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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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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docx

    1、区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共桦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桦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衬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尊重乡村自然环境特点和发展规律,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以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巩固拓

    2、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我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与湛江市区同城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到2023年底,全县农村厕所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完成“十四五”期间改厕任务总数的60%以上数量的厕所改造提升任务。村收集、镇(街)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持续完善,长效管护机制不断建立健全。全县65%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到2025年底,全县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基本普及,标准化公厕按需建设,厕所粪污得到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稳定运行,有条件的

    3、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以上,乱倒乱排得到有效管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全县8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标准。二、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一)加强农村厕所建设管理。结合村庄规划,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公共厕所,加快建设提升乡村景区旅游厕所,落实公厕管护责任,强化日常卫生保洁。以县为单位对农村厕所统一编号建档,镇村具体负责辖区内农村厕所的建设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公厕长效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强化日常卫生保洁。持续逐村逐户开展农村厕所问题摸排,推进问题厕所改造提升。新建农房应配套设计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二)持续提高农村改厕质量。建立农村厕

    4、所标准体系。推行水冲式厕所,原则上采用集中下水道或三格化粪池模式,积极推广节水型、少水型水冲设施。加强生产流通领域农村改厕产品质量监管,把好农村改厕产品采购质量关,强化施工质量监管。(三)强化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将农村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内道路建设、集中供水、村容村貌提升等同步统筹推进,防止前建后挖,避免出现“拉链式”工程。推动农村厕所革命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推动各镇村开展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暂时无法同步建设的应为后期建设预留空间。积极推进农村厕所粪污资

    5、源化利用,统筹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逐步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农消纳、综合利用。“十四五”期间,我县每年完成改厕任务总数20%以上数量的厕所改造提升,到2025年底,全县农村厕所粪污得到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三、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四)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国(省)考断面周边区域及城乡接合部、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因地制宜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城镇周边、具备条件的村庄优先纳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人口规模较大的村庄应综合聚集程度、排水现状、排入水体水质要求等,分类建设集中式污水处

    6、理设施,优先选择管护简便、建设运维费用低的处理设施;鼓励人口规模小、居住分散、地处偏远等地区探索生态处理技术。稳妥推进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农业农村污水以用促治工程。按时间节点,完成年度省民生实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落实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负责运维管护。到2023年底,推动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80%以上、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70%以,到2025年底,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0%以上、治理率达90%以上。(五)大力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进一步摸清全县农村黑臭水体底数,制定农村黑臭水体分级管理清单,结合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分梯次逐步推进治理。开展农村黑臭

    7、水体整治示范建设,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综合治理,基本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建立健全促进水质改善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不断巩固提升农村黑臭水体成效。到2025年,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四、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六)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立健全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严格按照“一县一场,一镇一站,一村一点”建设要求,推动村庄垃圾收集点自然村全覆盖。按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要求对村庄垃圾收集点、镇级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垃圾收

    8、运车辆等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到2025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七)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到2023年底,全县至少有1个镇(街)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推进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扩大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推进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和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探索农村建筑垃

    9、圾等就地就近消纳方式,鼓励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等建设。五、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八)实施“美丽家园”专项行动。深化“三清三拆三整治”为主的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清理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残垣断壁、违建坟墓、散埋乱葬等,通过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建设用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整治提升,2023年底前,完成各镇(街)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坪镇全部“三线”整治任务,完成行政村“三线”整治任务的80%以上;2025年底前,100%完成农村“三线”整治任务,继续巩固各镇(街)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坪镇的“三线”整治成果。推进农村供水提质增效,

    10、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一体化管理、专业化运作、智慧化服务改造提升工作,健全农村供水建管机制,建立农村供水“三同五化”保障体系。根据年度任务目标编制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到2025年底前,完成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作的建设任务,基本建成农村供水“三同五化”保障体系。科学管控农村生产生活用火,健全村庄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体系,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整治农村户外广告,规范发布内容和设置行为。(九)实施“美丽田园”专项行动。强化田园日常整治和监管,全面清理整治田园垃圾杂物、乱搭乱建田间窝棚、农药和肥料包装废弃物等,加强路边、

    11、田边、塘边等环境卫生管理。有序推进田园窝棚整治,鼓励发展休闲农业。(十)实施“美丽河湖”专项行动。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放监管,推动水产养殖池塘升级改造。推动连片低位池塘升级改造,推行生态养殖模式,因地制宜发展休闲渔业。实施美丽渔港面貌提升行动,以防污治理提升港区风貌为重点,以信息化手段实现智慧管理为突破口,以落实出入港报告保障渔船安全生产为主要目标,在港长制联合执勤点的基础上,构建渔港综合管理站,合理划分9个渔港管理网格,加强全县33个渔船集中停泊点管理,加快推进湛江市衬县江洪一级渔港升级改造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快渔港建设,使渔港脏乱差现象得以改观。(十一)实施“美丽园区”专项

    12、行动。强化村域范围内工业园、农业产业园等厂房外立面风貌管控,整治周边乱搭乱建,清理积存垃圾,确保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实施生产区、生活区分离管理,未纳入污水管网的独立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推进园区绿化美化。(十二)实施“美丽廊道”专项行动。加强铁路、公路和县际边界等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公路两侧违章建筑整治,开展沿线绿化工作和沿途乡村美化建设,推进农村公路绿化、洁化、美化工程,建设美丽廊道。推动全县主要交通道路两侧环境达到干净整洁标准。基本完成在修建主要交通道路和农村公路时毁坏的田间沟渠水系的修复工作;到2025年底,全县主要交通道路两侧村域范围内全部达到绿化、洁化、美化标准。(十三)整治农村乱占

