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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GJ 57-2016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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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GJ 57-2016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pdf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剧场建筑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theater building JGJ 57-2016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 1 7 年3 月1 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6北京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 2000进行了修订。本规范共分10章,主要技术内容有: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平面;4前厅和休息厅;5观众厅;6舞台

    2、;7后台;8防火设计;9建筑声学;10建筑设备。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调整了剧场规模的划定,取消了丙等剧场的相关要求。2.增加了售票处的具体规定,取消了吸烟室的相关要求。3.完善了舞台工艺的有关内容,修改了台口和主舞台的尺寸要求,增加了舞台音响章节。4.补充了声桥活荷载取值,调整了机械舞台的荷载取值。5.完善了舞台区域消防疏散的相关规定,增加了消防排烟章节。6.完善了观众厅满场混响时间的相关规定,补充了舞台和观众厅隔声降躁的要求。7.补充了剧场给排水的相关要求,增加了舞台区域用电的规定。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

    3、解释,由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4 院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866号,邮编:610042)。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现代设计集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声学研究所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本规范参加单位:总装备部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广州励丰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孚泰文化建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邦华亿舞台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方达舞台设备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邱小勇苏培义崔中芳张祺蒋国荣钱方i习贤良黄德祥冯中

    4、伟孙钢徐明杜毅威周世鹏龚奎成郑辉戴旭谭泽斌吴剑明庞兴成陈荣锋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程泰宁韩冬青刘小舟段慧文汤福华王福津方泰生张三明熊江王研寿炜炜5 目次Iquoooooonu9qfqUA吐0bQUQUAUqd4LA吐bQUQU1iA哇A吐Fhdi1i111i1i111ili1i?“门LqLqh门40年1uqUntuqd督H监房载面uu厅与用荷平u自山川计HHU定“械光响讯术构H房房击“面术u设规机灯音通技结u用用十和地平刚于线席道U般池台台台台出台口出助到火散f吕fF视座走“一乐舞舞舞舞声、舞“演辅、T防疏则语地,厅众台i台火总术基JJ前观JJJ舞JJJJJJJoJ后JJ防JJDPUbnonbp

    5、onbbn0月,ii0000bi叮LqUA吐RUb同008.3 消防给水.37 8.4 防排烟.38 8.5 火灾报警.38 9 建筑声学.40 9.1 一般规定.40 9.2 观众厅体形.40 9.3 观众厅泪响时间.41 9.4 噪声控制.43 10 建筑设备.45 10.1 2合水排水.45 10.2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4510.3 电气.47 本规范用词说明.53 引用标准名录.54 附:条文说明.55 7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1 2 Terms.3 3 Site and General Layout 8 3.1 Site8 3.Z Gener

    6、al Layout 8 4 Lobby and Lounge 10 5 Auditorium.四5.1 S1ghtlme12 5.2 s巳at13 5.3 Aisle 14 6 Stage 16 6.1 General Reqmrements16 6.2 Orchestra Pit 19 6.3 Stage Machinery.19 6.4 Stage Lighting20 6.5 Stage Audio 23 6.6 Communication and Performence Control Systems of Stage24 6.7 Performance Technology Room

    7、 24 6.8 Load of Structure for Stage 26 7 Back Court 29 7.1 Performance Room 29 7.Z Auxiliary Room 31 8 Fire Prevention Design34 8.1 F1re Prevention34 8.Z Evacuation35 8 8.3 Fire Water Supply 37 8.4 Smoke Control and Smoke Exhaust System 38 8.5日reAlarm.38 9 Architectural Acoustics.40 9.1 General Requ

    8、irements40 9.2 Shape of Auditorium40 9.3 Reverberation Time of Auditorium41 9.4 Noise Control43 10 Building Equipment.45 10.1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45 10.2 Heating,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45 10.3 Building Electrical.47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53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54 Add

    9、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55 9 1总则1.0.1 为保证剧场建筑设计满足使用功能、安全、卫生、节能、环保、经济及舞台工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政建的剧场建筑设计。1.0.3 剧场建筑设计应遵循实用和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则,并应根据所在地区文化需求、功能定位、服务对象、管理方式等因素,确定其类型、规模和等级。1.0.4 根据使用性质及观演条件,剧场建筑可用于歌舞剧、话剧、戏曲等三类戏剧演出。当剧场为多用途时,其技术要求应按其主要使用性质确定,其他用途应适当兼顾。1.0.5 剧场建筑的规模应按观众座席数量进行划分,并应

