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20 B22 备案号:51409-2016 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 2962-2016 太湖地区水稻控氮减磷技术规程 Rules of the technology in nitrogen control and phosphorus reduction of rice in the Taihu Lake basin 2016-09-20 发布 2016-11-20 实施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前 言 本规范按 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本规范由南京农业大学提出。本规范负责起草单位:南京农业大学 本
2、规范主要起草人:王强盛、杨冰、熊瑞恒、刘欣、喻希晨 太湖地区水稻控氮减磷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太湖地区单季粳稻控氮减磷的品种选择、田间工程、土壤耕作、水分管理、施肥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太湖地区单季粳稻生产区域。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部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部分。NY/T 496-2002 肥料使用准则 通则 3 控制技术要求 3.1 品种选择 以分蘖力强、氮素高效利用的粳稻品种为宜。水稻产量稳定在现有常规水平,目标产量630kg/亩以上。3.2 田间工程 3.2.
3、1 田块整治 田块宜长度60m100m,宽度15m20m,田埂高度25cm30cm,田面高低落差不超过2cm,无漏水洞。3.2.2 沟渠布局 灌、排渠分置田块两头,渠埂高出田埂25cm30cm。排水渠宜采用混凝土板或空心块衬砌,进水渠宜采用混凝土板、空心块衬砌和混凝土暗管埋入地下。3.3 土壤耕作 前茬秸秆全量还田,长度小于10cm,并在施足基肥基础上,秸秆还田可旱田旋耕埋草,然后及时灌水泡田48小时以上,田面水深1-2厘米,待秸秆软化后平整田面;或秸秆还田后上水浸泡2d3d,带水旋耕时,水深以3cm 为宜,旋耕深度15cm20cm。田面平整后高低落差不超过2cm。3.4 水分管理 3.4.1
4、 移栽期 保持浅水层,田面水最少深度1cm、最多深度3cm,雨水最高蓄积深度为4cm。3.4.2 返青期 保持薄水层,田面水最少深度 0.5cm、最多深度 3cm,雨水最高蓄积深度为4cm。3.4.3 有效分蘖期 干湿交替灌溉,上水34天,脱水12天,土壤相对含水率最低为80%90%、田面水深度最多为2cm。3.4.4 无效分蘖期 当茎蘖数达到预期穗数的80%时,排水搁田,土壤相对含水率最少为60%、最高为田间无水层。3.4.5 拔节孕穗期 浅湿灌溉,保持浅水层或土壤湿润,土壤相对含水率最少为80%、田面水深度最多为2cm。3.4.6 灌浆结实期 干湿交替灌溉,每次灌浅水后待田间无水后再复灌,
5、直至收获前1周。土壤相对含水率最少为80%、田面水深度最多为2cm、雨水最高蓄积深度为4cm。3.4.7 收获期 收获前1周自然落干,土壤相对含水率最少为60%,最高为田面无水层。3.5 施肥管理 应符合 NY/T 496-2002 要求。3.5.1 氮肥种类 氮肥以尿素为主体,包含各类缓释肥和商品有机肥,禁施碳铵。3.5.2 肥料用量 粘性土壤中等肥力的水稻,尿素用量为每亩35kg41kg;沙性土壤的水稻尿素用量为每亩37kg43kg;如土壤基础肥力较高,则减少用量,反之亦然。长期施磷肥、复合肥或有机肥的田块,禁施化学磷肥。氯化钾用量为每亩8kg10kg。土壤磷素亏缺的田块,每亩施45%的三
6、元复合肥5kg10kg,并减少尿素和氯化钾用量。宜有机无机氮肥1:1配合施用。3.5.3 肥料运筹 尿素运筹为基蘖肥与穗肥比例为6:4,其中基蘖肥的基肥、第一次分蘖肥(栽后1周)、第二次分蘖肥(栽后2周)分别占总量的15.0-20.0%,20.0%-22.5%和20.0%-22.5%,穗肥的促花肥(倒3.5叶)、保花肥(倒1.5叶)等量施用,并依苗情作适当调整。磷肥全作基施。氯化钾一半作基肥,一半作促花肥。3.5.4 施肥方法 基肥于上水泡田前,撒施复合肥、尿素、氯化钾和有机肥。第1次分蘖肥结合除草剂撒施。穗肥于田间浅水层撒施。施肥之后5天不宜排水,严禁追肥与持续降雨期同步。4 适时收获 依据籽粒变黄程度确定收获期。当籽粒的 90以上变黄成熟时为适期收获期,及时收获。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