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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11∕T 1982-2022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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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11∕T 1982-2022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设计标准.pdf

    1、 北京市地方标准 编 号:DB11/T 19822022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设计标准 Specification for design of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information model 2022-03-31 发布 2022-10-01 实施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 京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联合发布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设计标准 Specification for design of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information model DB11/T 19822022 主编单位:北

    2、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日期:2022 年 10 月 01 日 2022 北京 前 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 年-2035年)实施,按照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城乡规划标准化工作规划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 2020 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发202019 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吸取科研成果,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地表及地下设施信息模型;5.岩土工程勘察信息

    3、模型;6.岩土工程设计信息模型;7.岩土工程监测信息模型;8.模型集成与应用。本标准由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归口并负责组织实施,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标准化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 15 号北勘院勘 A 楼;邮政编码:100038;E-mail:)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标准化中心,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电话:55595000,邮箱:)。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院 北京

    4、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清华大学 航天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周宏磊、冯红超、韩 煊、陈广峰、颜 涯、王曙光、林佳瑞、金 旭、李永东、刘长青、张建坤、王 鑫、刘 静、赵 佩、江亚风、夏绵丽、张 龙、李 宁、张衍林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化建新、武 威、王笃礼、金 淮、周与诚、张建全、王文军 目目 次次 1 总总 则则.1 2 术术 语语.2 3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4 3.1 一般规定.4 3.2 模型信息分类及编码.5 3.3 模型单元命名和表达.6 3.4 数据存储.7 3.5 模型检查与验收.7 3.6 模型交付.7 4 地表及地下设施信息模型

    5、地表及地下设施信息模型.9 4.1 一般规定.9 4.2 模型内容.9 4.3 模型信息分类及编码.9 4.4 模型属性信息.9 4.5 模型创建.10 4.6 模型交付.13 5 岩土工程勘察信息模型岩土工程勘察信息模型.14 5.1 一般规定.14 5.2 模型内容.14 5.3 模型信息分类及编码.14 5.4 模型属性信息.15 5.5 模型创建.15 5.6 模型交付.17 6 岩土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岩土工程设计信息模型.19 6.1 一般规定.19 6.2 模型内容.19 6.3 模型信息分类及编码.19 6.4 模型属性信息.20 6.5 模型创建.21 6.6 模型交付.23 7

    6、 岩土工程监测信息模型岩土工程监测信息模型.24 7.1 一般规定.24 7.2 模型内容.24 7.3 模型信息分类及编码.24 7.4 模型属性信息.25 7.5 模型创建.25 7.6 模型交付.26 8 模型集成与应用模型集成与应用.27 8.1 一般规定.27 8.2 模型数据交换.27 8.3 模型集成.27 8.4 模型应用.28 附录附录 A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通用型信息分类及编码表岩土工程信息模型通用型信息分类及编码表.30 附录附录 B 地表及地下设施信息模型信息分类编码及属性信息表地表及地下设施信息模型信息分类编码及属性信息表.32 附录附录 C 岩土工程勘察信息模型信息分

    7、类编码及属性信息表岩土工程勘察信息模型信息分类编码及属性信息表.38 附录附录 D 岩土工程设计信息模型信息分类编码及属性信息表岩土工程设计信息模型信息分类编码及属性信息表.62 附录附录 E 岩土工程监测信息模型信息分类编码及属性信息表岩土工程监测信息模型信息分类编码及属性信息表.73 本标准用词说明本标准用词说明.78 引用标准名录引用标准名录.79 条条 文文 说说 明明.80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错误!未定义书签。2 Terms.错误!未定义书签。3 Basic requirements.错误!未定义书签。3.1 Genral requireme

    8、nts.错误错误!未定义书签。未定义书签。3.2 Model information classification and coding.5 3.3 Model unit naming and expression.6 3.4 Data storage.7 3.5 Model 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7 3.6 Delivery of model.7 4 Surface and underground facility information model.9 4.1 Genral requirements.9 4.2 Model contents.9 4.3 Mod

