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咨信网! | 成为共赢成为共赢 咨信网助力知识提升 | 自信网络旗下运营:咨信网 自信AI创作助手 自信AI导航
咨信网
全部分类
  • 包罗万象   教育专区 >
  • 品牌综合   考试专区 >
  • 管理财经   行业资料 >
  • 环境建筑   通信科技 >
  • 法律文献   文学艺术 >
  • 学术论文   百科休闲 >
  • 应用文书   研究报告 >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咨信网 > 资源分类 > PDF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DB41∕T 2367-2022 水情旱情预警发布规程(河南省).pdf

    • 资源ID:206873       资源大小:357.80KB        全文页数:12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积分:12金币
    微信登录下载
    验证码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2金币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VIP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索取发票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曲****】。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曲****】,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DB41∕T 2367-2022 水情旱情预警发布规程(河南省).pdf

    1、 ICS 93.160 CCS P 55 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 23672022 水情旱情预警发布规程 2022-12-22 发布 2023-03-21 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1/T 23672022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则.1 5 预警信息分类和等级.2 6 预警信息发布.3 7 预警信息更新与解除.4 8 预警信息发布用语与图式.4 附录 A(规范性)预警信号图式.5 附录 B(资料性)水情旱情预警发布用语.6 DB41/T 23672022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

    2、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河南省水利厅提出。本文件由河南省水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河南省科达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吕正勋、李健、冯曦、何芳婵、韩云波、刘虹、王地、郭晓丹、朱关震、李宝亭、祝林彦、刘力强、郭海燕、张利宾、邹艳忠、井瑞放、张沛沛、刘春堂。DB41/T 23672022 1 水情旱情预警发布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情旱情预警的分类和等级、预警信息发布、更新与解除、发布用语与图式。本文件适用于省、市、县三级水情旱情预警信息的发布。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

    3、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2482 水文情报预报规范 GB/T 32135 区域旱情等级 SL 330 水情信息编码 SL/T 424 旱情等级标准 SL 758 水情预警信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水情 通常指江河湖泊水的状况。在此主要指由洪水引起的水库、河道水位变化,或由此引发的山洪灾害、农村低洼易涝地区、沿河村落受淹的情形。3.2 旱情 干旱的表现形式和发生、发展过程,包括干旱历时、影响范围、发

    4、展趋势、受旱程度等。3.3 预警信息 根据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而发布的预先告知或事态通告等警示类信息。3.4 山洪灾害 指山区溪沟中发生暴涨洪水,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基础设施毁坏及环境资源破坏等。4 总则 4.1 预警信息发布由省、市、县三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单位按规定负责实施。4.2 预警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应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预案、信息网络安全管理、预警信息发布工作通报等相关制度。4.3 预警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应定期开展岗位技能培训。DB41/T 23672022 2 4.4 各级预警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应加强与气象、广播电视、通讯管理、电信运营商等部门的沟通,建立

    5、预警信息即时播发工作机制。4.5 省水文机构按照职责做好水情旱情信息采集。水情预报应符合 GB/T 22482 的规定,水情报送应符合 SL 330 的规定。5 预警信息分类和等级 5.1 基本原则 5.1.1 水情预警分为河道洪水预警、水库洪水预警和山洪灾害提示性预警。5.1.2 责任人预警分为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预警和农村基层防汛责任人预警。5.1.3 旱情预警分为干旱旱情预警和应急调水旱情预警。5.1.4 干旱旱情预警等级标准参照 GB/T 32135 和 SL/T 424 的规定。5.2 水情预警 5.2.1 河道洪水预警可根据河道洪水位变化,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级,分级标准如下

    6、:蓝色预警:达到警戒水位以下 0.5 m;黄色预警:达到警戒水位;橙色预警:达到保证水位以下 0.5 m;红色预警:达到保证水位。5.2.2 水库洪水预警可根据水库水位变化,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级,分级标准如下:蓝色预警:超过汛限水位;黄色预警:水位预报或实际达到移民高程、防洪高水位或泄流超过下游河道安全泄量;橙色预警:预报或实际达到设计水位;红色预警:预报或实际达到校核水位。5.2.3 山洪灾害提示性预警可根据山洪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级,分级标准如下:蓝色预警:可能发生山洪灾害;黄色预警: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较大;橙色预警: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大;红色预警:发生

    7、山洪灾害可能性很大。5.3 防汛责任人预警 5.3.1 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预警可根据转移阈值,分为橙色、红色两级,分级标准如下:橙色预警:达到准备转移阈值;红色预警:达到立即转移阈值。5.3.2 农村基层防汛责任人预警可根据转移阈值,分为橙色、红色两级,分级标准如下:橙色预警:达到准备转移阈值;红色预警:达到立即转移阈值。5.4 旱情预警 5.4.1 干旱旱情预警可根据干旱程度,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级,分级标准如下:蓝色预警:轻度干旱;黄色预警:中度干旱;DB41/T 23672022 3 橙色预警:严重干旱;红色预警:特大干旱。5.4.2 应急调水旱情预警可根据因旱饮水困难评估指标,

