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咨信网! | 成为共赢成为共赢 咨信网助力知识提升 | 自信网络旗下运营:咨信网 自信AI创作助手 自信AI导航
咨信网
全部分类
  • 包罗万象   教育专区 >
  • 品牌综合   考试专区 >
  • 管理财经   行业资料 >
  • 环境建筑   通信科技 >
  • 法律文献   文学艺术 >
  • 学术论文   百科休闲 >
  • 应用文书   研究报告 >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咨信网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DB6540T028-2023牲畜有机养殖技术规程.docx

    • 资源ID:575407       资源大小:100.24KB        全文页数:11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0金币
    微信登录下载
    验证码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0金币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VIP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索取发票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Fis****915】。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Fis****915】,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DB6540T028-2023牲畜有机养殖技术规程.docx

    1、ICS65.020.30CCSB 406540 伊 犁 哈 萨 克 自 治 州 地 方 标 准DB 6540/T 0282023牲畜有机养殖技术规程Technical code of practice for organic livestock farming2023 - 10 - 30 发布2023 - 11 - 30 实施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畜牧兽医局提出。 本文件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畜牧兽医局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

    2、研究所、新源县农业农村局、南京国环有机产品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畜牧总站、伊犁州生态环境局昭苏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方钲、俞磊、黄思杰、刘明庆、刘建明、李妍、赵敏苏、栗建盛、王超、杨育文、张纪兵、张娈松、张凤莲、努尔赛力克努素甫、张仕坤、陆霞、许锐、本锁宏、褚洪昌。 牲畜有机养殖技术规程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牲畜有机养殖的术语和定义、产地环境、引入与转换期、饲料、饲养管理、疾病防治、非治疗性手术、繁殖、运输、病死畜无害化处理和环境影响等环节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伊犁河谷地区牛、马、羊等草食家畜的有机养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

    3、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9630 有机产品 生产、加工、标识与管理体系要求 3 术语和定义GB/T 1963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有机生产 organic production遵照特定的生产原则,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

    4、,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保持生产体系持续稳定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 转换期 conversion period从开始实施有机生产至生产单元和产品获得有机产品认证之间的时段。 顺势疗法 homeopathic treatmen一种疾病治疗体系。通过将某种物质系列稀释后使用来治疗疾病,而这种物质若未经稀释在健康动物上大量使用时能引起类似于所欲治疗疾病的症状。 4 产地环境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16567 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有机养殖应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进行,场地选择应符合当地区划要求,周围3km以内无大型化工厂、采矿场、皮革厂、屠宰场等污染源。养殖场

    5、应建在地势平坦、干燥、交通方便、背风向阳、排水良好的地方,并考虑到牲畜放牧和有机饲草料生产的条件。 畜禽饮用水质量畜禽饮用水水质符合GB 5749的要求。 土壤环境质量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选择适宜的土壤,并符合GB 15618的要求。 灌溉水质量饲料种植基地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符合GB 5084的规定。 环境空气质量环境空气质量符合GB 3095的规定。 5 引入与转换期 提倡自繁自养,确需引入时,应引入有机牲畜。当不能得到有机牲畜时,允许引入常规牲畜,但应符合以下条件: a) 肉用牛、马,不超过 6 月龄且已断乳; b) 肉用羊, 不超过 6 周龄且已断乳; c) 乳用畜, 不超过 4 周龄,接受

    6、过初乳喂养且主要是以全乳喂养。 不得从疫区引入牲畜、种畜和精液,引入的牲畜应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引进种畜要严格执行种畜禽管理条例,并按照 GB 16567 进行检疫。引入常规种母畜时,牛、马每年引入的数量不能超过同种成年有机母畜总量的 10%,羊每年引入的数量不能超过同种成年有机母畜总量的 20%。 引入的牲畜应在隔离区饲养,经检疫、观察确认健康,方可转入生产区。所有引入的常规牲畜需经过以下的转换期: a) 肉用牛、马,12 个月; b) 肉用羊,6 个月; c) 乳用畜,6 个月。 6 饲料 基本原则6.1.1 应以有机饲料饲养。有条件的养殖场可选择草量高、草质优良的草场进行放牧饲养;在

