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29.220.10CCSK82团体标准T/FSS 732023佛山标准 高功率非碱性锌-二氧化锰电池Foshan StandardHigh power non-alkaline zinc manganese dioxide battery2023 - 03 - 31 发布2023 - 03 - 31 实施佛山市佛山标准和卓越绩效管理促进会发 布前言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佛山市佛山市佛山标准和卓越绩效管理促进会提出并归口。
2、本文件起草单位:佛山市佛山标准和卓越绩效管理促进会、佛山市标准化协会、松柏(广东)电池工业有限公司、佛山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汉滨、叶敏华、徐国鹏、林雪琴。 引言佛山标准是佛山市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打造的系列先进标准。 佛山标准倡导“标准决定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的理念,坚持“国内领先、国际先进”定位,聚焦佛山制造业重点产业优势产品,对标国内国际先进标准,围绕消费升级方向,提升标准和质量水平,增加优质产品供给,以高标准打造中国制造品质高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佛山标准 高功率非碱性锌-二氧化锰电池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高功率非碱性锌-二氧化锰电池的技
3、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 GB/T 8897.2-2021 界定的第一类电池中的高功率非碱性锌-二氧化锰电池(以下简称“高功率电池”)R03、R6P、R14P、R20P 型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 1 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8897.1-2021 原电池 第 1 部分:总则 GB/T
4、8897.2-2021 原电池 第 2 部分:外形尺寸和电性能 GB 8897.5 原电池 第 5 部分:水溶液电解质电池的安全要求GB/T 20155 电池中汞、镉、铅含量的测定 3 术语和定义GB/T 8897.1-2021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电池型号单体电池的型号用一个大写字母后跟一个数字来表示。字母 R 表示圆柱形。这个字母与其后的数字一起表示电池的标称尺寸。电化学体系用一个字母来表示,具体见表 1。 表1 电化学体系字母 负极 电解质 正极 标称电压/V - 锌 氯化铵,氯化锌 二氧化锰 1.5 注1:如果电池只有一个单体电池组成,就使用这个单体电池的型号。 注2:
5、如果一个电池由一个以上的单体电池串联而成,则在单体电池的型号前加上串联单体电池的个数。 示例:R20 由一个 R20 尺寸的锌-氯化铵、氯化锌-二氧化锰体系的单体电池组成的电池。 5 电池技术要求5.1 外观和极端5.1.1 电池外观应整洁,包装无破损,标识清晰,无锈蚀、无变形和无漏液。 5.1.2 按本文件检验时,电池极端应始终能形成并保持良好的电接触。 5.1.3 极端抗接触压力、帽与底座型、帽与外壳型、螺栓型、平面接触型、平面弹簧或螺旋形弹簧、插入式插座型、字母扣、导线、弹簧夹应符合 GB/T 8897.1-2021 中的 4.1.3 的规定。 5.2 外形尺寸和电性能要求5.2.1 R
6、20P 电池 外形尺寸应符合 GB/T 8897.2-2021 中表 1 的规定,外形尺寸见图 1,电池电性能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电化学体系代号 无字母 IEC 型号 R20P 通俗型号 a D 标称电压 U/V 1.5 最大开路电压 OCV max./V 1.73 贮存 12 个月后放电性能(最小平均放电时间的百分比)/% 80 应用 负载 每天放电时间 终止电压/V 最小平均放电时间 b(初始期) 手电筒 2.2 4min/15min,8h/d 0.9 480 min 玩具 2.2 1 h 0.8 10 h 收音机 10 4 h 0.9 48 h a 参见 GB/T 8897.2-20
7、21 中附录 E 的规定。 b 标准条件见 GB/T 8897.2-2021 的表 3。 图1 R20P、R14P 电池外形尺寸表2 R20P 电池特性与电性能要求5.2.2 R14P 电池 外形尺寸应符合 GB/T 8897.2-2021 中表 3 的规定,外形尺寸见图 1,电池电性能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3 R14P 电池特性与电性能要求电化学体系代号 无字母 IEC 型号 R14P 通俗型号 a C 标称电压 U/V 1.5 最大开路电压 OCV max./V 1.73 贮存 12 个月后放电性能(最小平均放电时间的百分比)/% 80 应用 负载 每天放电时间 终止电压/V 最小平均
8、放电时间 b(初始期) 玩具 3.9 1 h 0.8 6 h 手电筒 3.9 4min/15min,8h/d 0.9 420 min a 参见 GB/T 8897.2-2021 中附录 E 的规定。 b 标准条件见 GB/T 8897.2-2021 的表 3。 5.2.3 R6P 电池 外形尺寸应符合GB/T 8897.2-2021 中表5 的规定,外形尺寸见图2,电池电性能应符合表4 的规定。 图2 R6P、R03 电池外形尺寸表4 R6P 电池特性与电性能要求电化学体系代号 无字母 IEC 型号 R6P 通俗型号 a AA 标称电压 U/V 1.5 最大开路电压 OCV max./V 1.
