检验方法:核查进场材料构配件质量证明文件、材料复验报告和外部遮阳装置抗风性能见证检测报告以及计算书,观察、尺量、

    36、15手扳检查。检査数量:全数检查。6. 2. 9幕墙工程使用的材料、构配件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并应符合设计要求。1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燃烧性能;2幕墙玻璃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可见光反射比;3隔热型材的抗拉强度、抗剪强度;4透明半透明遮阳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可见光反射比;5其他反光面板材料的可见光反射比;6石材的弯曲强度、耐冻融性、吸水率。检验方法:核查复验报告。检査数量:同一厂家的同一种产品,抽査不少于 1 组。6. 2. 10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室内噪声级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的要求。检验方法:核査检测报告,对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检查数量:每个建

    37、筑单体应选取噪声最不利的户型,检测点要覆盖高中低不同楼层。6. 2. 11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建筑构件隔声性能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的要求。检验方法:对照施工图,核查楼板、外窗和分户墙隔墙等构件隔声性能检测报告。检査数量:均不少于两组。6. 2. 12需要进行声学处理的场所使用的声学功能材料其品种、规格以及声学性能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的要求。检验方法:现场检查。核查产品合格证及相关声学性能型式检验报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6. 2. 13外窗的透光折减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16检查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检查数量:全数检查。6. 2. 14建筑物的采光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方法:核查检查报告。检查数

    38、量:全数检查。6. 2. 15所用装饰装修材料和成品应做质量检查和验收,其品种、规格、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的要求。检验方法:核查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核查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含量复验报告。检査数量: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査 1 组;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6. 2. 1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民用建筑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氡等污染物浓度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的要求。检验方法:核查现场检测报告。检查数量:符合相关标准规定。6. 2. 17卫生间、厨房的外墙内侧、浴室的墙面、顶棚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防潮层。检验方法:核查隐蔽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9、6. 2. 18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其节能保温做法不得影响地面排水坡度,防水层不得渗漏。检验方法:用长度 500mm 水平尺检查;观察检查,核查防水层蓄水试验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6. 3一 般 项 目6. 3. 1施工产生的穿墙套管、脚手架眼、孔洞、外门窗框或附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等部位, 应按照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的构造措施,17不得影响墙体热工性能。检验方法:对照专项施工方案检查施工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6. 3. 2外门窗可调节遮阳设施的调节机构应灵活并能调节到位。检验方法:现场调节试验,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6. 3. 3外窗通风换气装置的安装位置、 性能参数应符合设计和

    40、产品标准要求,且应安装牢固,无渗漏。检验方法:核查产品合格证和技术性能型式检验报告,手扳检查,试运行。检查数量:全数检査。6. 3. 4幕墙可调节遮阳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调节机构应灵活并能调节到位。检验方法:现场调节试验,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査 10%,且不少于 10 件(处)。6. 3. 5幕墙通风换气装置的安装位置、 性能参数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要求,且应安装牢固,无渗漏。检验方法:核查产品合格证和技术性能型式检验报告,手扳检査,试运行。检查数量:全数检查。6. 3. 6镀(贴)膜玻璃的安装方向、位置、中空玻璃的密封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纪录。检查数量:每个

    41、检验批不少于 5 件(处)。6. 3. 7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的使用部位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的要求。检验方法:现场检査,根据工程概预算材料清单、以及各种建筑材料的使用部位一览表,核査现场实施情况是否与设计一致。检査数量:全数检査。186. 3. 8装修预留孔洞和预埋装修面层固定件等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的要求。检验方法:对照土建和装修一体化设计图纸现场检查。检査数量:抽检数量不低于土建和装修一体化设计房间数量的5%,且各功能区均不少于 1 处。6. 3. 9体育场馆、多功能厅、接待大厅、大型会议室和剧场等有声学特性设计要求的房间, 其声学指标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的要求。检验方法:核查现场检

    42、测报告。检测项目依据厅堂扩声特性测量方法GB/T 4959 确定。检査数量:按典型功能房间每类检査。6. 3. 10主要功能房间的釆光系数应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的要求。检验方法:公共建筑现场检査主要功能房间天然采光情况,核查公共建筑天然采光模拟分析报告和采光系数现场检测报告,如有顶部釆光还需核查釆光均匀度检测报告。检查数量:采光系数检测时,对设计达标的采光最不利功能房间进行抽检,每类主要功能区检査不少于 2 处。6. 3. 11公共区域室内天然釆光效果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检验方法:1主要功能房间眩光控制措施:对照建筑专业施工图,核查主要功能房间遮阳板、内饰面材料等眩光控制措施实施情况;2公共建

