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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AIF 007-2023 预制菜水产品原料安全卫生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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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AIF 007-2023 预制菜水产品原料安全卫生要求.pdf

    1、佛 山 市 农 业 产 业 联 合 会 团 体 标 准T/FAIF 0072023预制菜水产品原料安全卫生要求2023-02-14 发布2023-03-03 实施佛山市农业产业联合会发 布ICS 67.120.30CCS C 53T T/FAIFT/FAIF 0072023I目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基本要求.24.1 主原料要求.24.2 调制辅材料要求.25 安全卫生要求.25.1 感官要求.25.2 理化指标.35.3 微生物指标.35.4 寄生虫指标.46 试验方法.46.1 感官检验.46.2 寄生虫指标检验.47 生产加工.48 贮存.4

    2、9 运输.5T/FAIF 0072023II前言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佛山市农业产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何氏水产有限公司、广东鱼兴港水产有限公司、广东香良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农业产业联合会、佛山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何德、郑智鹏、何心斌、黄德鹏、杨柳慧、钟照华、朱绮雯、叶海柳、王文山、宋林喨、冀志敏、黄洁虹、黄燕敏。T/FAIF 00720231预制菜水产品原料安全卫生要求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预制

    3、菜水产品原料安全卫生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安全卫生要求、试验方法、生产加工、贮存和运输。本文件适用于预制菜水产品原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GB 27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

    4、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1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GB 5009.2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挥发性盐基氮的测定GB/T 5461食用盐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964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藻类及其制品GB/T 19857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GB/T 2

    5、0366动物源产品中喹诺酮类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 21312动物源性食品中 14 种喹诺酮药物残留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 2969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地西泮和安眠酮多残留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GB 31656.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多残留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SB/T 10416调味料酒SC/T 3018水产品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SN/T 1748进出口食品中寄生虫的检验方法3术语和定义T/FAIF 00720232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生制水产品以鲜活的、冷藏、冷冻的动物性水产品或藻类及其

    6、制品为原料,经调制或不调制的,未加热的,可以直接食用或不直接食用制品。3.2熟制水产品以鲜活的、冷藏、冷冻的动物性水产品或藻类及其制品为原料,经调制或不调制的,经相应工艺加工熟化后制成的风味预制品。4基本要求4.1主原料要求4.1.1所有原料均应来自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水域。4.1.2海水水产品、淡水水产品暂养和运输的水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要求。4.1.3动物性水产制品的原料应符合 GB 2733 的要求,藻类及其制品应符合 GB 19643 的要求。4.1.4以水产动物内脏、卵、皮、鳍、鳞、骨、壳等非肌肉组织作为水产制品原料的,应符合 GB 2733的要求。4.1.5应使用新鲜无腐败

    7、水产品作为原料进行加工。4.1.6必要时对贝类应进行净化。4.1.7对自身带有生物毒素的水产制品原料应进行毒素检测,并按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和处理,确保原料的安全性。4.1.8生食水产制品的原料应检验致病菌、寄生虫及其虫卵。4.2调制辅材料要求调制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以下:a)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b)食用盐:应符合 GB/T 5461 的规定;c)调味料酒:应符合 SB/T 10416 的规定;d)味精:应符合 GB 2720 的规定;e)食品添加剂: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f)食用植物油:应符合 GB 2716 的规定;g)其他调配调制辅料应符合相应

    8、的食品安全标准规定。5安全卫生要求5.1感官要求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T/FAIF 00720233表 1感官指标序号类别指标要求1生制水产品新鲜,质地结实有弹性,色泽具有该产品所应有的色泽、味道,无异味,无腐败。2熟制水产品应色泽正常,洁净、不含有外来夹杂物。无腐败、无霉变、无虫蛀,具有主要原料经加工后应有的香味,不得有焦苦味、酸败味、哈喇味及其他异味。5.2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序号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备注1甲基汞,mg/kg1.0GB 5009.17食肉鱼(鲨鱼、旗鱼、金枪鱼等)20.5其他动物性水产品3总汞,mg/kg0.3GB 5009.174无机砷

    9、,mg/kg0.1GB 5009.11鱼类50.5贝类及虾蟹类(以鲜重计)0.5其他动物性水产品62.57铅,mg/kg0.5GB 5009.12鱼类8镉,mg/kg0.1GB 5009.15鱼类9铬,mg/kg2.0GB 5009.123鱼贝类10六六六,mg/kg0.1GB/T 5009.1911滴滴涕,mg/kg0.5GB/T 5009.1912氯霉素,g/kg不得检出SC/T 301813硝基呋喃类,mg/kg不得检出GB 31656.1314孔雀石绿,g/L不得检出GB/T 1985715磺胺类,mg/kg0.1农业部 1077 号公告或农业部 958 号公告16挥发性盐基氮,mg/

    10、100g30GB 5009.228海水鱼、虾,其他海水动物1725GB 5009.228海蟹1820淡水鱼、虾1915海水贝类2010牡蛎21组胺,mg/100g40GB/T 5009.45高组胺鱼类2220其他海水鱼类23喹乙醇,ppm不得检出农业部 1077 号公告24达氟沙星,g/kg100农业部 1025 号公告-14-200825二氟沙星,g/kg300GB/T 20366T/FAIF 00720234续表 2理化指标序号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备注26恩诺沙星,g/kg100农业部 1077 号公告-7-200827沙拉沙星,g/kg30GB/T 2131228地西泮,mg不得检出GB 2

    11、96975.3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微生物指标序号项目指标检验方法1菌落总数,cfu/g1104GB 4789.22大肠菌群,mpn/100g30GB 4789.33沙门氏菌不得检出GB 4789.45.4寄生虫指标生食类生制水产品不得检出致病寄生虫。6试验方法6.1感官检验按表 4 检验方法进行。表 4感官检验方法序号类别检验方法1生制水产品取保证感官的样品量(冷冻品经解冻后),将样品放于清洁白瓷盘内进行感官检验。2熟制水产品从供试样品中随机抽取 5g,置于白色瓷盘内,在自然光下用目测法进行色泽、形状、杂质、霉变等项目的检验。用鼻嗅的方法检验样品天然固有的香味及异味。6.2寄生虫指标检验按 SN/T 1748 规定的方法执行。7生产加工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规定。8贮存水产品原料贮存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T/FAIF 007202359运输水产品原料运输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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