9、73 贮存 12 个月后放电性能(最小平均放电时间的百分比)/% 80 应用 负载 每天放电时间 终止电压/V 最小平均放电时间 b(初始期) 手电筒(LED) 3.9 4min/h,8h/d 0.9 138 min 电动机/玩具 3.9 1 h 0.8 140 min CD/电子游戏机/数码录音机 电流 100mA 1 h 0.9 7.5 h 收音机/时钟遥控器 电流 50mA 1h/8h,24h/d 1.0 15 h a 参见 GB/T 8897.2-2021 中附录 E 的规定。 b 标准条件见 GB/T 8897.2-2021 的表 3。 5.2.4 R03 电 池 外形尺寸应符合GB
10、/T 8897.2-2021 中表7 的规定,外形尺寸见图2,电池电性能应符合表5 的规定。 表5 R03 电池特性与电性能要求电化学体系代号 无字母 IEC 型号 R03 通俗型号 a AAA 标称电压 U/V 1.5 最大开路电压 OCV max./V 1.73 贮存 12 个月后放电性能(最小平均放电时间的百分比)/% 80 应用 负载 每天放电时间 终止电压/V 最小平均放电时间 b(初始期) 手电筒 5.1 4min/h,8h/d 0.9 75 min 玩具 5.1 1 h 0.8 65 min 数码录音机 电流 50mA 1h/12h, 24h/d 0.9 7 h 遥控器 24 1
11、5s/min, 8h/d 1.0 7 h 收音机 75 4 h 0.9 25 h a 参见 GB/T 8897.2-2021 中附录 E 的规定。 b 标准条件见 GB/T 8897.2-2021 的表 3。 5.3 耐漏液性能电池在温度 20 2 、相对湿度 55 %+20 %/-40 %的环境条件下进行放电检验之后,以相同的方法继续放电,直到电池的闭路电压首次降至低于其标称电压 40 %,电池无泄漏。 5.4 贮存性能电池在规定的贮存期限内不应发生气胀、正负极锈蚀,电池表面不得有可见到的电解质结晶体。 5.5 电池重金属含量电池重金属含量要求见表 6。 表6 电池重金属含量要求序号 重金属
12、名称 重金属含量限制要求,ug/g 重金属含量标识 1 汞含量 1 无汞电池 2 镉含量 20 无镉电池 3 铅含量 40 无铅电池 5.6 安全性能安全性能应符合GB 8897.5 的要求,以保证电池在正常使用以及在可以预见的误用情况下安全使用。 6 试验方法6.1 环境条件电池电性能试验应在温度 202、相对湿度 55 %+20 %/-40 %的环境条件下进行,受试电池应预先在此环境中放置 12h 以上。其它参照 GB/T 8897.1-2021 中的 6.1。 6.2 外形尺寸按 GB/T 8897.1-2021 中 5.6 的规定进行。 6.3 外观和极端目视检查。 6.4 开路电压按
13、 GB/T 8897.1-2021 中 5.5 的规定进行。 6.5 电性能试验按 GB/T 8897.1-2021 中 5.3 的规定进行。 6.6 耐漏液试验按 GB/T 8897.1-2021 中 5.7 的规定进行。 6.7 贮存性能试验6.7.1 目视检查外观。 6.7.2 贮存放电的电池,应在温度 20 2 、相对湿度 55 %+20 %/-40 %的环境条件下贮存,电池完成贮存与开始做贮存期放电试验之间的时间不得超过 14 d。 6.8 重金属含量按 GB/T 20155 的规定进行。 6.9 安全性能按 GB 8897.5 的规定进行。 7 检验规则7.1 检验分类分为出厂检验
14、、型式检验和客户特殊要求检验。 7.2 出厂检验7.2.1 出厂检验批为在相同条件下生产的相同型号的销售批。 7.2.2 出厂检验项目中外观按 GB/T 2828.1 一次抽样方案进行,检查水平(IL)、合格质量水平(AQL) (见表 7)。包装质量的检查可抽取一个包装箱及其中 3 盒产品进行。 表7 出厂检验项目、合格质量水平、检查水平序号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IL AQL 1 外形尺寸 5.2 6.2 见 7.2.3 2 开路电压 5.2 6.4 3 外观和极端 5.1 6.3 1.0 7.2.3 外形尺寸、开路电压检验项目在每批中每项抽取 70 个,70 个全部合格,则合格;有
15、 1 个或 1 个以上不合格,则不合格。 7.3 型式检验7.3.1 型式检验的样品在出厂检验合格的批中随机抽取,贮存期试验样品与初始期试验样品同时随机抽取。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正常生产时每隔 3 个月; b) 如材料、结构、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 e) 用户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7.3.2 检验项目检验项目为第五章全部项目和 8.1。 7.3.3 判定规则7.3.3.1 电性能试验判定:将试验结果求平均值。如果平均值不小于规定值,而且放电时间低于规定值之
