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 CS 81.Q 3 3备案号:0 4 0.2 01 5 2 5 2-2 0 0 5ic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材 行 趾标 准J C/T 9 7 9-2 0 0 5镶 嵌 玻 璃P a n e l g l a s s2 0 0 5-0 2-1 4 发布2 0 0 5-0 7-0 1 实施中华 人 民共和 国国家发展和 改革 委员会发 布J C/T 9 7 9-2 0 0 5H ii吕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 全国建 筑用玻璃标准化 技术委员 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秦皇岛玻 璃工 业研究设 计院。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秦皇岛 利华玻璃加工有限 公司、团总公司、
2、辽宁晨祥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勇、刘志付、裕书 伟、王立祥,本标准为首次发布。常熟中信建材有限公司、台山市大亨玻璃集高淑兰、郭全。J C/T 9 7 9-2 0 0 5镶嵌玻璃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镶嵌玻璃的 术语和定 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 及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建筑、装饰等用途的中空镶嵌玻璃,其它类型的镶嵌玻璃可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 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 用而成 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 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
3、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 B/T 1 2 1 6 外径千分尺 G B 9 9 6 2 夹层玻璃 G B 9 9 6 3 钢化玻璃 G B 1 1 6 1 4 浮法玻璃 G B/T 1 1 9 4 4 中空玻璃 G B/T 1 8 7 0 1 着色玻璃 G B/T 1 8 9 1 5.1 一1 8 9 1 5.2 镀膜玻璃 J C/T 5 1 1 压花玻璃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镶 嵌 玻 璃 p a n e l g l a s s 将嵌条、玻璃片或其他装饰物组成图案形成具有 装饰效果的玻璃制品。3.2 中 空 镶 嵌 玻 璃
4、 i n s u l a t i n g p a n e l g la s s 将嵌条、玻璃片组成图案置于两片玻璃内,周 边用密封胶粘接密封,形成内部是干 燥气体具 有保温隔热性能的 装饰玻璃制品.3.3 皿差 m i s m a t c h 组成中 空镶嵌玻 璃的两片外侧玻 璃因为错位 形成的 差值。3.4 赛点 d e w-p o i n t t e m p e r a t u r e 将玻璃表面局部冷却,当达到 一定 温度时。玻璃内 部的水气在冷点部位结露,该 温度为 露点。4 分类 镶嵌玻璃按性能 可分为:安全中空 镶嵌玻 璃和普通中空 镶嵌玻璃。5 技术要求JC/T 9 7 9-2
5、0 0 5 中空镶嵌玻璃应符合表1 的规定。表1 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试 验 项 目中空镶嵌玻璃试验方法外观质t5.26.1尺寸允许偏差5.36.2耐紫外线辐照性能5.46.3露点5.56.4高温高湿耐久性能5.66.5气候循环耐久性能5.76.65.1 材料5.1.1 玻璃 安全中空 镶嵌玻璃两侧应采用夹层 玻璃、钢化玻璃。夹 层玻璃应符合G B 9 9 6 2 的 规定,钢化玻璃应符合G B 9 9 6 3 的规定。普通中空镶嵌玻璃两侧可 采用浮 法玻璃、着色玻璃、镀膜玻璃、压花玻璃等。浮法玻璃应符 合G B 1 1 6 1 4的规定,着色玻璃应符合G B/T 1 8 7 0 1 的规定,镀