    9、el information classification and coding.9 4.4 Model attribute information.错误错误!未定义书签。未定义书签。4.5 Modeling.错误错误!未定义书签。未定义书签。4.6 Delivery of model.错误错误!未定义书签。未定义书签。5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investigation information model.错误!未定义书签。5.1 Genral requirements.错误错误!未定义书签。未定义书签。5.2 Model contents.错误错误!未定义书签。

    10、未定义书签。5.3 Model information classification and coding.错误错误!未定义书签。未定义书签。5.4 Model attribute information.错误错误!未定义书签。未定义书签。5.5 Modeling.错误错误!未定义书签。未定义书签。5.6 Delivery of model.错误错误!未定义书签。未定义书签。6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design information model.错误!未定义书签。6.1 Genral requirements.错误错误!未定义书签。未定义书签。6.2 Model

    11、 contents.错误错误!未定义书签。未定义书签。6.3 Model information classification and coding.错误错误!未定义书签。未定义书签。6.4 Model attribute information.错误错误!未定义书签。未定义书签。6.5 Modeling.错误错误!未定义书签。未定义书签。6.6 Delivery of model.错误错误!未定义书签。未定义书签。7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monitoring information model.错误!未定义书签。7.1 Genral requirements.错

    12、误错误!未定义书签。未定义书签。7.2 Model contents.错误错误!未定义书签。未定义书签。7.3 Model information classification and coding.错误错误!未定义书签。未定义书签。7.4 Model attribute information.错误错误!未定义书签。未定义书签。7.5 Modeling.错误错误!未定义书签。未定义书签。7.6 Delivery of model.错误错误!未定义书签。未定义书签。8 Integration and application of model.错误!未定义书签。8.1 Genral requir

    13、ements.27 8.2 Exchange of model data.错误错误!未定义书签。未定义书签。8.3 Integration of model.错误错误!未定义书签。未定义书签。8.4 Application of model.错误错误!未定义书签。未定义书签。Appendix A General information classification and coding table of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information model.错误!未定义书签。Appendix B Information classification coding

    14、 and non-geometric information table of surface and underground facility information model .错误!未定义书签。Appendix C Information classification coding and non-geometric information table of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investigation information model.错误!未定义书签。Appendix D Information classification coding and

    15、non-geometric information table of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design information model.错误!未定义书签。Appendix E Information classification coding and non-geometric information table of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monitoring information model.错误!未定义书签。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错误!未定义书签。List

    16、of quoted standards.错误!未定义书签。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错误!未定义书签。1 1 总总 则则 1.0.1 为推进北京市岩土工程信息化发展,规范信息模型技术在岩土工程中的应用,提高信息化应用效率,提升工程运维风险管控水平,促进城市信息模型标准化,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工业与民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岩土工程信息模型的创建、应用和管理。1.0.3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应与工程全生命期各阶段工作相适应,满足工程全生命期的相关要求。1.0.4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2 术术

    17、 语语 2.0.1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岩土工程信息模型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information model(GEIM)建设工程全生命期所涉及到的岩土工程对象特性及管理要素进行数字化表达所形成的成果的总称。2.0.2 地表信息模型地表信息模型 surface information model 与岩土工程相关的一定范围内地表及以上地形、地物的几何、物理和功能特征的信息模型。2.0.3 地下设施信息模型地下设施信息模型 underground facility information model 与岩土工程相关的一定范围内既有地下管线、地下建(构)筑物、地下障碍物和

    18、地下交通设施的几何、物理和功能特征的信息模型。2.0.4 岩土工程勘察信息模型岩土工程勘察信息模型 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 information model 反映场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岩土工程评价等信息的信息模型。2.0.5 岩土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岩土工程设计信息模型 geotechnical design information model 有关土方调配、基坑支护、地下水控制、地基处理、边坡支护、场地形成等岩土工程相关设计的信息模型。2.0.6 场地形成工程信息模型场地形成工程信息模型 site formation information model 反映场地

