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与辐射监督管理手册工业应用类156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湖北省核与辐射监督管理手册工业应用类( 征求意见稿) 湖北省环保厅编印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工 业 应 用 目 录辐射工作单位基本情况表放射源类放射源一、 辐照装置类放射源一、 室内探伤二、 室外探伤( 现场探伤) 三、 射线大型客体检查系统、 、 类放射源一、 固定式、 、 类源二、 移动式、 、 类源射线装置( 非医用X线机类) 类射线装置一、 室内探伤二、 室外探伤三、 X射线大型客体检查系统四、 非医用加速器类射线装置一、 类非医用射线装置射线装置辐射工作单位基本情况表1.单位基本信息表单 位
2、名 称邮 政 编 码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电 话单位地址: 省( 市) 市( 区、 县) 镇( 乡) 及街( 道、 路) 号联 系 人电 话传 真E-mail辐射安全许可证号码许可证种类及范围本项目起始时间年 月2.辐射安全与防护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机构名称负 责 人学 历专 业电 话辐射工作人员数量个人剂量监测人数取得相应级别培训合格证人数在有效期内人数3.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在用放射源总数( 枚) 类类类类类废旧放射源类以上( 枚) 废旧放射源类及以下( 枚) 在用射线装置总数( 台) 类类类放射源类放射源辐照装置一、 监督检查目的辐照装置是核技术利用项目中应用放射源活度最大, 潜在安全危害
3、最大的项目。经过检查辐照场所有关安全防护设施配置是否齐备、 合理、 有效; 放射源的转让或退役是否按法规要求进行; 装置的运行是否规范, 操作是否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以避免无关人员进入, 杜绝一切人员进入辐照场所时被误照, 保障职业人员与公众的生命安全, 减少其对环境的影响。二、 检查程序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GB 17568规定的各类辐照装置的日常监督检查。三、 必须具备的防护设施1. 钥匙控制: 放射源的升降开关、 辐照室人员通道门和货物通道门的开关必须采用同一把钥匙, 或多把钥匙牢固串结一起, 这一把钥匙或一串钥匙还必须与一台有效的便携式辐射报警仪牢固连在一起, 并指定专人保管使用; 2.
4、便携式辐射监测报警仪: 辐射监测报警仪能正常运行, 并每年送有资质的计量部门进行校正和检验, 以保证监测结果的有效性; 3.固定式辐射监测仪: 安装在辐照装置控制区内, 必须与人员通道门的连锁装置形成一体。在货物出口处安装, 应与辐照装置控制台联锁; 4.警示标志: 在通往辐照室的人员通道门上和货物进、 出口门上设置规范、 醒目的警告标志, 并设置显示室内源安全状态的指示器( 灯) , 且运行正常; 5.辐照室人员通道门联锁装置: 与源的升降开关联锁, 确保开门时源处于安全位置, 升源后若门被打开, 源应自动降至安全位。人员通道门的内侧应设有开门按钮, 确保误留人员可撤离; 6.迷道内防人误入
5、连锁装置: 人员通道和货物进、 出通道内应设置2-3道防人误入安全联锁装置( 一般可采取光电装置) , 并与声光报警装置或降源联锁。一旦有人误入, 即报警并使源降至安全位; 7.辐照室内紧急制动装置: 辐照室内必须安装紧急制动装置( 一般为拉线开关) , 并与控制台联锁。一旦拉动拉线开关, 控制台即启动中断或终止辐照装置操作, 将源降至安全位; 8.控制台上紧急制动装置: 在控制台上安装紧急制动装置, 可及时中断或终止辐照装置, 并将源降至安全位; 9.货物进出口门的控制: 应在货物进出口处设置联动门, 货物到达时门自动打开, 货物经过后门应迅速关闭; 10.辐照室屋顶屏蔽塞连锁装置: 在辐照
6、室屋顶设置进源孔的辐照装置, 其屏蔽塞应与控制台联锁, 当移出屏蔽塞时, 源不能被提升或使源降至安全位; 11.贮源井水处理和自动补水系统: 贮源水井应采用去离子水并设有水处理系统, 确保水质达到标准要求, 还应设有自动补水系统和水位连锁装置, 当水位降至最小屏蔽层高度以下时能自动补水, 并将源降至安全位; 12.通风系统: 确保辐照室内臭氧及氮氧化物浓度低于标准要求, 通风系统还应与控制台联锁, 一旦发生故障, 则不能升源, 或保证源自动降至安全位; 13.辐照室内无人复位开关按钮: 辐照室内应设置2-4个无人复位按钮, 并与控制台连锁。每次升源前, 操作人员必须完整巡视检查一周, 依次按动
