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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JTS311-20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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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JTS311-2011).pdf

    1、JTS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TS 311-2011 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Technica1 Code for Repair and Strengthening of Harbor and Marine Structures 2011-01-25发布2011-01-25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w w w.w e b o o s.c o m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JTS 311-2011 主编单位: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施行日期:2011年1月25日京.il*雌性2010.北京w w w.w e b o o s

    2、.c o m关于发布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JTS 311-2011)的公告2011年第2号现发布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国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o本规范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S311-2011,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港口工程混凝土粘接修补技术规程(JTJ/T 271-99)同时废止。本规范第3.0.11条和第5.2.6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部组织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完成,由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特此公告。部日输五运十通二交月国一和年址一民一人。华二中w w w.w e b o o s.c o m制定说明本规范是

    3、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大量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经验,借鉴国内外相关标准,吸纳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的先进技术成果,经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意见,并结合我国港口建设、营运的现状和发展需要编制而成。主要包括混凝土结构破损修补、混凝土结构加固、钢结构修补与加固和质量检验与验收等技术内容。本规范的主编单位为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参加单位为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中交天津港湾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四航局港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和湛江港(集团)有限公司。随着我国水路运输的快速发展,大量在役港口水工建筑物由于使用和环境条件的影响,出现材料劣化、功能降低的现象日益

    4、严重,迫切需要对其进行修补加固,但我国目前尚无统一的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为保证港口水工建筑物的使用安全,有效延长其使用寿命,降低全寿命使用成本,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制定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本规范第3.0.11条和第5.2.6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共分7章22节和10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本规范编写人员分工如下:1 总则:潘德强2 术语:潘德强3 基本规定:潘德强、王胜年4 混凝土结构破损修补:王胜年、范卫国、周庆华、黄君哲、黄孝荷5 混凝土结构加固:王友元、王永平、苏林玉、吴瑞大、张能6 钢结构加固与修补:何文

    5、钦7 检验与验收:黄君哲、苏林王、何文钦附录A、B:王胜年、黄君哲附录C、D:王胜年、黄君哲、范卫国附录E,F,G,H:王友元、苏林王附录J:何文钦附录K:潘德强本规范于2010年1月27日通过部审,于2011年1月25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O请各有关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函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技术管理处,邮政编码:100736)和本规范管理组(地址:广州市前进路157号,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邮政编码:510230),以便修订时参考。w w w.w e b o o s.c o m

    6、自次目次124555779903666777800001122224471/飞/飞/飞/飞/飞/飞/飞/飞/飞1111111112222222222222收收验验收收验验验验检检uu收验验护固.收验i验验检检保加收收验验诩试试补统极面验验验检主能度补择.修系阴截验验检补她性强补修补选.固固损护流大检检固修肮土压修损修其补加.加.破保电加固固加与回凝抗损破损固u.及修.法固与复.构盐加构加加维固刊混土破定料性破加定料法与定面加复修.定结脱外结钢板纤加协筑凝U构规材久性构规材方固规截的修性收规土学土士型钢碳构忡浇混定结般补耐久结般固固加般料大接纹久验般凝化凝凝粘贴贴结碎模射u规土一修非耐土一加加构

    7、一材加连裂耐与一混电混混外粘粘钢和h立喷则语本凝凝结验总术基理1234昆123钢123456检123456789A12444Ati-54666666.幸111111111录AA1234567附w w w.w e b o o s.c o m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JTS311-2011)A.3 水下不分散混凝土性能试验(28)A.4 修补砂浆材料性能试验(31)A.5 修补粘结材料与基材的正拉粘结强度试验.(34)附录B混凝土结构破损修补方法.(38)B.l 裂缝封闭修补仔们B.2 裂缝灌浆修补仔们B.3 聚合物水泥砂浆断面修补(38)B.4 立模浇筑混凝土断面修补仔们B.5 喷射混凝土

    8、断面修补(39)B.6 水下构件破损修补(39)附录C混凝土结构电化学脱盐处理方法.(40)C.l 电化学脱盐保护系统的设计仙的C.2 电化学脱盐保护系统的安装与调试.(42)附录D混凝土结构外加电流阴极保护方法.(44)D.l 外加电流阴极保护设计仲的D.2 混凝土外加电流阴极保护施工.(47)附录E混凝土结构加大截面加固设计.(48)E.l 受弯构件正截面加固计算(48)E.2 受弯构件斜截面加固计算(50)E.3 受压构件正截面加固计算.(51)E.4 构造规定(53)E.5 施工的附录F外粘型钢加固法.(56)F.l 加固计算.(56)F.2 构造规定.(58)F.3 施工.(58)附

