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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11∕T 2164-2023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生活垃圾焚烧业(北京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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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11∕T 2164-2023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生活垃圾焚烧业(北京市).pdf

    1、 ICS 13.020.10 CCS Z 01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21642023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生活垃圾焚烧业 Assessment indicator system of cleaner production for municipal solid waste incineration 2023-12-25 发布 2024-04-01 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1/T 21642023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评价指标体系.3 5 评价方法.7 6 指标计算及数据来源.8 参考文献.1

    2、3 DB11/T 2164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北节能源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北京市污染源管理事务中心、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华环保联合会废弃物发电专委会。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燕、王圣典、刘万添、杨候剑、王勇、张希庆、李晓丹、于承迎、王艳磊、郭云高、韩会珍、宋昊、彭燕坤、张心钰、赵亚笛、郭建兵、戴瑞峰、宋国健、徐烨。DB11/T 21642023 1 清洁生产评价指

    3、标体系 生活垃圾焚烧业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指标计算及数据来源。本文件适用于生活垃圾焚烧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绩效评价。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889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 18485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

    4、制标准 GB 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4789 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 DB11/307 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50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T 1234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源消耗限额 DB11/T 1416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 生活垃圾焚烧企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5、文件。3.1 焚烧线 incineration line 为完成对垃圾的焚烧处理而配置的焚烧、热交换、烟气净化、排渣出渣、飞灰收集运输、自动控制等全部设备和设施的总称。来源:CJJ 90-2009,2.0.17 3.2 烟气停留时间 retention time of flue gas 燃烧所产生的烟气处于高温段(850)的持续时间。DB11/T 21642023 2 来源:GB 18485-2014,3.4 3.3 热灼减率 loss on ignition 焚烧炉渣经灼烧减少的质量占烘干后原焚烧炉渣质量的百分数。来源:GB 18485-2014,3.7,有修改 3.4 烟气净化系统 flu

    6、e gas cleaning system 对烟气进行净化处理所采用的各种处理设施组成的系统。来源:CJJ 90-2009,2.0.26 3.5 渗沥液处理系统 leachate treatment system 渗沥液处理从调节池到处理水排放的各个工艺处理单元的总称,包括预处理、生物处理、深度处理和污泥及浓缩液处理。来源:CJJ 150-2010,2.0.1 3.6 渗沥液深度处理 advanced treatment of leachate 渗沥液经预处理及生化处理后,为达到排放或回用要求进一步去除水中污染物的水处理过程。来源:DL/T 1939-2018,3.4,有修改 3.7 渗沥液沼

    7、气综合利用 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 of leachate methane 渗沥液处理系统中厌氧系统产生的沼气经密闭收集控制,用于发电、提纯为燃气或引入焚烧炉焚烧,同时设置应急火炬。3.8 氨逃逸质量浓度 ammonia slip 脱硝系统运行时空气预热器入口烟气中氨的质量与烟气体积(101.325kPa、0,干基,过量空气系数1.4)之比。来源:HJ 563-2010,3.4 3.9 焚烧飞灰 incineration fly ash 烟气净化系统捕集物和烟道及烟囱底部沉降的底灰。来源:GB 18485-2014,3.6 3.10 飞灰稳定化 fly ash st

    8、abilify 使飞灰转化为非危险废物的处理过程。来源:CJJ 90-2009,2.0.23 3.11 焚烧炉渣 incineration bottom ash 生活垃圾焚烧后从炉床直接排出的残渣,以及过热器和省煤器排出的灰渣。来源:GB 18485-2014,3.5 3.12 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 emission concentration at baseline oxygen content DB11/T 21642023 3 本标准规定的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颗粒物污染物浓度的排放限值,均指在标准状态下以11%(体积分数)O2(干烟气)作为换算基准换算后的基准氧含量排放浓

    9、度。来源:GB 18485-2014,3.18,有修改 4 评价指标体系 生活垃圾焚烧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生活垃圾焚烧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 一级 指标 一级指标权重 二级指标 单位 二级指标权重 级基准值 级基准值 级基准值 生产工艺及装备 25 垃圾接收与储存系统 1 每月定期抽检垃圾入厂质量;不接收不满足生活垃圾条件的垃圾,记录完整。1 入厂垃圾计量设备检定证书审核期内未过期;入炉垃圾计量设备每季度进行 1 次标定,记录完整。1 垃圾池容量7 天垃圾储存量。垃圾池容量5 天垃圾储存量。1 垃圾池保持-20pa 以下负压状态并设置负压监测系统;垃