    10、符合表1.0.5的规定。表I.0.5剧场建筑规模划分规模观众座席数量(座)特大型1500 大型12011500 中型8011200 小型三8001.o.6剧场的建筑等级根据观演技术要求可分为特等、甲等、乙等三个等级。特等剧场的技术指标要求不应低于甲等剧场。1.0.7剧场建筑应进行舞台工艺和声学设计,且建筑设计应与舞台工艺和声学设计同步、协调进行。1.0.8 剧场建筑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有关规定。1.0.9 当剧场观众厅兼放电影时,放映光学设计及放映室应符1 合现行行业标准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JGJ58的规定。1.0.10 剧场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

    11、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2术语2.0.1 剧场theater 设有观众厅、舞台、技术用房和演员、观众用房等的观演建筑。2.0.2 观众厅auditorium 观众观看演出的空间。2.0.3 池座stalls 首层观众席。2.0.4楼座balcony 首层观众席以上楼层的观众席。2.0.5包厢box(in the auditorium)沿观众厅侧墙或后墙隔成小间的观众席。2.0.6 午见d点sightline point 观众视线设计基准点。2.0.7 视线sightline 观众眼睛与设计视点之间的连线。2.0.8 视线超高值exceeding value of vertica

    12、l sightline 后排观众视线与前排观众眼睛的垂直距离,简称C值。2.0.9舞台stage 剧场演出部分的总称。2.o.10镜框式舞台proscenium stage 在观众厅和舞台之间设有台口分隔的舞台。2.0.11 伸出式舞台thrust stage 向观众厅伸出,观众席三面环绕的舞台。2.0.12 岛式舞台arena stage 设在观众厅内,观众席四面环绕的舞台。3 的基准。2.o.26 栅顶grid;gridiron 舞台上部为安装、检修悬吊设备的工作层。2.0.27 天桥fly gallery 沿主舞台的侧墙、后墙墙身一定高度设置的工作走廊。2.0.28 大幕prosceni

    13、um curtain 分隔舞台与观众厅的软幕。2.0.29 天幕cyclorama 悬挂在舞台远景区,表现背景的幕布。2.0.30 舞台机械stage machinery 为舞台表演活动服务的机械设备的统称。2.0.31 防火幕fire curtain 设置在舞台台口处,在火灾情况下可迅速关闭台口,隔离舞台与观众厅或主舞台以外的其他区域,防止火灾蔓延的专用设备。2.0.32假台口false proscenium 设置在舞台口之后,由上片和2个侧片组成,可适度改变台口大小,同时可用作悬挂台口灯具的主要设施。2.0.33 灯光渡桥lighting bridge 与吊杆平行设置的,可升降的,用作安装

    14、、检修灯具的桥式金属构架。2.0.34 渡桥码头portal bridge 由天桥上伸出的,通往灯光渡桥或假台口上片的平台或吊板。2.0.35 车台stage wago日在主舞台、侧舞台、后舞台之间,水平移动的机械舞台。2.0.36 升降台elevating stage 舞台上可以升降的机械舞台。2.0.37转台revolvingstage 舞台上可以水平旋转的机械舞台。5 2.0.51 舞台面音响设备室audio room at stage height level 设置在舞台面,用于安放舞台音响机柜和存放流动扬声器等的设备用房。2.0.52 舞台面灯光设备室lighting room at

    15、 stage height level 设置在舞台面,用于安放舞台灯光机柜等的设备用房。2.0.53 台下舞台机械电气柜室under stage equipment electri cal cabinet room 安放台F舞台机械电气柜的设备用房。2.0.54 台上舞台机械电气柜室upper stage equipment electri cal cabinet room 安放台上舞台机械电气柜的设备用房。2.0.55 灯光控制室lighting control room 控制舞台灯光系统的操作用房。2.0.56 音响控制室sound control room 控制舞台音响系统的操作用房。2

    16、.0.57 舞台机械控制室stage equipment control room 控制舞台机械系统的操作用房。2.0.58 舞台监督指挥系统stage manager control system 具有舞台监督、指挥演出信号和内部通信等功能的系统。2.0.59 舞台监视系统stage monitoring(display)system 观察舞台演出情况的视频监视系统。7 1 总平面设计应功能分区明确,交通流线合理,避免人流与车流、货流交叉,并应有利于消防、停车和人流集散。2 布景运输车辆应能直接到达景物搬运出人口。3 宜为将来的改建和发展留有余地。4 应考虑安检设施布置需求。3.2.2新建、