    9、录G粘贴钢板加固法.侈的G.l 受弯构件正截面加固计算侈的G.2 受弯构件斜截面加固计算(62)G.3 大偏心受压构件正截面加固计算.(64)G.4 受拉构件正截面加固计算(65)G.5 构造规定(66)G.6 施工(67)附录H粘贴碳纤维加固法.(69)2 H.l 受弯构件正截面加固计算.(69)H.2 受弯构件斜截面加固计算.(72)H.3 受压构件正截面加固计算(74)w w w.w e b o o s.c o m目次H.4 受压构件斜截面加固计算(76)H.5 大偏心受压构件加固计算.(76)H.6 受拉构件正截面加固计算(77)H.7 提高柱延性的加固计算.(78)H.8 构造规定.

    10、(79)H.9 施工.侈的附录J最大名义应力计算.(83)附录K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84)附加说明本规范主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总校人员和管理组人员名单.(85)附条文说明.(87)3 w w w.w e b o o s.c o m1总贝IJ1总则1.0.1 为使在役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做到技术可靠、安全适用、经济合理、保证质量,制定本规范。1.O.2 本规范适用于在役港口水工建筑物混凝土结构、钢结构修补和加固的设计、施工、检验。1.0.3 在役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前应对建筑物进行检测与评估。1.0.4 在役港口水工建筑物的修补、加固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11、标准的规定。w w w.w e b o o s.c o m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JTS311-2011)2术语2.0.1 混凝土结构本规范混凝土结构系指钢筋混凝土结构、素混凝土结构,不包括预应力混凝土结构。2.0.2 耐久性损伤由化学、物理等因素作用造成结构功能随时间退化的累计损伤。2.0.3 非耐久性破损指施工遗留的混凝士缺陷,温度应力或收缩应力引起的裂缝,或因荷载、沉降引起的裂缝。2.0.4 耐久性破损主要指因混凝土表面碳化、氯离子侵入等造成的钢筋锈蚀引起的混凝土破损,或因冻融引起的混凝土破损O2.0.5 目标使用年限结构或构件经修补或加固后,按设计条件使用,期望继续使用的年限。

    12、2.0.6 湿固化指材料能在面干饱水混凝土界面或湿表面混凝土界面进行正常固化的性能。2.0.7 界面粘结材料用于混凝土修补区域界面处以增强粘结性能的材料。2.0.8 聚合物水泥砂浆掺有改性环氧乳液或其他改性共聚物乳液的水泥砂浆。2.0.9 静止裂缝裂缝形态、尺寸和数量均已稳定,不再发展的裂缝。2.0.10 活动裂缝裂缝宽度在现有环境和工作条件下始终不能保持稳定,易随结构受力、变形或环境温湿度变化而时张时闭的裂缝。2.0.11 混凝土结构电化学脱盐以降低混凝土保护层中氯离子浓度为目的的电化学脱盐技术。2.0.12 混凝土结构外加电流阴极保护以抑制钢筋表面形成腐蚀电池为目的的电化学防腐蚀技术。2.

    13、0.13 加大截面加固加大原构件截面面积和增配钢筋,以提高其承载力和刚度的加罔方法。2.0.14 结构胶粘剂使承重结构能长期承受设计应力和环境作用的胶粘剂,简称结构胶。2 w w w.w e b o o s.c o m2术语2.0.15 外粘型钢加固对钢筋混凝土梁、柱外包型钢、扁钢焊成构架并灌注结构胶粘剂,以达到整体受力,共同约束原构件的加固方法。2.0.16 粘贴钢板加固通过采用结构胶粘剂将钢板粘合于原构件的混凝土表面,使之形成具有整体性的复合截面,以提高其承载力的一种加固方法。2.0.17 粘贴碳纤维复合材料加固通过采用结构胶粘剂将碳纤维复合材料粘合于原构件的混凝土表面,使之形成具有整体性

    14、的复合截面,以提高其承载力和延性的一种加固方法。3 w w w.w e b o o s.c o m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国技术规范(JTS311-2011)3基本规定3.0.1 港口水工建筑物经检测评估确认结构有破损以及因破损而影响建筑物安全使用时,应根据评估结论和使用要求进行结构破损修补和加固。3.0.2 港口水工建筑物的安全性、使用性、耐久性评估分级标准及处理要求,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港口水工建筑物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J302)的有关规定执行。3.0.3 修补加固后建筑物的目标使用年限、使用条件,应结合建筑物检测、评估报告经综合论证确定O3.0.4 修补、加固技术方案应根据结构物的检测及评估结果

