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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2204T7-2023梅花鹿规模化养殖场管理规范-(高清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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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2204T7-2023梅花鹿规模化养殖场管理规范-(高清版).pdf

    1、ICS65.020.30CCS B 402204辽源市地方标准DB 2204/T 72023梅花鹿规模化养殖场管理规范Manage specification of large-scale sika deer farm2023-08-10 发布2023-09-10 实施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 2204/T 72023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辽源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东丰县梅花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东丰县梅花鹿科技

    2、服务中心、辽源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东丰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东丰县杨木林镇综合服务中心、东丰县横道河镇综合服务中心、辽源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辽源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辽源市畜牧总站。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铁军、李海博、徐海录、张晓彤、李鸿昌、徐雪飞、王海艳、林哲旭、张秀娟、李越、王祺伟、赵禹博、宋军、宋晓丽、王银月、王丹、刘欣、魏星、蔡莹玲、孙浩宇、马颖、于佳红。DB 2204/T 720231梅花鹿规模化养殖场管理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梅花鹿规模化养殖场管理制度、环境与疫病防控、粪污和病死鹿处理、养殖档案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规模化梅花鹿养殖场。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

    3、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3078饲料卫生标准GB 16548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 16549畜禽产地检疫规范LY/T 2017-2012养鹿场良好管理规范NY 5032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DB 2204/T 3梅花鹿调运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梅花鹿规模化养殖场 large scale farm梅花鹿存栏数不少于30只的养殖场。4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包括人员岗位责任管理制度,兽药及生物制品

    4、采购、使用管理制度,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制度,卫生防疫制度,疫情监测制度,疫情报告制度,病死鹿及粪便无害化处理和隔离制度。参见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人员管理工作人员遵守人员岗位责任管理制度,外来人员需经批准,履行消毒程序后方可进入场区。投入品管理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可参考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DB 2204/T 7202325环境与疫病防控环境设施要求5.1.1场址应选择远离居民区、主要公路、屠宰场、集市和人口集中区。5.1.2养殖场布局合理,有围墙,净道、污道分开,有隔离舍和兽医室。5.1.3具有病死鹿及污染物无害化处理设施。5.

    5、1.4生产区入口设置消毒池,各栋舍之间设消毒垫。工具和物品合理摆放不得随意串用。免疫5.2.1建立免疫制度和免疫程序。5.2.2严格按照免疫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建立健全免疫档案。检疫检测5.3.1调入、调出前进行申报检疫,进场后需隔离 15 d 以上,无病情方可混群饲养。5.3.2定期对本场疫病进行监测。疫情处置5.4.1发现重大疫病时,应及时隔离病鹿并立即上报,按照国家规定采取相应措施。5.4.2做好疫情的监测,及时报送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疫情迅速做出全面评估。5.4.3诊断疫病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5.4.4对疫区、受威胁区的鹿只实行紧急免疫接种。5.4.5

    6、对疫点疫区污染物和场所等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6粪污和病死鹿处理应有固定的粪便和污染物贮存场所,并防渗、防雨,实行雨污分流。病死鹿应进行无害化处理。7档案管理配置应将档案盒放入专门卷柜和档案室,由专人负责管理。记录应对梅花鹿鹿只的基本信息、体质外貌、产茸情况、饲喂信息、鹿群动态、配种及产仔情况、系谱信息、疾病情况、死亡报告、检疫和消毒信息进行记录。备案追溯所有档案材料应备案,至少存放10年以上,方便追溯查找。DB 2204/T 720233AA附录A(资料性)人员岗位责任制度A.1人员岗位责任制度A.1.1场长:主管全面工作。重点抓生产策划、任务分配、经营管理(营销策略、激励机制、财务运作)、

    7、制度建设、人力资源、后勤保障工作。A.1.2副场长:主管日常生产、技术工作(饲养管理规程、免疫程序、保健计划等)。重点抓全场技术统计、分析、技术攻关和兽医防疫卫生工作。协助场长抓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并负责部门及人员的绩效考核。A.1.3技术员:负责鹿场以下日常管理和技术工作:a)督促饲养员按饲养管理规程办事,执行防疫等各项规章制度;b)制订饲养和防疫工作计划,指导饲养员科学用药;c)负责技术统计和技术分析,找出薄弱环节进行技术攻关。协助场长、副场长做好原始数据统计工作。d)做好记录工作,特别是配种、免疫接种、用药、死亡等记录。e)定期组织饲养员技术培训,提高饲养管理水平。f)对饲养员进行管理