16、 80 %的电池数不大于 1,则合格;如果平均值小于规定值和(或)放电时间小于规定值 80 %的电池数大于 1,则另取 8 只电池再作检验,并计算平均值;如果重复试验的平均值低于规定值,或放电时间低于规定值之 80 %的电池数大于 1,则不合格。 7.3.3.2 耐漏液试验判定:每种放电方式取样数为 8 只,所有电池都不漏液,则合格,其中有 1 只或 1 只以上漏液,则为不合格。 7.3.3.3 重金属含量试验判定:取样数为 2 只电池,若 2 只电池的汞、镉、铅含量均低于规定值,则合格;若 2 只电池的汞、镉、铅含量均高于规定值,则不合格;若 1 只电池的汞、镉、铅含量高于规定值,另一只低于
17、规定值,则另取 2 只电池对不符合项重新检测,若第二次检测仍有项目不合格,则不合格。 7.3.3.4 若型式检验项目有 1 项或 1 项以上不合格,则该批电池型式检验不合格,并需要对相近批次电池进行型式检验,以确定不合格的数量。 7.4 客户特殊要求检验客户有特殊要求的检验根据与客户协定的规格协议进行抽样和检验判定。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8.1 标志、包装8.1.1 标志按照 GB/T 8897.1-2021 中 4.1.6 的要求执行。 8.1.2 包装应合适,以避免电池在运输、装卸和堆放过程中造成机械损伤。应选择适当的包装材料和包装设计,防止电池发生意外导电,极端腐蚀,并有适当保护以
18、免受环境影响。包装规格可按本公司规定,也可有由供需双方协商规定;包装箱内应放入检验合格证。其它按照 GB/T 8897.1-2021 相关要求执行。 8.2 运输、贮存8.2.1 电池在运输、贮存过程中,不得经受日晒、火烤、雨淋、水浸、高温,并注意轻搬、轻放,避免碰撞、重跌和防止压坏。 8.2.2 电池贮存场所应清洁、凉爽、干燥、通风,不受气候的影响。 8.2.3 正常存放时,温度应在+10+25,不可超过+30。应避免长时间处于极端湿度(相对湿度高于 95 %和低于 40 %),因为这种湿度对于电池和包装都有害。因此,电池不应存放在散热器或是锅炉旁,也不应直接置于阳光下。 8.2.4 贮存的
19、电池应先进先出,防止久存,以免质量降低。 8.2.5 在不违背当地法规的情况下,电池可作为公共垃圾处理。 9 质量承诺9.1 用户在遵守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操作条件下,自购买产品之日起,产品质保期 36 个月。质保期间若因质量问题造成产品故障的,制造商应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9.2 如因操作不当或外部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的非质量问题导致产品故障,或超过保修期的,制造商应提供维修服务。 9.3 使用电池应注意的事项参见附录 A。 9.4 对客户反馈在 24 h 内做出响应。 A A 附 录 A(资料性)使用电池应注意的事项A.1 应正确安装电池于用电器上,防止电池短路和装错正负极,安装电池前要检
20、查电池极端与使用器具。是否接触良好,使用器具不能短路。 A.2 电池长期停止使用或电池功能不良时,均应及时从器具中取出。 A.3 新电池不要与使用过的或长时间贮存的电池混合使用,不同品种、规格的电池也不要混合使用, 以免发生意外。 A.4 电池使用后,不得通过加热、充电或其它手段使其再生而反复使用。 A.5 不要把电池充电、分解及投入火中,以免引起漏液或炸裂。 A.6 要注意规定的贮存日期。 A.7 其它未尽说明参照GB 8897.5 相关条款。 参 考 文 献1 IEC 60086-1 Primary batteries Part 1: General 2 IEC 60086-2 Primary batteries Part 2: Physical and electrical specifications 3 IEC 60086-4 Primary batteries Part 4: Safety of lithium batteries 4 IEC 60086-5 Primary batteries Part 5: Safety of batteries with aqueous electrolyte 5 GB 24427 锌负极原电池汞镉铅含量的限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