    15、,综合考虑目标使用年限、使用条件和环境条件确定。3.0.5 加国施工时的结构受力形态应与加固设计的结构受力形态相一致。3.0.6 修补、加固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影响结构安全的因素,应在设计方案中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施工时应严格执行。3.0.7 选择修补、加固材料应综合考虑下列因素:(1)结构破损或耐久性损伤原因;(2)结构所处的环境条件及施工可行性;(3)修补、加固材料与原结构材料的匹配1主;(4)修补加固后的有效性和耐久性等。3.0.8 所采用的修补、加固材料应有性能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和质量证明文件等,必要时应对使用材料进行抽样检测。3.0.9 修补、加固施工竣工后,应将检测与评估报告、修补

    16、加固设计施工资料、验收资料等及时归档。3.0.10 经修补或加固的结构,应定期跟踪检查,检查时间间隔应满足下列要求:(1)破损修补每2a至少检查一次;(2)加固每la至少检查一次。3.0.11 修补、加固后港口水工建筑物未经技术鉴定或评估,不得提高使用荷载或改变使用条件。4 w w w.w e b o o s.c o m4 混凝土结构破损修补4 混凝土结构破损修补4.1一般规定4.1.1 耐久性评估为B、C、D级的构件或安全性和使用性评估为C、D级的结构应进行修补。4.1.2 混凝土结构破损应按附录B选择适宜方法进行修补,其修补设计、施工应按附录B的有关规定执行。4.1.3 混凝土结构破损修补

    17、方案中含有电化学脱盐或外加电流阴极保护措施时,其修补设计、施工尚应符合附录C和附录D的有关规定。4.2修补材料4.2.1 混凝土结构修补用的水泥,宜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42.5级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需要时可采用特种水泥,水泥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4.2.2 修补用的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4.2.2.1 用于立模浇筑的混凝土骨料最大粒径不宜大于20mm,采用喷射混凝土时骨料最大粒径不宜大于12mmo4.2.2.2 用于修补的立模浇筑混凝土和喷射混凝土性能应分别符合表4.2.2-1和表4.2.2-2的规定,其性能测定方法应符合附录A.1和附录A.2的规定。立模浇筑混凝土

    18、性能表4.2.2-1新拌i昆凝士硬化混凝士500mm L型仪抗压强度新老棍凝士粘结强度胡落流动度明落流动V型仪流出流动高(MPa)(MPa)(mm)时间(5)时间(5)度比值7d 28d 28d 600-700 2-5 7-20 0.8-1.0 二,30比原构件强度等级提高一不小于原、混凝土抗级,且不得低于C30拉强度标准值喷射混凝土性能表4.2.2-2抗压强度(MPa)新老混凝土粘结强度(MPa)7d I剧28d230 I比原构件强度等级提高一级,且不得低于|不小于原棍凝士抗拉强度标准值5 w w w.w e b o o s.c o m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JTS311-2011)

    19、4.2.2.3 处于海水环境下修补混凝土的56d抗氯离子渗透性的电通量不应大于1000C,其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海港工程?昆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 275)的规定。4.2.2.4 用于水下构件修补的水下不分散混凝土性能应符合表4.2.2-3的规定,其性能测定方法应符合附录A.3的规定。胡落扩展度(mm)400-600 水下不分散混凝土性能30min胡落扩展度损失(mm):;50 水陆成型试件28d抗压强度比(%)75 表4.2.2-3水下成型试件28d抗压强度(MPa)二,304.2.3 混凝土修补用的封缝材料和灌浆材料性能应符合表4.2.3的规定,其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树

    20、脂浇铸体性能试验方法(GB/T 2567)的规定。封缝和灌浆材料性能表4.2.3胶体抗压强度胶体抗拉强度与干表面混凝土正拉粘结强度与湿表面混凝土正拉粘结强度(MPa)(MPa)(MPa)(MPa)不小于原?昆凝士不小于原泪凝土50 1O 抗拉强度标准值抗拉强度标准值4.2.4 修补活动裂缝应选用柔性的嵌缝密封材料,其性能应符合表4.2.4的规定,其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GB/T 13477)的有关规定。柔性嵌缝密封材料性能拉伸模量定伸粘结性浸水后定伸粘结性表4.2.4冷拉一热压后粘结性三三0.6MPa无破坏(定伸60%时)I 无破坏(定伸60%时)I无破坏(拉伸压缩率

