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1.040.01 C04 DB5101 四川省成都市地方标准DB 5101 /T 35-2018 成都市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建设规范2018 -12 -25发布2018-12-31实施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85101/T 35-2018 目次前言.11I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功能基本配置.25 基本要求.36 养老机构医务室.47 养老机构护理站.58 养老机构康复室.69 养老机构增设护理院或护理中心.710 养老机构增设康复机构.71 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712 管理要求.813 评估评价.9参考文献.11I DB5101/T
2、35-2018 目IJ1=1 本标准按照G/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成都市民政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成都市民政局、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成都市同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代曦、陈胡兰、余世容、龚雪萍、肖云忠。II D85101/T 35-2018 成都市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建设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成都市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建设的术语与定义、医养结合功能基本配置、基本要求、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养老机构护理站基本标准、养老机构康复室基本标准、养老机构增设护理院或护理中心、养老机构增设康复机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管理要求、评估评价。本标准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经政
3、府有关部门依法登记、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养老机构。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寻|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29353 养老机构基本规范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450-2018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卫医发1994J30号卫生部关于下发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J21号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版) 卫医政发201217号康复医院基
4、本标准(2012年版本) 国卫办医发2014J57号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 国卫办医发2014J57号养老机构护理站基本标准(试行) 国卫医发2017J51号康复医疗中心基本标准(试行) 3 术语和定义3. 1 3. 2 F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老年人年满60周岁的自然人。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生活照料、膳食、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综合服务的养老服务组织。选自GB!T293.53-2012 0 5. 1.2 养老机构增设医务室和护理站的,向卫生部门备案即可。5.1.3 养老机构增设医疗设施,不必另行办理法人登记,可与原养老机构共用事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或企业法人。5.1.4
5、 养老机构开办的医疗机构基本条件应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0 5. 2 人员资质及要求5.2.1 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取得相关行业所要求的准入资格,并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和相关培训。5.2.2 管理人员应具备养老机构或医疗机构的管理经验,并在任职前经过岗前培训。5.2.3 医护人员应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并符合相关国家规定和行业规范对执业资质的要求。医护人员、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应该取得执业资质:营养师、心理咨询师、社工等相关服务人员应持有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井经过与老年人护理相关的专业培训11。5.2.4 养老护理员应经过专业的养老护理培训井取得
