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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生常见问题解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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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生常见问题解答.doc

    1、附件:毕业生常见问题解答1.什么是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答: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是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就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是学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2.毕业前没有签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就业协议书还有效吗?答:毕业时未就业的同学,应妥善保管个人就业协议书,自毕业之日起三年之内实现就业的,仍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持签订的有效协议书办理改派手续。3.什么是人事代理?

    2、答: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在规定业务范围内接受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从事下列人事代理服务:(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2)因私出国政审;(3)在规定的范围内申报或组织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4)转正定级和工龄核定;(5)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手续;(6)其他人事代理事项。4.什么是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答: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简称“报到证”,过去称“派遣证”,是大中专毕业生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的唯一合法依据和有效证明。报到证由教育部直接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只有列入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证件。报到证是一个人从学生身份转变为国家工作者(俗称“干部”)身份的标志性材料,是人事关系正式

    3、从学校转移到就业单位的证明。普通中职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由黑龙江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和发放,具有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同等效力。毕业后升学的毕业生没有报到证,需持录取通知书办理学籍档案递转和户口迁移等手续。5.报到证有哪些作用?答:报到证的主要作用是: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落实工作关系和编制的功能;证明持证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具有证明身份的功能;迁移和落实户口的功能;迁移和落实人事档案;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凭证;保护和维护普通高校毕业生权益的功能;就业通知书(报到证的下联)是存入个人档案的必备材料。毕业生凭报到证办理档案转递、户口迁移手续;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办理接收毕业生有关事宜;

    4、公安机关凭报到证办理落户事宜;人才交流部门凭报到证办理人事代理。6.持报到证办理报到手续的一般流程?答:所有持有报到证的毕业生都须到报到证指定的单位办理报到手续,一般流程如下:(1)在报到期限内持报到证报到;(2)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由个人或单位办理);(3)查询档案是否已转接到报到单位;(4)实现就业、到接收单位报到的毕业生,须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如何签订请参阅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7.毕业后应怎样办理户口迁移?答: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一般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和学校户籍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户口迁移,只需持学校下发的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即可;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如果需将户

    5、口迁至报到单位所在地,应持报到证、毕业证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户政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证,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8.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档案可以自己保管吗? 答:不可以。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具有时效性,一般有效期限为60或30天,所以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事宜,并由本人到迁入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毕业生档案是国家规定的机密材料,需要通过机要转递,不允许个人携带和保管。9.毕业生应怎样管理自己的档案?答:毕业生档案是记载和证明毕业生学习经历的纸介材料,包括高考相关材料、在校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党团材料等。毕业生毕业后要依据档案评定职称、参加社会保险、计算工龄等。忽视对档案的管理,最终会给毕

    6、业生自己带来很多麻烦。(1)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一定要明确档案转递地址、邮编和单位全称,而且接收学生档案的单位必须具有人事调配权限;(2)到外资企业、独资企业、民营企业等非国有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由于这些单位没有人事调配权限,因此一定要和企业明确人事档案委托管理的部门,如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局等,在协议中,一定要有接收档案的地址、邮编和人才服务机构的全称;(3)有的单位或企业本身没有人事调配权限,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在其上级主管部门(如到学校去工作,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是省市(县)教育局),在签订协议时,应明确档案转递的主管单位地址、邮编和主管单位全称;(4)考取研究生的同学,一般情况下

    7、,档案是分两次转递到所录取学校,一次是在政审时,另一次是在毕业时。在拿到录取通知书时,要将录取学校的全称及院系的地址、邮编和专业及时报给学校毕业生档案主管部门,以保证档案(尤其是第二次转递)能得到及时的转递;(5)暂时没有找到工作的同学,请在毕业前落实好个人档案托管单位或转递单位,并及时将档案托管或转递单位的地址、邮编和单位全称报给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部门,避免个人档案滞留在学校,超过期限变成“死档”。另外,建议同学们在进行档案托管时同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由档案托管单位给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障、职称定级和工龄计算、党团组织关系等相关手续。10.申请出国留学,户口、档案应如何处理?答:申请出国留学的同

    8、学,可以申请将档案、户口转往生源所在地,也可以托管在生源地以外的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1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如何保管?答: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1)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3)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5)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7)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流动

    9、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政府所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高校毕业生到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到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就业的,可由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务。高校毕业生离校时没有就业的,档案可由学校统一发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档案不允许个人保存。12.在哪里可以办理报到

    10、证改派手续? 答:改派是毕业时已办派遣的毕业生改变毕业去向、重新办理派遣的简称,黑龙江省教育厅学生处是我省办理毕业生改派的唯一机构,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8号(省政府附近)二楼,咨询电话:045182353558-206,网址:。13.办理报到证改派需要哪些手续?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吗?答:未就业的毕业生办理改派,须持原报到证原件、原报到单位同意改派的材料、接收单位出具的有效接收材料(接收函或签订的有效协议书等);已就业的毕业生办理改派,须持原报到证原件、原就业单位放行(解约)材料、新接收单位的有效接收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由本人亲自办理改派手续的,可以委托他人持上述材料办理。14.