    21、:1:20%)4.2.5 用于填充修补的聚合物水泥砂浆性能应符合表4.2.5的规定,其测定方法应符合附录A.4的规定。聚合物水泥砂浆性能表4.2.5抗折强度抗拉强度砂浆与老I昆凝土干缩值(e)抗压强度(MPa)(MPa)(MPa)粘结强度(MPa)7d 28d 28d 28d 28d 7d 28d 比原构件强度等不小于原混凝土军三300罢王50030.0 级提高一级,且不得三,6.53.5 抗拉强度标准值低于C304.2.6 对混凝土界面进行预处理的界面粘结材料和性能应符合表4.2.6的规定,其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树脂浇铸体性能试验方法(GB/T 2567)和附录A.5的规定。胶体抗压强

    22、度50.0MPa 界面粘结材料性能胶体抗拉强度5.0MPa 表4.2.6与湿表面混凝土正拉粘结强度2.5MPa,且混凝土内聚破坏4.2.7 用于水下构件修补的水下包覆层材料性能应符合表4.2.7的规定,其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树脂浇铸体性能试验方法(GB/T 2567)和附录A.5规定。w w w.w e b o o s.c o m胶体抗压强度;350.0MPa 水下包覆层材料性能胶体抗拉强度;36.0MPa 4 混凝土结构破损修补表4.2.7与湿表团由凝土正拉粘结强度二2.5MPa,且1昆凝土内聚破坏4.2.8 涂覆于修补构件混凝土表面的硅烧浸渍材料宜采用无溶剂的膏状异辛基兰乙氧基硅皖或

    23、液态异丁基三乙氧基硅烧,其性能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 275)的有关规定。4.2.9 涂覆于修补构件混凝土表面的涂层及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 275)的有关规定。4.3 非耐久性破损修补4.3.1 静止裂缝修补应满足下列要求:(1)对宽度为0.2-0.3mm的裂缝,按附录B.l的规定,采用封闭方法对裂缝进行修补;(2)对宽度大于0.3mm的裂缝或贯穿裂缝,按附录B.2的规定,采用化学灌浆法进行修补。4.3.2 活动裂缝,应先查明其成因并采取控制措施。确认裂缝稳定后应按第4.3.1条规定的方法修补;若裂缝不能完全稳定

    24、,经评估对结构、构件的安全性不构成危害时,可采用柔性材料进行修补。4.3.3 小面积缺损可按照附录B.3的规定,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进行断面修补;大面积缺损,当构件易于安装模板时宜按照附录B.4的规定,采用立模浇筑混凝土法进行断面修补;当构件难以安装模板时可按照附录B.3或附录B.5的规定,采用涂抹聚合物水泥砂浆或喷射混凝土法进行断面修补。4.3.4 处于水下部位且截面不大的构件,其裂缝和缺损宜按照附录B.6的规定,采用水下包覆层法或立模浇筑水下不分散混凝土法修补。4.4 耐久性破损修补4.4.1 处于海水环境平均潮位以上的混凝土结构,因钢筋腐蚀产生的锈胀裂缝和层裂的修补应符合下列规定。4.4.

    25、1.1 耐久性检测评估等级为B级且修补后目标使用年限不大于lOa的混凝土结构,应按下列工序和要求进行修补:(1)凿除出现锈胀裂缝和层裂处的混凝土保护层;(2)用于工或动力工具除锈至St2级;(3)用高压淡水冲洗钢筋及混凝土表面;(4)当钢筋损失较大时更缺或补焊钢筋;(5)对修补断面涂覆界面粘结材料;(6)用立模浇注混凝土、喷射混凝土或聚合物水泥砂浆进行填充修补,恢复构件原断面。7 w w w.w e b o o s.c o m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JTS311-2011)4.4.1.2 耐久性检测评估等级为B级且修补后目标使用年限为10-15a或者耐久性检测评估等级为C、D级且修补后

    26、目标使用年限不大于15a的混凝土结构,除按第4.4.1.1款规定进行修补外,尚应对构件整个混凝土表面采取硅烧浸渍或涂覆混凝土表面涂层进行防护,其修补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 275)的有关规定。4.4.1.3 耐久性检测评估等级为B级且修补后目标使用年限大于15a的混凝土结构,除按第4.4.1.1款规定进行修补外,应按附录C规定的电化学脱盐或附录D规定的外加电流阴极保护方法进行处理。4.4.1.4 耐久性检测评估为C、D级,修补后目标使用年限大于15a的混凝士结构,除按第4.4.1.1款规定进行修补外,应采用外加电流阴极保护或其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4.4.