    8、,并对其工作评审,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g)对各种疾病保持高度的警惕,出现不正常情况及时报告,形成快速反应机制;h)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完成场部下达的各项任务。A.1.4饲养员:a)按饲养管理规程办事,有相对固定岗位,不串岗;b)注意观察鹿只健康状态,发现异常应采取措施,保持鹿舍内外及周边的环境卫生;c)定期对周围环境、鹿舍内外、用具、设备等进行清洁、消毒,同时做好灭鼠、灭蚊等工作;d)对发病、繁殖、死亡及新进鹿只的行为变化进行观察和记录;e)按时、按量喂料、喂水和喂草,根据季节和身体状况等不同阶段进行补饲。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及早防范高温和下雨等恶劣天气,做好通风、保温、防暑等工作

    9、;f)及时查看饲料使用情况,提前配好饲料;饲料的加工和派送应做好记录。A.1.5后勤维修:a)定期做好用电线路和加工厂机器、发电机组、抽水机等的维修保养工作,保障各类机器的安全运转和水电的供给;b)注意安全生产,按操作规程办事。A.1.6会计:a)按照场部的财会制度做好记帐、核算和报表工作;b)帐目设置科学,能清晰反映本场的经营运作情况;c)负责财会分析工作。对各项成本(饲料、药物、人工等)、费用(水电、利息、维修、差旅费等)要设同期对比,纵横比较,及时准确送报场长参考。d)指导仓库、药房做好记帐和报表工作。DB 2204/T 720234BB附录B(资料性)兽药及生物制品采购、使用制度B.1

    10、兽药及生物制品采购、使用制度B.1.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B.1.2进行预防、治疗、诊断时使用的兽药,应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B.1.3疫苗等生物制剂符合“兽医生物制品质量标准”要求,并按规定运输、保管和使用。B.1.4入库的所有疫苗应及时检查验收并填写入库记录,发现疫苗情况异常立即报告。检查验收项目包括:疫苗名称、外观、供应商名称、运输保温或冷藏措施、批号、有效期、数量、规格和保存条件等。B.1.5有疫苗必须按说明书要求的保存条件分类保存。B.1.6周检查一次疫苗的库存情况,疫苗等兽用生物制品出库应进行质量检查,遵循“先进先出”和按批号,先生产先使用的原则使用并填写

    11、出库使用记录。B.1.7每天上下午对冰箱等储存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温度进行一次检查,并及时对相关设备进行养护,确保疫苗储存条件符合要求。B.1.8发现停电或设备出现异常要及时报告,同时考虑长期停电的补救措施。停电后对所有存放冻干生物制品的冰箱和存放油乳剂灭活苗的冷藏柜的门不得开启,若停电时间达 12 h 24 h,要放置冰块进行降温、保温;停电 24 h 以上或储藏设备出现异常时,所有疫苗等生物制品要设法转移到其他冰箱和冷藏柜中保存。B.1.9对废弃库存疫苗必须无害化处理(焚烧、高压灭菌、煮沸灭菌等)。B.1.10无关人员严禁开启冰箱等疫苗储存设备,疫苗储存设备中不得存放其它物品。B.1.11杜绝

    12、使用、镇痛药、镇静药、中枢兴奋药、化学保定药及骨骼肌松驰药。B.1.12慎重使用经农业部批准的拟肾上腺素药、平喘药、抗(拟)胆碱药、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和解热镇痛药。B.1.13坚持科学用药,严格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B.1.14严格遵守药物安全使用规定和休药期规定。B.1.15建立并保存全部购药、用药记录。B.1.16禁止使用人用药物和兽用药物原粉。B.1.17禁止使用未经国家批准或已经淘汰的兽药。DB 2204/T 720235CC附录C(资料性)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C.1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C.1.1饲料原料和添加剂质量及采购要求C.1.1.1应符合 NY 5032 要求,

    13、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C.1.1.2饲料原料具有该饲料应有的色泽、嗅、味及组织形态特征,质地均,无发酵、霉变、结块、异味、异臭,符合 GB 13078 规定。C.1.1.3在进行饲料的采购时,必须查验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所含的成分及含量等,检查标签的完整性,不采购无标签的饲料。C.1.1.4不采购国家禁止使用的违禁饲料添加剂。C.1.2饲料的储存C.1.2.1饲料购入后,要核对数量及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并详细登记入库。C.1.2.2原料在库房必须摆放整齐,排与排之间必须要留有 8 cm 10 cm 的距离,便于原料的通风及散热,不同原料分开堆放,码放整齐,标