    17、扩建剧场基地内应设置停车场(库),且停车场(库)的出人口应与道路连接方便,停车位的数量应满足当地规划的要求。3.2.3 剧场总平面道路设计应满足消防车及货运车的通行要求,其净宽不应小于4.OOm,穿越建筑物时净高不应小于4.OOm。3.2.4 环境设计及绿化应符合当地规划要求。3.2.5 剧场建筑基地内的设备用房不应对观众厅、舞台及其周围环境产生噪声、振动干扰。3.2.6 对于综合建筑内设置的剧场,宜设置通往室外的单独出人口,应设置人员集散空间,并应设置相应的标识。9 厕位(含小便站位)的比例不应小于2:1,卫生器具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男厕所应按每150座设一个大便器,每60座设一个小便器或0

    18、.60m长小便槽,每150座设一个洗手盆。2女厕所应按每20座设个大便器,每100座设一个洗手盆。3 男女厕所均应设无障碍厕位或设置元障碍厕所。4 当剧场设有分层观众厅时,各层的厕所卫生器具数量宜根据各层观众座席的数量进行确定。11 5.1.5对于观众席与视点之间的最远视距,歌舞剧场不宜大于33m;话剧和戏曲剧场不宜大于28m;伸出式、岛式舞台剧场不宜大于20mo5.1.6对于观众视线最大俯角,镜框式舞台的楼座后排不宜大于30。,靠近舞台的包厢或边楼座不宜大于35;伸出式、岛式舞台剧场的观众视线俯角不宜大于30。5.2座席5.2.1 观众厅的座席应紧凑,应满足视线、排距、扶手中距、疏散等要求,

    19、其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甲等剧场不应小于o.som2 I座。2 乙等剧场不应小于o.70m2 I座。5.2.2 剧场应设置有靠背的固定座椅。当包厢座位不超过12个时,可设活动座椅。5.2.3 观众厅座椅应满足声学设计的要求。5.2.4 座椅扶手中距,硬椅不应小于0.50m,软椅不应小于0.55m。5.2.5 座席排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 短排法:硬椅不应小于0.80m,软椅不应小于0.90m,台阶式地面排距应适当增大,椅背到后面一排最突出部分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30m。2长排法:硬椅不应小于1.OOm;软椅不应小于1.lOm,台阶式地面排距应适当增大,椅背到后面排最突出部分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

    20、.50m。3 靠后墙设置座位时,楼座及池座最后一排座位排距应至少增大0.12m。4 在座位升起大于0.50m时,应适当增高靠背高度。5.2.6 每排座位排列数目应符合下列规定:1 短排法:双侧有走道时不宜超过22座,单侧有走道时不宜超过11座;超过限额时,每增加一个座位,排距应增13 5.3.5 观众厅纵走道铺设的地面材料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l级材料,且应固定牢固,并应做防滑处理。坡度大于I:8时应做成高度不大于0.20m的台阶。5.3.6 观众厅的主要疏散走道、坡道及台阶应设置地灯或夜光装置。5.3.7 当观众厅座席地坪高于前排0.50m以及座席侧面紧临有高差的纵向走道或梯步时,应在高处设

    21、栏杆,且栏杆应坚固,高度不应小于1.05m,并不应遮挡视线。5.3.8 观众厅应采取措施保证人身安全,楼座前排栏杆和楼层包厢栏杆不应遮挡视线,高度不应大于0.85m,下部实体部分不得低于0.45m。15 6舞L.口6.1一般规定6.1.1 镜框式舞台的台口宽度、高度和主舞台的宽度、进深、净高等均应与演出剧种、观众厅容量、舞台设备、使用功能及建筑等级相适应,并宜符合表6.l.1的规定。表6.1.1 台口和主舞台尺度观众厅容量台口(m)主舞台(m)剧种(座)宽度高度宽度进深净高800 810 56 1518 912 1315 又戈曲8011200 1012 67 1824 1218 1518 15

    22、00 1618 1012 3033 2127 2430 6.1.2 台唇和耳台最窄处的宽度不应小于l.50ma 6.1.3 主舞台和台唇、耳台的台面应采用木地板,台面应平整防滑,并应避免反光。主舞台台口镜框应避免反光。6.1.4 主舞台上空宜设置栅顶和安装各种滑轮的专用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栅顶的构造应便于设备检修和人员通行,狭长形格栅缝隙不宜大于30mm,方孔形格栅缝隙不宜大于50mm。2 栅顶标高地面至各种滑轮梁的净高不宜小于l.80m,应使站在栅顶的工作人员便于安装、检修舞台悬吊设备。3 宜在台口两侧设置通往栅顶的通道,且楼梯不得少于2个,有条件的宜设工作电梯,电梯可由台面通往台仓、

