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200CCS A 12DB3311浙 江 省 丽 水 市 地 方 标 准DB3311/T 2172022绿道养护技术规范2022-07-18 发布2022-08-18 实施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3311/T 2172022目次前言II1 范围32 规范性引用文件33 术语和定义34 组成要素及分类34.1 组成要素34.2 分类35 环境卫生35.1 绿廊35.2 路面45.3 水面45.4 驿站、游憩设施45.5 公厕45.6 垃圾处理45.7 其他配套设施46 绿廊养护46.1 树木46.2 地被56.3 草坪66.4 花坛花境66.5 水生植物66.6 古树名木66
2、.7 植物病虫害防治67 慢行系统67.1 等级划分77.2 日常巡查及检测评价77.3 养护工程77.4 养护作业安全防护78 服务设施系统88.1 管理服务设施88.2 休憩设施88.3 安全保障设施88.4 其他基础设施89 标识系统810 节点811 档案管理8附录 A(规范性) 绿道组成要素10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杭州市交通
3、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本文件起草人:王斌、朱勇骏、蔡丽、吉文金、潘晓伟、钟振华、吴雨晨、唐婷婷、蓝坚、许明标。 本文件属首次发布。DB3311/T 2172022绿道养护技术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绿道养护的术语和定义、组成要素及分类、环境卫生、绿廊养护、慢行系统、服务设 施系统、标识系统、节点和档案管理。本文件适用于绿道的管理与养护。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72172021 公
4、共厕所卫生规范GB/T 19095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535(所有部分)城市绿地草坪建植与管理技术规程CJJ 36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绿道一种线形绿色开敞空间,以自然、历史人文资源为依托,休闲、游憩、健身为主,供行人和骑单车者进入的游憩线路,通常沿着河滨、溪谷、山脊、风景带等自然道路和人工廊道建立。4 组成要素及分类4.1 组成要素绿道组成要素主要包括绿廊系统、慢行系统、服务设施系统、标识系统和节点五个部分。绿道组成 要素见附录A。4.2 分类按绿道所处区域和功能要求,将绿道分为城镇型绿道、乡野型绿道、山地型绿道三种类型。5 环境卫
5、生5.1 绿廊应无垃圾杂物。城镇型宜每天清扫1次,乡野型宜每3天清扫1次,山地型宜每5天清扫1次。115.2 路面应保持整洁,无积水。5.3 水面应无垃圾杂物等漂浮物。5.4 驿站、游憩设施5.4.1 设施表面应无明显污渍、无乱张贴。玻璃或金属板材表面,宜每年清洗不少于 4 次;其他材质表面的,宜每年清洗 1 次。5.4.2 地面应保持清洁,无瓜果皮、纸屑等垃圾杂物。5.5 公厕应照明良好,每天做好消杀,不应有明显臭味,保持卫生干净,公厕保洁与卫生按GB/T 172172021 中第6章的要求进行管理。5.6 垃圾处理5.6.1 垃圾应按 GB/T 19095 要求进行分类、袋装收集。5.6.