7、无人复位按钮后方可升源, 复位开关未复位时, 不能升源; 14.源架保护装置: 防止辐照箱或辐照产品碰撞源架, 导致卡源事故的发生; 15.断电降源: 辐照装置在运行时出现断电超过10秒时, 源应自动降至安全位; 16.烟雾报警: 辐室照内应安装烟雾报警装置, 并与降源装置联锁, 遇有火灾险情时, 源自动降至安全位。四、 必须建立的管理制度及应有的基本内容和相关档案资料1.经过省级或省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的核技术应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三同时”验收文件; 2.辐射安全许可证正、 副本; 3.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可的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 4.操作规程: (
8、1) 辐照装置的操作程序; ( 2) 辐射安全防护设施及仪器的操作程序; ( 3) 仪表的操作程序; 5.人员岗位职责: 辐射防护负责人、 辐射监管及操作人员的职责范围及要求; 6.设备的维护与检查制度: ( 1) 辐射装置、 设备及核仪器应定期维护维修, 并有维护维修记录, 有维修人员及验收人员的交接登记及签字; ( 2) 防护设施及警示装置( 联锁装置及警示灯等) 应定期维修维护, 应有维修记录, 并有维修和验收人员的签字; ( 3) 监测仪器应定期进行校核; 7.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 1) 辐射防护负责人和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参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组织的辐射安
9、全专业知识和防护知识培训, 做到持证上岗; ( 2) 进入辐射工作场所必须佩带个人计量仪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 3) 针对辐照装置制定具体的防护和安保措施。8.辐射安全培训制度: 辐射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上岗培训计划, 应有人员及时间的基本安排。其它人员的辐射安全知识培训基本应有的培训内容( 辐射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 应急预案启动等) , 时间安排等; 9.个人剂量及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从事辐射操作及维修人员应定期记性个人剂量检测, 同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个人剂量检测和健康检查的结果应存档管理, 转岗、 辞职、 辞退人员应保存30年, 从事辐射工作至退休的人员应保存至75岁; 10.放
10、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记制度: ( 1) 每次运行辐照装置时必须做好使用运行记录; ( 2) 装源前后应清点并做好详细的台帐登记, 装源人员、 辐射防护负责人和主管人员签字, 记录保存至装置退役; ( 3) 退役源在送贮或返回生产厂后, 应办理备案手续并进行记录, 该记录应保存至辐照装置退役; 11.监测方案: 应有监测的目的、 监测方法、 监测的频次并有完善的监测记录, 每年至少安排一次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可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 监测报告及自行监测结果按要求存档; 12.事故应急响应机构和应急响应预案以及制度更新的记录: 应有应急机构, 应急的各执行机构( 如安全保卫、 后勤保障
11、、 医疗救护等) , 事故控制和缓解的措施方案( 如发生事故时, 封锁现场划出警戒范围等) , 上报渠道畅通, 即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向谁报, 通讯方式是什么( 如电话号码) , 辐射单位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的渠道。突发事故应第一时间报当地环保部门, 发生放射源被盗及丢失报当地公安部门同时报当地环保部门, 发生人员受照射时报当地卫生部门同时报当地环保部门。事故处理完毕后, 应编写事故放生的基本情况、 原因分析及处理结果的书面报告报环保部门。每年必须安排一次应急演练并做好记录; 13.有放射性废气、 废液、 固体废物及废源产生的, 相应的处理方案与落实情况; 14.辐射安全年度评估报告: ( 1)