    27、2 因碳化引起的钢筋锈胀裂缝和层裂修补应符合下列规定。4.4.2.1 对破损混凝土结构应按第4.4.1.1款规定的工序和方法进行修补。4.4.2.2 确认钢筋锈蚀对承载力有影响时应采取加固措施。4.4.2.3 确认结构使用寿命终止前混凝土保护层普遍碳化到钢筋位置时,宜对混凝土表面全面进行硅皖浸渍或涂覆混凝土表面涂层进行保护,修补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刀275)的有关规定。4.4.3 因冻融引起的混凝土结构破损修补应符合下列规定。4.4.3.1 混凝土冻融劣化度评估为B、C、D级时,应按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修补:(1)凿除混凝土构件破损部分表露疏松层、海生物及其

    28、他附着物;(2)用高压淡水或喷砂清理混凝土表面;(3)修补面涂覆界面粘结材料;(4)采用比原结构抗冻等级和强度等级高一级的混凝土、修补砂浆或聚合物水泥砂浆进行修补,恢复构件原断面04.4.3.2 海水环境混凝土结构同时出现冻融损伤和钢筋锈蚀损伤时,其修补方法和程序应符合第4.4.1条的规定。8 w w w.w e b o o s.c o m5 混凝土结构加固5 混凝土结构加同5.1一般规定5.1.1 港口水工建筑物安全性、使用性评估等级为C,D级应采取加固措施。5.1.2 混凝土结构的加固设计应保证新增构件或部件与原结构连接可靠,形成整体共同工作,并应避免对未加固部分和地基基础造成不利影响。5

    29、.1.3 混凝土结构加固方案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工况条件;(2)变形过大的原因;(3)承载能力下降原因及程度;(4)结构物重要性;(5)荷载条件及应力状态;(6)环境条件;(7)施工可行性;(8)维护管理要求;(9)加固后目标使用年限。5.1.4 加固混凝土结构前应卸除作用在结构上的活荷载并对混凝土结构表面破损进行修补。5.1.5 加固混凝土结构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验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5.1.5.1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计算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结构加固构件设计可按附录E附录H的规定执行。5.1.5.2 结构、构件的计算应考虑加固部分应变滞后以及加固

    30、部分与原结构共同工作程度,计算模型应符合实际受力状态。5.1.5.3 结构上的作用应考虑因用途变更或已有结构改动所引起的变化,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港口工程荷载规范(JTS 144-1)的有关规定确定。5.1.5.4 原有的结构、构件的几何参数应采用实测值,新增部分应取设计值。5.1.5.5 原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和受力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港口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8)的有关规定通过现场检测确定,当结构无明显功能性退化和施工缺陷时,结构、构件材料强度可采用设计标准值。5.1.5.6 构件现场检测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原设计强度等级时,应取原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当

    31、低于原设计强度等级时,应取现场检测的混凝土强度等级。9 w w w.w e b o o s.c o m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JTS 311-2011)5.1.5.7 腐蚀后钢筋混凝土构件承载力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港口水工建筑物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J302)的有关规定计算。5.1.5.8 加固后结构自重有明显增加时,应对地基基础进行必要的验算。5.1.5.9 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加固应复核其抗震能力O5.1.6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中采用植筋技术、锚栓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加固设计规范(GB 50367)的有关规定。5.1.7 当被加固混凝土构件表面有防火要求时,防火等级和耐火极限要求

    32、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 50016)的规定。5.2加固材料5.2.1 水泥、混凝土等加固材料应符合第4.2.1条和第4.2.2条的规定。5.2.2 加固用的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5.2.2.1 钢筋宜选用HRB335级或HPB235级的热轧钢筋。5.2.2.2 钢筋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和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的有关规定。5.2.2.3 钢筋的力学性能设计值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港口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JTJ 267)的有关规定。5.2.3 加固用的钢板、型钢、扁钢和钢管等钢材应符合下列规