    23、天桥、栅16 最新标准首发Q群:141160466顶等各工作层;从主舞台面去往各层天桥和栅顶的爬梯不应采用垂直钢爬梯;当最上层两侧天桥安装吊杆卷扬机时,天桥不应设置楼梯通道。4 当剧场不设置栅顶时,宜设舞台悬吊设备安装、检修所需要的工作桥,且工作桥的净宽不应小于0.60m,净高不应小于1.80m。6.1.5 主舞台天桥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天桥应沿主舞台侧墙和后墙三面布置,天桥栏杆下部应设置O.lOm高的护板,剧场两层天桥之间的高度不应大于5.OOm,工作爬梯不应采用垂直钢爬梯。2 第一层侧天桥标高宜为侧台口高度加1.OOm。3 第层侧天桥栏杆应满足安装舞台灯具的技术要求。4 各层侧天桥除满足设

    24、备安装所占用的空间外,其通行净宽不应小于1.OOm,后天桥通行净宽不应小于0.60m。5 安装吊杆卷扬机天桥净宽度不应小于2.20m;天桥距离滑轮梁的高度不宜小于3.OOm,具体尺寸应由舞台工艺确定。6.1.6 舞台面、天桥及台仓有配重块升降的部位应设防护网。6.1.7 主舞台应分别设置进入后台上场的门和下场的门,且门的位置应便于演员上下场和跑场,不应设置在天幕后方。门的净宽不应小子1.50m,净高不应小于2.40m。6.1.8 侧舞台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舞台两侧宜布置侧舞台,且位置应靠近主舞台前部,当受条件限制时,可只在侧设侧舞台,侧舞台的总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甲等剧场不应小于主舞台面

    25、积的1/2;2)乙等剧场不应小于主舞台面积的1/302对于设有车台的侧舞台,其面积除应满足车台停放要求外,还应布置存放和迁换景物的工作面,且面积不宜小于主舞台面积的1/303 侧舞台台口净宽和净高应符合表6.1.8的规定。17 表6.1.8 侧舞台台口;争宽和;争高台口净宽(m)二三8二三6台口净高(m)二主7二三64设有车台的侧舞台台口净宽,除应满足车台通行要求外,两边最少应各加0.60mo 5 条件允许的,宜在侧舞台外侧设布景组装间。6.1.9 后舞台应根据舞台工艺设计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后舞台台口宜设隔声幕。2设有车载转台的后舞台,后舞台台口净宽除应满足车载转台通行要求外,两边最

    26、少应各加0.60m,后舞台台口内两侧至少应各留2.OOm通行宽度,后舞台台口净高宜高于主舞台台口。3 对于设有车载转台的后舞台,其面积除应满足车载转台停放要求外,还应布置存放和迁换景物的工作面,且面积不宜小于主舞台面积的1/3。4 后舞台宜设吊杆和灯光等设备。6.1.10 当配置舞台活动声反射罩时,应设声反射罩的存放空间。6.1.11 剧场宜设台仓,且台仓的面积、层高、层数等应根据使用功能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台仓通往舞台和后台的门、楼梯应顺畅,并均不得少于2个,应设明显的疏散标志和照明。2 台仓里为机械舞台而设的基坑、平台、通道和检修空间,应设置固定的工作梯和坚固连续的栏杆。6.1.1

    27、2 伸出式舞台应符合下列规定:1 台面应符合本规范第6.1.3条的规定。2 对于附在镜框式舞台的伸出式舞台,除镜框台口外,宜在台口两侧耳台附近增设演员上下场口。3 表演区除应设置顶光外,还应设置来自四个方位的灯光。18 最新标准首发Q群:1411604666.1.13 岛式舞台应符合下列规定:1 台面应符合本规范第6.1.3条的规定。2 表演区除应设置顶光外,还应设置来自四个方位的灯光。3 表演区上下场通道不得少于2条。6.2乐池6.2.1 歌舞剧场的舞台应设乐池,其他演出剧种的剧场根据演出需要确定是否设置乐池。剧场设置乐池的面积应按容纳乐队人数进行计算,演奏员平均每人不应小于1时,伴唱每人不

    28、应小于0.25时,乐池面积不宜小于80m2a 6.2.2 乐池开口进深不应小于乐池进深的2/306.2.3 乐池进深与宽度之比不应小于1:3 0 6.2.4 对于乐池地面至舞台面的高度,在开口位置不宜大于2.ZOm,台唇下净高不宜低于1.85m。6.2.5 乐池两侧均应设通往主舞台和台仓的通道,且通道口的净宽不宜小于1.ZOm,净高不宜小于1.80m 6.2.6 乐池开口部分可故成机械式升降平台。6.2.7 对于设有乐池的剧场,耳台通道应设活动栏杆。6.3舞台机械6.3.1 剧场建筑设计应根据舞台机械的种类、布置位置、规格、数量等,确定机械布置所需的空间尺度、载荷及分布、预埋件、管线走向、用电