12、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的运行与维护情况; ( 2) 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及措施的制定与落实情况; ( 3) 辐射工作人员变动及接受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教育培训( 以下简称”辐射安全培训”) 情况; ( 4) 放射性同位素进出口、 转让或者送贮情况以及放射性同位素、 射线装置台账; ( 5) 场所辐射环境监测和个人剂量监测情况及监测数据; ( 6) 辐射事故及应急响应情况; ( 7) 核技术利用项目新建、 改建、 扩建和退役情况; ( 8) 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 ( 9) 其它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落实情况。年度评估发现安全隐患的, 应当立即整改。五、 检查重点1.钥匙控制: 放射源的升降开关、
13、 辐照室人员通道门和货物通道门的开关必须采用同一把钥匙, 或多把钥匙牢固串结一起, 这一把钥匙或一串钥匙还必须与一台有效的便携式辐射报警仪牢固连在一起, 并指定专人保管使用。2.便携式辐射监测报警仪: 辐射监测报警仪能正常运行。3.固定式辐射监测仪: 安装在辐照装置控制区内, 必须与人员通道门的连锁装置形成一体。在货物出口处安装, 应与辐照装置控制台联锁。4.警示标志: 在通往辐照室的人员通道门上和货物进、 出口门上设置规范、 醒目的警告标志, 并设置显示室内源安全状态的指示器( 灯) , 且运行正常。5.辐照室人员通道门联锁装置: 与源的升降开关联锁, 确保开门时源处于安全位置, 升源后若门
14、被打开, 源应自动降至安全位。人员通道门的内侧应设有开门按钮, 确保误留人员可撤离。6.迷道内防人误入连锁装置: 人员通道和货物进、 出通道内应设置2-3道防人误入安全联锁装置( 一般可采取光电装置) , 并与声光报警装置或降源联锁。一旦有人误入, 即报警并使源降至安全位。7.辐照室内紧急制动装置: 辐照室内必须安装紧急制动装置( 一般为拉线开关) , 并与控制台联锁。一旦拉动拉线开关, 控制台即启动中断或终止辐照装置操作, 将源降至安全位。8.控制台上紧急制动装置: 在控制台上安装紧急制动装置, 可及时中断或终止辐照装置, 并将源降至安全位。9.货物进出口门的控制: 应在货物进出口处设置联动
15、门, 货物到达时门自动打开, 货物经过后门应迅速关闭。10.辐照室屋顶屏蔽塞连锁装置: 在辐照室屋顶设置进源孔的辐照装置, 其屏蔽塞应与控制台联锁, 当移出屏蔽塞时, 源不能被提升或使源降至安全位。11.贮源井水处理和自动补水系统: 贮源水井应采用去离子水并设有水处理系统, 确保水质达到标准要求, 还应设有自动补水系统和水位连锁装置, 当水位降至最小屏蔽层高度以下时能自动补水, 并将源降至安全位; 12.通风系统: 确保辐照室内臭氧及氮氧化物浓度低于标准要求, 通风系统还应与控制台联锁, 一旦发生故障, 则不能升源, 或保证源自动降至安全位。13.辐照室内无人复位开关按钮: 辐照室内应设置2-
16、4个无人复位按钮, 并与控制台连锁。每次升源前, 操作人员必须完整巡视检查一周, 依次按动无人复位按钮后方可升源, 复位开关未复位时, 不能升源; 14.断电降源: 辐照装置在运行时出现断电超过10秒时, 源应自动降至安全位; 15.烟雾报警: 辐室照内应安装烟雾报警装置, 并与降源装置联锁, 遇有火灾险情时, 源自动降至安全位。16.应急预案: 有应急机构组织, 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并有记录, 按计划进行应急演练, 并与环保部门联动。17.辐射监测: 按监测方案进行场所辐射监测, 同时定期对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进行监测, 记录完整有效。并验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性, 出现异常要查明原因。六、
17、引用标准和文件1.辐照装置设计建造和使用规范( GB 17568) ;2.钴-60辐照装置的辐射防护与安全标准( GB 10252-1996) ;3.射线和电子束辐照装置防护检测规范( GBZ141- ) 。七、 标准限值1.职业照射剂量限值( 1) 应对任何工作人员的职业照射水平进行控制, 使之不超过下述限值: 由审管部门决定的连续5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 但不可作任何追溯性平均) ,20m Sv;任何一年中的有效剂量, 50m Sv;眼晶体的年当量剂量, 150m Sv;四肢( 手和足) 或皮肤的年当量剂量, 500m Sv。( 2) 对于年龄为16岁18岁接受涉及辐射照射就业培训的徒工和年