    14、示明确。C.1.2.3入库原料按要求保管好,采用先进先出原则,严防霉变及虫蛀。C.1.2.4饲料库房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饲料的有效期、破损情况、发霉变质及返潮的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C.1.3饲料的加工C.1.3.1选用优质的原料,原料和预混料要按饲料配方的比例添加,并保证搅拌均匀。C.1.3.2饲料中的有害物质及微生物允许量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标准,浓缩料以及预混料要按说明书的规定用量添加,折算成配合料中的含量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标准。C.1.3.3色泽一致,无发霉变质、结块和异味异臭现象。C.1.3.4注意饲料的适口性,避免使用发霉、变质或有农药残留的饲料原料,选择适宜的

    15、饲料原料,并力求多样搭配,以提高饲粮的全价性和饲料的利用率。C.1.4饲料的使用C.1.4.1饲料的使用要按要求的使用量添加,杜绝浪费和不必要的使用。C.1.4.2使用饲料时要以先加工的先用,后加工的后用,先到期的先用,后到期的后用为原则C.1.4.3饲料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严禁发霉变质等不合格饲料投入使用。DB 2204/T 720236DD附录D(资料性)卫生防疫制度D.1卫生防疫制度D.1.1饮水D.1.1.1应符合 NY 5027 的要求。D.1.1.2注意水源卫生,鹿饮清洁、无异味、无杂质水。D.1.1.3鹿饮用水,应专门管理,防止污染。D.1.1.4鹿舍水井,不应与其他用水混用。D

    16、.1.1.5鹿饮水槽要定期刷洗消毒。D.1.1.6在雨季等不安全因素存在的情况下,应对水井漂白粉消毒。D.1.1.7寒冷地区冬季要饮温水。D.1.2鹿舍D.1.2.1应符合 LY/T2017-2012 要求。D.1.2.2鹿舍及鹿圈的设计,除通风、采光、排水良好和防鹿逃逸外,应便于清扫和消毒。D.1.3饲养管理D.1.3.1鹿舍及鹿圈内应保持清洁,舍内和运动场每天清扫一次。D.1.3.2饲养用具固定专用,各鹿舍间不应窜用,使用后应放在固定位置,并保持清洁。D.1.3.3每天清扫的鹿粪及垃圾,应运送到鹿舍下风向距离 100 m 以外的粪便池,粪便池位置要远离水源,进行消毒和发酵处理。D.1.3.

    17、4非鹿场车、牲畜不应进入场内和饲料地。运送饲料的外来车辆应在指定的地点通行和停车,且不得使用本场饲养工具。D.1.3.5饲养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设有隔离设施,饲养区、库房区的通道及鹿舍门口应设有消毒池或消毒通道。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进入饲养区的车辆及行人应经过消毒通道,鞋底用甲酚皂溶液或其他消毒液消毒后方可进入饲养区,定期添加和更换消毒池内消毒液。D.1.3.6驯化放牧的鹿,应在规定的区域内放牧,回场时要踏石灰消毒。D.1.3.7饲养人员要有专门的休息室,室内每周用 3%5%甲酚皂溶液或其他消毒液消毒一次,更衣室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D.1.3.8兽医及饲养管理人员,应穿工作服和胶鞋,工

    18、作结束后,将工作服和胶鞋放置原工作室内,不应穿到其他地方。工作服和胶鞋应随时消毒,并保持清洁。D.1.3.9外来人员,需经场部批准消毒后,方可入场内,不应进入运动场、饲料场和圈舍,不能接触鹿。D.1.3.10鹿舍出入口应分设石灰槽或其他消毒槽一个,人员进入时脚踏消毒液。D.1.3.11调入、调出的鹿应进行卫生检疫,确认无疫病后方可调运。新调入的鹿应进行隔离观察 21 d,DB 2204/T 720237确认无疫病后混群饲养。D.1.3.12每年要对全群鹿进行定期检疫,及时注射疫苗。D.1.4隔离D.1.4.1病鹿D.1.4.1.1非外伤且有明显症状的鹿,应在彻底消毒后移入隔离舍。D.1.4.1

    19、.2病鹿应专门人饲养,严加护理和治疗,不应越出隔离区。D.1.4.1.3工具要固定,与其他工具分开。D.1.4.1.4入口设消毒池,护理、治疗人员出入均应消毒,禁止其他人和鹿接触。D.1.4.2可疑感染鹿D.1.4.2.1可疑鹿可能存在潜伏期,并有排菌(毒)的危险,应在消毒后隔离饲养,出现症状则按病鹿处理。D.1.4.2.2对可疑鹿要进行预防性治疗,经 1 w 2 w 后不发病者,取消其限制。D.1.4.3假定健康的鹿D.1.4.3.1疫情期间,应有固定人员饲养,以防疫病传染给健康鹿。D.1.4.3.2对健康的鹿进行紧急接种。D.1.4.4检疫D.1.4.4.1发现疫情,应按 GB 16548

