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ICS 编号 CCS 编号 号 CCS 编号 团 体 标 准 团 体 标 准 T/JXSTSYXH 00012022 T/JXSTSYXH 00012022 泰 和 乌 鸡 商 品 肉 鸡 安 全 用 药 指 南 泰 和 乌 鸡 商 品 肉 鸡 安 全 用 药 指 南 Guidelines for Safe drug use in commercial broilers of Taihe silkie 2022-12-09 发布 2023-01-09 实施 江西省生态饲养学会 江西省生态饲养学会 发布 发布 T/JXSTSYXH00012022 I 目 次 前 言.II 1 范围.1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原则.1 5 给药途径.1 6 用药选择.2 7 用药记录.2 附录 A 泰和乌鸡商品肉鸡常见病用药建议.3 附录 B 食品动物中禁用兽药名录.8 附录 C 食品动物中停用兽药名录.9 附录 D 泰和乌鸡商品肉鸡不建议使用兽药名录.10 附录 E 泰和乌鸡商品肉鸡主要药物休药期.11 附录 F 泰和乌鸡商品肉鸡养殖用药记录.12 T/JXSTSYXH00012022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
3、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江西省生态饲养学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研究所、泰和县泰和乌鸡产业发展中心、江西汪陂途泰和乌鸡发展有限公司、泰和傲昕乌鸡发展有限公司、吉安市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吉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向建军、张大文、袁丽娟、肖小勇、范玉庆、张莉、廖且根、许春兰、黄燕明、俞熙仁、邱素艳、董一帆、艾秋爽、龙伟、陈宏晖。T/JXSTSYXH 00012022 1泰和乌鸡商品肉鸡安全用药指南 1 范围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泰和乌鸡商品肉鸡药物使用的基本原则、给药途径、用药选择及用药记录。本文件适用于泰和乌鸡商品肉鸡养殖过
4、程中常见病控制时的兽药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16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NY/T 472 绿色食品 兽药使用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 第一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质量标准 化学药品卷 3 术语和定义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兽药 3.1 兽药 用于治疗泰和乌鸡疾病的物质,主要包括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及外用杀虫剂等。3.2 休药期 3.2 休药期
5、 泰和乌鸡从停止给药到允许屠宰或肉产品许可上市的间隔时间。4 基本原则 4 基本原则 4.1 泰和乌鸡养殖过程中药物的使用以不危害人类健康和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基本原则。4.2 兽药的使用应严格遵循国家和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使用合法批准的兽药并按照批准的用途、用法和用量来使用。4.3 疾病发生时应有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对症用药,防止滥用兽药、盲目增大用药量或增加用药次数、延长用药时间。4.4 严格遵守休药期的规定,确保上市泰和乌鸡的药物残留量符合GB 31650的要求。4.5 从合法渠道采购兽药,建立真实、完整的采购记录;由专人填写用药记录,经复核记录完整,建档保存。5 给药途径 5 给药途径 不同的
6、给药途径直接影响药物的吸收速度、药效出现的时间、药物作用的程度以及药物在体内维持及排出的时间。在用药时应根据机体的生理特点或病理状况,结合药物的性质,合理地选择给药途径和用药量。5.1.拌料给药拌料给药 以粉碎料为宜,将药物先用少量饲料稀释,逐步放大,使药物在饲料中分布均匀,供鸡只采食。T/JXSTSYXH 00012022 25.2 饮水给药饮水给药 将水溶性药物溶解到鸡群的饮水中,现配现用,用药前停水1-3h(视季节而定),建议配药用水量为前一天饮水量的1/41/3,以保证鸡只在两小时左右将水饮完。5.3 气雾给药气雾给药 将药物用雾化器械分散成一定直径的微粒,弥散到鸡舍空气中,让鸡只通过