    29、负荷及控制台位置,并应满足舞台机械安装、检修、运行和操作等的要求。6.3.2 机械舞台的台板之间及与相邻固定台板之间的缝隙不得大于12mm,高差不得大于3mmo6.3.3 当台口内两侧设计天桥码头时,码头靠近台口墙的位置,应留出存放对开大幕的空间。6.3.4 建筑构件和设施不得妨碍演出以及舞台设备的排列、安装和运行。19 6.3.5 吊杆应符合下列规定:1 景物吊杆间距不宜小于0.20mo 2 灯光吊杆前后与相邻吊杆的间距不应小于0.50m。3 吊杆吊点的间距不应大于5.OOm。4 吊杆的长度和吊点的数量及间距应与台口和主舞台的宽度相适应。5 对于设有防护冷却水幕系统的剧场,吊杆的位置不应侵占

    30、防护冷却水幕系统的安装空间。6.3.6 对于设有假台口和灯光渡桥的舞台,天桥应设置相应的码头与假台口或灯光渡桥相连通,码头应分别与假台口上片的通道宽度、灯光渡桥通道宽度及衔接位置相对应。6.3.7 乐地、伸出式舞台及岛式舞台的上空,应根据演出需要设置悬吊设备,建筑设计应为悬吊设备的安装提供条件。6.3.8 舞台升降台的基坑深度应根据升降台的驱动方式和舞台工艺进行确定。6.4舞台灯光6.4.1 剧场建筑设计应根据舞台灯光系统的设备位置、尺寸等,确定相关安装条件、用电负荷及技术用房需求,并应满足灯光系统安装、检修、运行和操作等的要求。6.4.2 观众厅内应设面光、台口外侧光,并宜设台口光。面光可通

    31、过面光桥实现,台口外侧光可通过耳光室实现。6.4.3 面光桥应符合下列规定:1 第一道面光桥的位置,应使灯具出光口中心点到台口线的垂线与台面的夹角为45。50。2 第三道面光桥的位置,应使灯具出光口中心点到台唇边沿或升降乐池前边沿的垂线与台面的夹角为45。50。3 当乐池升起作为表演区时,应设两道面光。4 面光桥宽度不应小于1.20m,净高度不应低于1.80m,面光桥与吊顶内空间宜做声学处理。20 最新标准首发Q群:1411604665 面光桥的长度不应小于台口宽度,下部应设0.05m高的挡板,灯具的射光口垂直方向净高不应小于0.80m,也不宜大于1.OOm 6 射光口应设金属护网,固定护网的

    32、构件不得遮挡光束射向表演区;护网孔径宜为35mm45mm,金属丝直径不应大于lmmo7 面光桥挂灯杆的净高宜为1.OOm,两排挂灯杆的位置应由舞台工艺确定。8 甲等剧场应至少设两道面光桥,乙等剧场应至少设一道面光桥。9 面光灯具投射光束空间内不应有遮挡障碍物。6.4.4 耳光室应符合下列规定:1 第一道耳光室位置应使灯具光轴经台口侧边沿,射向表演区的水平投影与舞台中轴线形成的水平夹角不大于45,并不应遮挡边座观众视线,不应影响台口声辐射。2 耳光室宜分层设置,且第一层底部应高出舞台面2.50m。3 耳光室每层净高宜为2.lOm,射光口净宽不应小于1.20m。4 当乐池升起作为表演区时,应设两道

    33、耳光。5射光口应设金属护网,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4.3条第6款的规定。6 甲等剧场设不少于两道耳光室;乙等剧场设不少于一道耳光室。7耳光室灯具投射光轴靠近观众厅侧墙方向1.OOm范围内,不应有遮挡障碍物。8 耳光室投光口两侧墙面宜设灯杆预埋钢构件。6.4.5 追光室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甲等剧场应设追光室,并应预留3组以上容量不小于32A、220V的追光灯电源。当乙等剧场不设追光室时,可在楼座观众厅后部设临时追光位,并应预留2组以上容量不小于21 32A、220V的追光灯电源。2追光室应设在楼座观众厅的后部,并应左右各设1个,进深和宽度均不应小于3.50m,追光室的室内净高不应小于2.20m。也