    7、枯草季节或放牧场地受限制时,可充分利用经过有机认证或自有基地按有机方式生产的青干草、青贮饲料以及精料等,实行舍饲与放牧相结合或舍饲加运动场的方式进行饲养。 6.1.2 依据牲畜规模,制定年度饲料计划,保证稳定供应。根据不同生长、生产阶段的营养需要,配制日粮。了解饲料来源、品质、安全性及实际使用效果。及时检测饲料营养成分。 日粮配制6.2.1 日粮应满足牲畜的营养需要,各营养素间搭配均匀。日粮中的粗饲料、鲜草、青干草、或者青贮饲料 所占的比例不能低于 60%(以干物质计)。对于泌乳期前 3 个月的乳用畜,此比例可降低为 50%(以干物质计)。 6.2.2 粗饲料可选用经过有机认证或自有基地按有机

    8、方式生产的干草和青贮,干草类应选用优质苜蓿、燕麦草、天然牧草等,青贮应以青贮玉米为主。 6.2.3 为了满足生长、活动、妊或泌乳的需要,可以选择经过有机认证或自有基地按有机方式生产的以谷物为主的精饲料来维持充分良好的机体状态。 6.2.4 当有机饲料短缺时,可饲喂常规饲料。但常规饲料消费量在全年消费量中所占比例不应超过 10%(以干物质计),日粮中常规饲料的比例不得超过总量的 25%(以干物质计)。 6.2.5 禁止抗生素类和激素类的饲料添加剂,使用矿物质、微量元素和维生素时应符合 GB/T 19630-2019 附表 B.1 的要求。 饲料的储存储存场所要防雨、防潮、防鼠、防火、防冻、防霉变

    9、。饲料堆放整齐,标识鲜明,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青贮制作6.4.1 青贮窖6.4.2 适时收割选用整株的玉米作为原料,掌握青贮最适宜的收割期(蜡熟期);入窖时原料的水分控制在70为最佳,水分过高过低都会影响青贮的品质。 6.4.3 切割长度羊,2 cm以内;牛、马,3 cm5 cm。 6.4.4 填装与压窖往青贮窖中装料,应快速装满,边填料,边层层压实,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对于容积大的青贮窖, 在制作时可分段装料、分段封窖。 6.4.5 封窖与保存用防老化的双层薄膜覆盖密封,密封程度以不漏气不渗水为原则,薄膜表面,用废旧轮胎覆盖压实。在青贮的贮藏期应经常检查薄膜的密封情况,有破损的地方及时进行

    10、修补。 6.4.6 保存与使用青贮一般在制作后3个月可以使用。必要时,可提前开窖使用。密封完好的青贮原则上1年2年使用完毕为宜。青贮使用过程中,应使青贮截面保持整齐,避免二次发酵。对品质较差的原料在制作青贮时, 可适当添加微生物制剂等以改善青贮品质。 6.4.7 品质鉴定容积根据畜群的规模大小来确定,窖的底部做水泥硬化处理,地下式或地上的青贮窖窖底应制作渗水井,窖壁用预制板或石块砌衬。制作青贮前将窖清理干净,必要时用生石灰或火碱消毒处理。 参见附录A。 7 饲养管理 根据牲畜的年龄、体重等情况分群饲养,保持圈舍清洁,观察牲畜采食、排粪和精神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冬季保温,夏季防暑,做好生产记

    11、录。 牲畜的畜舍和活动空间应符合 GB/T 19630-2019 附表 D.1 的要求。采取散栏饲养,在适当的季节牲畜能够到户外自由活动,可在运动场地建设遮阳棚,避免过度的阳光照射。 初乳期幼畜应由母畜带养,并吃到足量的初乳。不应早期断乳或使用代乳品,哺乳期至少需要: a) 牛、马,3 个月; b) 羊,45 日。 自由饮水,冬季最好采用温水,饮用水水质符合 GB 5749 的要求。 对成年种公畜、种母畜定期进行修蹄和浴蹄,浴蹄使用的消毒剂应符合 GB/T 19630-2019 附表 B.2的要求。 在饲养过程中,避免鞭打、饥饿、缺水、拥挤、限制活动等应激因素,禁止强迫喂食。 8 疾病防治 卫

    12、生消毒8.1.1 对养殖圈舍和圈舍环境使用的消毒剂应符合 GB/T 19630-2019 附表 B.2 的要求。消毒处理时, 应将牲畜迁出处理区。 8.1.2 定期对养殖场环境使用 2%火碱或生石灰进行消毒。在养殖场入口设消毒池并定期更换消毒液。 8.1.3 所有进场人员进入生产区时,应更换工作服、工作鞋,要脚踏消毒池,经过紫外线照射消毒。 8.1.4 定期清理牲畜粪便,对圈舍、料槽、水槽及其他饲养用具进行消毒。 防疫8.2.1 养殖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疫苗、免疫程序和免疫方法,进行疫病预防接种工作。 8.