18、龄为16岁18岁在学习过程中需要使用放射源的学生, 应控制其职业照射使之不超过下述限值: 年有效剂量, 6m Sv;眼晶体的年当量剂量, 50m Sv;四肢( 手和足) 或皮肤的年当量剂量, 150m Sv。2.公众照射剂量限值实践使公众中有关关键人群组的成员所受到的平均剂量估计值不应超过下述限值: ( 1) 年有效剂量, 1m Sv;( 2) 特殊情况下, 如果5个连续年的年平均剂量不超过1m Sv, 则某一单一年份的有效剂量可提高到5 mSv; ( 3) 眼晶体的年当量剂量, 15m Sv;( 4) 皮肤的年当量剂量, 50m Sv。八、 监督检查频率与内容该类项目的监督检查频率为每年2次
19、, 监督检查的具体内容见检查表。九、 监督检查意见核实上次检查意见的落实及改进情况, 提出本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辐照装置监督检查表1辐照装置基本信息表( 每个装置填一份) 装置编号/型号: 放射源名称设计单位现有放射源枚数总活度( Bq) 上次检查至今新加放射源的时间, 枚数, 总活度, 生产国名( 或企业名称) , 环保批文号上次检查至今退役放射源的时间, 枚数, 总活度, 环保批文号2辐射安全防护设施与运行( 每个装置填一份) 装置编号/型号: 序号检 查 项 目设计建造运行状态备 注1*A钥匙控制使用钥匙控制源的升降2*人员和货物通道门钥匙串在仪器, 与升降源联锁3*钥匙与便携式辐
20、射报警仪牢固连在一起4*B出入控制人员进入时携带便携式辐射剂量仪5*人员进入是携带个人剂量报警仪6*辐照室入口设置检验源7*停电状态货物出入口防人误入措施( 动态装置) 8*C剂量监测探头控制区内, 且与人员通道门联锁9*与源升降联锁10*货物出口处, 且与传送链联锁11水处理间第一级过滤处序号检 查 项 目设计建造运行状态备 注12D警示装置辐照室进出口门上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13辐照室进出口门上方设置显示放射源状况的指示器14*E人员通道门机连锁人员通道门与源升降设置联锁装置15通道门内侧设置紧急开门按钮16*F防人误入与误留装置人员通道设置23道防人误入的紧急降源装置17*货物进入通道设
21、置23道防人误入的紧急降源装置18*货物出口通道设置23道防人误入的紧急降源装置19指示人员出口的自发光牌( 或常亮光标) 20辐照室屋顶设置屏蔽塞与升降源联锁21*停电无法打开人员通道门22*控制区设置设置24个顺序无人复位按钮23*G紧急降源装置控制区设置紧急降源装置24*控制台上设置紧急降源装置25*断电自动降源26源架紧急迫降装置27H货物进出口的控制货箱设置堵门功能28门与货物传送系统配合开关29*停电时门闭合不能开启( 推码式) 30*I其它辐照室内有烟雾报警装置并与通风和源升降联锁31贮源井水循环处理系统32*自动补水系统33水位与升降源联锁序号检 查 项 目设计建造运行状态备
22、注34*I其它通风设施与源升降联锁35人员通道门延时开门设置36地震探测仪注: 加*号的项目是重点项, 有”设计建造”的划, 没有的划; ”运行状态”正常的划, 不正常的没有的划; 不适用的均划/。不详尽的在备注中说明。3管理制度与执行情况序号检 查 项 目成文制度执行情况备 注1*A综合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规定2放射源管理制度( 使用、 转让、 退役) 3辐射安全与防护负责人的职责与授权规定4*B场所设施运行操作规程5*辐射安全与防护等设施维修与保养制度6外来人员参观管理制度7C人员辐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8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再培训管理制度9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制度10D监测辐射环境监
23、测方案11*监测仪表使用与检验管理制度12E事故应急辐射事故应急预案13辐射应急培训与应急响应演练制度14辐射事故/事件报告处理制度15F三废处理放射性三废收集处理管理规定注: 加*号的项目是重点项, 有”设计建造”的划, 没有的划; ”运行状态”正常的划, 不正常的没有的划; 不适用的均划/。不详尽的在备注中说明。4法规执行情况序号检 查 内 容检 查 结 果有无备注1许可证1.1持证单位的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是否进行了变更变更后是否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1.2持证单位是否改变或超出所从事活动的种类或者范围种类或者范围改变或超出后是否办理重新申请领取许可证手续1.3持证单位是否新建、 改建
24、、 扩建使用设施或者场所是否办理重新申请领取许可证手续1.4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超出有效期限后, 是否办理许可证延续手续2环评2.1持证单位是否新建、 改建、 扩建使用设施或者场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得到批准2.2是否有放射源、 场所退役环境影响评价有否批文退役经过终态验收3放射源3.1放射源台帐( 放射性同位素的核素名称、 出厂时间和活度、 来源和去向) 3.2是否有放射源进出口放射源的进出口审批档案齐全3.3是否有放射源的转让转让审批或备案齐全3.4增减放射源是否办理副本增减项序号检 查 内 容检 查 结 果有无备注3.5 是否有放射源的退役退役审批或备案档案齐全3.6废源返回生产厂家或
