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咨信网! | 成为共赢成为共赢 咨信网助力知识提升 | 自信网络旗下运营:咨信网 自信AI创作助手 自信AI导航
咨信网
全部分类
  • 包罗万象   教育专区 >
  • 品牌综合   考试专区 >
  • 管理财经   行业资料 >
  • 环境建筑   通信科技 >
  • 法律文献   文学艺术 >
  • 学术论文   百科休闲 >
  • 应用文书   研究报告 >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咨信网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交通行政诉讼代理词.docx

    • 资源ID:685196       资源大小:16KB        全文页数:7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1金币
    微信登录下载
    验证码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1金币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VIP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索取发票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胜****】。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胜****】,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交通行政诉讼代理词.docx

    1、交通行政诉讼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安徽徽天律师事务所接受董俊和肥东尚真实验中学的委托,指派我担任董俊和肥东尚真实验中学诉肥东县交通局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赔偿纠纷一案的原告诉讼代理人,现根据事实和法律,结合今天的庭审,发表代理意见如下:一、被告扣押皖A69030轿车没有事实根据被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第三人殷庆丰有从事非法营运的事实。为证明第三人有非法营运的事实,被告提供三个证据,询问笔录、证人程艳写的事情经过和录像资料。在庭审过程中,原告代理人就询问笔录的真实性对被告的三个执法人员进行了询问,被告的三个执法人员对于查获“违法车辆”的地点说出了两个地点,对于“哪几个执法人员参与了对殷庆丰的询问”这

    2、个问题给出完全不同的三个答案!对于被告所说的乘客的住址就更是说不出具体地址。而且,该询问笔录所记载的内容与第三人的当庭陈述有很大出入。对于程艳写的事情经过,因被告没有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被告也没有向法庭提供该证人身份情况的证明,所以,证人程艳的身份和其证言的真实性都无法核实。再者,被告对证人的询问应当制作询问笔录,而不应该仅仅是一张事情经过,因此,该证人证言是不能采信的。被告出示的录像资料也不能证明第三人有非法营运的事实,录像中只能看到一辆轿车副驾驶上坐一个女子,而且仅能看到其侧面,驾驶员的脸无法看到。证人程艳是否就是坐在副驾驶上的女子?被告无法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因此,被告的上述三份证据均不能

    3、证明第三人有非法营运的事实。二、被告扣押皖A69030轿车没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本案被告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没有向人民法院提供执法的依据,依照上述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当认定被告

    4、没有执法依据。被告在庭审时称其执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但即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被告也无权扣押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被告暂扣违法车辆的其前提条件为: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皖A69030轿车驾驶员殷庆丰当晚在被被告执法人员强行带到办公室时已经提供行车证、驾驶证、身份证等合法的证件,并说明它是为肥东尚真实验中学开车的。且肥东尚真实验中学就在县城内,稍作调查就可以确定车辆是合法的。所以,被告没有扣押车辆的前提条件。而且,20XX年6月28日,被告将交通违法行为告知书送达给车主董俊后,说明被告

    5、已经知道了车辆的合法来源,这样被告就更没有扣车的理由和前提。而且,依据行政处罚法三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有登记保存证据的权力,没有扣押证据的权力。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与行政处罚法三十七条的规定相抵触。按照立法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行政法规与法律相抵触时,应当优先适用法律。所以,被告扣押原告车辆的行政行为没有法律依据。三、被告扣押皖A69030轿车的程序严重违法退一步说,即使被告有扣押皖A69030的权力,其扣车的程序也是违法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和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被告对证据有登记保存的权利,保存的期限是七日,在七日内,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被

    6、告已明显违反了法律的规定。皖A69030轿车在20XX年5月30日晚就被其扣押起来,20XX年7月1日,被告作出对车主董俊罚款3万元的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又将其撤销。20XX年7月31日,被告又一次作出对车主董俊罚款3万元的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可思义的是,在车辆被扣押二个多月后且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作出的情况下,20XX年8月10日,被告向董俊邮递送达了道路运输车辆暂扣凭证,称“决定暂扣你的车辆。请你在七日内持本凭证到肥东县交通局接受处理。暂扣期间,对车辆予以免费保管;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拒不履行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完全颠倒了法定的程序;实际上,被告当庭

    7、向法庭提供的暂扣凭证已远远超过了法定的举证期限,根本不能作为其扣车的合法证据。从扣车到现在已有三个多月的时间,在这期间,被告拒绝归还车辆,实质就是非法扣押车辆。四、本案中肥东尚真实验中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本案中,原告董俊是皖A69030轿车的车主,肥东尚真实验中学是车辆的使用人,这从第三人的陈述,证人贾学兰、葛圣传的证言以及肥东尚真实验中学的工资表都可以看出这一点。被告的扣车行为直接侵犯了肥东尚真实验中学对车辆的使用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肥东尚真实验中学与被告的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本案中肥东尚真实验中学具备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五、关于行政赔偿问题原告肥东尚真实验中学在皖A69030轿车被扣期间,每月支付第三人工资800元,每月向交通管理部门缴纳养路费100元。这仅是直接经济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原告肥东尚真实验中学的经济损失完全由被告的违法行政造成,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理应由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综上,被告扣押皖A69030轿车的行政行为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程序严重违法,应当予以撤销;被告应当承担因违法行政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失。以上代理意见,请合议庭考虑并予以采纳。安徽徽天律师事务所吴文红律师20XX年9月1日


    注意事项

    本文(交通行政诉讼代理词.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胜****】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页脚通栏广告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诚招英才 - 文档分销 - 服务填表 - 联系我们 - 成长足迹

    Copyright ©201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elp@zixin.com.cn    文档合作和网站合作邮箱:fuwu@zixin.com.cn    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   | 证照中心

    12321jubao.png12321网络举报中心 电话:010-12321  jubao.png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电话:12377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办理中)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