    34、可在观众厅后墙上方墙内做成通长追光室。3追光室射光口的宽度、高度及射光口下沿距地面距离,应根据选用灯型进行计算。射光口下沿至最后一排观众的座椅地面高度不应小于1.80m。6.4.6 当楼座挑台前沿设置灯具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6.4.7 调光回路应根据剧场类型和舞台大小配置。甲等歌舞剧场不应少于600回路;甲等话剧场不应少于500回路;甲等戏曲剧场不应少于400回路。除可调光回路外,舞台内灯区宜配置不少于1/3调光回路的直通电源,台口外灯区应根据需要配置相应直通电源,且每回路容量不应小于32人6.4.8 灯光配线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由可控硅(晶闸管)调光装置配出的舞台灯光回路,不宜采用多回

    35、路共用中性线方式,宜采用单相配电方式。2 由可控硅(晶闸管)调光装置配出的舞台灯光线路,应选用金属导管、槽盒敷设,调光线路应远离音响、电视及通讯等线路。当两种线路平行敷设时,其间距应大于1.OOm,当垂直交叉时,其间距应大于0.50m。3 当可控硅(晶闸管)调光装置电源采用三相配电时,其中性线截面积应为相线的两倍。4 舞台照明设备的接电应采用专用接插件连接,且接插件额定容量应有足够的裕度。6.4.9 天幕地排灯区应设置相应调光回路,并应设置相应直通回路。6.4.10 主舞台两侧的流动灯电源插座应分前、中、后设置在台板下带盖的专用电源盒内,盒内应按流动灯的数量设置回路。当主舞台设有台下机械设备时

    36、,可将流动灯电源设置在升降舞台台22 面或主舞台两边侧墙上。6.4.11 舞台侧光可安装在一层侧天桥上;对于主舞台宽度在24m以上的剧场,可设置灯光吊笼或纵向灯光吊杆,数量和尺度应按舞台工艺确定。6.4.12 不设假台口的剧场,应在台口内两侧设置台口柱光架。6.4.13 观众厅内宜设灯光控制台接口。6.5舞台音晌6.5.1 剧场建筑设计应根据舞台音响系统的设备位置、尺寸等,确定其安装条件、用电负荷及技术用房需求等要求。音响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50371的规定。建筑设计应满足音响系统安装、检修、运行和操作等的要求。6.5.2 观众厅台口上方应留出安装扬声器的空间,且

    37、扬声器(组)应符合下列规定:1 扬声器(组)直达声应无遮挡覆盖观众席。2 观众厅顶棚和面光桥应避免对扬声器(组)声辐射造成影响。3 采用暗装时,开口与安装空间应满足扬声器(组)声辐射要求,开口蒙面装饰用格栅的宽度和深度不应大于20mm,净间距宜为80mm,应设安装及检修用的声桥,且甲等剧场的声桥宽度不应小于1.20m,乙等剧场的声桥宽度不应小于1.OOm,高度均不应低于2.40mo 4 采用明装时,应根据扬声器所需吊装位置,预留设备荷载不少于lOkN集中力的吊点。6.5.3 观众厅台口两侧扬声器(组)应符合下列规定:1 扬声器(组)直达声应无遮挡覆盖观众席。2 观众厅耳光室应避免对扬声器(组)

    38、声辐射造成影响。3 采用暗装时,开口与安装空间应满足扬声器(组)声辐射要求。23 4 采用明装时,应根据扬声器的辐射角度,预留设备荷载不少于15kN集中力的吊点。6.5.4 台唇和乐?也栏杆宜根据需要预留扬声器安装位置。6.5.5 当观众厅设计有环绕效果声时,其侧墙、后墙和顶棚应预留效果扬声器安装位置。6.5.6 特等、甲等剧场可根据需要,设现场调音位,并宜设在池座中后部,宽度不应小于3.OOm,深度不应小于2.OOmo设置现场调音位的区域宜设为活动式座椅,有条件的可做成升降式调音平台,并应预留调音台等控制设备的接口。6.6 舞台通讯与监督6.6.1 舞台监督主控台应设置在舞台内侧上场口。6.