25、送贮的具体情况表4监测4.1工作区域和环境辐射水平测量档案4.2个人剂量监测记录4.3贮源井水监测记录4.4仪器使用与检验档案5辐射安全管理5.1安全防护设施维护与维修工作记录5.2安全防护设施维修后, 升降操作审批程序有效记录完整6事件与事故6.1是否有辐射事故或事件6.2辐射安全事件和事故是否按规定报告7人员管理7.1辐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档案7.2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培训及复训档案8年度评估报告5上次检查整改情况已完成: 未完成( 说明理由) : 6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查日期: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代表签字: 类放射源室内探伤一、 监督检查目的工业类放射源室内探伤( 探伤) , 主要用于
26、焊接部件质量好坏的情况检查。因此探伤场所检查重点是采取措施防止放射源被盗或者失控, 避免人员误入正在照射的场所受到意外辐射照射。二、 检查程序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使用工业室内探伤的监督检查。三、 必须具备的防护设施1.电离辐射警示标志: 进出口大门应设置规范、 醒目的警示标志; 2.声光报警装置: 大门处设置声光报警系统, 且运行正常; 3.安全联锁装置: 门机联锁装置能正常运行, 如遇异常情况, 能即时停止工作; 4.通风装置: 通风设施运行良好; 5.紧急制动装置: 在室内大门处安装紧急开关, 在发生误入情况下能停止工作并使误入人员及时撤离; 6.固定式剂量仪: 固定在探伤室内或迷道口处,
27、 能够操作室显示剂量数值的仪器; 7.视频监控系统: 能够经过控制室显示器监控到探伤室内全景的视频监视装置8.放射源暂存库: 应具有单独的暂存库并有专人保管, 暂存库内应有防盗报警装置及视频监控系统, 同时设置双锁并有2人分别保管钥匙; 9.便携式剂量监测仪、 个人剂量报警仪: 仪器能正常运行, ; 10.个人剂量计: 工作人员在工作时佩戴, 定期送检, 建立个人剂量健康档案, 包括个人剂量监测报告和体检报告。四、 必须建立的管理制度及应有的基本内容和相关档案资料1.经过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的核技术应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三同时”验收文件; 2.辐射安全许可证正、 副本; 3.环境保护主管
28、部门认可的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 4.操作规程: ( 1) 辐射装置的操作程序; ( 2) 辐射安全防护设施及仪器的操作程序; ( 3) 仪表的操作程序; 5.人员岗位职责: 辐射防护负责人、 辐射监管及操作人员的职责范围及要求; 6.设备的维护与检查制度: ( 1) 辐射装置、 设备及核仪器应定期维护维修, 并有维护维修记录, 有维修人员及验收人员的交接登记及签字; ( 2) 防护设施及警示装置( 联锁装置及警示灯等) 应定期维修维护, 应有维修记录, 并有维修和验收人员的签字; ( 3) 监测仪器应定期进行校核; 7.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 1) 辐射
29、防护负责人和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参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组织的辐射安全专业知识和防护知识培训, 做到持证上岗; ( 2) 进入辐射工作场所必须佩带个人剂量仪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 3) 针对辐射装置制定具体的防护和安保措施。8.辐射安全培训制度: 辐射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上岗培训计划, 应有人员及时间的基本安排。其它人员的辐射安全知识培训基本应有的培训内容( 辐射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 应急预案启动等) , 时间安排等; 9.个人剂量及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从事辐射操作及维修人员应定期记性个人剂量检测, 同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个人剂量检测和健康检查的结果应存档管理, 转岗