    11、毕业生办理报到证改派的期限是怎样规定的?答:毕业时未落实具体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在毕业后三年内申请办理改派;毕业时落实具体就业单位,单位直接或委托其他机构接收毕业生人事关系的同学,可在毕业后一年内申请办理改派;毕业时落实具体就业单位,但是由于单位原因,报到证开回生源地或其他人事代理机构,就业单位名称体现在报到证“备注栏”的,可在毕业后两年内申请办理改派。15.超出了办理改派的期限,该如何办理人事关系变动?答:如果已超出了办理改派的期限,须进行人事关系变动的,可到原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和现人事关系接收单位办理相关的调转手续。16.怎样办理报到证丢失补发手续?答:报到证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遗失的,应由毕

    12、业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和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在报到证丢失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声明作废一个月后,持上述材料上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后予以补发。毕业之日起超过三年报到证遗失的,经核实后,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根据上述补办程序出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证明,该证明和原报到证具有同等效力。省外院校的毕业生,应到毕业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申请补发,具体流程参考当地相关规定。17.毕业生升学后,以升学前所获学历确定接收单位并申请就业,应怎样办理报到证?答:毕业后升学的毕业生,毕业时没有签发报到证,升学在读期间确定接收单位并申请就业,应向升学就读学校相关部门说明情况,申请取消全日制学习资格并开具退学证

    13、明,加盖升学学校招录部门公章。持退学证明到升学前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18.对毕业生就业时维权有哪些建议? 答:初涉职场的大学生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在注重调节职业适应的同时,也不要忽略了对自己合法权益的保护。(1)学习劳动法规。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及各地方性的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是调整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解决劳动争议的最基本也是最常用的法律法规;(2)重视劳动合同。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关系到毕业生在实际就业过程中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充分的保障。到单位报到后,毕业生应尽快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使双方的劳动关系能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得到及时的保护。

    14、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毕业生要仔细分析劳动合同的内容,权衡利弊,切忌盲目签字;对模糊词句要提出质疑,对不平等条款要敢于指出,对不公平合同要坚决拒签。签订劳动合同后,毕业生也要持有一份合同,作为享受权利、履行义务以及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3)善用维权手段。掌握合法的维权手段是解决合法权益受损最有效的途径。一旦在实际就业中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应该积极运用法律武器,通过申请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对于用人单位一般的违规行为或争议不大的问题,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向该单位所在的县及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让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4)维权途径。

    15、如果毕业生在实际就业中遇到劳动保障方面的问题,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公益服务专用电话“12333”,咨询劳动保障的政策,获取有关的信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9.高校毕业生如何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答: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

    16、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20.什么是社会保险?我国建立了哪些社会保险制度? 答: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参保者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风险情况下提供物质帮助(包括现金补贴和服务),使其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免除或减少经济损失的制度安排。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

    17、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21.用人单位应该履行哪些社会保险义务?享有哪些社会保险权利?答:(1)社会保险义务:一是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义务;二是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三是代扣代缴职工社会保险的义务;四是向职工告知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的义务。(2)社会保险权利:一是有权免费查询、核对其缴费记录;二是有权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18、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三是可以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实施社会监督;四是对侵害自身权益和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的行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此外,还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22.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享有哪些权利?答:高校毕业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享有以下权利:(1)有权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2)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3)有权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权益记录;(4)有权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5)对侵害自身权益和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的行为,有权依

    19、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此外,还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23. 如何计算试用期?答: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24.什么是“五险一金”?答:“五险”指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

    20、,其中养老、医疗和失业,这三种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保费,工伤、生育保险完全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一金”指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25.高校毕业生从企业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后工龄如何计算?答: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等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从企业、社会团体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为连续工龄。26.怎样了解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相关信息? 答:高校毕业生可以登录“大学生入伍预征报名平台”(网址:或)查询相关政策、通知、公告等信息,也可以在线报名。27.高

    21、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年限是多少?答:我国现行的义务兵役制度是两年。28.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哪些优惠政策?答: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四个优先”政策,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就业服务等政策。29.没有参加网上预征报名的高校毕业生是否还可以应征入伍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答:离校前未参加预征报名的高校毕业生冬季征兵时可直接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并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登记表和申请表,返校通过学校及学校所在地兵役

    22、机关审核盖章后,再办理其他应征手续,仍可享受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各项优惠政策。30.高校往届生毕业生参加应征入伍是如何规定的,是否能够享受国家鼓励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的优惠政策?答:高校往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在政治、身体、年龄、文化等方面的条件规定与应届毕业生相同,不用参加网上预征报名,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享受优先批准入伍的有关政策,入伍后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但不享受国家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其他有关入伍后参加选取士官、军官选拔,退役后考试升学、就业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按照国家和军队出台的文件及各地制定的实施办法和细则执行。3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给予学费补

    23、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内容是什么?答: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费补偿款首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32.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是多少?答:按照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 35号)规定,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为6000元;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

    24、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33.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都可以享受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吗?答: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按部队生长干部条件招收的大学毕业生,以及从高校毕业生中直招的士官等其他形式到部队参军的高校毕业生,均不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34.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享受哪些升学考学优惠政策?答:(1)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且专列一定比例招收退役毕业生报考者;(2)