    10、圾池设置独立排风除臭系统,且风量满足垃圾池换气次数2 次/h。垃圾池保持-10pa 以下负压状态并设置负压监测系统;垃圾池设置独立排风除臭系统。垃圾焚烧系统 2 各条焚烧线年运行时间均8300h。各条焚烧线年运行时间均8200h。各条焚烧线年运行时间均8000h。1 各条焚烧线停炉检修次数为 1 次/年。各条焚烧线停炉检修次数均为 2 次/年。各条焚烧线停炉检修次数均为 3 次/年。1 炉膛内焚烧温度850且炉膛内烟气停留时间2s。2 一氧化碳浓度 24 小时均值*6.9 mg/Nm3。一氧化碳浓度 24 小时均值*12 mg/Nm3。一氧化碳浓度24小时均值*50 mg/Nm3。1 热灼减率

    11、1.8%热灼减率2.2%热灼减率3%烟气净化系统 1 采用“半干法+湿法”、“干法+湿法”、“半干法+干法+湿法”等先进脱硫技术。采用“半干法+干法”脱硫技术。1 氮氧化物脱除采用先进脱硝技术。氮氧化物脱除采用 SCR+SNCR 技术。DB11/T 21642023 4 表 1 生活垃圾焚烧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续)一级 指标 一级指标权重 二级指标 单位 二级指标权重 级基准值 级基准值 级基准值 渗沥液处理系统 1 处理后的废水全部回用。处理后的废水达标排放和部分回用。处理后的废水达标排放。2 渗沥液采用深度处理措施;浓缩液入炉焚烧或用于石灰浆制备;渗沥液沼气综合利用。渗

    12、沥液采用深度处理措施;浓缩液入炉焚烧或用于石灰浆制备。自动化控制系统 2 自动燃烧控制系统功能实现:助燃燃烧器启停控制;垃圾料层厚度控制;主蒸汽流量控制;炉温控制;降低热灼减率控制;氧气浓度控制6 项。满足 I 级指标中的 5项。满足 I 级指标中的 4项。1 烟气净化系统、汽轮发电机组、电气控制系统、锅炉给水系统自动化控制装置投入使用率 100%。在线监测系统 1 各条焚烧线设置处理前、处理后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数据完整准确。各条焚烧线设置处理后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数据完整准确。1 烟气气体分析仪校准频次符合 HJ 75 的要求;颗粒物监测仪器校验周期 6 个月。1 一个自然年内,在线监测系统标

    13、记“启炉”“停炉”“故障”“事故”的累计时长60 小时。1 具有污水在线监测系统,数据完整准确;仪器校准频次符合 HJ 355的要求。辅助设施系统 2 电机、变压器、水泵、风机、空压机等通用设备采用一级能效产品比例80%。电机、变压器、水泵、风机、空压机等通用设备采用一级能效产品比例60%。电机、变压器、水泵、风机、空压机等通用设备采用一级能效产品比例30%。能源 消耗 12 吨入厂垃圾综合能耗 kgce/t 4 DB11/T1234 先进值 DB11/T1234 准入值 DB11/T1234 限定值 厂用电率%4 16 18 20 发电汽耗 kg/kWh 4 4.7 4.9 5.1 水资源消

    14、耗 4 吨入厂垃圾水消耗量(水冷)m3/t 4 1.7 1.9 2.1 吨入厂垃圾水消耗量(空冷)m3/t 0.35 0.43 0.5 DB11/T 21642023 5 表 1 生活垃圾焚烧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续)一级 指标 一级指标权重 二级指标 单位 二级指标权重 级基准值 级基准值 级基准值 原/辅料材料消耗 6 吨入炉垃圾尿素消耗量 kg/t 2 1.5 1.7 1.9 吨入炉垃圾消石灰消耗量 kg/t 2 9.9 10.9 12.6 单位烟气量活性炭消耗量 mg/Nm3 2 80 70 50 资源综合利用 9 吨入厂垃圾发电量 kWh/t 4 430 400 3

    15、80 再生水利用率%4 90 80 70 烟气余热利用 1 进行烟气余热深度利用,排烟温度降低至 60以下。进行烟气余热回收利用,排烟温度控制在100以下。污染物产生与排放 27 氮氧化物排放浓度 24 小时均值*mg/Nm3 2 88.2 125.2 200 二氧化硫排放浓度 24 小时均值*mg/Nm3 2 16.5 20 50 氯化氢浓度 24 小时均值*mg/Nm3 2 8.9 13.7 20 颗粒物排放浓度24 小时均值*mg/Nm3 2 3.8 4.8 8 氨逃逸质量浓度 mg/Nm3 2 2.5 8 10 其他废气污染物排放*3 臭气浓度符合 GB 14554 标准要求;硫化氢和