6、结业证后方能上岗。养老护理员同时提供法律允许的基础医疗护理、康复护理、失智症护理时,应当接受专项技能培训11。5.2.5 餐饮工作人员均应持有A类健康证。5. 2. 6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应建立专业技术档案,定期参加继续教育。5. 3 场地建设要求5.3.1 提供养老服务的场地应符合G450-2018的要求。医疗区域的设施设备应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要求。5.3.2 新增医疗机构与原有同类、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最短距离应大于1000米,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肉菜市场之间应物理分剖,符合卫生及预防疾病的要求。5. 3. 3 所有服务场地应符合GB50016的消防要求。
7、5.3.4 建筑布局应严格按照养老及医疗功能作系统规划。承担专护业务的医疗机构应设置医疗专护病区。承担院护业务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应设立相对独立的医护型养老区域,井有明显标识,5.3.5 养老区域的建筑设计应符合G450-2018的规范,无障碍设计应符合GB50763的要求,并能满足医养结合服务的需求。5.3.6 医疗区域应铺设防滑、防噪音的地面,房间及走廊墙面使用方便清洗手日消毒的材料,墙角采用防尘设计。5.4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5.4.1 养老区域的设施设备应符合同T450-2018对建筑设备和室增设施的规范要求。设施设备与服务功能相匹配,能够满足各种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无障碍设施应符合GB
8、50763的要求。5.4.2 设施设备的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一公共区域和活动场所应配置座椅、健身设备、照明设施:3 DB5101/T 35-2018 设置播报系统、监控系统、应配备适合老人的供暖设备和降温设备;一一设置消防系统、微型消防站、报警装置等设施。居室及通道应配备消防器材、应急照明汀和低位照明订。消防设施设备应严格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置和使用,并由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地面加防滑垫,墙角加护角,坐便器i在及走廊设有扶于,床两侧有护栏,防止坠床和跌倒:一一老年人床位应配备呼叫对讲系统、床档、防护垫和床头照明灯。卫生间及浴室应设安全扶手和紧急呼叫按钮:电源开关应选用安
9、全防漏电式按键开关,高度高地面宜1.00米1.20米。安全疏散通道应设有安全指示标志、:应配置老年人专用的轮椅、担架、移动病床等转运工具及相应的保护装置:一一应配置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突发病等疾病的常用及紧急救治的设备和药品由其他合法机构提供临床检验、消毒供应设备的,应签订相关服务的书面合同:一一应建立信息化健康服务与管理平台,实现对老年人的日常健康管理:应对设施设备进行持续完善和及时维护、确保设施设备处于完好有效状态,满足服务提供的需要。5.5 环境与卫生5.5.1 室内环境应符合G450-2018中的要求。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GB/T18883的要求。室内灯光照度应柔和,灯光照度应
10、符合GB50034的要求。5.5.2 室内环境应符合以下要求:冬季供暖温度不低于18C、夏季降温不高于28C;一一室内居室环境温馨舒适,床单位布局合理,汀光柔和:室内活动场所宜配备空气调节设施,保持空气流通15.5.3 室内外活动场所布局合理,干净整齐,应定期消毒。5.5.4 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应设有垃圾专门存放区域,并分类管理,并分类管理,并符合相关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标准C5.6 医疗保险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符合医疗保险定点或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条件的,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和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资格。6 养老机构医务室6. 1 建筑要求6. 1. 1 整体设计应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6
11、.1.2 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6.1.3 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处置室。6.1.4 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治疗室、处置室的使用面积均不少于10平方米:如设观察室,其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6.1.5 应当设医疗废物存放点,与治疗区域隔开。6. 2 设备要求4 D85101/T 35-2018 6.2.1 基本设备6. 2. 1. 1 诊桌、诊椅、诊床、诊察凳、方盘、纱布罐、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注射器、身高体重计、视力卡、视力汀箱、压古板、药品柜、紫外线消毒灯、高压灭菌设备、处置台、器械拒、便携式心电图机、血糖测定仪、雾化吸入器、出诊箱、轮椅、输液椅、I吴诊椅、医用冰
12、箱、污物桶、转运平车。6.2.1.2 开展中医药服务的,还应当配备脉枕、针灸器具、火罐、电针仪、艾灸仪等等。6. 2. 2 急救设备心电监护仪、心脏氧源(氧气瓶/制氧机)、f共氧设备、吸痰器、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简易呼吸器。6. 2. 3 健康教育及其他设备健康教育宣传栏、健康教育影像设备、能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及打印设备、电话等通讯设备,健康档案管理等有关设备。6.2.4 其他设备有与工作需要相应的其他设备。6. 3 人员配置6.3. 1 至少有l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的执业医师。执业医师人数?2人的,至少应含有1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6. 3. 2 至少
