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13.020.10 CCS C 51 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12552023 农村全域清洁化检查评价指标 Assessment indicator for rural macrocosm cleaning inspection 2023-09-06 发布 2023-10-10 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 布 DB12/T12552023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赓、王鑫、张昂
2、、张鹏、常华、杨海涛、陈兴盛、李文硕、王皓、赵彦、王雪梅、路军、张天经、刘冰、何加强。DB12/T12552023 1 农村全域清洁化检查评价指标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清洁村庄环境、镇域环境、农户庭院环境、田园环境的评价指标。本文件适用于农村全域清洁化评价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 评价指标 农村全域清洁化检查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表1 农村全域清洁化检查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清洁村庄环境 垃圾整治 畜禽粪污处理 村内道路整治 清洁镇域环境 水体整治 道路整治 清洁农户庭院环境 农户庭院整治 畜禽饲养整
3、治 清洁田园环境 农田垃圾整治 农业废弃物整治 5 清洁村庄环境 5.1 垃圾处理 5.1.1 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循环利用,并符合以下要求:a)生活垃圾及其他垃圾应及时、定点收集,遵循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的模式进行回收处理;b)建筑垃圾分类整治,可回收利用的,应规整码放在宅院内隐蔽处,不能回收利用的采取填埋或集中运输处理等方式清理。5.1.2 应合理设置垃圾收储设施,配置必要的垃圾收运车辆和转运站,村庄内按需配置垃圾中转站、DB12/T12552023 2 垃圾收集运输车。5.1.3 垃圾收集点周边应采取卫生保护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垃
4、圾运输过程中应保持封闭或覆盖。5.1.4 应建立长期的村庄保洁队伍,实施制度化、经常化环卫工作。5.1.5 应建立环境卫生日常保洁、责任包干、督促检查等制度并有效实施。5.2 畜禽粪污处理 5.2.1 规模畜禽养殖场应符合相关防疫、安全、环保要求。5.2.2 村庄中畜禽养殖场应作好环境卫生管理,并逐步安排搬迁至村庄边缘及外围,进行集中统一管理。5.2.3 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配套率应达到 100%,推广资源化利用措施,对病死畜禽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5.2.4 应控制散养养殖规模并实行舍饲,对散养畜禽产生的粪污应及时进行清理。5.2.5 规模(分散)畜禽养殖场应及时清扫、消毒,并定期进行
5、卫生安全排查。5.3 村内道路整治 5.3.1 应定期对路面和道路两侧及时进行清扫。5.3.2 应定期开展村内道路排查,对破损道路及时进行修复与加固。6 清洁镇域环境 6.1 水体整治 6.1.1.1 应及时清理坑塘河道有害水生植物、垃圾杂物和漂浮物,疏浚淤积物,整治污水塘、黑臭水沟,拆除障碍物、疏通水系。6.1.1.2 应定期进行水体污染检查,不应将工业废水、粪污脏水、生活污水等直接排入水体。6.1.1.3 应定期对泄洪沟、防洪堤和蓄洪库等防洪设施卫生及绿化情况进行检查,加强水体及周边的生态建设。6.2 道路整治 6.2.1.1 应清理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及乡村公路等道路两侧的裸露垃圾。6
6、.2.1.2 应开展道路两侧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引导标识及公共垃圾箱。6.2.1.3 应检查环村道路及村间道路两侧的占道情况,对影响道路通行的建(构)筑物进行合理拆除。6.2.1.4 应开展对无排水系统地段道路边沟内垃圾及堆积物的排查清理,保证道路排水畅通。7 清洁农户庭院环境 7.1 农户庭院整治 7.1.1 应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清理农户庭院内、房前屋后积存垃圾,教育引导农户分类投放垃圾。7.1.2 应清理房前屋后堆放的柴草、废旧物品等杂物,生产工具、生产资料有序摆放。7.1.3 应引导村民在房前屋后栽花种树,绿化美化庭院。7.2 畜禽饲养整治 7.2.1 应实行舍饲,人畜分离,畜禽舍应及时清扫和定期消毒。DB12/T12552023 3 7.2.2 粪污处理应符合 5.2 的要求。8 清洁田园环境 8.1 农田环境整治 8.1.1 田间道路及田园中无各类积存垃圾,无随意丢弃的农业废弃物,无淤积堵塞的沟渠且无垃圾、漂浮物和杂草丛生现象。8.1.2 农田、田园内的荒草应进行统一清理和修整,柴草堆放应符合消防要求,可根据自身情况划定禁止和允许堆放区域。8.2 农业废弃物整治 8.2.1 农业废弃物应回收利用,并合理设置农膜、农药包装物等农业废弃物回收站点。8.2.2 农作物园区农药应规范摆放、资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