    33、定。5.2.3.1 钢材宜选用Q235级或Q345级。5.2.3.2 钢材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的有关规定。5.2.3.3 钢材的力学性能设计值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港口工程钢结构设计规范(JTJ 283)的有关规定。5.2.4 加固用的焊条型号应与被焊接钢材的强度相适应,焊条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 B/T 5117)和低合金钢焊条(GB/T 5118)的有关规定。5.2.5 碳纤维复合材料用的纤维必须为连续纤维,其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5.2.5.1 承重结构加固用的碳纤维必须选用聚丙烯睛基(PAN基)12k或12

    34、k以下的小丝束纤维,严禁使用大丝束纤维。5.2.5.2 结构加固用碳纤维复合材料的性能指标必须符合表5.2.5的要求。碳纤维复合材料的抗拉强度标准值应具有95%的保证率。碳纤维复合材料性能指标表5.2.5单向织物(布)条形板项目高强度I级高强度E级高强度I级高强度E级抗拉强度标准值(MPa)34 3000 2400 2000 受拉弹性模量(MPa)二:2.4x1052.1 x 105 1.6 x 105 1.4 x 105 伸长率(%)1.7 1.5 1.7 1.5 AU-且w w w.w e b o o s.c o m5 混凝土结构加固续表5.2.5单向织物(布)条形板项目高强度I级高强度E

    35、级高强度I级高强度H级弯曲强度(MPa)700 600 层间剪切强度(MPa)二,4535 50 二,40仰贴条件下纤维复合材料与混凝土正拉2.5,且为混凝土内聚破坏粘结强度(MPa)纤维体积含量(%)65 55 单位面积质量(吕1m2)军三300:;:300 注:L形板的性能及适配性检验合格指标按高强度E级条形板采用。5.2.5.3 当符合表5.2.5性能指标要求的碳纤维复合材料与其他的改性环氧树脂胶配套使用时,必须对抗拉强度标准值、仰贴条件下纤维复合材料与混凝土正拉粘结强度和层间剪切强度进行检验,且检验结果必须符合表5.2.5的要求。5.2.5.4 碳纤维复合材料性能指标的测定方法应满足下

    36、列要求:(1)抗拉强度、受拉弹性模量、伸长率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定向纤维增强塑料拉伸试验方法(GB/T 3354)的有关规定测定;(2)抗弯强度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定向纤维增强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GB/T 3356)的有关规定测定;(3)仰贴条件下纤维复合材料与混凝土正拉粘结强度根据附录A.5测定;(4)层间剪切强度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367)的有关规定测定;(5)碳纤维体积含量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碳纤维增强塑料纤维体积含量试验方法(GB/T 3366)的有关规定测定;(6)碳纤维织物单位面积质量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增强制品试验方法(GB/T 9914)的有关规定测定。5.2.

    37、6 加固用的结构胶粘剂应符合下列规定。5.2.6.1 加固浪溅区、水位变动区混凝土构件的胶粘剂应具有湿固化性能。5.2.6.2 承重结构用的胶粘剂必须进行性能检验,其粘结抗剪强度标准值应具有95%的保证率。5.2.6.3 浸渍、粘结碳纤维复合材料的胶粘剂的性能指标必须符合表5.2.6-1的规定,不得使用不饱和聚醋树脂、醇酸树脂等。碳纤维复合材料浸渍、胶粘剂性能指标表5.2.6-1性能项目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标准抗拉强度(IVlPa40在防受拉弹性模量(MPa25树脂浇铸体性能试验方法(GB/T 在伸长率(%)注1.5能抗弯强度(MPa)I 50,且不得呈脆性破坏2567)抗压强度(MPa)70 1

    38、1 w w w.w e b o o s.c o m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JTS311-2011)续表5.2.6-1性能项目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标准钢钢拉伸抗剪强度标准值14 胶粘剂拉伸剪切强度的测定(刚性材生粘,士H(MPa)料对刚性材料)h GB/T 7124)钢一钢不均匀扯离强度胶粘剂不均匀扯离强度试验方法(金能二,20属与金属)hGJB 94)(kN/m)力与干、湿表面j昆凝土的主2.5,且为混凝土正拉粘结强度(MPa)内聚破坏附录A.5不挥发物固体含量(%)99 胶粘剂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GB/T 2793)注:表中性能指标,除标有强度标准值外,均为平均值。5.2.6.4 底胶和