    16、氨排放符合 DB11/501标准要求;其他废气污染物排放符合 GB 18485 标准要求。废水排放 4 废水零排放。排水应符合DB11/307标准要求。飞灰率%2 1.9 2.2 2.3 炉渣率%2 18.4 19.8 21.6 固体废弃物处置 飞灰 2 飞灰运往有危险废弃物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转运联单齐全;或飞灰在场内稳定化后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符合 GB 18598标准要求。炉渣 2 与有相关处理资质的企业签署炉渣填埋或综合利用合同;填埋处理的,符合 GB 16889 标准要求;综合利用的,炉渣利用单位手续及证件齐全,环保、安全及尾渣处理符合要求。噪声 dB(A)2 符合 GB 1

    17、2348 的要求达标排放。DB11/T 21642023 6 表 1 生活垃圾焚烧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续)一级 指标 一级指标权重 二级指标 单位 二级指标权重 级基准值 级基准值 级基准值 温室气体排放 2 吨入厂垃圾温室气体排放量 tCO2/t 2 0.13 0.15 0.17 清洁生产管理 15 产业政策符合性*1 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相关产业政策,不使用国家或本市已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法规标准符合性*1 审核考察期环境违法行为应整改完成,审核期无环境违法行为。环境管理 管理制度 1 建立并实施企业环境保护制度。管理机构 1 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

    18、并配备专职的环境管理人员。管理体系 1 按照 GB/T 24001 建立并有效运行环境管理体系,取得认证且审核期内认证有效。按照 GB/T 24001 建立并有效运行环境管理体系。管理平台 1 建立并运行信息化、数字化环境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并运行环境管理制度。风险管理 1 制定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设施、物资齐备,并定期检修且有记录;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并有记录;每年定期培训和演练且有实施记录。能源与低碳管理 管理体系 1 按照 GB/T 23331 建立并有效运行能源管理体系,取得认证且审核期内认证有效。按照 GB/T 23331 建立并有效运行能源管理体系。管理平台 1 建立并运行信息化

    19、能源管理平台。建立并实施能源统计管理制度。计量器具 1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 GB 17167 计量要求、用水计量器具配备符合 GB/T 24789 计量要求。碳排放管理 1 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碳排放管理要求建立并执行碳排放管理制度。清洁生产机构设置与管理制度 组织机构 1 建立清洁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管理制度 1 建立并执行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制度。公众开放 2 公众开放制度健全,有参观、宣传、接待内容及安全管理措施;设立电子显示屏,公示环境监测数据;企业官方网站设立专栏每半年公开环境监测数据。设立电子显示屏,公示环境监测数据;企业官方网站设立专栏每半年公开环境监测数据。注

    20、:加“*”的项目为限定性指标。DB11/T 21642023 7 5 评价方法 5.1 综合评价指标的评分计算方法 综合评价指标是衡量在评价期内的清洁生产总体水平的一项综合指标,按公式(1)计算:P=Pini=1.(1)式中:P企业清洁生产的综合评价分值,其值在 0100 之间;n第 i 项一级指标总数;Pi企业清洁生产一级指标评价分值,即生产工艺及装备、能源消耗、水资源消耗、原/辅材料消耗、资源综合利用、污染物产生与排放、温室气体排放、清洁生产管理 8 个一级指标的评价值。Pi=Pijmi=1.(2)式中:m第 i 项一级指标下参与定量评价的二级指标总数;Pij第 i 项一级指标下第 j 项

    21、二级指标的单项评价分值。Pij=KijSij.(3)式中:Kij企业第 i 个清洁生产一级指标对应的第 j 个二级指标的权重值。Sij企业第 i 个清洁生产一级指标所对应的第 j 个二级指标的系数值,当企业该项二级指标满足级清洁生产水平时,取值为 1.0;当企业该项二级指标满足级清洁生产水平时,取值为 0.8;当企业该项二级指标满足级清洁生产水平时,取值为 0.6;不满足级清洁生产水平时,取值为 0。当二级指标没有级、级、级等级区别时,符合评价要求时Sij取值为1.0,不符合评价要求时Sij取值为0。当二级指标级和级合并,符合基准值要求时,Sij取值为1.0;当二级指标有级和级合并,符合基准值