    19、设计高程形成以及为满足后续建造、使用期间场地要求,对场地进行挖方、填方、地基改良、场地临时排水等预处理等相关几何、物理和功能特征的信息模型。2.0.7 岩土工程监测信息模型岩土工程监测信息模型 geotechnical monitoring information model 通过监测采集到与岩土工程相关的工程本体及周边环境要素的几何、物理、功能特性等随时间变化的信息模型。2.0.8 元素元素 element 岩土工程中独立或与其他部分结合,并具备一定作用的实体。2.0.9 几何信息几何信息 geometric information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中各类模型单元的空间位置及几何尺寸等可以测

    20、量的信息。2.0.10 属性信息属性信息 non-geometric information 除几何信息以外,用以描述岩土工程信息模型各类特征的信息。2.0.11 模型单元模型单元 model unit 承载具有一定功能的各类岩土工程实体几何信息和属性信息的集合。2.0.12 模型构件模型构件 model component 经加工形成的可以重复利用的模型单元。2.0.13 模型精细度模型精细度 level of model definition 模型中所容纳信息的精细程度。2.0.14 几何信息精度几何信息精度 level of geometric detail 模型单元在视觉呈现时,几何表

    21、达的真实和精确程度。3 2.0.15 属性信息深度属性信息深度 level of non-geometric detail 模型单元承载属性信息的详细程度。2.0.16 交付物交付物 deliverables 基于岩土工程信息模型的可供交付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各专业信息模型(原始模型或经产权保护处理后的模型)、基于信息模型形成的各类视图、分析表格、说明文档、辅助多媒体等。4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可包括地表信息模型、地下设施信息模型、岩土工程勘察信息模型、岩土工程设计信息模型以及岩土工程监测信息模型等专业模型。岩土工程信息模型各专业模型可在工程勘察、岩土工

    22、程设计各阶段按照应用需求建立,并应满足建设工程全生命期协同工作需要,支持各阶段、各项任务和各相关方信息获取、更新、管理需求。3.1.2 场地形成工程信息模型除应包含各类岩土工程信息模型以外,尚可包含必要的市政工程信息模型。3.1.3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应用软件应具有兼容性和可扩展性,并应具有查验信息模型、各相关方协同工作等功能。3.1.4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单位和空间基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几何信息应采用国际单位;2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属性信息数据中的物理量应采用国际计量单位;3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空间参照系应采用北京地方坐标系和北京地方高程系。3.1.5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精细度可根据

    23、使用阶段划分为 4 个等级,模型精细度等级与模型使用阶段对应关系应符合表 3.1.5 的规定,同一项目的不同专业可根据应用需求建立不同精细度等级的信息模型。表表 3.1.5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精细度等级划分岩土工程信息模型精细度等级划分 模型精细度等级 模型使用阶段 LOD1.0 可行性研究勘察/方案设计 LOD2.0 初步勘察/初步设计 LOD3.0 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 LOD4.0 施工勘察/深化设计 3.1.6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应由模型单元组成,所包含的模型单元可按照模型使用阶段分级建立,并可嵌套设置。3.1.7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单元应以几何信息和属性信息表述工程对象信息,岩土工程信息模

    24、型单元的几何信息精度可分为 G1、G2、G3、G4 四个等级,属性信息深度可分为 N1、N2、N3、N4 四个等级,具体划分参见各专业模型创建要求。模型单元几何信息精度等级应与相应使用阶段模型精细度等级要求一致,但模型单元属性信息深度等级不宜低于几何信息精度等级,具体要求参见表 3.1.7。表表 3.1.7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构成模型单元几何信息精度与属性信息深度等级要求岩土工程信息模型构成模型单元几何信息精度与属性信息深度等级要求 模型精细度等级 模型单元几何信息精度等级 模型单元属性信息深度等级 LOD1.0 G1 不低于 N1 LOD2.0 G2 不低于 N2 LOD3.0 G3 不低于