    20、 的规定执行。D.1.4.4.2从外地购进鹿时,应经当地兽医机构检疫,并作必要的预防接种和消毒处理。调运应按DB2204/T 3 规定执行。D.1.4.4.3鹿到鹿场后,要再次检疫,应按 GB 16549 的规定执行,合格后与原有鹿群混养。D.1.4.5消毒D.1.4.5.1鹿舍、运动场、办公室、围墙、用具及宿舍,要定期消毒。D.1.4.5.2仓库应选无异味,不中毒的消毒药进行消毒。鹿舍内料槽、水槽及其他饲养工具,除保持清洁卫生外,每月都应消毒。D.1.4.5.3针对某种传染病进行预防消毒时,应选择适宜的药品。D.1.4.5.4发生传染病的消毒,则根据该病的特性,由兽医决定消毒方法。D.1.4

    21、.5.5工作人员应适当消毒。D.1.4.5.6鹿的运输工具,要彻底消毒。D.1.4.5.7仔鹿人工哺乳用的奶,应经过检疫合格后使用。D.1.4.5.8助产时,术者指甲剪短磨光,手指和手腕、鹿阴门及其周围以及器材等应严格消毒,产下来的仔鹿用碘酒把脐带消毒好。D.1.4.5.9死亡鹿的尸体剖检,应在指定地点进行,剖检场地、用具及污泄物,应严格消毒清理。DB 2204/T 720238EE附录E(资料性)疫情监测制度E.1疫情监测制度E.1.1配合畜牧主管部门对本场的鹿做好疫病监测。E.1.2做好监测化验结果的记录填写。E.1.3每年对各畜舍进行一次口蹄疫、布病、结核病传染性疾病的临床检查工作,若发

    22、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扑灭和控制,并报告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同时做好记录。E.1.4饲养员在喂料后,应认真观察鹿群进食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进行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技术员。E.1.5技术员要每日早晚各巡视一遍鹿舍,发现病情及时安排处理。DB 2204/T 720239FF附录F(资料性)疫情报告制度F.1疫情报告制度F.1.1当圈舍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诊断,弄清疫病类别,及时隔离患病鹿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并报告企业负责人。F.1.2若有重大疫情出现,得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畜牧主管部门,并邀请有关专家前来指导防治及处理工作。F.1.3若周边地区有疫情发生,发现人应立即报告,企业负责

    23、人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上报上级畜牧主管部门。F.1.4当接到上级通报的疫情时,接报人应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应尽快制订防范措施,做到措施不过夜。F.1.5凡本场发生的疫情,防疫员都应如实准确地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DB 2204/T 7202310GG附录G(资料性)病死鹿及粪便无害化处理G.1病死鹿及粪便无害化处理G.1.1对所有死亡尸体及污染物要装入专用尸袋后,运至化尸池中销毁;化尸池要每月二次用活碱溶液消毒。G.1.2对需要解剖的病鹿或死鹿,必须在解剖室进行解剖,严禁在圈舍或房舍附近解剖。G.1.3对出现病鹿或死鹿的圈舍要彻底消毒,在下次转入前应再消毒一次。G.

    24、1.4粪便应倒入化粪池,同时要用塑料薄膜覆盖,夏春秋三季应每周向粪池中喷洒一次灭蝇药,以防止蚊蝇的孽生。DB 2204/T 7202311HH附录H(资料性)规模化养殖场隔离制度H.1规模化养殖场隔离制度H.1.1规模养殖场应相对独立,有围墙,有隔离带。设立动物隔离区域,隔离区建筑布局、设施设备、用具等应符合动物防疫要求。H.1.2谢绝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的人员、车辆,应进行严格消毒。H.1.3饲养员不得随意换舍,不得相互使用其他圈舍的用具及设备,疫病高发季节饲养员不得随意出入生产区。H.1.4生产区禁止饲养其他动物,严禁携带与饲养其他动物或其他动物产品进入生产区。H.1.

    25、5患病鹿只应及时隔离,进行诊断和处理。H.1.6严禁场内兽医人员在场外兼职,严禁场外兽医进入生产区诊断疫病。确因需要必须从场外请兽医时,进入生产区前应更换服装鞋帽,进行严格消毒后,方可进入生产区。H.1.7坚持自繁自养,必须引进鹿时,应从非疫区引进检疫合格的鹿只,引进后,应隔离观察 15 d以上;引进种时,应观察 30 d以上,确认健康的鹿方可进入健康舍饲养。H.1.8鹿只调运应符合DB 2204/T 3的规定。DB 2204/T 7202312参考文献1 国务院令 第 404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2020 年月 27 日第三次修订版;2 国务院令 第 266 号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7 年 3 月 1 日第四次修订版;3 农业部公告 第168号 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2001年6月4日发布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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