    22、要求时,Sij取值为0.8。5.2 二级评价指标的权重值调整 若某项一级指标实际参与评价的二级指标项目数少于该项一级指标所包含的全部二级指标项目数(即企业某项二级指标内容缺项)时,在计算中应将该项一级指标所属各二级指标的权重值均予以相应修正,修正后得到新的权重值为Kij,按公式(4)计算:Kij=KijAi.(4)式中:Kij在第 i 项一级指标下二级指标缺项时,其下各二级评价指标修正后的权重值;Ai第 i 项一级指标下二级评价指标缺项评价时,其下各二级评价指标相应权重值的修正系数。DB11/T 21642023 8 其中,Ai按公式(5)计算:Ai=K1K2.(5)式中:K1第 i 项一级指

    23、标的权重值;K2第 i 项一级指标下二级指标缺项评价时,实际参与评价的各二级指标权重值之和。若由于企业未统计该项指标值而造成缺项,则该项指标权重不作调整,且评价分值为零。5.3 清洁生产等级的确定 本评价指标体系将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划分为三级,级清洁生产水平为清洁生产先进(标杆)水平,级清洁生产水平为清洁生产准入水平,级清洁生产水平为清洁生产一般水平。清洁生产等级对应的综合评价指数应符合表2的规定。评定等级时,指标值不仅应符合相关等级分值,同时限定性指标也应全部符合相关要求。表2 清洁生产等级与综合评价指标值 清洁生产水平等级 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 级 清洁生产先进(标杆)水平 90,且限定性指

    24、标全部满足级基准值,非限定性指标全部满足级基准值要求 级 清洁生产准入水平 80P90,且限定性指标全部满足 II 级基准值要求及以上 级 清洁生产一般水平 70P80,且限定性指标全部满足 III 级基准值要求及以上 6 指标计算及数据来源 6.1 指标计算 6.1.1 热灼减率 热灼减率按公式(6)计算:P=(A-B)/A100%.(6)式中:P热灼减率;A焚烧炉渣经 110干燥 2小时后冷却至室温的质量,单位为克(g);B焚烧炉渣经 600(25)灼烧3小时后冷却至室温的质量,单位为克(g)。6.1.2 吨入厂垃圾综合能耗 吨入厂垃圾综合能耗是指统计报告期内,处理单位入厂垃圾量所消耗的综

    25、合能耗,按公式(7)计算:Ed=UqW.(7)式中:Ed吨入厂垃圾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煤每吨入厂垃圾(kgce/t);DB11/T 21642023 9 Uq统计报告期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统计范围与DB11/T 1234一致;W统计报告期入厂垃圾量,单位为吨(t)。6.1.3 厂用电率 6.1.3.1 厂用电率是指在报告期内,厂用电量与发电量的比值,按公式(8)计算:Lfd=W?Wf100%.(8)式中:Lfd厂用电率;Wcy 统计报告期发电厂用电量,单位为千瓦时(kWh);Wf统计报告期发电量,单位为千瓦时(kWh)。6.1.3.2 厂用电量为下列电量之和:生活垃圾焚烧

    26、电厂生产、生活与行政用电量;主变损耗;临时用电量。不计入厂用电量的部分:接网线路的线损;新设备或大修后设备的烘炉、煮炉、暖机、空载运行的电量;设备未正式移交生产前的带负荷试运行期间耗用电量;计划大修及基建、改建工程施工用的电量;向合作单位直供电量;厂外原水取水用电量。6.1.3.3 厂用电率评价指标基准值按(9)修正:Lfd=Lfd?.(9)式中:Lfd厂用电率修正值;f1、f2、f3、f4、f5修正系数,取值见表3。表3 厂用电率影响因素修正 修正因子 修正系数 备注 焚烧垃圾热值(LHV)f1 LHV6300kJ/kg 1.0 LHV6300kJ/kg 1+0.00001(6300-LHV

    27、)冷凝器冷却方式 f2 循环水冷却 1.0 间接空冷 1.03 直接空冷 1.05 烟气脱酸 f3 干法 0.95 组合方式按高限系数确定,不叠加 循环流化法 0.97 带喷淋降温的干法与循环流化法 1.0 半干法 1.0 湿法+SGG(无SGG时取1.03)烟气脱硝 f4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1.0 选择性催化还原(SCR)1.03 SNCR+SCR 1.04 烟气脱白 f5 1.10 DB11/T 21642023 10 6.1.4 发电汽耗 发电汽耗是指在统计报告期内,汽轮机总进汽量与发电量的比值,按公式(10)计算:Dfd=QfdWf.(10)式中:Dfd 发电汽耗,单位为千克