30、、 辞职、 辞退人员应保存30年, 从事辐射工作至退休的人员应保存至75岁; 10.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记制度: ( 1) 每次使用含源设备时必须做好使用记录; ( 2) 换源前后应清点并做好详细的台帐登记, 辐射防护负责人和主管人员签字; ( 3) 退役源在送贮或返回生产厂后, 应办理备案手续并进行记录; 11.监测方案: 应有监测的目的、 监测方法、 监测的频次并有完善的监测记录, 每年至少安排一次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可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 监测报告及日常自行监测结果按要求存档; 12.事故应急响应机构和应急响应预案以及制度更新的记录: 应有应急机构, 应急的各执行机构(
31、如安全保卫、 后勤保障、 医疗救护等) , 事故控制和缓解的措施方案( 如发生事故时, 封锁现场划出警戒范围等) , 上报渠道畅通, 即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向谁报, 通讯方式是什么( 如电话号码) , 辐射单位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的渠道。突发事故应第一时间报当地环保部门, 发生放射源被盗及丢失报当地公安部门同时报当地环保部门, 发生人员受照射时报当地卫生部门同时报当地环保部门。事故处理完毕后, 应编写事故放生的基本情况、 原因分析及处理结果的书面报告报环保部门。每年必须安排一次应急演练并做好记录; 13.有放射性废气、 废液、 固体废物及废源产生的, 相应的处理方案与落实情况; 14.辐射安全年度
32、评估报告: ( 1) 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的运行与维护情况; ( 2) 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及措施的制定与落实情况; ( 3) 辐射工作人员变动及接受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教育培训( 以下简称”辐射安全培训”) 情况; ( 4) 放射性同位素进出口、 转让或者送贮情况以及放射性同位素台账; ( 5) 场所辐射环境监测和个人剂量监测情况及监测数据; ( 6) 辐射事故及应急响应情况; ( 7) 核技术利用项目新建、 改建、 扩建和退役情况; ( 8) 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 ( 9) 其它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落实情况。年度评估发现安全隐患的, 应当立即整改。五、 检查重点1.电离辐射警示标志:
33、出入口处应设置规范、 醒目的警示标志; 2.防护措施: 声光报警装置、 门机连锁装置、 屏蔽防护门、 工作室内及控制台上紧急停机按钮及出口处紧急开门开关均应能正常运行; 3.通风设施: 应正常运行; 4.放射源管理: 放射源编码与源对应; 5.贮存场所: 必须安装防盗装置, 源罐与主体设备焊接牢固; 6.便携式剂量监测仪: 能正常运行; 7.个人剂量报警仪: 能正常运行; 8.个人剂量计: 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佩戴, 每季度进行一次个人剂量监测, 并建有个人剂量健康档案; 9.应急预案: 有应急机构组织, 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并有记录, 按计划进行应急演练, 并与环保部门联动; 10.辐射监测:
34、 按监测方案进行场所辐射监测, 同时定期对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进行监测, 记录完整有效。并验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性, 出现异常要查明原因。六、 引用标准和文件1.射线探伤机( GB/T 14058) ;2.关于印发射线探伤装置的辐射安全要求的通知( 环发 8号) 。七、 标准限值1.职业照射剂量限值( 1) 应对任何工作人员的职业照射水平进行控制, 使之不超过下述限值: 由审管部门决定的连续5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 但不可作任何追溯性平均) ,20m Sv;任何一年中的有效剂量, 50m Sv;眼晶体的年当量剂量, 150m Sv;四肢( 手和足) 或皮肤的年当量剂量, 500m Sv。( 2)
