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29.140.40 K 70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2102015 工业照明设备运行节能监测 Energy saving monitoring of industry lighting equipment operation 2015-07-08 发布 2015-11-01 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11/T 12102015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监测项目.2 5 监测方法.2 6 计算方法.3 7 评价指标.4 8 监测结果评价.5 附录 A(资料性附录)工业照明设备运行节能监测报告格
2、式.7 参考文献.8 DB11/T 12102015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中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节能环保中心、中国轻工业信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大为、杨霞、张希庆、王立洪、孙干、焦江波、李航、张书芳、邢焕美。DB11/T 12102015 1 工业照明设备运行节能监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照明设备运行节能监测项目、监测方法、评价指标、监测结果评价。本标准适用于工业照明设备运行工况的节能监测。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
3、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57002008 照明测量方法 GB 50034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GB/T 57002008、GB 50034201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工业照明 Industrial lighting 工业建筑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3.2 (光)照度 illuminance 表面上一点处的光照度(E)是入射在包含该点的面元上的光通量(d)除以该面元面积(dA)之商。=dEdA 3.3 维持平均照度 maintained average
4、d illuminance 在照明装置必须进行维护时,在规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3.4 照明功率密度 lighting power density(LPD)单位面积上的照明功率(包括光源、镇流器或变压器)。3.5 照明功率密度实测值 lighting power density of monitoring 实测的单位面积照明功率。DB11/T 12102015 2 3.6 参考平面 reference surface 测量或规定照度的平面。3.7 照明面积 lighting area 使用所监测的照明系统的房间或场所面积,可以是安装该照明系统的房间或场所全部面积或其某区域的面积。3.8 室形指数
5、 room index 表示房间或场所几何形状的数值。4 监测项目 4.1 检查项目 现场检查项目包括:高效照明产品使用情况;照明系统节能措施;照明设备运行管理制度。4.2 测试项目 现场测试项目包括:照明面积(m2);电参数:供电电压(V)、照明系统功率(W);参考平面照度(lx)。5 监测方法 5.1 监测条件 5.1.1 照明设备的供电电压应为其额定电源电压的-10%,+5%。5.1.2 照明设备应正常运行 40 min 以上。5.1.3 监测场所的照明应为通常工作中实际使用的状况。5.2 监测仪表 5.2.1 一般要求 监测使用的仪器仪表应经国家相关部门检定合格,且在检定周期内。5.2
6、.2 功率测量仪表 被监测照明设备的功率测量应使用准确度等级不低于1.5级的数字式功率测量仪表。DB11/T 12102015 3 5.2.3 电压表 被监测照明设备的供电电压测量应采用准确度等级不低于1.5级的电压表。5.2.4(光)照度计 照度测量应采用准确度等级不低于1.0级的光照度计。照度测量用光照度计的计量性能应符合GB/T 57002008中第5.1.2条的规定。5.2.5 长度测量仪器 长度测量仪器宜以米为计量单位,分度值宜取0.01 m。5.3 测试方法 5.3.1 一般要求 所监测照明设备的照明面积为监测房间或场所全部面积时,测量整个房间或场所的面积;如果所监测照明设备的照明
7、面积为监测房间或场所部分区域,则测量使用该照明设备的区域面积。当所监测房间或场所内部分区域的照明情况可以准确反映整个房间或场所的照明情况时,可以监测该区域的照明设备运行情况。5.3.2 照明面积 监测房间或场所的照明面积应至少测量3次,取其算术平均值。5.3.3 电参数 照明设备的供电电压和功率宜在其电源输入端测量,监测时间不得少于10 min,应至少测量3次,取算术平均值。5.3.4 参考平面照度 监测场所的照度测点布置应符合GB/T 57002008中第7.4条的规定,照度计算应符合GB/T 57002008中第6.1条的规定。6 计算方法 6.1 照明功率密度 照明功率密度实测值应按公式
8、(1)计算:=ccPLPDA(1)式中:LPDC 照明功率密度实测值,单位为瓦特每平方米(W/m2);PC 照明系统的实测功率,单位为瓦特(W);A 照明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6.2 室形指数 室形指数应按公式(2)计算:DB11/T 12102015 4 RI=2S/hL(2)式中:RI室形指数;S房间或场所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L房间或场所水平面周长,单位为米(m);h灯具计算高度,为灯具安装高度与工作面高度之差,单位为米(m)。注:本公式适用于矩形、圆形和各内角均不小于90的多边形房间。7 评价指标 照明设备运行节能评价指标为照明功率密度。所监测照明设备的照明功率密度评价指标
9、如表1所示。当房间或场所的室形指数等于或小于1时,表1中的照明功率密度评价指标可增加20%。表1 工业建筑照明系统节能评价指标 房间或场所 参考平面 及其高度 照度标准值(lx)照明功率 密度评价指标(W/m2)1.机、电工业 机械加工 粗加工 0.75m 水平面 200 7.5 一般加工,公差0.1mm 0.75m 水平面 300 11.0 精细加工,公差0.1mm 0.75m 水平面 500 17.0 机电、仪表装配 大件 0.75m 水平面 200 7.5 一般件 0.75m 水平面 300 11.0 精密 0.75m 水平面 500 17.0 特精密 0.75m 水平面 750 24.
