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71.100.70CCS Y42团体标准T/GDCA 0272023发用免洗蓬松喷雾Dry shampoo aerosols2023-07-28 发布2023-08-28 实施广东省化妆品学会发 布T/GDCA 0272023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东省化妆品学会提出。本文件由广东省化妆品学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山市天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珠海市国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环亚化妆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恒冠湄颜健康产业(广
2、州)有限公司、名创优品(广州)有限责任公司、彭氏(惠州) 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清远市立道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赛谱检测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世宗创研(广州) 健康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护家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工业大学、珠海市大美湾化妆品创新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为敬、卢金霞、杨露、李强、杜志云、廖巍娜、李小燕、张玮瑶、彭燕辉、 刘志勇、吴艳、石京霞、舒鹏、谭雯怡。IT/GDCA 0272023发用免洗蓬松喷雾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发用免洗蓬松喷雾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 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文件适用于以有机溶剂、固体吸附剂、调理剂等为主要原材料配制而成,装在气雾
3、罐中,通过推 进剂喷出,借助吸附原理,用于保持头皮干爽、头发蓬松的发用免洗气雾剂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5211.15-2014 颜料和体质颜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5部分:吸油量的测定GB 5296.3 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 13042 包装容器 铁质气雾罐GB/T 14449 气雾剂产品测试方法GB/T
4、 17447 气雾剂阀门GB/T 22731 日用香精GB 23350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T 25146 工业设备化学清洗质量验收规范GB 28644.2 危险货物有限数量及包装要求 标准GB 30000.4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T 37625 化妆品检验规则BB/T 0085 二元包装囊阀BB/T 0086 二元包装囊阀气雾剂QB/T 1684 化妆品检验规则QB/T 1685 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QB 2549 一般气雾剂产品的安全规定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第70号)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第2
5、68号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发用免洗蓬松喷雾 Dry shampoo aerosols以有机溶剂、固体吸附剂、调理剂等为主要原材料配制而成,借助吸附原理,用于保持头皮干爽、头发蓬松的发用免洗气雾剂产品。4 技术要求4.1 原料3使用的原料应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使用的香精应符合GB/T 22731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法规。4.2 气雾罐、气雾阀应符合GB 13042、GB/T 25146和GB/T 17447、BB/T 0085有关规定,并具有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明方可使用。4.3 搅拌珠若有搅拌珠,则应避免破碎、腐蚀。4.4 推进剂应符合气雾剂产品用的液化
6、石油气或氮气等的标准,并具有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明方可使用。4.5 净含量净含量可用净质量或净容量表示,产品的净含量偏差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4.6 感官、理化微生物限值、有害物质限值指标感官、理化、微生物限值、有害物质限值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 1 感官、理化、微生物限值、有害物质限值指标项目要求喷出物感官指标外观符合规定外观气味符合规定香气,无异味色泽符合规定的色泽理化指标内压(MPa)在(251)恒温水浴0.80在(501)恒温水浴1.10喷出率(%)95.0泄漏(501),5min内气泡数5个,5min后没有气泡冒出安全灌装量(%)85耐热(502)保持24h, 恢复
7、至室温后与试验前无明显差异耐寒(-52)保持24h, 恢复至室温后与试验前无明显差异吸油量/(g/100g)20微生物限值菌落总数(CFU/g 或 CFU/mL)1000(儿童用产品500)霉菌和酵母菌总数(CFU/g 或 CFU/mL)100耐热大肠菌群/g(或 mL)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g(或 mL)不得检出铜绿假单胞菌/g(或 mL)不得检出有害物质限值铅/(mg/kg)10汞/(mg/kg)1砷/(mg/kg)2镉/(mg/kg)5a 二噁烷/(mg/kg)30b 甲醇/(mg/kg)2000c 石棉不得检出苯(mg/kg)2a 含有乙氧基结构原料的产品需测二噁烷;b 含乙醇、异丙
8、醇含量之和10%以及含二甲醚的产品需测甲醇;c 含滑石粉的产品需测石棉。5 试验方法5.1 喷出物感官指标检验5.1.1 外观、色泽按使用方法喷出试样到无色透明小烧杯中,在室温和非阳光直射下进行目测观察。5.1.2 气味取试样喷于闻香纸上,用嗅觉进行鉴别。5.2 理化指标检验5.2.1 内压按GB/T 14449中的规定进行测定。5.2.2 喷出率按GB/T 14449中的规定进行测定。5.2.3 净含量按GB/T 14449或BB/T 0086中的规定进行测定。5.2.4 泄漏按QB 2549的规定进行测定。5.2.5 安全灌装量按QB 2549中的规定进行测定。5.2.6 耐热5.2.6.