    39、修补胶应与浸渍、胶粘剂相适配,其性能应满足表5.2.6-2和表5.2.6-3的要求。底胶性能指标表5.2.6-2性能项目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标准钢一钢拉伸抗剪强度标准值(MPa)14 胶粘剂拉伸剪切强度的测定(刚性材料对刚性材料n(GB/T 7124)与干、湿表面?昆凝土正拉粘结强度(MPa)2.5,且为混凝土内聚破坏附录A.5不挥发物固体含量(%)99 胶粘剂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GB/T 2793)混合后初粘度(MPa.s,23C时)军三6000塑料环氧树脂数度测定方法(GB/T 22314)修补胶的性能指标表5.2.6-3性能项目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标准胶体抗拉强度(MPa)30 树脂浇铸体性能试

    40、验方法胶体抗弯强度(MPa)40,且不得呈脆性破坏(GB/T 2567)与干、湿表面?昆凝土主,2.5,且为1昆凝土内聚破坏附录A.5的正拉粘结强度(MPa)注:表中性能指标均为平均值O5.2.6.5 粘贴钢板或外粘型钢的胶粘剂的性能指标必须符合表5.2.6-4的规定。粘贴钢及外粘型钢用胶粘剂性能指标表5.2.6-4性能项目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标准抗拉强度(MPa)30 E 性 能受拉弹性模量(MPa)3.5 X 103 伸长率(%)二三1.3树脂浇铸体性能试验方法(GB/T 2567)抗弯强度(MPa)45,且不得呈脆性破坏抗压强度(MPa)三,6512 w w w.w e b o o s.c

    41、o m5 混凝土结构加固续表5.2.6-4性能项目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标准钢一钢拉伸抗剪强度标准值(MPa)15 胶粘剂拉伸剪切强度的测定(刚性材料对刚性材料)H GB/T 7124)粘。乎士一钢一钢不均匀扯离强度(kN/m)16 胶粘剂不均匀扯离强度试验方法(金属与金属n(GJB94)能力钢钢粘结抗拉强度(MPa)胶粘剂对接接头拉伸强度的测定二,33(GB/T 6329)与干、1显表面i昆凝土的正拉粘结强度,2.5(MPa)且为1昆凝土内聚破坏附录A.5不挥发物固体含量(%)二,99胶粘剂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GB/T 2793)注:表中各项性能指标,除标有强度标准值外,均为平均值。5.2.6.6

    42、 港口水工建筑物钢筋混凝土结构加固用的胶粘剂,其钢一钢粘结抗剪性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367)规定的方法进行湿热老化检验,其强度降低百分率不得大于10%0 5.2.6.7 寒冷地区加固混凝土结构使用的胶粘剂,应具有耐冻融性能试验合格证明文件。冻融环境温度应为一25丁35+;循环次数不应少于50次;每一次循环时间应为8h;试验结束后,试件在常温条件下测得的强度降低百分率不应大于5%0 5.2.7 加固材料应进行物理力学性能检验且其物理力学性能应满足要求。5.3 加固方法及其选择5.3.1 加固可采用加大截面加固法、外粘型钢加固法、粘贴钢板加固法、粘贴碳纤维复合材料加

    43、固法等。5.3.2 加大截面加固法可用于钢筋混凝土受弯和受压构件的加固。加固应符合下列规定。5.3.2.1 被加固的混凝土构件,按现场检测结果确定的原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5.3.2.2 当被加固构件界面处理及其粘结质量符合本规范要求时,可按加固后的截面计算。5.3.2.3 正截面承载力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港口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JTJ 267)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5.3.2.4 加固计算、构造规定和施工要求应符合附录E的规定。5.3.3 外粘型钢加固法可用于平均潮位以上需要大幅度提高截面承载能力和抗震能力的钢筋混凝土梁、柱构件加固。加固应符合下列规定。5.3.3.1 被加固的混凝

    44、土构件,按现场检测结果确定的原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且混凝土表面的正拉粘结强度不应低于2.0MPao13 w w w.w e b o o s.c o m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JTS311-2011)5.3.3.2 粘结在混凝土表面上的型钢,其外表面应采取防腐蚀措施,防腐设计保护年限不应少于lOao5.3.3.3 采用外粘型钢加固混凝土结构构件时,应采用改性环氧树脂胶粘剂进行灌注。5.3.3.4 加固计算、构造和施工要求应符合附录F的规定。5.3.4 粘贴钢板加固法可用于平均潮位以上钢筋混凝土受弯、受拉构件的加固,不应用于素混凝土和纵向受力钢筋配筋率低于现行行业标准港口工程