13、有l名注册护士。养老机构床位达到100张以上时,每增加100张床位,至少增加1名注册护士。护盟员按需配备。6. 3. 3 其他药学、医技人员按需配备。6.4 制度规范应建立与功能任务相适应的转诊、药品登记分发、健康教育等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急救流程、技术操作规范,人员岗位职责等。7 养老机构护理站7. 1 建筑要求7. 1. 1 整体设计应当满是无障碍设计要求。7. 1.2 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7.1.3 至少设有治疗室、处置室。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7.1.4 应当设医疗废物存放点,与治疗区域隔开。7. 2 设备要求7.2.1 基本设备5 DB5101/T 35-2018 i合
14、桌、诊椅、诊察凳、方盘、纱布罐、听诊器、火罐、刮府板、血压计、体温表、身高体重计、血糖测定仪、体外除颤设备、治疗车、药品柜、紫外线消毒灯、高压灭菌设备、处置台、轮椅、输液椅、医用冰箱、污物桶。7. 2. 2 其他设备7.2.2.1 有必要的健康教育、办公和通讯联络设备,有诊疗护理记录及文件保存条件。7. 2. 2. 2 有与工作需要相应的其他设备。7.3 人员配置7.3.1 至少有2名具有护士以上职称的注册护士,其中有1名具有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养老机构床位达到100张以上时,每增加100张床位,至少增加1名注册护士。7. 3. 2 按工作需求配备护理员O7.4 制度规范具有与功能任务相适应的
15、转诊制度、药品登记分发制度、健康教育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急救流程、技术操作规范,制定人员岗位职责。8 养老机构康复室8. 1 建筑要求8. 1. 1 整体设计应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8.1.2 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8.1.3 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评定室、处置室。8.1.4 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治疗室的使用面积均不少于20平方米。8.1.5 应当设医疗废物存放点,与治疗区域隔开。8. 2 设备要求8.2.1 有各类残疾筛查、诊断设备及工具。8. 2. 2 躯体运动功能评估设备。8.2.3 运动治疗设备。8.2.4 理疗设备。8.2.5 作业治疗设备。8.2.6 传统康
16、复治疗用品。8.3 人员配置8.3.1 至少有1名康复医师,负责医疗康复。8.3.2 养老机构床位达到100张以上时,每增加200张床位,增加l名康复治疗人员。8.3.3 其他药学、医技人员按需配备。6 D85101/T 35-2018 8.4 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康复室工作职责和工作人员职责、年度计划和总结、老年人康复需求情况和康复服务统计汇总表、咙疾筛查和功能评估制度、个别康复训练计划和实施制度、家庭康复病床制度、双向转诊制度、康复训练技术规范、康复服务档案制度、质量管理与考核制度、残疾预防宣传制度等。9 养老机构增设护理院或护理中心9. 1 基本要求护理院和护理中心的的科室
17、设置、设施设备、人员配备、房屋面积等分别按照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版)和护理中心基本标准及管理规范的要求执行。10 养老机构增设康复机构养老机构可以增设康复医院和康复医疗中心。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的科室设置、设施设备、人员配备、房屋面积、床位要求等分别按照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版)和康复医疗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国卫医发2017J51号)的要求执行。11 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11. 1 总体要求11.1.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和社区康复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场地、床位、科室设置、人员、设施设备应分别符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和社区卫生服务
18、站基本标准和社区康复中心设置原则与功能的要求。社区照料中心的设置应当符合社区照料中心设置试行标准的要求。11.1.2 养老机构应依托各类服务平台与医疗机构建立无缝对接机制,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和养老相结合的整合性服务。11.1.3 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应当签订书面合作协议。协议中应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双方义务和责权利、争议诉讼等基本问题。11.1.4 养老机构应当为协议医疗机构提供医疗场所,提供医疗活动必要的后勤保障。11.1.5 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商议解决医疗和护理万面的有关问题。11. 2 合作形式11. 2. 1 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签署合作协议。11. 2.