    13、2.2 不应使用基因工程疫苗(国家强制免疫的除外)。 8.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配合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定期对养殖场进行疫病监测,确保无传染病发生,其中 重点监测口蹄疫、羊痘、蓝舌病、炭疽、布鲁氏菌病。 驱虫定期对畜群进行驱虫治疗,选择安全、低毒、高效的驱虫药,严格遵守驱虫药的使用说明,并根据所用药物执行双倍休药期。 疾病治疗8.4.1 应对患病和受伤的牲畜进行隔离诊断、治疗,并由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的人员负责。 8.4.2 确需使用治疗用药的,需在具有兽药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处凭兽医处方购买,在兽医人员的指导下使用。 8.4.3 使用的兽药应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

    14、的生产企业,并获得批准文号;或者具有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并严格按照标签和使用说明使用。 8.4.4 优先采用植物源制剂、微量元素、微生物制剂和中兽医、针灸、顺势治疗 等疗法医治畜禽疾病。在上述方法不能有效控制患畜病情时,可使用常规药物进行治疗,但应注意: a) 必须经过该药物的休药期的 2 倍时间(若 2 倍休药期不足 48h,则应达到 48h); b) 除法定的疫苗接种和驱除寄生虫外,养殖期不足 12 个月的牲畜只可接受一个疗程的抗生素或化学合成的兽药治疗;养殖期超过 12 个月的,每 12 个月最多可接受三个疗程的抗生素或化学合成的兽药治疗; c) 禁止使用抗生素或化学合成的兽药对牲畜进行

    15、预防性治疗。 8.4.5 建立疾病治疗档案,对疾病诊断结果、治疗使用药物(名称、成分、时间、数量)及休药期进行记录。 9 非治疗性手术在尽量减少牲畜痛苦的前提下,可对牲畜采取以下非治疗性手术: a) 对公畜进行物理阉割; b) 羔羊断尾; c) 使用去角膏或电烙铁进行去角。 10 繁殖 做好发情、配种、妊等繁殖记录,注意观察牲畜临产的症状,做好分娩前的准备工作。以自然分娩为主,当出现难产征兆时,应进行人工助产。 如母畜在妊期的后 1/3 时段内接受了抗生素或化学合成的兽药(驱虫药除外)处理,其后代应经过相应的转换期。 11 运 输牲畜出栏运输前,应经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检疫合格,出具动物检疫合

    16、格证明后,方可出栏运输。 运输工具在使用前应清理干净,保持清洁卫生,宜单独运输,避免运输过程中污染。 不应在运输前和运输过程中对动物使用化学合成的镇静剂。 12 病死畜无害化处理 因传染病和其他需要淘汰、处死的病畜,应在指定的地点进行扑杀,采取不会把血液和浸出物散播的方法,对病死牲畜和病害动物产品应按照农业部 2022 年第 3 号令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处置。 处理病死畜禽时,应有受控专用场所或容器储存病死畜,该场所或容器应易于清洗和消毒。 13 环境影响 可通过本交繁殖或采用人工授精的方法进行繁殖。 养殖场在建场时,应充分考虑牧场和饲草料的生产能力、牲畜健康和对环

    17、境的影响,保证饲养的牲畜数量不超过其养殖范围的最大载畜量,避免过度放牧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放牧畜群 实行轮牧休牧制度。 养殖场粪尿可通过堆肥、沤制或制作沼气等方法进行利用。粪便储存设施应有足够的容量,处理粪便场所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及地表水。 养殖场污染物的排放应符合 GB 18596 养殖场污染物排放标准。 AA 附 录 A(规范性) 青贮品质的鉴定青贮品质的鉴定应按照表A.1执行。 表A.1 青贮品质的鉴定等级 项目 品质要求 优 中 劣 色 黄绿、青绿近原色 黄褐、暗褐 黑色、墨绿 香 芳香、酒酸味 有刺鼻酸味、香味淡 刺鼻臭味、霉味 味 酸味浓 酸味中 酸味淡 手感 湿润松散 发湿 发粘、滴水 结构 茎、叶、茬保持原状 柔软、水分较多 腐烂成块,无结构 PH值 4.2 4.2-4.5 4.6


    注意事项

    本文(DB6540T028-2023牲畜有机养殖技术规程.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Fis****915】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页脚通栏广告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诚招英才 - 文档分销 - 便捷服务 - 联系我们 - 成长足迹

    Copyright ©201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elp@zixin.com.cn    文档合作和网站合作邮箱:fuwu@zixin.com.cn    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   | 证照中心

    12321jubao.png12321网络举报中心 电话:010-12321  jubao.png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电话:12377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