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湘潭市雨湖区发展改革统计物价局文件雨统发物转字(2010)43号关于转发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统计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暂行)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先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区直各有关部门、各报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现将湖南省统计局湘统(2010)39号文件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统计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暂行)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 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19- -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0页 共20页湖南省统
2、计局文件湘统201039号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统计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暂行)的通知各市州统计局:为了进一步推进统计法制建设,特制定湖南省统计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湖南省统计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暂行)第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
3、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行为种类及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的行为违法行为情
4、形:(一)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在统计调查、统计检查中,以各种理由为借口,拒绝提供统计资料,但未使用暴力或者威胁方法的。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予以通报;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二)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在统计调查、统计检查中,拒绝提供统计资料,并使用了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但未对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统计执法人员造成人身、财产等方面损害或造成影响较小的。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二万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予以通报;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5、,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三)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在统计调查、统计检查中,拒绝提供统计资料,并使用了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对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统计执法人员造成人身、财产等方面损害或造成影响较大。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十二万五千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通报;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二、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行为违法行为情形:(一)较轻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经催报,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供统计资料,但在催报单规定期限后1日内提供了统计资料、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
6、正,给予警告,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予以通报;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二)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经催报,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供统计资料,但在催报单规定期限后2日内提供了统计资料的。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三万元以上四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予以通报;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三)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经催报,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供统计资料,并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为严重违法情节:1.在催报单规定期限后超过2日提供统计资料的;2.经催报后至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立案日前未提供统计资料的;3
7、.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四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予以通报;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三、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行为违法行为情形:(一)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实际数与上报数的差额数占实际数的比例在30%以下。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予以通报;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二)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实际数与上报数的差额数占实际数的比例在30%以上50%以下。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8、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二万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予以通报;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三)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实际数与上报数的差额数占实际数的比例在50%以上的。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十二万五千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通报;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四)例外情形:当实际数和上报数的差额数较小时,即使差额数占实际数比例较大,可以降低一个裁量基准;反之,可以上升一个裁量基准。四、提供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行为违法行为情形:(一)较轻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同一张统计报表中应填而未填的指标笔数
9、占应填指标笔数的10%以下,并且未填指标数值对县区级汇总基本没有影响。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予以通报;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二)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同一张统计报表中应填而未填的指标笔数占应填指标笔数的10%以上20%以下,并且未填指标数值对县区级汇总基本没有影响。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一万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予以通报;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三)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提供不完整的统计资料,并且有下列行
10、为之一的为严重违法情节:1.同一张统计报表中应填而未填的指标笔数占应填指标笔数的20%以上;2.同一张或者同一套统计报表中没有填报的数据大,对县区级汇总数据有一定影响。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予以通报;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五、拒绝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行为违法行为情形:(一)较轻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超过统计检查查询书规定的时限未答复但在规定期限后3日内又作出答复的。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予以通报;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
11、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二)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超过统计检查查询书规定的时限未答复但在规定期限3日后5日以内又作出答复的。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三万元以上四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予以通报;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三)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明确表示拒绝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或者超过统计检查查询书规定的时限5日以内仍未作出答复的。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四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予以通报;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六、不如实答复统计
12、检查查询书的行为违法行为情形:(一)较轻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当事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1.当事人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内容和查询的问题一致,但其答复的内容部分没有依据或者与实际不符合;2.当事人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内容与查询的问题不一致,但基本相关,并且其答复的内容是有据可查、符合实际的。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予以通报;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二)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当事人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内容与查询的问题不一致,但基本相关,其答复的内容部分不能提供依据或者不符合实际的。 处罚基
13、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一万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予以通报;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二)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当事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严重违法行为:1.当事人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内容和查询的问题一致,但其答复的内容完全没有依据或者与实际不符合;2.当事人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内容与查询的问题不一致,但基本相关,并且其答复的内容没有依据或者与实际不符合;3.当事人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内容与查询的问题不一致,且完全无关。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予以通
14、报;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七、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的行为违法行为情形:(一)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在统计调查中,以各种理由为借口,拒绝接受统计调查或者采取各种方式阻碍统计调查工作,但未使用暴力或者威胁方法的。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予以通报;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二)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在统计调查中,采取各种方式阻碍统计调查工作,并使用了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但未对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统计执法人员造成人身、财产等方面损害的。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