10、0 电线、电缆制造 0.75m 水平面 300 11.0 线圈绕制 大线圈 0.75m 水平面 300 11.0 中等线圈 0.75m 水平面 500 17.0 精细线圈 0.75m 水平面 750 24.0 线圈浇注 0.75m 水平面 300 11.0 焊接 一般 0.75m 水平面 200 7.5 精密 0.75m 水平面 300 11.0 钣金 0.75m 水平面 300 11.0 冲压、剪切 0.75m 水平面 300 11.0 热处理 地面至 0.5m 水平面 200 7.5 铸造 熔化、浇铸 地面至 0.5m 水平面 200 9.0 造型 地面至 0.5m 水平面 300 13.
11、0 精密制造的制模、脱壳 地面至 0.5m 水平面 500 17.0 锻工 地面至 0.5m 水平面 200 8.0 电镀 0.75m 水平面 300 13.0 酸洗、腐蚀、清洗 0.75m 水平面 300 15.0 抛光 一般装饰性 0.75m 水平面 300 12.0 DB11/T 12102015 5 表 1 (续)房间或场所 参考平面 及其高度 照度标准值(lx)照明功率 密度评价指标(W/m2)粗细 0.75m 水平面 500 18.0 复合材料加工、铺叠、装饰 0.75m 水平面 500 17.0 机电 修理 一般 0.75m 水平面 200 7.5 精密 0.75m 水平面 30
12、0 11.0 2.电子工业 整机类 整机厂 0.75m 水平面 300 11.0 装配厂房 0.75m 水平面 300 11.0 元器 件类 微电子产品及集成电路 0.75m 水平面 500 18.0 显示器件 0.75m 水平面 500 18.0 印制线路板 0.75m 水平面 500 18.0 光伏组件 0.75m 水平面 300 11.0 电真空器件、机电组件等 0.75m 水平面 500 18.0 电子 材料 半导体材料 0.75m 水平面 300 11.0 光纤、光缆 0.75m 水平面 300 11.0 酸、碱、药液及粉配制 0.75m 水平面 300 13.0 3.通用房间或场所
13、 试验室 一般 0.75m 水平面 300 9.0 精细 0.75m 水平面 500 15.0 检验 一般 0.75m 水平面 300 9.0 精细,有颜色要求 0.75m 水平面 750 23.0 计量室、测量室 0.75m 水平面 500 15.0 控制室 一般控制室 0.75m 水平面 300 9.0 主控制室 0.75m 水平面 500 15.0 电话站、网络中心、计算机站 0.75m 水平面 500 15.0 动力站 风机房、空调机房 地面 100 4.0 泵房 地面 100 4.0 冷冻站 地面 150 6.0 压缩空气站 地面 150 6.0 锅炉房、煤气站的操作层 地面 100
14、 5.0 仓库 大件库 1.0m 水平面 50 2.5 一般件库 1.0m 水平面 100 4.0 半成品库 1.0m 水平面 150 6.0 精细件库 1.0m 水平面 200 7.0 注:食品、生物制药、染织等行业可参照标准中照度要求相同的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评价指标。8 监测结果评价 DB11/T 12102015 6 8.1 检查项目评价 检查项目评价方法如下:所监测的照明光源不应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类型,对于国家能效标准规定的照明设备,如光源、镇流器,应采用能效等级 3 级以上产品;照明控制系统应有利用自然光或分区控制等节能措施;应制定照明设备运行节能管理制度。8.2 考核项目评价
15、表 1 中的照度标准值为参考平面上一般照明的维持平均照度。增加局部照明的工作面,其照度值按 GB 500342013 第 5.5.1 条的规定选取,照明功率密度按 GB 500342013 第 6.3.15 条计算。所监测照明设备的照度值应符合表 1 的规定。监测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评价方法如下:监测场所的照度实测值大于等于标准规定值的 90%时,其照明功率密度不应超过表 1 规定的评价指标;当照度实测值小于标准规定值的 90%时,按公式(3)对监测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进行折算,该计算值即为监测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折算值,且该值不应超过表 1 规定的评价指标。csczEELPDLPD=(3)式中:L
16、PDZ照明功率密度折算值,单位为瓦特每平方米(W/m2);LPDC照明功率密度实测值,单位为瓦特每平方米(W/m2);ES表1规定的照度标准值,单位为勒克斯(lx);EC监测场所的照度实测值,单位为勒克斯(lx)。8.3 监测报告 监测单位对于每个监测房间或场所应出具工业照明节能监测报告,报告格式参见附录 A。监测单位应对监测不合格的照明系统提出改进建议。DB11/T 12102015 7 A A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工业照明设备运行节能监测报告格式 被监测单位 监测编号 监测单位 监测日期 监测人员 监测场所 监测依据 测试仪表 照明系统 描述 监测项目 检查 项目 光源类型:镇流器类型
17、:控制系统:管理制度:测试 项目 监测内容 测量值 供电电压(V)照明设备功率(W)室形指数 照明面积(m2)照度(lx)照明功率密度实测值(W/m2)照明功率密度折算值(W/m2)评价指标 照明功率密度限值:W/m2 监测结果 评价及 改进建议 单位名称(节能监测专用章)年 月 日 编制:审核:签发:DB11/T 12102015 8 参 考 文 献 1 GB/T 15316-2009 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2 JGJ/T 1192008 建筑照明术语标准 3 GB/T 259592010 照明节电装置及应用技术条件 4 GB/T 132592005 高压钠灯 5 GB/T 106822010 双端荧光灯 性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