6、2 垃圾桶(箱)周围应无垃圾、污水积存。应及时清理垃圾桶(箱)、服务设施站点内垃圾,并按规定分类送至垃圾处理点,做到每日清运。5.7 其他配套设施绿道范围内的各类其他配套设施应整体清洁美观,无污物残留并做好定期消杀工作。6 绿廊养护6.1 树木6.1.1 灌溉与排水城镇型绿道绿廊树木灌溉前应松土,灌溉时间夏季宜在早晚进行,冬季宜在中午进行;发现雨后积 水应立即进行排水。乡野型及山地型树木宜针对重点植物群落绿化采取有针对性的灌溉及排水措施。6.1.2 中耕除草中耕深度应10 cm20 cm为宜,影响植物景观及生长的杂草及时清除。城镇型应至少每年2次,宜在夏季、秋季进行;乡野型及山地型应至少每年1
7、次,宜在秋后结合施肥进行。6.1.3 施肥以腐熟的有机肥为主,树木休眠期需施基肥,生长期施追肥,花灌木应在花前、花后进行。乔木干 径15 cm以下的,每3 cm干径堆肥1.0 kg;干径15 cm以上的,每3 cm干径堆肥1.0 kg2.0 kg。乔木和灌木均应挖好施肥环沟,宽度25 cm30 cm,施肥后填平。草地上的树木采用穴施。6.1.4 整形修剪6.1.4.1 树木的防护按以下方式进行修剪:a) 对于成型乔木主要修除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并生枝、枯枝等,不宜过度修剪,对于衰老树木可以重度修剪;b) 行道树树干分支点高 3.5 m,树冠宜保持自然生长;c) 花灌木修剪应利于促进短枝和花
8、芽形成;d) 绿篱及木本地被、攀爬植物修剪应促进分枝,对多年生的攀缘植物应定期翻藤,清除枯枝, 疏删老弱藤蔓。6.1.4.2 乡野型及山地型的树木宜以自然生长为主,保持植物群落的稳定性。6.1.5 防护树木的防护按以下方式进行:a) 在台风等灾害性风暴来临前,应对一些根浅、迎风、树冠庞大、枝叶过密以及立地条件差的树木采取加强防御措施;风暴后及时抢救并拆除加固物;b) 冬季应对易受冻害的树木采取防寒措施,防寒工作应在 12 月上旬前完成,春分后逐步解除包扎物并立即清运;c) 冬季雪后应清除枝叶积雪,及时填补树干空洞。6.1.6 补植枯死树木应按原品种尽早补植,规格与原植株相近。6.2 地被6.2
9、.1 灌溉城镇型应在天气干旱、土壤干燥时浇水。乡野型及山地型宜根据雨水情况,针对重点植物群落绿化 采取合理的灌溉措施。6.2.2 中耕除草城镇型每年应经常除杂草、中耕,除草、中耕时不能伤根及造成根系裸露;乡野型及山地型宜根据 植物群落、自然环境、景观需要采取适宜的中耕除草方法。6.2.3 施肥肥料以腐熟的有机肥为主,早春发芽前期应采用薄肥勤施的方式进行普遍施肥,开花的地被植物花 前、花后各施肥1次。6.2.4 修剪6.2.4.1 城镇型绿道绿廊的地被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修剪:a) 木本植物根据生物学特性进行修剪,保持高度不超过 60 cm 的低矮状态;b) 球根、宿根类植物,3 年4 年后按不同类
10、群进行生理习性分株,更新移植。6.2.4.2 乡野型绿道及山地型绿道绿廊的地被,宜保持原生态植物群落,如植物群落改变或有景观要求,宜进行适度修剪。6.2.5 除杂补植城镇型发现枯死植物应及时挖出并补植,影响景观的枯叶残花应随时整理清除。乡野型及山地型根 据景观风貌及植物群落需要及时补植。6.3 草坪6.3.1 外观绿廊范围内草坪覆盖率应大于95%,全年绿色期应大于220天,生长旺盛,整齐雅观,无坑洼积水, 草坪建植与管理应符合GB/T 19535(所有部分)的规定。6.3.2 灌溉与排水不应使用未经处理的污水灌溉草坪。土壤干燥时草坪应及时浇水,浇水方式宜以喷灌为主。凡低洼常年积水处,要填土整平
11、或植草浅沟、盲沟排水。6.3.3 中耕除草中耕后应及时拖平,以保持坪面平整一致,杂草应及时除去,单纯型草坪纯洁度应保持大于95%。6.3.4 施肥冷季型草坪宜在春秋两季施肥,暖季型草宜在晚春施肥,追肥应以复合肥料和有机肥为主。6.3.5 修剪草坪应适时修剪,草的高度控制在4 cm6 cm,除个别品种外不得高于8 cm,路边和树根边的草应修剪整齐。草坪内的树穴、花坛及沿道路边缘,应及时切草边,保持线条清晰。6.3.6 草坪更新裸露地块应及时补植。草坪出现衰老时可补播草籽、条状更新、定期封闭和断根更新等,必要时可 重新建植。6.4 花坛花境6.4.1 每年换花应不少于 4 次,全年观赏期应不少于