    25、N3 LOD4.0 G4 不低于 N4 5 3.1.8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构件宜采用构件库对构件的内容、命名规则、分类方法、精细度、数据格式、版本及存储方式进行统一管理。3.1.9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单元宜根据专业和元素类型进行系统分类。3.1.10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应能够通过命名和颜色快速识别模型单元所表达的工程对象。3.1.11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所包括的数据(信息)和交付物应符合工程项目相关阶段和任务的使用需求。3.2 模型信息分类及编码 3.2.1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中信息编码结构应包括表代码、大类代码、中类代码、小类代码、细类代码和子类代码,各级代码应采用 2 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编码结构如图

    26、 3.2.1 所示。表代码-大类代码.中类代码.小类代码.细类代码.子类代码 图图 3.2.1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信息编码结构图岩土工程信息模型信息编码结构图 3.2.2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信息分类应符合表 3.2.2 的规定,元素分类模型信息编码应符合表 3.2.4 及各章节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阶段、组织角色、项目信息等分类模型信息编码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A 的规定,岩土体岩性分类模型信息编码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C 中表 C.0.2 的规定。表表 3.2.2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信息分类表岩土工程信息模型信息分类表 表代码 分类名称 附录 14 元素/20 工程建设项目阶段 A.0.1 31 组织角色

    27、A.0.2 33 项目信息 A.0.3 40 岩土体岩性 C.0.2 3.2.3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中信息编码结构和编码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 表代码与分类对象编码之间用“-”连接,分类对象编码相邻层级代码之间用英文符“.”隔开;2 大类编码应采用 6 位数字表示,前 2 位为大类代码,其余 4 位用“0”补齐;3 中类编码应采用 6 位数字表示,前 2 位为大类代码,加中类代码,后 2 位用“0”补齐;4 小类编码应采用 6 位数字表示,前 4 位为上位类代码,加小类代码;5 细类编码应采用 8 位数字表示,在小类编码后增加 2 位细类代码;6 子类编码应采用 10 位数字表示,在细类编码后增

    28、加 2 位子类代码。3.2.4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信息按照元素分类时,大类代码按照专业分类,大类编码应符合表 3.2.4 的规定。表表 3.2.4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信息按照元素分类大类信息分类及编码表岩土工程信息模型信息按照元素分类大类信息分类及编码表 编码 类目 14-90.00.00 地表及地下设施 6 14-91.00.00 岩土工程勘察 14-92.00.00 岩土工程设计 14-93.00.00 岩土工程监测 3.2.5 在描述复杂岩土工程对象时,应采用逻辑运算符号联合多个编码一起使用。3.2.6 编码逻辑运算符号宜采用“+”、“/”、“”符号表示,并符合下列规定:1“+”用于将同一表

    29、格或不同表格中的编码联合在一起,以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编码含义的集合;2“/”用于将单个表格中的编码联合在一起,定义一个表内的连续编码段落,以表示适合对象的分类区间;3“”用于将同一表格或不同表格中的编码联合在一起,以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编码对象的从属或主次关系,开口背对是开口正对编码所表示对象的一部分。3.3 模型单元命名和表达 3.3.1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单元应根据项目、工程对象特征命名,命名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简明且易于辨识;2 同一项目中,表达同类工程对象的模型单元命名应具有一致性。3.3.2 模型单元及其属性命名格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 模型单元命名应由项目名称、模型单元名称、模型使