    45、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JTJ 267)规定最小配筋率的构件加固。加固应符合下列规定。5.3.4.1 钢板受力方式应设计成承受轴向应力作用。5.3.4.2 被加固的混凝土构件,按现场检测结果确定的原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且混凝土表面的正拉粘结强度不应低于2.0MPao5.3.4.3 粘贴在混凝土表面上的钢板不宜过厚,可按表5.3.4的数值选用,其外表面应采取防腐蚀措施,防腐设计保护年限不应少于lOa。棍凝土强度等级铜板厚度(mm)粘贴钢板厚度指标C20、C252-3 C30、C353-4 5.3.4.4 加固计算、构造和施工要求应符合附录G的规定。表5.3.4 C35 4-5 5.3.

    46、5 粘贴碳纤维复合材料加固法可用于平均潮位以上受弯、受拉、实心轴心受压和大偏心受压构件的加固。不应用于素混凝土和纵向受力配筋率低于现行国家行业标准港口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111 267)规定的最小配筋率的构件加固。加固应符合下列规定。5.3.5.1 外贴碳纤维复合材料加固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时,纤维受力方式应设计成仅受拉应力作用。5.3.5.2 被加固的混凝土构件,其现场实测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且混凝土表面的正拉粘结强度不应低于2.0MPao5.3.5.3 碳纤维复合材料的设计、计算指标必须按表5.3.5的规定执行。碳纤维复合材设计计算指标表5.3.5单向织物(布)条形板性能项目高

    47、强度I级高强度E级高强度I级高强度E级主要构件1600 1400 1150 1000 抗拉强度设计值(MPa)一般构件2300 2000 1600 1400 主要构件2.3 X 105 2.0 X 105 1.6 X 105 1.4 X 105 弹性模量设计值(MPa)一般构件2.3 X 105 2.0 X 105 1.6 X 105 1.4 X 105 主要构件0.007 0.007 0.007 0.007 拉应变设计值一般构件0.010 0.010 0.010 0.010 注:L形板按高强度H级条形板的设计计算指标采用。14 w w w.w e b o o s.c o m5 混凝土结构加固

    48、5.3.5.4 当混凝土构件钢筋锈蚀引起的混凝土表面裂缝宽度不大于O.3mm时,可按附录H的规定直接粘贴碳纤维进行加固;当构件腐蚀开裂表面裂缝宽度大于O.3mm时,应按附录B的规定进行修补后再采用外贴碳纤维进行加固。5.3.5.5 粘贴在混凝土构件表面的碳纤维复合材料表面应采取涂层防护措施,所采用的涂层应与碳纤维复合材料具有良好的相容性。5.3.5.6 采用粘贴碳纤维复合材料加固时,其加固设计和施工要求应符合附录H的规定执行。15 w w w.w e b o o s.c o m港口水工建筑物修补加固技术规范(JTS311-2011)6 钢结构加固与修补6.1一般规定6.1.1 耐久性评估为B、

    49、C、D级的结构构件,应根据结构型式和腐蚀、受损程度进行结构耐久性修补。6.1.2 安全性评估为C、D级的结构构件,应根据结构型式和腐蚀、受损程度进行构件加固和结构耐久性修补。6.1.3 加固方案应根据结构受力状况、构件型式和施工条件综合研究确定,可采用负荷加固、卸荷加固、从原结构上拆下加固或更新部件等。6.1.4 结构加固设计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加固后如改变传力路线或使结构自重明显增大,应对相关结构构件和地基基础进行验算。6.1.5 构件加固可采用加大截面、裂纹修复和其他有效方法。6.1.6 非直接加固的相关构件、连接和基础,应考虑结构加固引起自重及内力变化等不利因素

    50、的影响,并重新验算。6.1.7 负荷状态下,当采用焊接加固时,原有构件或连接的实际名义应力值应小于0.55倍钢材屈服强度标准值,且不得考虑加固构件的塑性变形发展;当采用加大截面法加固时,最大名义应力值可按附录J计算,其绝对值不应大于0.4倍钢材屈服强度标准值;非焊接结构实际名义应力值应小于0.7倍钢材屈服强度标准值。6.1.8 加固设计应考虑现场施工条件、待加固件劣化程度和可能出现的加固件应力滞后等因素,宜适当降低加固结构抗力强度设计值。6.1.9 加固后的主要构件,必要时应对其剩余疲劳强度进行专题论证。6.2材料6.2.1 加固材料的选择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港口工程钢结构设计规范(JTJ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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