7、呼吸道吸入体内或作用于鸡只羽毛及皮肤黏膜。5.4 注射给药注射给药 包括皮下注射、静脉注射、肌内注射、嗉囊注射等。其中肌内注射较为常用,适用于紧急治疗。5.5 体表用药体表用药 体表用药主要指为杀灭鸡只体表寄生虫、微生物所进行的鸡体表用药。包括喷洒、喷雾、熏蒸和药浴等不同方法。6 药品选择 6 药品选择 6.1 用药时根据疾病的发生和流行,科学合理的选择药物,同时考虑交替用药,尽可能降低耐药性的产生。泰和乌鸡商品肉鸡常见病用药建议见附录A。6.2 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或具有三致毒性(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兽药。严禁使用对环境有严重破坏的兽药。不得使用农业农村部规定禁用、停止使用的药物品种。食品
8、动物中禁止和停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名录分别见附录B、附录C。6.3 不建议使用在泰和乌鸡体内代谢缓慢存在药物残留安全隐患的药物。泰和乌鸡商品肉鸡不建议使用兽药名录见附录D。6.4 药物使用应严格遵守药物休药期的规定。泰和乌鸡商品肉鸡主要药物休药期见附录E。7 用药记录 7 用药记录 7.1 用药记录内容应包括养殖企业名称、栏舍识别号、用药时间、发病日龄、病因、药品生产企业名称、药品名称、批准文号、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给药途径、剂量、停药时间等信息,记录表格式见附录F。7.2 兽药使用记录应有专人负责,经复核记录完整并建档保存,兽药使用记录应至少保存至该批鸡只全部销售后2年。7.3 有休药期
9、规定的兽药用于泰和乌鸡时,养殖者应能提供准确、真实的用药记录,确保养殖乌鸡肉产品在休药期内不被用于食品消费。T/JXSTSYXH 00012022 3附录A(资料性附录)泰和乌鸡商品肉鸡常见病用药建议 泰和乌鸡商品肉鸡常见病用药建议见表A.1。表A.1 泰和乌鸡商品肉鸡常见病用药建议表 常见疾病常见疾病 用药选择用药选择 规格规格 用法与用量用法与用量 注意事项注意事项 沙门氏菌病 鸡白痢、鸡伤寒、鸡副伤寒 阿莫西林可溶性粉 10%内服一次量,每1kg体重0.2-0.3g。一日2次,连用5日。混饮:每1L水0.6g,连用3-5日。现用现配。四黄止痢颗粒/混饮:每1L水0.5-1g,自由饮用,连
10、用3-5日。/盐酸多西环素可溶性粉 10%混饮:每1L水3g,连用3-5日。避免与含钙量较高的饲料同时服用。硫酸新霉素可溶性粉 100g:5g(500万单位)混饮:每1L水1-1.5g,连用3-5日。/氨苄西林钠可溶性粉 10%混饮每1L水600mg,自由饮用。/硫酸安普霉素可溶性粉 100g:10g(1000万单位)混饮:1L水,鸡2.5-5g,连用5日 饮水给药必须当天配制 大肠杆菌病 硫酸新霉素可溶性粉 100g:5g(500万单位)混饮:每1L水1-1.5g,连用3-5日。/四黄止痢颗粒/混饮:每1L水0.5-1g,自由饮用,连用3-5日。/盐酸多西环素可溶性粉 10%混饮:每1L水3
11、g,连用3-5日。避免与含钙量较高的饲料同时服用。盐酸大观霉素盐酸林可霉素可溶性粉 100g:大观霉素 10g 与林可霉素 5g(按C18H34N2O6S计)。混饮:每1L水5-7日龄雏鸡2-3.2g,连用3-5日。仅用于 5-7 日龄雏鸡。盐酸大观霉素可溶性粉 100g:50g(5000 万单混饮:每1L水1-2g,连用3-5日。可引起神经肌肉阻断作用。T/JXSTSYXH 00012022 4位),按C14H24N2O7计。巴氏杆菌病(禽霍乱)硫酸新霉素可溶性粉 100g:5g(500万单位)混饮:每1L水1-1.5g,连用3-5日。/氟苯尼考可溶性粉 30%混饮:每1L水100-200m
12、g,连用3-5日。疫苗接种期间禁用。盐酸大观霉素盐酸林可霉素可溶性粉 100g:大观霉素 10g 与林可霉素 5g(按C18H34N2O6S计)。混饮:每1L水5-7日龄雏鸡2-3.2g,连用3-5日。仅用于 5-7 日龄雏鸡。盐酸多西环素可溶性粉 10%混饮:每1L水3g,连用3-5日。避免与含钙量较高的 饲料同时服用。氨苄西林钠可溶性粉 10%混饮每1L水600mg,自由饮用。/葡萄球菌病 氨苄西林钠可溶性粉 10%混饮每1L水600mg,自由饮用。/单硫酸卡那霉素可溶性粉 100g:12g(1200万单位)混饮每1L水0.5-1.0g,连用3-5日。本品与氨基糖苷类其 他药物存在交叉耐药
13、。硫酸庆大霉素可溶性粉 100g:5g(500万单位)混饮每1L水2g,连用3-5日。与头孢菌素合用可能 使肾毒性增强。T/JXSTSYXH 00012022 5支原体病(慢性呼吸道病)延胡索酸泰妙菌素可溶性粉 10%混饮:每1L水1.25-2.5g,连用3日。禁止与莫能菌素、盐霉素、甲基盐霉素等聚醚类抗生素合用;使用者避免药物与眼 及皮肤接触。盐酸多西环素可溶性粉 10%混饮:每1L水3g,连用3-5日。避免与含钙量较高的 饲料同时服用。盐酸林可霉素可溶性粉 10%混饮:每1L水1.5g,连用5-10日。/酒石酸泰万菌素可溶性粉 25g(2500万单位)/袋 混饮每1L水200-300mg,