    30、用阶段和描述字段依次组成;2 应使用汉字、英文字符、数字、半角下划线“_”和半角连字符“-”的组合;3 字段内部组合应使用半角连字符“-”,字段之间应使用半角下划线“_”分隔;4 各字符之间、符号之间、字符与符号之间均不应留空格。3.3.3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单元表达分为几何信息表达和属性信息表达。几何信息表达应包含空间定位、空间占位和几何信息精度,属性信息表达应包含表达样式和属性信息深度。3.3.4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单元表达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能表达岩土工程对象在各模型使用阶段中的全部表达内容;2 应能满足不同使用阶段所需的数据精度和格式要求;3 应能根据不同使用阶段或应用的需求进行动态补充

    31、或者删除信息。3.3.5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单元几何信息表达应符合下列规定:1 模型单元的模型坐标系统应与项目工程坐标系统一致;2 模型构件应标明定位基点,定位基点便于几何测量;3 相同类型的模型单元,定位基点的相对位置在同一项目中应相同,表达相同工程对象的模型单元命名应具有一致性;4 不同材质的模型单元应各自表达,不应相互重叠或者剪切。3.3.6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单元的属性信息表达应符合下列规定:1 属性宜包括中文字段名称、编码、数据类型、数据格式、计量单位、值域、约束条件;交付时,7 应至少包括中文字段名称、计量单位;2 属性名称应根据模型单元的种类、工程对象特征、应用需求逐一列举;3 属性

    32、值应从岩土工程信息模型中提取,尚不具备的属性值可空缺,并根据工程项目阶段的发展而逐步完善,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符合唯一性原则,即属性值和属性应一一对应,在单个应用场景中属性值应唯一;2)应符合一致性原则,即同一类型的属性、格式和精度应一致。4 计量单位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无单位的属性值,计量单位应填写符号“”或者汉字“无”或者英文“N/A”。当属性值可计量时,本字段不可空缺。3.4 数据存储 3.4.1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数据存储宜采用文件形式,并应满足持久性存储要求。3.4.2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数据存储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对数据交换和数据安全有关规定,数据应加密并设置修改

    33、权限,且数据修改应可追溯。3.4.3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协同工作应基于统一的数据共享和传递方式,模型数据传递应基于统一的数据存储格式及模型数据要求。3.5 模型检查与验收 3.5.1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检查应贯穿建模全过程,应重点对模型合规性、合理性、完整性、几何信息精度和属性信息深度是否满足模型应用阶段精细度要求等内容进行检查。3.5.2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宜采用自动化的检查软件进行模型检查。3.5.3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验收检查应包含下列内容:1 信息模型与工程项目符合性检查;2 不同信息模型单元之间的相互关联性检查;3 信息模型信息准确性和完整性检查;4 信息模型与相关技术标准的符合性检查。3.

    34、6 模型交付 3.6.1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交付应包括交付准备、交付物和交付协同等方面的内容,交付准备、交付物和交付协同应满足各使用阶段的需求,并应按照模型精细度等级从模型中提取所需的信息形成交付物。3.6.2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交付协同应以交付物为依据,工程各参与方应基于协调一致的交付物进行协同。3.6.3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交付准备过程中,应根据使用阶段选取适宜的模型精细度,同一项目不同专业可根据使用需求建立精细度等级不同的信息模型。3.6.4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交付全过程应以模型单元作为基本操作对象。3.6.5 交付物应包括岩土工程信息模型,宜包括属性信息表、模型工程视图/表格、相关报告、项目需

    35、求书、岩土工程信息模型执行计划、模型工程量清单。3.6.6 项目需求书应由信息模型应用方完成,并应交付于信息模型提供方。8 3.6.7 模型实施过程应由信息模型提供方完成,并应根据应用需求文件制定信息模型执行计划和建立相应信息模型。3.6.8 模型交付过程应由信息模型提供方和应用方共同完成,并符合下列规定:1 提供方应根据项目需求书向应用方提供交付物;2 应用方应复核交付物及其提供的信息,并应提取所需的模型单元形成应用数据集;3 应用方可根据信息模型的信息创建应用模型;4 信息模型工程信息的修改应由提供方完成,并将修改信息提供给应用方。3.6.9 应用需求文件应作为交付物,并包括下列内容:1

