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7.060 CCS A 45 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46022023 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划定技术要求 Technical reqirements for designating key defense area of storm surge disaster 2023-04-24 发布 2023-05-24 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7/T 46022023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资料收集.1 5 初步划定.2 6 范围修正.3 7 范围确定.3 8 成果要求.4 9 资料及成果更新.4
2、附录 A(资料性)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划定报告文本格式.6 附录 B(资料性)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划定成果图件格式.8 参考文献.9 DB37/T 4602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山东省海洋局提出并组织实施。本文件由山东省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DB37/T 46022023 1 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划定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划定的资料收集、初步划定、范围修正、范围确定、成果要求、资料及
3、成果更新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以县(市、区)为工作单元的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划定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0257.3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3部分:1:25 000 1:50 000 1:100 000地形图图式 HY/T 058 海洋调查观测监测档案业务规范 HY/T 0273 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技术导则 第1部分:风暴潮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风暴潮灾害
4、disaster of storm surge 由于热带气旋、温带天气系统、海上飑线等风暴过境所伴随的强风和气压骤变而引起的局部海面振荡或非周期性异常升高(降低)现象。来源:GB/T 19721.12017,3.1 3.2 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 key defense area of storm surge disaster 受到风暴潮灾害影响,并且危险性较高、承灾体较脆弱,需要采取灾害防御措施的沿海区域。来源:HY/T 02822020,3.2 3.3 承灾体 exposure 承受灾害的对象。来源:MZ/T 0272011,3.6 4 资料收集 基础地理信息资料 4.1 4.1.1 待划定
5、区域内水系、居民点、交通、境界线、管线、海岸线以及地形地貌等要素的矢量信息,数据比例尺不小于 1:50 000,且应为现行有效或近 5 年内资料。DB37/T 46022023 2 4.1.2 对基础数据不完整、不能满足精度和现势性要求的区域,应开展实地调查,最大程度保证数据的现势性和精度,补充调查的基础地理信息应符合 GB/T 20257.3 的要求。历史风暴潮灾害资料 4.2 待划定区域内距今20年及以上时间段内风暴潮灾害过程的风暴增水、波浪资料,风暴潮灾害过程造成的伤亡人口、受灾人口、转移安置人口、经济损失、倒塌房屋、沿海防护设施损毁情况、淹没范围、淹没水深等资料。风暴潮灾害风险评估和区
6、划成果 4.3 待划定区域县(市、区)尺度风暴潮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成果,包括待划定区域不同等级风暴潮灾害淹没范围和淹没水深分布。水文气象资料 4.4 影响和邻近待划定区域的潮位观测资料、波浪观测资料、热带气旋资料(包括时间、位置、中心气压、近中心最大风速、最大风速半径等),温带天气过程(气压场、风场等)资料等。重要承灾体 4.5 待划定区域内居民区、学校、医院、核电厂、油气开采储运区、机场、港口、码头、重要通讯及交通线、海水养殖集中分布区、产业园区等,属性信息包括名称、位置、规模、等级、空间分布、设防等级等。收集省级及以上级别的生态保护红线内区域、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名称、范围及其空间分布。
7、社会经济资料 4.6 待划定区域近5年内的社会经济资料,包括人口聚集区分布、乡镇级人口、GDP等。遥感影像资料 4.7 待划定区域近5年内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资料,空间分辨率应达到米级。5 初步划定 陆域部分 5.1 按照以下步骤划定陆域部分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a)整理分析风暴潮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按照 HY/T 0273 中的要求,整理分析所划区域县尺度的风暴潮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形成不同风暴潮灾害类型(台风风暴潮和温带风暴潮)下不同等级强度的风暴潮灾害淹没范围及水深分布图。b)风暴潮灾害类型选择。统计分析沿海县(市、区)距今 20 年及以上时间段内发生的风暴潮灾害类型及灾害影响情况:1
8、)若不同风暴潮灾害类型发生频率差距大于等于 10%,选择统计时间段内发生频率最高的风暴潮灾害类型;2)若不同风暴潮灾害类型发生频率差距小于 10%,选择统计时间段内灾害影响范围最大的风暴潮灾害类型。c)危险性评估结果选择:DB37/T 46022023 3 1)选择温带风暴潮灾害类型的沿海县(市、区)选择十一级风影响下的温带风暴潮危险性评估结果的淹没范围及淹没水深分布;2)选择台风风暴潮灾害类型的沿海县(市、区)选择百年一遇强度的台风风暴潮危险性评估结果的淹没范围及淹没水深分布。d)防御区范围初步划定。在 5.1c)确定的范围内,选择淹没水深达到 50 cm 及以上的区域初步划定为陆域部分风暴
9、潮灾害重点防御区。海域部分 5.2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区域,宜划定为海域部分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a)近岸 10 km 范围内有投资额百亿以上或风暴潮灾害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或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生态环境影响的各类工程设施分布区;b)生态保护红线内区域、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c)近岸 10 km 范围内海水养殖集中分布区。初步划定 5.3 将收集的基础地理信息、重要承灾体分布信息、依据5.1和5.2确定的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陆域部分和海域部分的结果叠加在遥感影像资料上,形成当地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的初步划定范围和现场踏勘底图,比例尺不小于1:50 000。6 范围修正 依据 5.3