    8、分为橙色、红色两级,分级标准如下:橙色预警:因旱饮水困难评估指标达严重干旱级别或发生较大水生态事件;红色预警:因旱饮水困难评估指标达特大干旱级别或发生重大水生态事件。6 预警信息发布 6.1 基本原则 6.1.1 预警信息发布流程包括信息制作、审核、签发、发布。6.1.2 预警信息发布时间统一使用北京时间。6.1.3 预警信息发布责任单位组织编发预警信息发布(含更新、解除)内容,制作预警信息发布通知单,填写预警信息发布登记表,并视情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6.1.4 预警信息发布(含更新、解除)档案应登记发布序号、信息类别、发布时间、制作人、签发人、发布范围等内容。6.2 制作 6.2.1 预

    9、警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应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当监测到达到预警信息制作标准的水情旱情并将持续时,启动水情旱情预警信息制作。6.2.2 水情预警信息主要内容包括预警类别、发布对象、时间、范围、灾害严重程度和防御指南等。6.2.3 旱情预警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受旱面积、影响人口,以及对城乡生活、工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和防御指南等。6.2.4 预警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完成信息编辑后应按规定及时提交审核。6.3 审核 6.3.1 预警信息审核内容包括:发布时间、发布单位、预警类型、事件类别、预警等级、预警区域等。6.3.2 审核通过,将预警信息提交签发人员。6.3.

    10、3 审核未通过,将预警信息退回,并说明理由。6.4 签发 6.4.1 预警信息发布(含更新、解除)实行签发制。6.4.2 为避免因签发责任人不在贻误预警信息发布,可预先指定预警信息的代理签发人并记录在案。6.4.3 蓝色、黄色预警由预警信息发布机构分管负责人签发。6.4.4 橙色、红色预警由预警信息发布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发。6.5 发布 6.5.1 预警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应明确与发布渠道相应的发布对象及内容形式。6.5.2 预警信息的发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发布方式:电视媒体;广播电台;短信平台;互联网(网站、网络平台、公众号等);专用终端;DB41/T 23672022 4 其他途径。6.5.3 发

    11、布人员应立即发布签发通过的预警信息。6.5.4 预警信息发布人员应监听、监视发布媒体是否按时并正确播出预警信息,发现延误或错漏时,应进行登记并立即联系补发纠正。7 预警信息更新与解除 7.1 预警信息更新 7.1.1 预警信息应依据水旱灾害(发生发展)或预测预报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更新发布。7.1.2 更新已发布的预警信息,应关联首发信息。7.1.3 更新(升级和降级)预警等级时,根据更新后的预警等级,按照 6.26.5 之规定制作、审核、签发、发布。7.2 预警信息解除 7.2.1 预警信息除过程结束后一次性解除外,中间不对已经发过且影响减弱或已经结束地区解除预警,即本次预警中未提到、而上次预

    12、警中提到的区域,预警自然解除。7.2.2 预警信息中明确时间节点的,预警过程结束后自动解除,不再发布解除信息。7.2.3 解除蓝色、黄色预警由预警信息发布机构分管负责人签发。7.2.4 解除橙色、红色预警由预警信息发布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发。8 预警信息发布用语与图式 8.1 预警信息发布(含更新、解除)用语应以“重点突出、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为原则。8.2 预警信息发布(含更新、解除)用语应明确描述发布机构、发布时间、灾害种类、预警等级、影响范围等。8.3 洪水预警信号和干旱预警信号图式应符合 SL/T 758 的规定,洪水和干旱预警信号图式见附录 A。8.4 水情旱情预警信息发布用语可参照附录

    13、 B。DB41/T 23672022 5 A A 附录A (规范性)预警信号图式 洪水和干旱预警信号图式见表A.1。表A.1 洪水和干旱预警信号图式 类别 预警等级 图式 洪水预警 蓝色预警 黄色预警 橙色预警 红色预警 干旱预警 蓝色预警 黄色预警 橙色预警 红色预警 C C DB41/T 23672022 6 附录B (资料性)水情旱情预警发布用语 B.1 河道洪水预警 B.1.1 蓝色预警 我省*地区降大到暴雨,局部地区大暴雨。据气象预测,降雨仍将持续,*河道*河段水位已达到警戒水位以下 0.5 m。决定于*月*日*时起,发布*河道洪水蓝色预警。B.1.2 黄色预警 我省*地区降大到暴雨