19、2 社区一居家养老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其他医疗机构签署合作协议,由社区一居家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分别向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和医疗服务。11. 2. 3 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应当与区域内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建立协作关系,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确保医疗质量安全。7 DB5101/T 35-2018 11.2.4 加强康复医疗中心和与社区康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康复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并加强与上级康复医疗机构的协作,将康复医疗中心纳入医联体建设与管理。(康复医疗中心基本标准)(新) 12 管理要求12. 1 资源管理12. 1. 1 人员管理12.1.1.1 人事管理应符
20、合以下要求:应建立工作人员选聘、考核、任免、奖惩等相关管理制度。一一应明确每一岗位的人员职责和技术规范。应建立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随时更新及完善档案内容。一一应建立养老服务人员与医疗服务人员的工作对接机制,实现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的有效结合。未自建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应与外部医疗/养老机构签订协议,通过双向转诊机制或外派全科医生、护士/养老护理员走进机构,实现人力资源共享。12. 1. 1. 2 人员培训应符合以下要求:应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一一应确保养老人员和医护人员定期参加岗位培训11、轮训iI。医养结合服务的机构没有能力进行培训11的,应委托有培训11能力、培训资质的机构对医养结合服务人员
21、进行培训。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的医疗机构应对养老机构人员开展医疗保健服务培训11。12. 1. 2 信息管理应公开与机构服务相关的信息,公开的形式应便于老年人和相关人员查询和获得。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证照:一一地理位置:床位信息:基本设施设备概况:一一入住条件:服务项目与内容:一一收费方式与标准;服务流程;一一服务投诉途径。12.2 建设12. 2. 1 制定服务技术操作规范,并按规范要求提供服务。12.2.2 建立服务协议签订制度,明确双方法律责任及义务。8 D85101/T 35-2018 12.2.3 建立能力评估机制,实行分级护理和分类管理。12.2.4 建立财务核算制度,向相关部
22、门报送运营情况报表,并接受年审O12.2.5 建立服务评价机制,及时反馈客户的意见和建议。12.2.6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12.3 安全与风险管理12. 3. 1 安全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各部门、各层级应签订安全责任书,严格执行医疗护理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设施设备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等相关规定,确保机构安全。杜绝重大责任事故和因管理不善或护理不当而造成老年人伤、亡事件。一一应建立突发传染病、食物中毒、火灾等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12.3.2 风险管理成立医疗、安全/风险管理小组,制定并完善医疗风险和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风险情况分析,预防事故的发生,减轻事故的损害
23、。13 评估评价13. 1 评估总则13. 1. 1 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建设评估坚持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O13. 1. 2 评估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的专业资质,并依据本标准中的相关要求开展服务评估工作。13.2 评估方式13. 2. 1 养老机构自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对自身医养结合建设情况、服务能力、服务专业性和服务成效进行自评。13.2.2 社会第三方评估为确保医养结合服务评估的专业性和客观性,由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养老机构或该机构的上级管理部门委托社会第三方评估机构负责评估工作。13.2.3 上级管理部门直接评估由上级管理部门自上而下,直接开展服务评估,了解所管辖养老机构的医养结合建
24、设情况。13.3 评估实施过程13. 3. 1 评估工作由所选评估方式对应的评估主体负责,成立评估工作小组,负责所有评估工作。13.3.2 评估工作小组按照本标准的评估要求,通过审查相关资料、现场评审等方式开展评估工作。13.3.3 评估组提出评审意见,形成评估结果,公示评估报告。13.3.4 评估结果公示、奖惩措施执行。13.3.5 改进应符合以下要求:对出现的不合格建设进行纠正,消除或降低不合格造成的不良影响:一一分析产生不合格建设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9 DB5101/ T 35-2018 13.3.6 整理、归档和妥善保管评估资料。10 D85101/T 35
25、-2018 参考文献1 GZB 71-2002养老护理员2J HJ 421-2008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3J WS/T 312-2009医院感染监测规范4J WS/T 313-2009医务人员于卫生规范阳MZ!T 039-2013老年人能力评估6J OB37/T 2721-2015医疗养老结合基本服务规范7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9月1日8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7年4月1日叫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9年5月1日10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医疗废物管
26、理条例.2003年6月16日11J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03年10月15日12J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03年10月10日13J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12月1日14J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2007年5月1日15J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生档案管理暂行规定.2008年4月8日1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3月1日17J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电子病历基本规范.2010年2月22日18J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3年7月1日19J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2年8月1日20J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4年1月1日2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2013年7月1日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