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uz中华人 民共 和 国地 质矿 产行业标 准D z/T 0 0 6 7 一 9 3地 质勘 探 内燃机 车技 术条件1 9 9 3 一 0 3 一 1 8 发布1 9 9 3 一 1 1 一 0 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发 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 z/T 0 0 6 7 一 9 3地 质 勘 探 内燃 机 车 技 术 条 件1 主肠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地质勘探内 燃机车(以下简称机车)的技术特 性、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D J 型小 功率柴油机驱动,机械传动,带尾气净化装置的牵引机车.该机车主要用于地质勘探,也适用于矿山、水
2、电和国防等小断面平巷掘进运输岩矿石时,牵引矿车、梭车和人车。;.;引用标准G B 1 1 8 4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的规定G B 1 8 0 4 公差与配合 未注明的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G B 3 0 7 7 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G B 4 7 8 6.2 矿山窄轨车辆开式轮对一 车 轮G B 5 6 7 6 一般工程铸造碳钢J B 2 2 9 9 矿山、工程起重机械产品涂漆颜色和安全标志技术特性 机车为柴油机驱动,机械减速,链轮传动,两级废气净化.机车应力求自重轻、功率小,并具有较大的牵引力。型式与签本参数型号 表示方法 D J 一口44.141功率机 车地质勘探1.2 示例 功率t o k
3、 w地质勘探内 燃机车 D J-1 0 型内 燃机车2 基本参数功率(k W)”1 0行驶速度(m/s)”“.-3.3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9 9 3-0 3 一,8 批准1 9 9 3 一 1 1 一 0 1 实施 ID Z/T 0 0 6 7 一 9 3最小转弯半径(m)“一5轨距(m m)“”“6 0 0制动方式 ,.”脚踏、手动车钩型式“”擂销链环尾气净化方式”“催化水洗质量(k g)”簇2 5 0 05 技术要求5.1 一般技术要求5.1.1 机车应按照 经规定程序 批准的图样和技 术文 件制造。5.1.2 凡本标准未予规定的铸造、锻造、焊接、机械加工、热处理等一般性技术要求
4、,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5.1.3 凡图纸未注明 的公差 配合、形状和位置公差应符合G B 1 8 0 4,G B 1 1 8 4 的D 级规定。5.1.4 车轮的铸造质量应符合 G B 4 7 8 6.2中的有关规定。5.1.5 机车所用的外购件,配套产品等应符合该产品技术标准的规定,必须带有该制造厂的合格证。5.1.6 柴油机排出的废气,经过两级净化后,有毒气体的浓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D ZXX XX地质勘查坑探规程中的规定,一氧化碳低于5 0 X 1 0 ,二氧化硫低于 5 X 1 0-6,甲醛低于 5 X 1 0-,丙烯醛低 于5 X 1 0-0,5.1.7 机车使用环境温
5、度一1 7 十4 0 0C,5.1.8 机车在超过海拔 1 5 0 0 米以上条件下使用时,允许按配套柴油机的规定进行功率修正。5.19 机车在规定的最小曲率半径上通过时,应保证与矿车或梭车联挂可靠。5.2 主要零部件技术要求5.2.1 变速箱5.2.1.1 变速箱壳的材料和机械性能不低于G B 5 6 7 6 中Z G 3 1 0-5 7 0 的规定。5.2.1.2 各相关轴承孔的轴线平行度不低于G B 1 1 8 4 附表 3 中 6 级的规定。5.2.1.3 工、e,盆 档变速主动齿轮、滑套齿圈、小锥齿轮、前后档滑动齿套和倒档中 介齿轮的材料,机械性能应符合GB 3 0 7 7中的2 0
6、 C r Mn T i 的规定。齿表面渗碳层厚度不少于 1 m m,淬火硬度不低于HRC 5 5,5.2-1.4 各齿轮副的接触斑点按高度不少于5 0%,按长度不少于 6 0 0 0,5.2.1.5 拨叉轴定位准确,变速齿轮副咬合后端面能自 动对齐。5.2.1.6 变速杆转动时圆 球与圆 座接触应均匀,不许有过紧过松现象。5.2.2 离合器5.2.2.1 磨擦片 两平面应经磨削平整、不许有细孔裂纹,装配时表面应保持清洁,不许沾染油污及脏物。5.2-2.2 离合 器必 须按设计要求 检查 验收涂色,选同一的颜色的分组装配。5.2-2.3 皮带轮盖 螺钉要拧紧,压力要均匀.装配时滚动轴承密封面要向
7、磨 擦片,所有滚动轴承装配后转动应灵活。5.2.3 轮对5.2.3.1 车轮的材 料和机械性能不低于G B 5 6 7 6 中Z G 3 1 0-5 7 0 的规定。5.2-3.2 前后轴车 轮直径之差不大于1 m m,同轴左右轮直径之差不大于。.5 0 m m,5.2.4 车体5.2.4.1 车体左右侧板两端轴承座中心线的同轴度误差不大于0.2 5 m m,平行度误差不大于0.5 0 m m,轴承座中 心线对机车中 心线的垂直度误差不大于。.5 0 m m.2 D z/T 0 0 6 7 一9 35.2-4.2 车体左右支座轴心线的同轴度误差不大于 1.0 0 m m,对机车中心线的垂直度误