    14、,局部地区大暴雨。据气象预测,降雨仍将持续,*河道*河段水位已达到警戒水位。决定于*月*日*时起,发布*河道洪水黄色预警。B.1.3 橙色预警 我省*地区降大到暴雨,局部地区大暴雨。据气象预测,降雨仍将持续,*河道*河段水位已达到保证水位以下 0.5 m,河道堤防防守压力大。决定于*月*日*时起,发布*河道洪水橙色预警。B.1.4 红色预警 我省*地区降大到暴雨,局部地区大暴雨。据气象预测,降雨仍将持续,*河道水位已达到保证水位,可能发生堤防溃决或破堤分洪。决定于*月*日*时起,发布*河道洪水红色预警。B.2 水库洪水预警 B.2.1 蓝色预警*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决定于*月*日*时起,发布

    15、*水库洪水蓝色预警。B.2.2 黄色预警*水库水位超汛限水位后仍继续上涨,水位预报或实际已达到移民高程、防洪高水位或泄流超过下游河道安全泄量。决定于*月*日*时起,发布*水库洪水黄色预警。B.2.3 橙色预警*水库水位预报或实际已达到设计水位。决定于*月*日*时起,发布*水库洪水橙色预警。B.2.4 红色预警*水库水位预报或实际已达到校核水位。决定于*月*日*时起,发布*水库洪水红色预警。B.3 山洪灾害提示性预警 B.3.1 蓝色预警*月*日*时发布山洪灾害提示性蓝色预警。*地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请各地注意做好实时监测、防汛预警和转移避险等防范工作。B.3.2 黄色预警*月*日*时发布山洪灾

    16、害提示性黄色预警。*地区发生山洪灾害的可能性较大,请各地注意做好DB41/T 23672022 7 实时监测、防汛预警和转移避险等防范工作。B.3.3 橙色预警*月*日*时发布山洪灾害提示性橙色预警。*地区发生山洪灾害的可能性大,请各地注意做好实时监测、防汛预警和转移避险等防范工作。B.3.4 红色预警*月*日*时发布山洪灾害提示性红色预警。*地区发生山洪灾害的可能性很大,请各地注意做好实时监测、防汛预警和转移避险等防范工作。B.4 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预警 B.4.1 橙色预警*月*日*时发布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橙色预警,*村已达到准备转移条件,请做好转移准备。B.4.2 红色预警*月*日*时发

    17、布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橙色预警。*村已达到立即转移条件,请立即转移。B.5 农村基层防汛责任人预警 B.5.1 橙色预警 于*月*日*时*分发布农村基层防汛橙色预警,*地区水情已达到准备转移条件,请上述地区农村基层防汛责任人立即到位,组织群众做好转移准备工作。B.5.2 红色预警*月*日*时分发布农村基层防汛责任人红色预警。*地区水情已达到立即转移条件,请上述地区农村基层防汛责任人立即到位,组织群众立即转移。B.6 干旱旱情预警 B.6.1 蓝色预警*月以来,我省*地区平均降雨*mm,较多年同期均值偏少*成,河道来水不断减少,水利工程蓄水不足,土壤失墒严重,旱情持续发展,对农业生产和部分山区群众

    18、生活用水造成较大影响。已达轻度干旱级别,决定于*月*日*时发布干旱蓝色预警。B.6.2 黄色预警*月以来,我省*地区旱情持续发展,现已达中度干旱级别,决定于*月*日*时起,发布干旱黄色预警。B.6.3 橙色预警*月以来,全省旱情持续发展,现已达严重干旱级别,决定于*月*日*时起,发布干旱橙色预警。B.6.4 红色预警*月以来,全省旱情持续发展,现已达特大干旱级别,决定于*月*日*时起,发布干旱红色预警。DB41/T 23672022 8 B.7 应急调水旱情预警 B.7.1 橙色预警 *月以来,*地区旱情持续发展,因旱饮水困难评估指标已达严重干旱级别或发生较大水生态事件,决定于*月*日*时起,发布应急调水旱情橙色预警。B.7.2 红色预警 *月以来,*地区旱情持续发展,因旱饮水困难评估指标已达特大干旱级别或发生重大水生态事件,决定于*月*日*时起,发布应急调水旱情红色预警。


    注意事项

    本文(DB41∕T 2367-2022 水情旱情预警发布规程(河南省).pdf)为本站上传会员【曲****】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页脚通栏广告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诚招英才 - 文档分销 - 便捷服务 - 联系我们 - 成长足迹

    Copyright ©201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elp@zixin.com.cn    文档合作和网站合作邮箱:fuwu@zixin.com.cn    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   | 证照中心

    12321jubao.png12321网络举报中心 电话:010-12321  jubao.png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电话:12377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