    25、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3)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4)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计划单列、专升本考试、单独录取),30%比例入读普通本科。35.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其户口档案存放在哪里,如何迁转?答:高校毕业生在4-7月份参加预征,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合格,填写登记表,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可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存放。批准入伍后,其学籍档案放入新兵档案。36.高校毕业生退役后就业及户档迁移有何优惠政策?答: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出现役后,可参照普

    26、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报到证(从退出现役当年的12月1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止),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到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求职的,可按规定免费享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提供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37.什么是士官?与义务兵有什么区别?答:我军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为士官。士官属于士兵军衔序列,但不同于义务兵役制士兵,是士兵中的骨干。义务兵实行供给制,发给津贴;士官实行工资制和

    27、定期增资制度。预征指的是义务兵。38.什么是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答:2008年,政法院校开展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重点从军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人才,为西部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层公、检、法、司机关定向招录培养专科以上层次的各类人才。39.哪些人可以进行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答:失业登记政策由各地方政府出台,是否符合失业登记的条件,需参照户籍所在地的相关政策。以哈尔滨市为例,哈尔滨市失业和就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暂住证)、身份证,男年满十六至五十九周岁,女年满十六至四十九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目前无业的下列人员均应进行失业登记。包括初

    28、中以上各类学校毕(肄)业未能继续升学人员、就业转失业人员等。哈尔滨市关于做好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人员在校期间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毕业年度内,在校期间自主创业,并领取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可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40.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后,可以享受哪些服务和政策?答: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政策。有意愿参加就业见习的,可按规定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一次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有创业意愿的,可以享受有关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行政

    29、事业性收费减免、创业服务等扶持政策。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已将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就业援助体系,建立专门台账,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和重点帮扶,并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或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得到就业援助,并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或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政策。41.毕业生自主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答: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等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主要包括:(1)税收优惠:持就业失业登记证

    30、(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2)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

    31、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4)享受培训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5)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各地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对基地内大学生创业企业要提供培训和指导服务,落实扶持政策,努力提高创业成功

    32、率,延长企业存活期。(6)各城市应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允许高校毕业生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42.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发放对象和创业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流程?答:(1)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发放对象是毕业年度内在校期间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其中,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2)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向创业地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由创业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一并作为当年及后续年度享受创业税收扶持政策的管理

    33、凭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创业的,可凭毕业证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对有关情况审核认定后,对符合条件毕业生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43.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申领程序和监督管理?答:(1)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注册登录教育部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按照要求在网上提交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2)所在高校对毕业生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后注明已审核,并在网上提交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3)高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数据库对高校毕业生的身份、学籍学历、是否

    34、是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信息进行复核并予以确认。税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高校和学生本人都可随时查询。(4)工作流程。应届毕业生在网上提交申请后,所在高校应在3-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网上审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高校提交的申请后3-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由高校自行打印并发放。原则上应在高校毕业生提交申请后10个工作日之内办结。(5)规范管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由国家教育行政门部统一样式并印制(带防伪标志),按毕业生比例下发至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分发到高校并在网上审核确认。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采用实名制,仅限本人使用,若遗失或损毁,高等学校应依申请及时补发、换发。44.大学

    35、生创业办理小额贷款流程?答:参考哈尔滨市流程,其它地区的请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1)高校毕业生持创业证明材料首先到当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2)申请贷款的大中专毕业生持营业执照、本人毕业证书或就业学历证明、担保证明材料到营业场所所在地社区办理小额贷款登记,填写创业小额贷款申请表。(3)担保证明可选其中之一:由工作在相应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月薪2000元以上的工作者担保或者是可以能出具房产证的担保人,也可以是能出具额度超过贷款额度银行存折的担保人担保均可,其中选择一种担保即可。(4)经审核通过后,由社区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5)符合审批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向哈

    36、市财政担保中心审批。(6)财政担保中心审批后由哈尔滨银行利达支行审核并发放贷款。注: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1)书面申请,在所辖社区领取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查)表。(2)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就业证明或毕业证。(3)本人的营业执照。(4)经营场所的证明。(5)担保人的身份证、户口及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或房产证或银行存折。45.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包括哪些?答:按照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意见(国科发财200997号)规定,由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所承担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

    37、撑计划项目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的重大重点项目等,可以聘用高校毕业生作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参与研究工作。此外的其他项目,承担研究的单位也可聘用高校毕业生。46.哪些高校毕业生可以被吸纳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答:吸纳对象主要以优秀的应届毕业生为主,包括高校以及有学位授予权的科研机构培养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47.科研项目吸纳的高校毕业生是否为在编职工?答:不是项目承担单位的正式在编职工,被吸纳高校毕业生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48.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参加职业培训?答:职业培训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可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38、障部门咨询了解职业培训开展情况,选择适宜的培训项目参加。职业培训工作主要由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技工院校或企业所属培训机构承担。49.高校毕业生能否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如何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答: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可按规定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毕业后按规定进行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也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64号)等文件规定,申请材料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申请者

    39、本人。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材料应附: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就业或创业证明材料、职业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凭证材料。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后,培训合格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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