12、330 天。应无明显缺株倒伏的花苗,枯枝残花率小于 10%。6.4.2 花卉生长旺期适当追肥,施肥后应用清水喷淋。枯萎花蒂和黄叶应及时剪除,缺株及时补植, 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6.5 水生植物湖、池内水生植物生长范围应严格控制,超出范围的叶片应在水面以下随时割除。应做好病虫害防 治工作,枯黄部分及时清除。6.6 古树名木古树名木的管养参照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执行。6.7 植物病虫害防治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工作和防治工作,防治效果应达到95%以上。靠近绿道的开放性地区不应使用对人畜毒性高的除莠剂、化学农药,喷药不应沾染花木,在草坪操作时,药桶下应有保护物衬垫, 药液不得外溢。7 慢行系统
13、7.1 等级划分慢行系统养护等级按城镇型、乡野型、山地型绿道分别划分为等、等、等。7.2 日常巡查及检测评价7.2.1 应定期进行日常巡查、检测评价,由经过培训的专职慢行系统管理人员或养护技术人员负责, 以目测为主。7.2.2 日常巡查周期应按慢行系统养护等级分别制定。等养护的宜每日一巡,等养护的宜二日一巡,等养护的宜三日一巡。如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应适当增强巡查频率。沿途栈道、桥梁等应与慢 行道路面巡视时间一致,对损坏、变形、松动等现象的构件应及时修复。7.2.3 日常巡查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设置警示防护标志并上报,在现场监视直至应急处置人员到场:a) 慢行系统出现异常
14、沉陷、空洞;b) 路面出现大于 100 mm 的错台;c) 井盖、雨水口篦子丢失;d) 防护栏杆出现损坏或松动;e) 路面出现严重积水、结冰等严重影响道路正常使用的现象。7.2.4 检测评价包括常规检测和结构强度检测。常规检测应包括路面平整度、病害与缺陷、基层损坏状况、附属设施损坏状况,应每年一次;结构强度检测宜以路面回弹弯沉值表示,等养护的应 2 年 3 年一次,等、等养护的宜 3 年4 年一次。7.2.5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应进行特殊检测:a) 慢行系统进行改扩建前;b) 路面发生不明原因的沉陷、开裂或冒水;c) 慢行系统周边进行了管涵顶进、降水作业或隧道开挖等工程施工完成后;d) 存在影响
15、慢行系统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的施工;e) 路面及附属设施超出了设计使用年限时。7.2.6 根据日常巡查和检测评价,将慢行系统技术状况评价分为四级:A-优、B-良、C-合格、D-不合格。具体评价方法按 CJJ 36 规定执行。B 级宜进行小修,C 级宜进行中修,D 级应进行大修。7.3 养护工程7.3.1 应根据其工程性质和技术状况分为预防性养护、矫正性养护、应急性养护。矫正性养护包括保养小修、中修、大修和改扩建工程,中修、大修和改扩建工程应进行专项设计。7.3.2 养护单位应对保养小修质量进行自查,建立自查技术档案,自查结果报管理单位备案,管理单位进行质量抽查。7.3.3 养护工程的检查与验收包
16、括:a) 预防性养护、中修工程检查与验收应全程进行监理,应对施工过程和隐蔽部分的施工进行检查和验收,工程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竣工资料应及时归档;b) 大修工程应全程进行监理,按分项工程逐项进行验收、竣工应按工程建设基本程序进行验收备案;c) 改扩建工程的检查与验收应根据新建工程的质量与验收标准进行。7.4 养护作业安全防护7.4.1 养护作业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进入养护作业现场内的人员,应穿戴具有反光功能的安全标志服和防护帽拍。7.4.2 养护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7.4.3 应有专职的安全人员对养护作业现场进行监督。7.4.4 养护作业人员不得将施工机具