    36、信息模型的应用目标;2 模型单元的交付深度等级,并列举必要的属性及其计量单位;3 交付物类别和交付方式。3.6.10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各专业模型可独立交付,也可根据约定进行模型集成交付,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模型独立交付时,应提供模型完整的交付内容,不得有缺项或者与其他模型混合提供;2 模型集成交付时,应统一模型交付内容和标准;3 集成交付后的模型宜支持模型分解,模型可按专业或类别分解为各自独立的模型单元。3.6.11 交付物宜集中管理并设置数据访问权限,宜采用平台加密方式交付,不宜采用移动介质等方式分发交付。3.6.12 图像、视频、音频、文本等被岩土工程信息模型引用的文件,应以独立文件的形

    37、式作为交付物的一部分,确保索引路径有效,并随模型文件一起交付。3.6.13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的电子文件夹和文件,在交付过程中均应进行版本管理,并宜在命名字段中标识。3.6.14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文件夹和文件的命名应规范、合理、简洁,具备可扩展性和通用性,在同一项目中,模型文件夹和文件应使用统一的文件命名方式,并宜符合下列规定:1 电子文件夹的名称宜由顺序码、项目简称、专业、使用阶段、版本号、文件夹类型和描述等依次组成,以半角下划线“_”隔开,字段内部的词组宜以半角连字符“-”隔开;2 电子文件的名称宜由项目编号、项目简称、专业、模型单元简述、专业代码、版本号、描述等依次组成,以半角下划线“_”

    38、隔开,字段内部的词组宜以半角连字符“-”隔开。3.7 模型管理与应用 3.7.1 岩土工程信息模型应通过模型数据的交换、集成和应用,达到与其他专业信息模型协同管理的要求。3.7.2 模型应用宜贯穿工程全生命期,宜对各阶段模型进行整体规划,使全生命期各阶段之间模型协调一致、共享使用,且支持各阶段、各项任务和各相关方的信息获取、更新、管理。9 4 地表及地下设施信息模型 4.1 一般规定 4.1.1 地表及地下设施信息模型应包括地表信息模型和地下设施信息模型等。4.1.2 地表信息模型的创建应依据卫星遥感测量数据、航空摄影测量数据、地面激光扫描测量数据、工程测绘数据、数字化地形图等,地下设施信息模

    39、型的创建应依据地下设施调查、探查以及测量的数据和资料等。4.2 模型内容 4.2.1 地表信息模型内容宜包括地形以及地表设施,地表设施宜包括地上建(构)筑物、地表水体、交通设施、植被、施工场地及地表其他设施等。4.2.2 地下设施信息模型内容宜包括地下管线、地下建(构)筑物、地下障碍物及地下交通设施等。4.3 模型信息分类及编码 4.3.1 地表及地下设施信息模型信息按照元素分类时,中类和小类编码应符合表 4.3.1 的规定。表表 4.3.1 地表及地下设施信息模型信息按照元素分类及编码表地表及地下设施信息模型信息按照元素分类及编码表 编码 元素 14-90.10.00 地形地形 14-90.

    40、20.00 地表设施地表设施 14-90.20.03 地上建(构)筑物 14-90.20.06 地表水体 14-90.20.09 交通设施 14-90.20.12 植被 14-90.20.15 施工场地 14-90.20.18 地表其他设施 14-90.30.00 地下设施地下设施 14-90.30.03 地下管线 14-90.30.06 地下建(构)筑物 14-90.30.09 地下障碍物 14-90.30.12 地下交通设施 4.3.2 地表及地下设施信息模型信息按照元素分类时,细类编码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中表B.0.1的规定。4.4 模型属性信息 4.4.1 地表及地下设施信息模型的专业项