    39、6.2 灯光控制室、音响控制室、舞台机械控制台、舞台监视系统控制台、演员化妆休息室、候场室、服装室、乐池、追光室、面光桥、前厅、贵宾室、乐队休息室、舞美休息室等,应设置舞台监督通讯终端器。6.6.3 舞台监督指挥系统的主摄像机应设在观众席挑台(或后墙)中央位置,同时宜在舞台演员下场口上方、两侧耳光室下方、观众厅主人口和乐池指挥对面设置摄像机。舞台内摄像机宜配置云台。甲等剧场可设置红外线舞台监视系统。6.6.4灯光控制室、音响控制室、舞台监督主控室、演员化牧休息室、贵宾室、前厅、观众休息厅等,应设置演出实况的监视器。对于为观众设置的监视器,不得送人演职员监视专用的舞台内信号。6.6.5 剧场应设

    40、观众休息厅背景音乐系统,后台应设演出催场广播系统。6.7演出技术用房6.7.1 灯光控制室、音响控制室均宜设在观众厅池座后部中央部位,并应符合F列规定:24 1 当灯光控制室和音响控制室在同一层时,灯光控制室应设置在舞台下场口同侧,音响控制室应设置舞台上场口同侧。2 面积均不应小于20m2。3 监视窗口应能看到舞台表演区全部,窗口宽度不应小于2.OOm,窗口净高不应小于0.60m。4 音响控制室应能听到主扩扬声器直达声。5 应便于灯光和音响操作人员观察观众席情况。6 应便于与舞台工作人员联络方便。6.7.2 调光柜室和功放室宜设在主舞台两侧舞台口高度的位置,调光柜室宜设置在和灯光控制室同一侧。

    41、功放室宜设置在和音响控制室同一侧,甲等剧场的调光柜室和功放室面积均不应小于20时,乙等的不应小于14时。调光柜室和灯光控制室、功放室与音响控制室之间应敷设相应的管线。6.7.3 灯光设备机房可设置在舞台下场口前侧墙内,舞台音响设备室可设置在舞台上场口前侧墙内,面积均不宜小于6m2o 6.7.4舞台机械控制室宜设在舞台上场口的舞台内墙上方,或在上场口一层侧天桥中部。控制室的三面墙体均应设置玻璃窗,且玻璃窗应密闭防尘,应便于直接看到主舞台全部台上机械的升降过程。控制室的面积应按舞台工艺设计要求确定。6.7.5 台上舞台机械电气柜室宜设置在舞台上方两侧,对于靠近舞台卷扬机的位置,空间净高不应小于3.

    42、50m,面积应按舞台工艺设计要求确定。6.7.6 台下舞台机械电气柜室宜设置在主舞台台仓下部,对于靠近台下舞台机械设备的位置,空间净高不应小于3.50m,宜靠近台下舞台机械电源来电侧设置,面积应按舞台工艺设计要求确定。6.7.7 在舞台口外两侧墙上,宜设舞台设备电气竖井。当设电气竖井时,从台仓垂直至栅顶的每层均应设置通往竖井的工作通道。25 6.8 舞台结构荷载6.8.1 舞台结构荷载应根据设计要求分别采用标准值、组合值、频遇值和准永久值作为代表值,且组合值、频遇值和准永久值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有关规定取值。6.8.2 作用在主舞台、侧舞台、后舞台及台唇台面上的荷

    43、载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于舞台面上设置的固定设施,其荷载取值应根据其实际重量取值。2 台面均布活荷载取值不应小于5.OkN/m2。3 当台面上有车载转台等移动设施时,等效均布活荷载取值应根据其实际重量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进行计算,且不应小于5.OkN/m2。4 各种机械舞台台面上作用的均布活荷载取值应根据舞台工艺设计的要求确定,且静止时其值不应小于5.OkN/m2,升降时不应小于2.SkN/m2。6.8.3 作用在主舞台、侧舞台、后舞台正上方屋盖结构的悬挂荷载应根据舞台工艺设计的要求取值,且初步设计时可按下列规定取值:1 对于主舞台屋盖等效均布活荷载,甲等剧场不宜

    44、小于6.SkN时,乙等剧场不宜小于6.OkN/m2 0 2 对于侧舞台、后舞台屋盖等效均布活荷载,甲等剧场分别不宜小于2.5kN/m2、4.OkN时,乙等剧场均不宜小于2.OkN/m2 0 6.8.4 作用在台仓侧壁、底板结构上的荷载应根据舞台工艺设计的要求取值。6.8.5 假台口侧片的搁板均布活荷载不应小于2.OkN/m2 0 6.8.6 剧场栏杆顶部的水平荷载与竖向荷载应分别取值,且水平荷载取值不应小于1.OkN/m,竖向荷载取值不应小于26 1.2kN/m。6.8.7 舞台上部栅顶或工作桥架结构平面的均布活荷载不应小于2.OkN时,其下悬荷载应按舞台工艺设计提供的实际荷载取值。栅顶或桥架