6、膜玻璃应符 合G B/T 1 8 9 1 5.1 一1 8 9 1 5.2 的 规定,压花玻璃应符合J C/T 5 1 1 的规定。其他品种的玻璃应符合相应标准或由供需双方商定。5.1.2 嵌条 中空镶嵌玻璃的嵌条可以是金 属条等各种材料,其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技术条 件或订 货文件的要求。5.1.3 密封胶 中 空镶嵌玻璃可采用弹性密封 材料或塑性密封材料作周边密封,其质量 应符合相应标准、技术条件或订货文件的要求.5.2 外观质量5.2.1 嵌条应光滑、均匀,无明显色差,不得有焊液、氧化斑、污点及手印。5.2.2 焊点或接头平滑,厚度不超过1.5 m m,不 得有漏焊。5.2.3 焊点的
7、涂色应符合双方规定的颜色要求。涂色的 表面不得有起皮脱落。5.2.4 玻璃拼块与嵌条或边条之间不得有透光的 露缝。5.2.5 玻璃拼块的结石、裂纹、缺角、爆边不允许存 在,中空镶嵌玻璃外侧玻 璃的裂纹、缺角和爆边不得超过玻璃厚度。玻璃拼块的磨边应平滑、均匀。5.2.6 宽度-O.I m m、长度-0.1 m m或长 度 3 0 m m的划伤不允许存在.5.2.7 中空 镶嵌玻 璃内不得有污迹、夹杂物的 存在.5.2.8 有贴膜的 镶嵌玻璃不得有大于0.5 m m 的明 显气泡存在。5.3 尺寸允 许偏差5.3.1 矩形中空镶嵌玻璃的长度及宽度允许偏差见表2 a 表2单 付为 盛失长(宽)度L允
8、许偏差L 1 0 0 0士 21 0 0 0-L 2 0 0 0+2、-32 0 0 0-L 22士 2.0注:中空镇嵌玻璃的公称厚度为玻璃原片的公称厚度与间隔层厚度之和。5,3.3登差 矩形镶嵌玻璃的最大允许叠差见表4 0表4单位为毫米长(宽)度 L最大允许叠差L 1 0 0 02.01 0 0 0-L 2 0 0 03.02 0 0 0-L 3 0 0 0 二的 镶嵌玻璃的叠 差由 供需双方商定。5.4 耐紫外线辐照性能 两块中空镶嵌玻璃试样经紫外线照射试验,试样内表面无结雾或污染痕迹、玻璃无明显错位、无胶条蠕变、嵌条无明显变色为合格。5,5 露点 三块中空镶嵌玻璃试样的露点均5-3 0
9、为 合格。5.6 离温高湿耐久性能 三块中空 镶嵌玻璃试样经高温高 湿循环耐久试验,试验后进行 露点测试,露点均5-3 0 为合格.5.7 气候循环耐久 性能 两块中空 镶嵌玻璃试样经气候循环耐久试验,试验后进行露点 测试,露点均5-3 0 为合格。是否进行该项性能试验,可由供需双方根据使用条件加以商定。6 试验方法6.1 外观质量 以 制品为试样,在批量中按表5 抽取,在较好的自 然光线或散射光照条件下,距试样6 0 0 二处用肉眼进行观察。6.2 尺寸偏差 以 制品为试样,在批量中 按表5 抽取,镶嵌玻璃的长(宽)度偏差用精度为0.5 恤的钢直尺 或钢卷尺测量;厚度用符合G B/T 1 2
10、 1 6 规定的千分尺或具 有同等精度的量具在玻璃板 四边中 心进行测量,取其平均值,数值修约至小数点后一位:叠差用精度为0.5 m m 的 钢直尺测量。6.3 耐紫外线辐照 性能6.3.1 试验目的 测试镶嵌玻璃的抗紫外线辐照能 力,检验密封胶是 否有挥发物,胶条的 形态以 及嵌条 的抗紫外线变色能力。6.3.2 试验设备 紫外线试验箱,箱体尺寸为5 6 0 m m 丫 5 6 0 m m x 5 6 0 m m,由紫铜板制成的(b 1 5 0 M的冷却 盘两个,见图 1 J C/T 9 7 9-2 0 0 5I 二。二一1 箱 体;2 光源;3 冷却盘:4 冷却水管;5 试 样。图1 紫外
11、线试验箱 光源为 输出功率不低于4 0 W/m 的3 0 0 W 紫外灯,每次试验前用照度计检查光源输出 功率。试验箱内温度为5 0 士3 C,6.3.3 试样 两块与 制品相同 材料、相同工艺条件制作的尺寸为5 1 0 m m X 3 6 0 二的样品。6.3.4 试验程序 将两块试样放在试验箱内,如图1,试 样中心与光源相距3 0 0 二,在每块试样中 心各放置冷却盘,然后连续通水冷却,进口水温保持在1 6 C 12 C,冷却盘进出口水温相差不得超过2 C.紫外线照 射1 6 8 h 后,将试样取出,观察 试样内 表面有无雾状、油状或其他污物,玻璃是否有明显错位、胶条有无 蠕变,嵌条 有无
12、明显变色。如果出现上述现象,应将试样放置于温度为2 3 C 士 2 C.湿度为 3 0%-7 5%的环境中 存放一周,再观察,如果玻 璃内表面的污迹消失则判定合格,否则为不合格。6.4 赛点6.4.1 试验目的 通过测试中空镶嵌玻璃的露点温度,来衡量该产品间隔层中气体的干燥程度。6.4.2 试验设备 如图2 所示,测量管的高度为3 0 0 m m.测量表面直径为40 5 0 m m.温度计测量范围为-8 0 C-3 0 C.度为 1,C.1 一一塌梢:2-温度计:3-M1 t 面.图2 贪点仪J C/P 9 7 9-2 0 0 56.4.3试样 三块制品或三块与制品相同材料、相同工艺条件制作的