    13、耕地建房。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建立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与土地卫片执法关联专项监控工作机制,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实现对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坚持疏堵结合,优化提升村庄规划,合理确定农村宅基地规模,实行村民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单列,专项保障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需求。到2025年底前,各镇(街)结合实际情况分步分类推进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工作。(十四)加快推动村内道路建设。推动农村公路建设向进村入户倾斜、向田间地头延伸。健全村内道路养护、管理机制,鼓励村集体和村民参与道路管护。推动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化。按时间节点完成年度省市民生实事村内道路硬化任务。到

    14、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村内道路硬化。(十五)持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突出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积极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和修复。鼓励村民通过栽植果蔬、花木等开展庭院绿化,利用荒地、废墟、边角地因地制宜打造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积极开展森林乡村建设,建设一批绿美古树乡村、森林乡村。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到2025年底前,全县村庄林木绿化率达36%以上。(十六)加强乡村风貌引导。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连线成片梯次建设美丽乡村风貌带、美丽乡村精品带、乡村振兴示范带。推进村庄整治和庭院整治,优化村庄生产

    15、生活生态空间,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不搞千村一面,不搞大拆大建。弘扬优秀农耕文化,加强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十七)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坚持连线连片、集片成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在统一规划基础上,结合我县资源禀赋、产业结构、特色文化等,因地制宜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2025年底前,每年打造一条乡村振兴示范带。通过串联沿线历史人文、自然生杰、产业等特色点,在全县范围内重点提升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带(片),通过串点成线、串珠成链引领带动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县域内乡村风貌显著改善,产业融合发展格局初步呈现,构建

    16、“点线面”全域美丽大格局。六、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十八)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以行政村为单元建立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机制,明确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清洁指挥长”,结合风俗习惯、重要节日等组织农民群众清洁村庄环境,通过“门前三包”等制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到2025年底前,结合实际设立县村庄清洁日”,各镇(街)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十九)完善农村人居环境管护机制。建立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大力推进以工代赈,利用好公益性岗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

    17、础设施产权归属,建立设施建设管护标准规范等制度,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建立健全农户付费的村庄卫生保洁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合理确定农户付费分担比例。七、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二十)强化基层组织作用。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群团组织作用,在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鼓励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全程参与美丽乡村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

    18、持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承担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引导农民或农民合作组织依法成立各类农村环保组织或企业,倡导新乡贤文化,建立乡贤返乡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机制,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社会力量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二十一)普及文明健康理念。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优势和群众动员优势,加大健康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卫生健康和疾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升群众健康素养。把转变农民群众思想观念、推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使用卫生厕所、做好垃圾分类、养成文明习惯等纳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农民教育培训内

    19、容。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农村卫生创建,大力推进健康村镇建设。(二十二)完善村规民约。鼓励将村庄环境卫生要求及村庄保洁收费制度纳入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觉爱护村庄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并加强对破坏环境行为的批评教育和约束管理。倡导各镇(街)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社区噪声控制规约。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等活动,提高农民群众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八、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二十三)加强财政投入保障。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多元投入保障制度。统筹用好中央有关涉农资金、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帮扶资金及自身可支配财力,保障资金投入。鼓励统筹安排

    20、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将地方政府新增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可按照规定统筹整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资金和项目,逐村集中建设。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和乡村振兴“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等途径,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投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二十四)创新完善支持政策。做好与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政策衔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等政策。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用地。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对于回报机制明确、运营收益潜力大且具备市场化运营条件的改善

    21、农村人居环境、农村基础设施的经营性项目,引导相关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对市场化主体提供信贷支持和配套金融服务。优化村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鼓励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小型工程项目,具备条件的可采取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方式实施。县级农业农村、发改部门应在每年年初将以工代赈年度项目计划上报市级农业农村、发改部门。(二十五)推进制度规章与标准体系建设。通过出台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健全村庄清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村卫生厕所管理等制度。加快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相关领域设施设备、建设验收、运行维护、监测评估、管理服务等标准。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标准,提高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

    22、,增强政府部门、企业等依据标准开展工作的主动性。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适时开展抽检,严守质量安全底线。(二十六)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积极推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相关技术研究创新列入市科技计划重点任务,鼓励支持科研机构、企业等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结合绿色低碳发展,强化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节能节水降耗、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产品研发推广。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各级干部培训内容。结合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强化选派规划师、建筑师、园艺师等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工作。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要求配合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信息管理系统,推进信息化建设。九、强化组织保障(二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

    23、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协调资金、资源、人才支持政策,督促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县有关部门及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健全机制,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各镇(街)抓好组织实施,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指挥,切实推动各项部署落实落地。将辖区内农垦、号镇、国有农场、国有林场纳入属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统筹规划、一体推进。(二十八)加强分类指导。优化村庄布局,强化规划引领,合理确定村庄分类,科学划定整治范围。按照干净整洁村、美丽宜居村、特色

    24、精品村标准,对自然村进行分类整治提升。支持有条件的村庄创建特色精品村。“空心村”、已经明确搬迁撤并类村庄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不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二十九)加强督导考核。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导工作,定期评估检查建设进度和资金落实等情况,强化监督问责力度。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指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和资金安排的主要参考。2025年底,以镇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投诉平台,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按规定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的镇(街)通报表扬。(三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积极参与*省”乡村振兴大擂台”、“衬十大美丽乡村”等活动,宣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成效。总结宣传一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宣传标语、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平台等广泛开展公益性宣传。编制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增强社会公众认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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