    28、每千瓦时(kg/kWh);Qfd 统计报告期汽轮机总进汽量,单位为千克(kg)。6.1.5 吨入厂垃圾水消耗量 吨入厂垃圾水消耗量是指统计报告期内,处理单位入厂垃圾所消耗的各种水资源的总量,按公式(11)计算:Cs=TsW.(11)式中:Cs吨入厂垃圾水消耗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吨入厂垃圾(m3/t);Ts统计报告期消耗的各种水资源总量,包括新鲜水的消耗量和再生水的消耗量,单位为立方米(m3)。6.1.6 吨入炉垃圾尿素消耗量 吨入炉垃圾尿素消耗量是指统计报告期内,处理单位入炉垃圾量所消耗的尿素的量,按公式(12)计算:Cn=TnWrl.(12)式中:Cn吨入炉垃圾尿素消耗量,单位为千克每吨入炉垃

    29、圾(kg/t);Tn统计报告期尿素消耗量,单位为千克(kg);Wrl统计报告期入炉垃圾量,单位为吨(t)。6.1.7 吨入炉垃圾消石灰消耗量 吨入炉垃圾消石灰消耗量是指统计报告期内,处理单位入炉垃圾量所消耗的消石灰量,按公式(13)计算:Csh=TshWrl.(13)式中:Csh 吨入炉垃圾消石灰消耗量,单位为千克每吨入炉垃圾(kg/t);Tsh 统计报告期消石灰消耗量,单位为千克(kg)。6.1.8 单位烟气活性炭消耗量 单位烟气量活性炭的消耗量是指统计报告期内,消耗的活性炭量与标准状态下烟气总体积的比值,按公式(14)计算:DB11/T 21642023 11 Chxt=Thxt?.(14

    30、)式中:Chxt 单位标态烟气量活性炭消耗量,单位为毫克每标准立方米(mg/Nm3);Thxt 统计报告期活性炭消耗量,单位为毫克(mg);N 统计报告期标准状态下烟气的总体积,单位为标准立方米(Nm3)。6.1.9 吨入厂垃圾发电量 吨入厂垃圾发电量是指统计报告期内,单位入厂垃圾的发电量。按公式(15)计算:B=WfW.(15)式中:B吨入厂垃圾发电量,单位为千瓦时每吨入厂垃圾(kWh/t)。6.1.10 再生水利用率 再生水利用率是指统计报告期内,再生水消耗量占水资源消耗总量的百分比,按公式(16)计算:Rw=Wr?.(16)式中:RW再生水利用率;Wr统计报告期再生水消耗量,单位为立方米

    31、(m3)。6.1.11 飞灰率 飞灰率是指统计报告期内,焚烧飞灰产生量占入厂垃圾的百分比,按公式(17)计算:Qfh=TfhW.(17)式中:Qfh飞灰率;Tfh统计报告期焚烧飞灰产生量,单位为吨(t)。6.1.12 炉渣率 炉渣率是指统计报告期内,炉渣产生量占入厂垃圾的百分比,按公式(18)计算:Qlz=TlzW.(18)式中:Qlz 炉渣率;Tlz 统计报告期焚烧炉渣产生量,单位为吨(t)。6.1.13 吨入厂垃圾温室气体产生量 吨入厂垃圾温室气体产生量是指统计报告期内,处理单位入厂垃圾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按公式(19)计算:DB11/T 21642023 12 VCO2e=ECO2e

    32、W.(19)式中:VCO2e 吨入厂垃圾温室气体产生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吨入厂垃圾(tCO2/t);ECO2e 统计报告期温室气体产生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统计范围与DB11/T 1416一致。6.2 数据来源 6.2.1 统计 企业的原辅材料和水资源的消耗量、入厂生活垃圾量、入炉垃圾量、能源消耗及各种资源的综合利用量等,以年报或评价周期报表为准。6.2.2 实测 如果统计数据缺失,相关指标可通过现场实测获得。6.2.3 采样和监测 污染物指标的采样和监测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执行,并采用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等规定的监测分析方法。A A DB11/T 21642023 13 参考文献

    33、1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2 GB 18613 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3 HJ 562 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 4 HJ 563 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 5 CJJ 90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6 CJJ 128 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标准 7 CJJ/T 137 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 8 CJJ 150 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 9 DL/T 1842 垃圾发电厂运行指标评价规范 10 DL/T 1939 垃圾发电厂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 11 DB12/1101 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2 DB13/5325 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标准 13 DB46/484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14 T/ACEF 029 垃圾焚烧电厂烟气高分子脱硝工艺系统技术规范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最新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2年第54号)16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10号)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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