13、尺寸为5 1 0 m m X 3 6 0 m m 的样品为试样。6.4.4 试验程序 将试样在温度为2 3 0C士2 C,相对湿度3 0%-7 5%的条件下放置2 4 h 以上,试验在该环境条件下进行,并在4 5 天内完成。向露点仪中注入深约2 5 二的乙醇或丙酮,再加入干冰,使温度冷却到等于或低于一 3 0 C,并在试验中保持该温度.将试样水平放置,在表面涂一层乙 醉或丙酮,使露点仪与试样表面紧密接触,停留 3 m i n 后移开露点仪,立刻观察试样的内表面有无结露或结霜。6.5 高温离湿耐久性6.5.1 试验目 的 测试试样耐高温高湿环境的能力。6.5.2 试验设备 高温高湿试验箱见图3
14、隆撰.毛 撰一封趁翼数葺一鑫 宾 麟撰里 撰考 .叫.之六忍二 碑 品潜被汤习愉浩稚一团 一!f尸,一,冬 羹摹 蒙摹 羹 鬓墓券鳌 鬓 黑 霉 姿 要 撰 签 熬 鬓 年 摇理 理 玲 理轰 袭 鉴 篓 琴 获 麟粼蕊 矜燕单t 试样;2-隔板:3-喷水嘴;4 喷射产生的气流。图3 高温高湿试验箱6.5.3试样 三块制品或三块与 制品相同材料、相同工艺条件制作的未经6.3 试验的、尺寸为 5 1 0 m m X 3 6 0 二的样品为试样。6.5.4 试验程序 试验进行2 2 4 次循环,每个循环分为 两个阶段.加热阶段:时间为1 4 0 m i n 11 m i n,在9 0 m i n
15、1m i n 内 将箱内 温度升到5 5 0 C 1 3 0C,其余时间 保温。冷却阶段:时间为 4 0 m i n 士1 m i n,在3 0 m i n 土1 m i n 内 将箱内 温度降到2 5 0 C 士 3 C,其余时 间保温。完成2 2 4 次 循环后移出 试样,在温度2 3 C 12 C,相对湿度3 0%-7 5%的条件下放置2 4 h 以 上,然后按6.4 测露点。6.6 气候循环耐久性能试验J CT 9 7 9-2 0 0 5 按G B/T 1 1 9 4 4 中的气候循环耐久性能试验方法进行试验。7 检验规则7.1 检验分类7.1.1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包括第五章技术要求
16、中的全部检验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生产过程中,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 性能时;b)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出 厂检验结 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时。7.1.2 出厂检 验 出 厂检验包括外观质量、尺寸偏差。若要求增加其他检验项目由 供需双方商定。7.2 组批与抽样7.2.1 组批:采用相同 材料、在同一工艺条件下生产的镶嵌玻璃5 0 0 块为一 批。7.2.2 抽样:产品的外观质量、尺寸偏差按表5 从交货批中随机抽样进行检验。表 5单 位 为 块批
17、量范围抽检数合格判定数不合格判定数 1-8 9-1 5 1 6-2 52 6-5 05 1-9 09 1-1 5 0巧 1-2 8 02 8 1-5 0 023581 32 03 25 00011235711223468 对于产品所要求的 其他技术性能,若用制品检验时,根据检 验项目 所要求的数量从该批产品中 随机抽取。若用试样进行检验时,应采用相同 材料、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作的试样。7.3 判定规则 若不合格品数等于或大于表5 的不合格判定数,则 认为 该批产品的 外观质量、尺寸偏差不合格。其它性能 应符合相应标准条款的 规定。否则认为该项不合格。若上述各项中,有一项不合格,则 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8 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8.1 包装 镶嵌玻璃用木箱或集装箱包装,包装箱应符合国 家有关标准规定。每块玻璃应用塑料布或纸隔开,玻璃与包装箱之间用不易引 起玻 璃划伤等外观缺陷的 轻软材料填实.8.2 标志 包装标志应符合国 家有关 标准的规定,应包括产品名称、厂名、厂址、商标、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执行标准。且应标明“朝上、轻搬轻放、防雨、防 潮、小心破碎”等字样。8.3 运翰 产品运输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J C/T 9 7 9-2 0 0 运输时,不应平放或斜放,长度方向宜与运输车辆运动方向一致。8.4贮存产品应垂直放置贮存于干燥的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