    41、目信息,应符合本标准附录 B 中表 B.0.2 的规定。4.4.2 地表及地下设施信息模型单元属性信息描述应符合表 4.4.2 的规定。表表 4.4.2 地表及地下设施信息模型单元属性信息地表及地下设施信息模型单元属性信息 一级系统 二级系统 属性信息 10 模型单元 模型单元 定位信息 其他属性信息 附录 地形 地形 空间坐标、高程数据 数学精度、数据来源 附录 B 中表 B.0.3 地表设施 地上建(构)筑物 轮廓空间坐标、建筑高度 地上建筑层数、建筑名称、建筑结构类型、用途、权属单位等 附录 B 中表 B.0.4 地表水体 轮廓空间坐标、水面标高、水体深度 水体名称、水文特征等 附录 B

    42、 中表 B.0.5 交通设施 轮廓空间坐标、结构面高程、线路走向 设施名称、权属单位等 附录 B 中表 B.0.6 植被 植被空间坐标、植被高度 植被名称、权属单位等 附录 B 中表 B.0.7 施工场地 轮廓空间坐标 施工场地名称等 附录 B 中表 B.0.8 地表其他设施 轮廓空间坐标 地表其他设施名称等 附录 B 中表 B.0.9 地下设施 地下管线 管线形状、截面尺寸、管点坐标及连接逻辑关系 管线种类、流向、管材、权属单位、建成时间等 附录 B 中表B.0.10B.0.11 地下建(构)筑物 轮廓空间坐标、基础埋深 地下建筑层数、建筑名称、建筑结构类型、地基基础形式、围护结构形式、权属

    43、单位等 附录 B 中表 B.0.12 地下障碍物 轮廓空间坐标 地下障碍物名称等 附录 B 中表 B.0.13 地下交通设施 轮廓空间坐标 地下交通设施名称等 附录 B 中表 B.0.14 4.5 模型创建 4.5.1 地表及地下设施信息模型的建模范围应包含场地红线范围及项目需求书约定的受影响的周边范围,并应符合相关标准关于确定工程影响范围的要求。4.5.2 地表及地下设施信息模型创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形模型应能有效表示地面起伏形态;2 地形模型应与地上建(构)筑物、交通设施、植被、施工场地及地表其他设施模型等标高相匹配;3 相互关联的地上和地下建(构)筑物空间位置应相匹配;4 地表水体

    44、模型制作时应保证水底与地形模型相吻合,水面用示意纹理表达;5 交通设施线状模型应与道路中心线一致,道路面模型的位置和几何尺寸应与现状一致,交通附属设施应依据现实中的典型形式进行建模或纹理表现;6 植被模型在符合应用需求的可视效果下,其形态、高度应真实,其底部应与附着面保持一致;7 管线模型应能反映出管线类型、管径、形状,应表达管线在平面的走向和在竖向的空间拓扑关系,并应符合现行北京市地方标准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DB11/T 316 的规定。4.5.3 地表及地下设施信息模型几何信息精度应符合表 4.5.3 的规定。表表 4.5.3 地表及地下设施信息模型几何信息精度等级地表及地下设施信息模型几

    45、何信息精度等级 模型类别 几何信息精度等级 G1 G2 G3 G4 11 模型类别 几何信息精度等级 G1 G2 G3 G4 地形 应为反映地形起伏特征的模型,DEM 格网单元尺寸不宜大于10m10m 应为反映地形起伏特征和地表影像的模型,DEM 格网单元尺寸不宜大于 5m5m 应为反映地形起伏特征、地表形态及其影像的模型,DEM 格网单元尺寸不宜大于2.5m2.5m 应为逼真反映地形起伏特征、地表形态及其影像的模型,DEM 格网单元尺寸不宜大于2m2m 地上建(构)筑物 应根据建(构)筑物底面和建筑高度生成体量模型,对于高层建筑的高度精度可放宽至5m 应建模表现建(构)筑物屋顶及外轮廓的基本

