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27.010 F 10 备案号:38195-2013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9832013 制造数控机床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The stipulation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in manufacturing of digital control machine tool 2013-06-21 发布 2013-10-01 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11/T 9832013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技术要求.1 5 统计范围.2 6 计
2、算方法.2 7 节能管理与技术措施.3 附录 A(资料性附录)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4 附录 B(资料性附录)耗能工质能源折算值.5 DB11/T 9832013 II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和GB/T 12723-2008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实施。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工业经济联合会。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市机电产品标准质量监测中心、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北一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二机床厂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机电行业协会。本标准
3、主要起草人:郭建国、王禹、倪仲山、张春霞、王立洲、彭效润、王耀辉、魏人英、盛芳超、王忠仁。DB11/T 9832013 1 制造数控机床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制造数控机床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以下简称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技术措施。本标准适用于制造数控机床生产企业能耗的计算、管理、评价和监管。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JJF 135
4、6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耗能工质 energy-consumed medium 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不作为原料使用,也不进入产品,生产或制取时需要直接消耗能源的工作物质。3.2 产品综合能耗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in manufacturing 统计报告期内,用于生产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包括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的各种能源消耗量和损失量。不包括基建、技改等项目建设消耗的及与生产无关的生活用能。3.3 单位产品能耗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per
5、 unit in manufacturing 统计报告期内产品综合能耗,与同期内产出合格产品产量的比值。3.4 产量 output 统计报告期内最终合格的成品重量,单位为吨(t)。4 技术要求 4.1 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 DB11/T 9832013 2 现有生产企业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应不大于1 140.0kgce/t。4.2 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 新建和扩建生产企业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应不大于 684.0kgce/t。4.3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先进值 企业宜通过节能技术改造和加强节能管理达到的限额先进值,其值应不大于456.0kgce/t。5 统计范围 5.1 能源消耗构成
6、 5.1.1 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的能源消耗构成应包括电力、热力、蒸汽、汽油、煤油、柴油及耗能工质消耗的能源。5.1.2 耗能工质应包括新水、软水、压缩空气、鼓风、氧气、乙炔、电石。5.2 统计界区 5.2.1 生产系统用能:生产数控机床所确定的生产工艺,包括机加工、装配、涂覆、检测等上述过程所涉及的装置和装备组成的完整体系的能耗实物量和损失量。5.2.2 辅助生产系统用能:生产系统服务过程,包括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制冷、照明、维护、库房、厂内原料场地和厂内运输以及安全、环保等装置、设施及生产管理及生产管理部门能耗实物量和损失量。5.2.3 产品综合能耗统计不包括:生活设施(宿舍、浴池、
7、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商务服务和托幼儿教等)及生活采暖、技改、对外维修服务等消耗的能耗实物量和损失量。5.3 统计原则 5.3.1 生产产品所消耗的各种能源的低位发热值应以企业在报告期内实测值为准,没有实测条件的,可参考附录A。所消耗的各种耗能工质的能源折算值可参考附录B。5.3.2 按GB 17167的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对报告期内的能耗数量和产品产量进行统计,不应重计和漏计。6 计算方法 6.1 综合能耗计算 按公式(1)计算:)(iniikEE 1=(1)式中:E统计报告期内综合能耗量,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DB11/T 9832013 3 n消耗的能源品种数
8、;Ei统计报告期内某种能源或耗能工质的实物消耗,单位为实物量单位;ki对应某种能源或耗能工质的能量换算系数。6.2 单位产品能耗计算 按公式(2)计算:GEe=(2)式中:e单位产品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t),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E统计报告期内综合能耗量,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G统计报告期内最终合格的成品重量,单位为吨(t)。7 节能管理与技术措施 7.1 节能管理措施 7.1.1 应根据产品能耗限额,建立能源管理和用能奖惩制度,将用能指标分解,落实到基层部门,定期考核。7.1.2 应按要求建立能耗计量、统计制度,建立能耗测试数据、能耗核算和分析结果的文件档案,并对文件
9、进行受控管理。7.1.3 应根据 GB 17167 和 JJF 1356 的要求配备和使用能源计量器具和仪器仪表,完善能源计量管理,能源计量数据应真实、准确和完整,并有可溯源的原始记录。7.2 节能技术措施 7.2.1 应依靠技术进步,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采用有效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7.2.2 在用的各种通用耗能设备(电动机、水泵、通风机、工业锅炉等)应符合相关的国家用能产品经济运行标准要求,达到经济运行状态。7.2.3 新建、扩建及企业技术改造所选用的生产设备应达到国家相应耗能设备能效标准中节能评价值的要求。DB11/T 9832013 4 A
10、 A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A.1 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见表A.1。表A.1 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能 源 名 称 平 均 低 位 发 热 量 折 标 准 煤 系 数 汽油 43 070 kJ(10 300 kcal)/kg 1.471 4 kgce/kg 煤油 43 070 kJ(10 300 kcal)/kg 1.471 4 kgce/kg 柴油 42 652 kJ(10 200 kcal)/kg 1.457 1 kgce/kg 热力(当量值)0.034 12 kgce/MJ 电力(当量值)3 600 kJ/(kWh)860kcal/(kWh)
11、0.122 9 kgce/kWh 蒸汽(低压)3 763MJ/t(900Mcal/t)0.128 6 kgce/kg 天然气 35 544 kJ(8 500 kcal)/m3 1.214 3 kgce/m3 DB11/T 9832013 5 B B 附 录 B(资料性附录)耗能工质能源折算值 B.1 耗能工质能源折算值 耗能工质能源折算值见表B.1。表B.1 耗能工质能源折算值 品种 单位耗能工质耗能量 折标准煤系数 新水 2.51 MJ/t(600 kcal/t)0.085 7 kgce/t 软水 14.23 MJ/t(3 400 kcal/t)0.485 7 kgce/t 压缩空气 1.17 MJ/m3(280 kcal/m3)0.0400 kgce/m3 鼓风 0.88 MJ/m3(210 kcal/m3)0.0300 kgce/m3 氧气 11.72 MJ/m3(2 800 kcal/m3)0.4000 kgce/m3 乙炔 243.67 MJ/m3 8.314 3 kgce/m3 电石 60.92 MJ/kg 2.078 6 kgce/kg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