35、 对于年龄为16岁18岁接受涉及辐射照射就业培训的徒工和年龄为16岁18岁在学习过程中需要使用放射源的学生, 应控制其职业照射使之不超过下述限值: 年有效剂量, 6m Sv;眼晶体的年当量剂量, 50m Sv;四肢( 手和足) 或皮肤的年当量剂量, 150m Sv。2.公众照射剂量限值实践使公众中有关关键人群组的成员所受到的平均剂量估计值不应超过下述限值: ( 1) 年有效剂量, 1m Sv;( 2) 特殊情况下, 如果5个连续年的年平均剂量不超过1m Sv, 则某一单一年份的有效剂量可提高到5 mSv; ( 3) 眼晶体的年当量剂量, 15m Sv;( 4) 皮肤的年当量剂量, 50m Sv
36、。3.探伤室屏蔽墙外的剂量限值探伤室屏蔽墙外30cm处空气比释动能率不大于2.5Gyh-1。八、 监督检查频率与内容该类项目的监督检查频率为每年1次, 监督检查的具体内容见检查表。九、 监督检查意见核实上次检查意见的落实及改进情况, 提出本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类放射源室内探伤监督检查表1射线探伤机和放射源基本情况( 每台探伤机填一份) 探伤机名称探伤机编号最大装源活度( Bq) 探伤机所含放射源核素名称枚数源编码出厂活度出厂时间2辐射安全防护设施与运行序号检 查 项 目设计建造运行状态备 注1*A场所设施隔室操作2*控制台有钥匙控制3钥匙由专人管理4*门机联锁系统5*探伤室内监控设施6*
37、迷道7*防护门8通风设施9*照射室内紧急停机按钮10*控制台上紧急停机按钮11*出口处紧急开门开关12*出入口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13出入口处机器工作显示14场所内文字说明、 声光等警示15*B监测设备便携式辐射剂量监测仪16*个人剂量计17*个人剂量报警仪18C应急物资个人防护用品19应急处理工具( 如长柄夹具等) 20灭火器材序号检 查 项 目设计建造运行状态备 注21放射源应急屏蔽材料注: 加*号的项目是重点项, 有”设计建造”的划, 没有的划; ”运行状态”正常的划, 不正常的没有的划; 不适用的均划/。不详尽的在备注中说明。3管理制度与执行情况序号检 查 项 目成文制度执行情况备 注1
38、*A综合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规定2*放射源管理制度( 使用、 转让、 退役) 3辐射安全与防护负责人的职责与授权规定4运行操作规程5*辐射安全与防护等设施维修与保养制度6保安管理制度7*B监测辐射环境监测方案8监测仪表使用与检验管理制度9C人员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再培训制度10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制度11*D事故管理辐射事故应急预案12应急培训与应急相应演练制度13*事故/事件报告与处理制度注: 加*号的项目是重点项, 有”设计建造”的划, 没有的划; ”运行状态”正常的划, 不正常的没有的划; 不适用的均划/。不详尽的在备注中说明。4法规执行情况序号检 查 内 容检 查 结 果有无备注1许可
39、证1.1持证单位的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是否进行了变更变更后是否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1.2持证单位是否改变或超出所从事活动的种类或者范围种类或者范围改变或超出后是否办理重新申请领取许可证手续1.3持证单位是否新建、 改建、 扩建使用设施或者场所是否办理重新申请领取许可证手续1.4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超出有效期限后, 是否办理许可证延续手续2环评2.1持证单位是否新建、 改建、 扩建使用设施或者场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得到批准2.2是否有放射源、 场所退役环境影响评价有否批文退役经过终态验收3放射源3.1放射源台帐( 放射性同位素的核素名称、 出厂时间和活度、 来源和去向) 3.2是否有放射源进出口放射源的进出口审批档案齐全3.3是否有放射源的转让转让审批或备案齐全3.4增减放射源是否办理副本增减项序号检 查 内 容检 查 结 果有无备注3.5 是否有放射源的退役退役审批或备案档案齐全3.6废源返回生产厂家或送贮的具体情况表4监测4.1工作区域和环境辐射水平测量档案4.2个人剂量监测记录4.3工作前后及出入库前源容器表面剂量监测记录4.4仪器使用与检验档案5辐射安全管理5.1安全防护设施维护与维修工作记录5.2安全防护设施维修后, 升降操作审批程序有效记录完整6事件与事故6.1是否有辐射事故或事件6.2辐射安全事件和事故是否按规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