    46、特征,平面尺寸和高度精度不宜低于 2m 应建模表现建(构)筑物屋顶及外轮廓的基本特征,平面尺寸和高度精度不宜低于 0.5m 应建模表现建(构)筑物屋顶及外轮廓的详细特征,平面尺寸和高度精度不宜低于 0.2m 地表水体 应以面模型表现水面形状、位置 应以包含底面与侧面的体模型表现水体 交通设施 宜以线模型表现设施的宽度、位置、走向等 宜以体量模型表现设施的形状、位置和走向 应建模表现设施的形状、位置和走向,模型表面有正确材质识别 应建模表现设施细部形状、位置和走向,模型表面有正确材质识别,应表达路面及附属设施 植被 可不表现 以通用模型表现植被位置 应建模表现植物实际高度和树冠范围及植物地下根系

    47、土体占位模型球 施工场地 可不表现 宜以体量模型表现主要场地设施外轮廓的基本特征 应建模表现全部场地设施外轮廓的基本特征 应建模表现场地设施外轮廓的详细特征 地表其他设施 可不表现 宜以体量模型表现主要设施外轮廓的基本特征 应建模表现全部设施外轮廓的基本特征 应建模表现设施外轮廓的详细特征 地下管线 宜以线模型反映各类管线位置、走向、空间拓扑关系 宜以体量模型反映各类管线的位置、走向、空间拓扑关系、尺寸 应建模表现各类管线的形状、位置、走向和空间拓扑关系,模型表面有正确材质识别,以通用模型反映各类管线附属设施 应建模表现各类管线的细部形状、位置、走向和空间拓扑关系等,模型表面有正确材质识别,以

    48、真实模型反映各类管线附属设施 地下建(构)筑物 应根据建(构)筑物基础底面和顶面生成体量模型 应建模表现建(构)筑物外轮廓基本特征 应建模表现建(构)筑物外轮廓、地基基础的基本特征 应建模表现建(构)筑物外轮廓、地基基础的详细特征 地下障碍物 可不表现 宜以体量表现主要地下障碍物外轮廓的基本特征 应建模表现全部地下障碍物外轮廓的基本特征 应建模表现地下障碍物外轮廓的详细特征 12 模型类别 几何信息精度等级 G1 G2 G3 G4 地下交通设施 宜以线模型表示设施的宽度、走向等 宜以体量模型表现设施的形状、位置和走向 应建模表现设施的形状、位置和走向 应建模表现设施的细部形状、位置和走向 4.

    49、5.4 地表及地下设施信息模型属性信息深度应符合表 4.5.4 的规定。表表 4.5.4 地表及地下设施信息模型属性信息深度等级地表及地下设施信息模型属性信息深度等级 模型类别 属性信息 信息深度等级 N1 N2 N3 N4 地表及地下设施 整体模型 项目信息(附录 B 中表 B.0.2.)地形 比例尺 数据来源 地上建(构)筑物 建(构)筑物名称 建(构)筑物高度 地上建筑层数 建筑结构类型 地表水体 水体名称 水面标高 水文特征 交通设施 交通设施名称 植被 植被名称 施工场地 施工场地名称 地表其他设施 地表其他设施名称 地下管线 管点属性表(附录 B 中表 B.0.10)管线属性表(附

    50、录 B 中表 B.0.11)地下建(构)筑物 建(构)筑物名称 基础埋深 地下建筑层数 建筑结构类型 地基基础形式 围护结构形式 地下障碍物 地下障碍物名称 地下交通设施 地下交通设施名称 注:“”表示应提供;“”表示宜提供;“”表示可不提供。13 4.6 模型交付 4.6.1 地表及地下设施信息模型主要交付物的代码及类别应符合表 4.6.1 的规定。表表 4.6.1 交付物的代码及类别交付物的代码及类别 代码 交付物类别 备注 D1 地表及地下设施信息模型 可独立交付 D2 属性信息表 与 D1 类共同交付 D3 地形图/地下管线图 可独立交付 D4 项目需求书 与 D1 类共同交付 D5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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