    43、筑内区和地下空间天然采光利用措施及实施情况: 核查采光井、导光管等采光设施的位置、尺寸、性能参数与设计一致。检查数量:全数检査。6. 3. 12对主要功能房间采取有效的空气处理措施时,其技术措施的形式和性能参数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空气处理设备应避免冬季结冰。检验方法:对照暖通空调专业施工图,核査空气处理措施及相19关设备装置的数量、性能参数与设计的符合性。检查数量:全数检查。6. 3. 13采用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厨房、卫浴间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核査竣工图和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厨房、卫浴间的产品合格证。检查数量:全数检查。6. 3. 14采用地面辐射供暖的工程,其地面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

    44、及相关标准的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 3 处。207屋面7. 1一 般 规 定7. 1. 1绿色建筑屋面工程的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保温层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査、隐蔽工程验收。7. 1. 2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屋面蓄水试验应符合设计及现行屋面工程技术规范要求。7. 2主 控 项 目7. 2. 1屋面工程应满足安全、耐久和防护的要求:检验方法:核查相关图纸、施工记录、隐蔽记录等。检查数量:现场拉拔试验抽检数量按不少于后置锚固件总数量的 1%,且不少于 5 个,其他为全数检查。7. 2. 2绿色

    45、建筑屋面工程使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材料进场时应对下列性能参数进行复验,且抽检必须合格:1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或热阻、密度、吸水率、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材料的燃烧性能;2防水材料的不透水性、低温柔性、耐热性、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撕裂强度等。检验方法:抽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检查数量: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的产品,抽查不少于 1 组。7. 2. 3屋面保温层的敷设方式、厚度、缝隙填充质量及屋面热桥部位的保温隔热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査。检查数量:现场全数检查,验收抽查隐蔽记录或施工影像。217. 2. 4采光屋顶透光材料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反射比、可见光透射比

    46、、 气密性等性能参数及节点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检查;淋水检查;核査进场复验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的产品,抽查不少于 1 组。施工隐蔽验收记录等抽查不少于 3 处。7. 3一 般 项 目7. 3. 1屋面保温层应符合下列规定:1屋面构造中排汽道及排汽管的设置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2现场采用喷、浇、抹等工艺施工的保温层,其配合比应计量准确,搅拌均匀、分层连续施工,表面平整,坡向正确;3保温板应铺设牢固、缝隙严密。检验方法:观察、尺量、称重检查。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的抽检数量,应按屋面面积每 100m2抽查一处,每处 10m2,且

    47、不得少于 3 处。7. 3. 2金属保温夹芯板屋面应铺装牢固、接口严密、表面洁净、坡向正确。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査,核査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过程检查每个检验批的抽检数量,应按屋面面积每100m2抽查 1 处,每处 10m2,且不得少于 3 处。验收时抽查隐蔽记录等相关技术资料不少于 1 组。7. 3. 3屋面的隔汽层位置及构造做法应完整、严密,穿透隔汽层处应采取密封措施。检验方法:观察检査;核査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的抽检数量,应按屋面面积每 100m2抽查1 处,每处 10m2,且不得少于 3 处。7. 3. 4屋面工程使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其使用部位、用量和

    48、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22检验方法:核查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的出厂合格证、产品认证、进场记录、使用部位、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用量统计等资料。检査数量:按综合利用产品抽査不少于 3 次。7. 3. 5采光屋顶应安装牢固,坡度正确,封闭严密,不得渗漏。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淋水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现场抽查不少于 1 组。施工隐蔽验收记录等抽查不少于 3 处。238建筑给水排水与供暖8. 1一 般 规 定8. 1. 1非传统水源供水系统应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施工、 同步验收,其规模和设备选型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8. 1. 2太阳能热水系统应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施工及验收,

    49、其规模和设备选型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8. 1. 3绿色建筑工程质量专项验收前, 施工单位应对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系统进行综合调试。8. 2主 控 项 目8. 2. 1给水排水工程所使用的设备材料、管道、阀门、仪表,保温材料等,应按照设计要求对其类别、材质、规格、外观以及节能指标和标识进行核查,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用水器具应采用二级以上节水效率的器具。检查方法:核查合格证以及相关试验报告,现场实物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8. 2. 2给水排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生活饮用水水质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 的要求;2非传统水源管道和设备应设置

    50、明确、清晰的永久性标识。检验方法:核查检验报告,必要时抽样检测,查验现场。检查数量:全数检查。8. 2. 3隔油池、化粪池、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站、雨水弃流装置、雨水处理站、雨水基础等排水设施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核查相关图纸,现场检查。24检查数量:全数检查。8. 2. 4使用非传统水源的项目,应采取用水安全措施,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非传统水源供水管道严禁与生饮用水给水管道连接, 工程验收时应逐段进行检查;2非传统水源供水系统的水池(箱)阀门、水表、给水栓取水口均应明显标注“非传统水源”标识,且公共场所及绿化的非传统水源供水口设带锁装置;3非传统水源系统应设有备用水源;4非传统水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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