10、 中形成的现场踏勘底图,进行现场踏勘,同时开展海洋相关部门及现场勘查对象的意见6.1 征求,确定以下内容:a)防御区边界位置是否合理,不能分割同一承灾体;b)防御区边界范围内是否遗漏重要承灾体、敏感区等信息;c)结合历史风暴潮灾害资料,确定防御区边界范围是否包含历史上出现淹没现象且现在防御能力尚未改善的区域;d)划定边界是否利于地方管理。结合现场踏勘和征求意见的结果,对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的初步划定范围和现场踏勘底图进行6.2 修正,具体要求如下:a)使重点防御区划定边界周正,避免割裂人口聚集区、房屋、厂区、农田等承灾体;b)向陆一侧重点防御区边界优先沿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堤坝、行政边界等已有
11、边界划定;c)增加相关管理部门建议的重要区域及新增的重要承灾体所在区域,减少由于防御能力提升受灾风险下降的区域。形成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修正结果和补充调查的踏勘底图,比例尺不小于 1:50 000。6.3 7 范围确定 针对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修正结果开展意见征询,征询对象为地方政府、相关行业部门和公众7.1 代表,形成意见反馈表,标记出尚存在争议的区域。依据 6.3 中形成的补充调查的踏勘底图,标记出需要进行实地测量的重要界址点以及 7.1 中的尚7.2 存在争议区域,开展现场的补充调查,确定以下内容:DB37/T 46022023 4 a)防御区边界上重要界址点的高程、经纬度坐标;b)作为
12、防御区边界的道路、河流和标志物名称;c)对 6.2 中划入/划出重点防御区的区域进行核实。根据补充调查的结果,形成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划定结果,具体包括:7.3 a)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划定结果图;b)以防御区东北角边界为起点,按照逆时针方向以闭环的形式形成的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边界信息;c)整理重点防御区内主要村庄、重要承灾体的具体信息,形成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内重点关注对象的信息联络表。8 成果要求 划定成果 8.1 8.1.1 报告 划定报告应全面、系统地反映划定工作成果,文本应采用条文形式表达,文字表达应规范、准确、简明扼要,报告编写格式参照附录A。8.1.2 图件 应编制风暴潮灾害重
13、点防御区划定成果图件,成果图件编制格式参照附录B。8.1.3 表格 应制作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成果表格,具体要求如下:a)界址点信息以表格形式列出,包括坐标、高程及其他需要备注的信息,数据信息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b)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内重点关注对象信息按照不同类别以表格形式列出,信息包括名称、类型以及其他需要备注的信息。成果汇总 8.2 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划定工作中的原始资料、分析结果、技术报告与风险图等成果资料应进行汇总整编,并按照HY/T 058的要求归档。9 资料及成果更新 基础资料更新 9.1 9.1.1 以下资料更新周期不宜超过 5 年:a)基础地理信息资料;b)风暴潮灾害风险评
14、估和区划成果;c)重要承灾体资料;d)遥感影像资料。9.1.2 当待划定区域内的环境和经济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对基础资料进行更新。DB37/T 46022023 5 成果更新 9.2 9.2.1 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划定范围宜根据划定区域自然环境变化、社会经济发展、关键技术创新、沿海风暴潮灾害风险等因素发生变化适时进行更新,更新周期不宜超过 5 年。9.2.2 当已划定区域内环境或经济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重新划定。A A B DB37/T 46022023 6 附录A (资料性)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划定报告文本格式 A.1 封面 封面书写内容宜包括:a)XXX 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划定报告;b
15、)委托单位名称;c)承担单位名称(盖章);d)报告编制日期。A.2 封二 封二书写内容宜包括:a)承担单位负责人;b)任务负责人;c)技术负责人;d)报告编写人员;e)主要参与人员;f)审核人员。A.3 目录 报告宜有目录页,置于前言之前。A.4 前言 前言包括任务来源、任务工作背景、任务工作内容和主要成果简介等。A.5 正文 报告正文编写内容大纲如下:a)第 1 章“划定区域概况”,内容包括自然环境概述、区域社会经济概况及发展规划、历史风暴潮灾害概况等;b)第 2 章“资料收集整理”,内容包括对划定区域风暴潮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成果、重要承灾体分布、基础地理信息资料等进行描述;c)第 3 章“
16、防御区划定”,内容包括重点防御区划定方法和过程进行分析评价;d)第 4 章“划定结果分析”,内容包括对重点防御区划定结果及区域范围、重要界址点信息、重点关注对象基本信息以及验证分析结果进行描述;划定工作中与地方政府、相关行业部门的协调沟通情况以及防御区成果地方行业部门的意见征求情况;e)第 5 章“对策与建议”,内容包括根据区域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划定结果,以加强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管理,减轻海洋灾害风险为目的,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A.6 封底 印刷版报告宜有封底。封底可放置任务承担单位的名称和地址或其他相关信息,也可为空白页。DB37/T 46022023 7 A.7 报告格式 报告文本
17、外形尺寸为A4。DB37/T 46022023 8 B C 附录B (资料性)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划定成果图件格式 B.1 投影坐标与比例尺 投影坐标与比例尺宜符合以下要求:a)图件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CGCS2000 坐标系;b)图件采用 A0 幅面,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图件比例尺为 1:5 000 1:100 000。B.2 图件要素 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划定成果图件宜包括以下要素:a)基础地理要素,包括岸线、等深线、铁路、主要公路、河流、水库、居民地等;b)防御区专题要素,包括防御区边界、防御区注记、防御区界址点等;c)必要的整饰内容,包括图廓、图名、比例尺、指北针、坐标高程系、接幅表、资料来源、制作时间、制作单位落款等;d)图例。B.3 说明性文字 说明性文字主要包括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的地理区位概况以及占地面积、所涉及的行政区划单元、社会经济概况等属性信息。DB37/T 46022023 9 参考文献 1 GB/T 19721.12017 海洋预报和警报发布 第1部分:风暴潮警报发布 2 HY/T 02822020 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划定技术导则 3 MZ/T 0272011 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基本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