9、1 仪器仪器如下:温度计:精度 1;恒温培养箱:温控精度1。5.2.6.2 操作预先将电热恒温箱调节到(502),取试样两罐,一罐放入恒温箱内,一罐室温保存作标样,24h 后取出箱内样品,恢复至室温后按产品使用方法喷出观察,与标准样品相比应无明显性状差异,能正常 使用,喷出通畅,雾化均匀。5.2.7 耐寒5.2.7.1 仪器仪器如下:温度计:精度 1;冰箱:温控精度1。5.2.7.2 操作预先将冰箱调节到(-52),取试样两罐,一罐放入冰箱内,一罐室温保存作标样,24h后取出箱内样品,恢复至室温后按产品使用方法喷出观察,与标准样品相比应无明显性状差异,能正常使用,喷 出通畅,雾化均匀。T/GD
10、CA 02720235.2.8 吸油量5.2.8.1 样品前处理5.2.8.1.1 仪器仪器如下:温度计:精度 1冰箱:温控精度1恒温干燥箱:温控精度0.1电子天平:精度 0.01g5.2.8.1.2 操作操作步骤如下:a) 取两罐试样,除去其促动器,置于冰箱(-52)中,恒温 24h;b) 在通风橱内使用绝缘胶锤、镍铜钉于试样气雾阀封杯内槽凿一个微小的孔,排除推进剂;c) 待推进剂排净,于气雾罐罐身上部的三分之二剪开,使用药匙将驻留罐底的剂料勺至扁形称量瓶中,待液体挥发,微盖住瓶盖(保留蒸汽逃逸通道),放置干燥箱(1052)中,恒温 2h。从箱中取出样品,将其放至在真空干燥器中恢复至室温,取
11、出使用药匙将粉体压散备用。5.2.8.2 测定步骤取适量5.2.8.1.2的样品,按GB/T 5211.15-2014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5.3 微生物限值的测定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中规定的方法检验。5.4 有害物质限值的测定5.4.1 样品前处理5.4.1.1 取完整包装样品,除去易脱落部件,清洁外包装,摇匀、连接取样导管,称量样品总质量为M1。5.4.1.2 将全部样品喷出至已称定质量的洁净烧杯或具塞试管底部为 M2(M2 为烧杯或试管的质量);喷出过程需把取样管接近底部,喷出速度要控制好不能过快,需防止物料喷出杯外。称量外包装和取样导管的质量 M3。5.4.1.3 将上述
12、装有样品的烧杯或具塞试管放置通风厨中,超声 10 分钟,排除剩余推进剂,称量总质量为 M4,该样品用有害物质限值指标测定。5.4.2 取样量的计算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的要求,称取适量5.4.1.3的样品w1,测试方法中实际的样品用量w按式(1)计算。5式中:1称取5.4.1.3的量,质量为克;1样品总质量,单位为克; = 42 (1)1132烧杯或试管的质量,单位为克;3外包装和取样导管的质量,单位为克;4排除推进剂后样品的总质量,单位为克。5.4.3 测定方法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方法检验。6 检验规则6.1 按 GB/T 37625、QB/T 1684 执行。有害物质限值极限数值的
13、处理按 GB/T 8170 修约值比较法。6.2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3 出厂检验项目为常规检验项目。出厂检验项目为:产品外观、喷出物感官、内压、喷出率、泄漏、 净含量、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6.4 型式检验项目为常规检验项目和非常规检验项目。型式检验的项目为:出厂检验项目以及耐热、耐寒、吸油量、安全灌装量、耐热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有害物质限值。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7.1 标志7.1.1 销售包装标志按GB 5296.3、GB 30000.4执行。7.1.2 运输包装标志按 GB/T 191、GB 28644.2执行。7.1.3 燃烧性标志产
14、品根据其成分、燃烧热以及视具体情况根据点火距离试验和密闭空间试验的结果分为三类,分别 为类别1(极易燃)、类别2(易燃)、类别3(不易燃)。具体的判定方法按GB 30000.4进行,并根据判定结果标识产品。7.2 包装按QB/T 1685、GB 23350执行。7.3 运输运输工具应干净、清洁,应轻装轻卸,避免剧烈震动、撞击、日晒或雨淋,按箱子箭头标志堆放, 不得倒置,严禁在箱上踩踏和堆放重物;对运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包装标示的注意事项进行运输和存放。7.4 贮存应贮存在温度不高于40的通风、阴凉、干燥的仓库内,不得靠近火炉、暖气和水源。贮存时应距 地面20cm,距内墙50cm,中间应留通风道。按箱子箭头堆放,不得倒放,并掌握先进先出原则,如属危险 品,应按危险品要求进行贮存。7.5 保质期在符合规定的运输和贮存条件下,产品在包装完整和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保质期按销售包装标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