    45、结构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6.8.8 天桥的均布活荷载取值应根据实际荷载取值,且安装吊杆卷扬机或放置平衡重天桥的均布活荷载取值不应小于4.OkN/mz,其他天桥的均布活荷载不应小于2.OkN/m2。天桥的均布活荷载的作用方向应为正反两向。6.8.9舞台面至各层天桥间有配重块经过处,均应在天桥上设置防护网,其承受的水平荷载不应小于0.5kN/m2 0 6.8.10 景物吊杆应设置4个或4个以上的悬挂点,吊杆可按1.5kN集中力作用于悬挂点跨中进行验算。6.8.11 每根景物吊杆的活荷载应根据不同台口宽度进行取值,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于台口宽度在12.OOm以下的吊杆,不得小于3.5kN。2

    46、对于台口宽度在12.OOm14.OOm C不含14.OOm)的吊杆,不得小于4.OkN。3 对于台口宽度在14.OOm16.OOm C不含16.OOm)的吊杆,不得小于5.OkN。4 对于台口宽度在16.OOm18.OOm(不含18.OOm)的吊杆,不得小于10.OkN。5 当台口宽度在18.OOm及以上安装特殊景物时,应按实际荷载取值。6.8.12 每根灯光吊杆的活荷载应根据不同台口宽度进行取值,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于台口宽度在12.OOm以下的灯光吊杆,不得小于5.OkN。2 对于台口宽度在12.OOm14.OOm C不含14.OOm)的灯光吊杆,不得小于6.OkNo 3 对于台口宽度

    47、在14.OOm16.OOm(不含16.OOm)的灯27 光吊杆,不得小于8.OkN。4 对于台口宽度在16.OOm18.OOm(不含18.OOm)的灯光吊杆,不得小于10.OkN。5 当台口宽度在18.OOm及以上安装特殊灯具时,应按实际荷载取值。6.8.13 面光桥面均布活荷载不应小于2.5kN时,灯架活荷载不应小于1.OkN/m,声桥活荷载不应小于2.5kN/m2 0 28 7后L.口7.1演出用房7.1.1 剧场后台演出用房应设置化妆室、抢妆室、服装室、乐队休息室、乐器调音室、盟洗室、洛室、厕所,宜设置候场室、小道具室、指挥休息室、演职员演出办公等用房。7.1.2剧场后台区应设集中的演职

    48、人员出人口和门厅,且门厅宜设置门卫值班室、接待室和寄存空间等。7.1.3后台区域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出人口、通道、化妆室、盟洗室、浴室、厕所等,应设置无障碍专用设施。7.1.4化妆室应靠近舞台布置,且主要化妆室应与舞台同层。当在其他层设化妆室时,楼梯应靠近上场口、下场口,有条件的剧场宜设置电梯。7.1.5 化妆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于1人2人的小化妆室,每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时;对于4人6人的中化妆室,每人不应少于4m2;对于10人以上的大化妆室,每人不应少于2.5时。2 甲等剧场大、中、小化妆室均不宜少于4间,总使用面积不宜少于200m2a 3 乙等剧场大、中、小化妆室均不宜少于

    49、3间,总使用面积不宜少于160m2。4 甲等以上剧场宜设2间4间主要演员化妆室,且每间使用面积不宜少于20m2a 7.1.6化妆室应符合下列规定:1 化妆室采光窗应具有遮光措施。2大、中化妆室的门,净宽不应小于1.40m,净高不应低于2.40m。29 3 化妆室应设洗脸盆,且小化妆室每间应设1个,中化妆室每间不应少于1个,大化妆室每间不应少于2个。4 中、小化妆室宜附设卫生间、淋浴室,供主要演员使用的化妆室应附设卫生间和淋浴室。5 中、小化妆室宜附设更衣间。7.1.7 抢妆室应靠近台口或上场口、下场口设置。7.1.8 化妆室、服装室、乐队休息室、候场室等,应设监视显示屏,并应专送舞台演出实况音

    50、频、视频信号。7.1.9 服装室应按男、女分别设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甲等剧场不应少于4间,使用面积不应少于160m2;乙等剧场不应少于3间,使用面积不应少于ll0m2a 2 服装室的门,净宽不应小于1.40m,净高不应低于2.40m。3 服装室内宜分设男、女更衣间。7.1.10 候场室应靠近上场口、下场口,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使用面积不宜少于30时。2 门净宽不应小于1.40m,净高不应小于2.40m。3 候场室内宜设穿衣镜和男、女厕所。4 当受场地限制时,后台跑场道可兼做演员候场空间。7.1.11 后台跑场道的设置应简短便捷,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后台跑场道净宽不应小于2.lOm,净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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