17、和材料置于安全防护区外。7.4.5 遇大雾、大雨、冰雪天气时,应暂停养护作业,在应急抢险、排除路面积水、消除冰雪时,宜封闭交通。7.4.6 养护作业车辆应悬挂相应的警示标志。8 服务设施系统8.1 管理服务设施8.1.1 驿站、游憩设施、科普教育设施应至少每月检查 1 次,如发生构件脱落、地基下沉、墙体变形或其它危及游人安全的状况时,应局部围闭,设置提示标识,并及时修复。8.1.2 驿站及游憩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金属构件应及时保养刷新。木质构件应防腐、防虫、防蚁。破损构件应及时维修,粉刷和维修时应注意保持设施的原貌和风格。8.2 休憩设施休憩点的桌椅、饮水点等休息设施应至少每月检查1次,如有损
18、坏、松动情况,及时进行维修更新。8.3 安全保障设施8.3.1 治安消防点配套的消防设施、紧急救援器材等应至少每月检查 1 次,如有损坏、过期情况及时更换。应急呼叫系统、语音播报系统应至少每周检查一次,确保畅通。8.3.2 护栏、隔离墩、阻车桩、安全岛、减速带等安全防护设施应至少每月检查 1 次,发生缺失或损坏应及时修复。8.4 其他基础设施照明、通讯、智能、给排水、供电、燃气等设施,应每月定期检查1次,发生损坏应及时修复或补充。9 标识系统9.1 绿道标识应包括信息标识、指示标识、规章标识、安全警示标识四种类型,样式应统一。9.2 各类标识牌及路面信息标识应每三个月定期巡查维护 1 次。各类
19、标识牌至少每两年翻新 1 次,科普宣传栏每半年更换一次内容。9.3 对于发生污损、变形、松动等现象的标识牌应及时修复,地面磨损不清的标识标线应及时进行喷涂修复。10 节点节点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绿廊系统、慢行系统、服务设施系统、标识系统的管理养护应遵循本文件 的要求,并应协调管理。11 档案管理11.1 应建立绿道档案,绿道管理维护中涉及的文件均应归档,由专人记载,按天填写,并分别用纸质 和磁介质保存,由专人负责。宜接入数字城市一体化运维监控平台,实现数智管理。11.2 绿道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a) 档案记录卡;b) 各类审批文件;c) 规划设计文件;d) 检查验收报告;e) 安全管理档案;f
20、) 技术档案。附 录A(规范性) 绿道组成要素绿道组成要素见表A.1。表 A.1 绿道组成要素表序号系统名称要素备注1绿廊系统路侧人工或自然绿化带/2慢行系统(绿道游径系统)步行道包括绿道连接线,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自行车道综合慢行道3服务设施系统(驿站为综合服务设施载体)管理服务设施包括游客服务中心、治安、信息咨询等商业设施包括售卖、餐饮等休憩设施包括休憩、露营、烧烤等安全保障设施包括医疗、紧急救援设施等环境卫生设施包括垃圾箱、公共厕所、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等车辆服务设施包括自行车租赁、停车场等其他基础设施包括照明、通讯、给排水、供电、燃气设施等4标识系统信息标识包括位置标志、平面示意图、信息墙等指示标识包括导向标志、路线图、分布图等规章标识包括绿道管理规定、守则等安全警示标识包括各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等5节点自然景观节点包括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森林公园及其他自然景观文化景观节点包括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史特色村落、大型文保单位、影视基地等休闲游憩节点包括旅游度假区、主题公园、城市公园、农业观光园、农家乐等表A.1 (续)序号系统名称要素备注5节点科普教育节点包括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地质公园、植物园、动物园、博物馆、科技馆、艺术馆等地方特色节点包括特色市场、特色购物中心、地方民俗节庆活动及场所,以及各类地方特色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