15、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二万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予以通报;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三)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在统计调查中,采取各种方式阻碍统计调查工作,并使用了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对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统计执法人员造成人身、财产等方面损害的。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十二万五千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通报;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八、拒绝、阻碍统计检查的行为违法行为情形:(一)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在统计检查中,以各种理由为借口,拒绝接受统计检查
16、或者采取各种方式阻碍统计检查工作,但未使用暴力或者威胁方法的。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予以通报;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二)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在统计检查中,采取各种方式阻碍统计检查工作,并使用了威胁的方法,但未对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统计执法人员造成人身、财产等方面损害的。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二万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予以通报;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三)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在统计检查中,采取
17、各种方式阻碍统计检查工作,并使用了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对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统计执法人员造成人身、财产等方面损害的。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十二万五千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通报;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九、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行为违法行为情形:(一)较轻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了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但没有造成资料的灭失。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18、,并可以予以通报;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二)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了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造成资料部分灭失。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一万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予以通报;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三)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了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造成资料全部灭失。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予以通
19、报;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十、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行为违法行为情形:(一)较轻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拒绝提供少量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帐、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予以通报;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二)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拒绝提供大部分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帐、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三万元以上四万元以下罚
20、款,并可以予以通报;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三)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拒绝提供所有的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帐、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四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予以通报;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二条: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
21、正,给予警告。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迟报统计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违法行为种类及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一、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违法行为情形:(一)较轻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一年内第一次迟报统计资料的。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予以通报;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二)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一年内第二次迟报统计资料的。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予以
22、通报;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一百元罚款。(三)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一年内第三次以上迟报统计资料的。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予以通报;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二、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的行为违法行为情形:(一)较轻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帐,但有其他相关资料能直接证明其统计数据准确性的。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予以通报。(二)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按照国
23、家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帐,但有其他相关资料能间接证明其统计数据基本符合实际情况,但不能证明其数据是否准确的。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予以通报。(三)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并且没有其他相关资料能证明其统计数据是否准确的。处罚基准: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予以通报。第二章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节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法律依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违反本办法
24、第二条的规定,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违法行为种类及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违法行为情形:(一)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处罚基准: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二)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被责令限期改正而拒不改正的。处罚基准: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第三章 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行政处罚
25、裁量权基准第一节 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法律依据: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任何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伪造、变造或者冒用统计调查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对非经营活动中发生前款违法行为的,还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经营活动中发生前款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还可处以违法所得一至三倍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还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有关责任人员,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予以警告,还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提请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
26、管理处罚法处理。违法行为种类及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伪造、变造或者冒用统计调查证的行为违法行为情形:(一)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伪造、变造或者冒用统计调查证,但未产生危害他人的后果和社会影响,在经营性活动中没有违法所得的,并且能及时改正,上交伪造、变造或者假冒的统计调查证件的。处罚基准:对在非经营活动中发生此款违法行为的予以警告,可以不予以罚款。对在经营活动中发生此款违法行为的,可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并对有关责任人予以警告。(二)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伪造、变造或者冒用统计调查证,产生了一定的危害他人的后果或者社会影响,或者在经营性活动中有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下的,能及时改正,上交伪造、变造或
27、者假冒的统计调查证件的。处罚基准:对在非经营活动中发生此款违法行为的予以警告,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在经营活动中发生此款违法行为的,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两倍以下但不超过一万五千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有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三)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伪造、变造或者冒用统计调查证,产生了严重的危害他人的后果或者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或者在经营性活动中有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罚基准:对在非经营活动中发生此款违法行为的予以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在经营活动中发生此款违法行为的,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两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主题词:统计 行政处罚 基准 印发 通知抄送:国家统计局,省政府法制办 共印25份 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 2010年5月31日印发第 20 页 共 2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