8、差不大于0.5 0 mm,5.3 总装配技术要求5.3.1 变速箱支承座与车体平板结合处要吻合,螺钉要拧紧,压力要均匀。5.3.2 变速箱输出轴对前后轮轴的平行度应符合设计要求。5.3.3 变 速箱输出轴端的链轮与前后轮轴上的 链轮侧面应对正,偏移 不大于0.5 0 m m,链条的垂度误差为1 5 -2 0 m m,5.3.4 缓冲胶垫承重后,轴承座与平板的间隙不少于 1 0 m m,5.3.5 离合器及脚踏与手动制动操纵系 统应 灵活可 靠。机车在平直线路上以 最大速度运行,施行紧急制动时,制动距离不得大于 2 0 m.常用制动时,不得大于4 0。5.3.6 三角皮带轮侧面对正,偏移误差不大
9、于 1.0 0 m m.5.3.7 启动电机齿轮中心线与柴油机曲轴中心线的平行度误差不大于。2 5 m m,5.3.8 机车上的电 路、油 管、排气管、净化 器、水洗箱的安装应严密,排列整齐,不 得有漏电、漏油、漏水、漏气现象。废气净化管路应装隔热层。5.3.9柴油机的噪声应符合国家 矿山条例 和 矿山安全监察条例 的规定,不超过 8 0 d B(A).5.3.1 0 司机室内应安装消防设备。机车内应安装喇叭.5.3.1 1 机车头灯的照明应良好。照明距离应超过 5 0 m,5.3.1 2 机车通过的最小曲率半径不大于Sm5.4 外观质量技术要求5.4.1 机车外观要整洁,连接件要平整,焊缝要
10、均匀。5.4.2 机车外表油漆要平滑,涂漆颜色应符合 G B 1 7 2 1的规定。6 试验方法6.1 出厂试验61,1 机车的 基本参数及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6.1.2 柴油机、变速箱、离合器、车体、轮对、脚踏制动操纵系统,手制动系统,电路系统,净化装置、副机组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6.1.3 单机空运转试验6.1.3.1 柴油机在整个工作转速范围内不应有异常振动和不正常音响。6,3.2 柴油机起动与停机应能正常进行。6.1.3.3 变速箱 a,运转正常,无 异常振动和不 正常音响,轴承温升最高表面温度不超过8 0 C;b 变速手把变档灵活,互锁装置可靠,c.离合器及脚踏制动操纵系统灵活可
11、靠;d各 密封处无漏油现象。6.1.3.4 手动制动装置操作灵活可靠,闸瓦与车轮在松弛状态下,间隙为3。m m.6,3.5 发电、仪表、照明、喇叭工作正常.6.1.3.6 电路、水路、气路、油路安装符合本标准5.3.8 的要求。6.2 型式试验6.2 门 型式试验包括出厂试验和负载试验。6.2.2 负载试验6.2.2,牵引性能试验在平直线路上进 行,轨面不撒砂。机车起动时牵引 力不少于5 0 0 0 N,试验不少于5 次,每次各部运转响声正常。D Z/T 0 0 6 7 一 9 36.2.2.2 机车在平直线路上牵引7 5 0 k g,当向前运行速度为3.2 8 m/s 时,施行紧急制动,其制
12、动距离应符合本标准3.3.5 的规定,试验应不少于三次。单机紧急制动 距离不超过6 m,6.2-2.3 机军在曲率半径7.0 0 m的弯道 上以每小时1 m/s 速度运行时,应能顺 利通过。6.2.2.4 机车前行、后行的变速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6.2-2.5 机车缓冲橡胶垫最低吸收容量应能承受 机车以1 m/s 的 速度与一 个无缓冲器的高惯性(如 装满岩石的0.4 0 m 矿车)阻挡碰撞、保证其不受损坏。试验不少于二次.6.2.2.6 机车柴油机排出的废气,经两级净化后应达到 D Z XXXX地质勘查坑探规程的规定.了 检验规则7.1 每台机车出厂前,应在制造厂进行出厂试验。72 机车属首
13、次试制或产品作重大改进、转厂生产或设计、工艺、材料作重大改变时,均应进行型式试验,并应在生产现场完成 4。小时的运行试验。7.3 机车定型后第一批产品应抽2 0%(但不得少于二台),成批生产的产品,每批抽 l o a n,但不得少于二台进行型式试验.74出厂机车应有质量检验部门签发的产品合格证,并附有下列随机文件和备件。a.使用维护说明书;b总图、易损件图、装箱单等;C易损件、备件、附件及随机工具。8 标志、发运、储存81 每台 机车应在左(右)侧板上,安装产品标牌,其内 容应包括:a机车型号、名称;b.制造编号;制造年月;d 制造厂名;e.主 要技 术参数。8.2 机车 发运时应符合下列规定:8.2.1 每台机车应整体固定在框架上。8.2.2 外露加工表面应涂防锈油、并用油布或油纸包好。8.2.3 各 放气、放水闷门 均应在开放位置。8.2.4 所有存水均应排除干净。8.2.5 各操纵手柄或开关均置于非工作位置。8.3 机车应储存在空气流通、干燥、无足以腐蚀金属和破 坏绝缘的 气体的场 所。存放 六个月以 上时 应进行防锈检查。附加说明:本标准由 全国地质矿产标准化技术委 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地质矿产部探矿工程研究所负责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