14、连用3-5日。不宜与青霉素类联合 应用。绿脓杆菌病 硫酸庆大霉素可溶性粉 100g:5g(500万单位)混饮每1L水2g,连用3-5日。与头孢菌素合用可能 使肾毒性增强。球虫病 磺胺喹噁啉钠可溶性粉 10%混饮:每1L水3-5g。连续饮用不得超过5 日。磺胺氯吡嗪钠可溶性粉 10%混饮:每1L水3g,连用3日。混饲:每1kg饲料6g,连用3日。饮水给药连续饮用不 得超过 5 日;不得在 饲料中添加长期使 用。地克珠利溶液 0.5%混饮:每lL水0.1-0.2ml。现配现用;本品药效期短,停药2日后作用基本消失;轮换用药不宜应用同类药物。T/JXSTSYXH 00012022 6地克珠利颗粒 1
15、00g1g 混饮每1L水0.17-0.34g。本品药效期短,停药1日,抗球虫作用明显减弱,两日后作用基本消失,必须连续用药以防球虫病再度暴 发;长期使用易出现耐药性。磺胺间甲氧嘧啶钠可溶性粉 30%混饮:每1L水0.83-1.67g,连用3-5日。长期使用可损害肾 脏,建议与等量碳酸 氢钠同服。鸡球虫散/混饲:每1kg饲料10-20g。/常青球虫散/混饲:每1kg饲料1-2g,连用7日。/鸡住白细胞原虫病 磺胺间甲氧嘧啶钠可溶性粉 30%混饮:每1L水0.83-1.67g,连用3-5日。长期使用可损害肾 脏,建议与等量碳酸 氢钠同服。T/JXSTSYXH 00012022 7组织滴虫病 地美硝
16、唑预混剂 20%混饲:每1kg饲料0.42.5g;不能与其他抗组织滴虫药联合使用;连续用药不得超过10日。鸡蛔虫病 磷酸哌嗪片 0.2g 内服:每千克体重0.2克每次。/枸橼酸哌嗪片 0.25g 内服:每千克体重0.25克每次。/鸡绦虫病 芬苯达唑颗粒 3%内服:一次量,每lkg体重0.33-1.67g。/鸡虱、螨 氰戊菊酯溶液 5%喷雾,加水以1(250-500)倍稀释。(1)配制溶液时,水温以12为宜,如水温超过25会降低药效,水温超过50 时则失效。(2)避免使用碱性 水,并忌与碱性药物 合用,以防药液分解 失效。(3)本品对蜜蜂、鱼虾、家蚕毒性较强。使用时不要污染河流、池塘、桑园、养蜂
17、场所。氰戊菊酯溶液 20%喷雾,加水以1(1000-2000)倍稀释。T/JXSTSYXH 00012022 8附录B(规范性附录)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名录 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名录见表B.1。表B.1 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名录 序号 药物名称 1 林丹 2 氨苯砜 3 安眠酮 4 孔雀石绿 5 硝呋烯腙 6 硝基酚钠 7 锥虫砷胺 8 酒石酸锑钾 9 五氯酚酸钠 10 毒杀芬(氯化烯)11 呋喃丹(克百威)12 杀虫脒(克死螨)13 汞制剂(氯化亚汞(甘汞)、醋酸汞、硝酸亚汞、吡啶基醋酸汞)14 硝基咪唑类(洛硝达唑、替硝唑)15 硝基呋喃类(
18、呋喃西林、呋喃妥因、呋喃它酮、呋喃唑酮、呋喃苯烯酸钠)16 类固醇激素(醋酸美仑孕酮、甲基睾丸酮、群勃龙(去甲雄三烯醇酮)17 玉米赤霉醇 18 卡巴氧及其盐、酯 19 氯霉素及其盐、酯,万古霉素及其盐、酯 20-兴奋剂类及其盐、酯 21 己二烯雌酚、己烯雌酚、己烷雌酚及其盐、酯 T/JXSTSYXH 00012022 9附录C(规范性附录)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名录 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名录见表C.1。表C.1 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名录 1.氧氟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诺氟沙星 4 种原料药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2.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
19、胂等 3 种兽药的原料药及各种制剂。T/JXSTSYXH 00012022 1附录D(资料性附录)泰和乌鸡商品肉鸡不建议使用兽药名录 泰和乌鸡商品肉鸡不建议使用兽药种类见表D.1。表D.1 泰和乌鸡商品肉鸡不建议使用的兽药种类 药物种类 理由 恩诺沙星、环丙沙星等氟喹诺酮类药物 药物残留消除非常缓慢,存在安全隐患 甲氧苄啶 药物残留消除非常缓慢,存在安全隐患 T/JXSTSYXH 00012022 1附录E(资料性附录)泰和乌鸡商品肉鸡主要药物休药期 泰和乌鸡商品肉鸡主要药物休药期见表E.1。表E.1 泰和乌鸡商品肉鸡主要药物休药期 药物种类 休药时间 氟苯尼考 10 天 替米考星等大环内酯类药物 42 天 二甲氧苄啶 55 天 磺胺间甲氧嘧啶等磺胺类药物 28 天 多西环素等四环素类药物 28 天 新霉素等氨基糖甙类药物 5 天 T/JXSTSYXH 00012022 1附录F(资料性附录)泰和乌鸡商品肉鸡养殖用药记录 泰和乌鸡商品肉鸡养殖用药记录见表F.1。表F.1 泰和乌鸡商品肉鸡兽药使用记录(样表)养殖企业(场)名称:栏舍号:给 药 时 间 日龄 病 因 药品名称(通用名)药品批准文号 生产日期/生产批号 生产企业 给药 途径 剂量 停药 日期 执行人 批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