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DBS 62 甘肃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DBS 62/0102021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党参生产卫生规范 2021-09-28 发布 2021-09-28 实施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 布 DBS 62/0102021 I 前 言 本标准由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甘肃卫生职业学院、甘肃中岭科技有限公司、西北师范大学、兰州文理学院、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兰州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祖华、兰光、张琳、姚进龙、李晶、庞勇、崔建伟、蒲陶菊、寇明泽、张辅民、展惠英、张亚鑫。 DBS 62/0102021 1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党参生产卫生
2、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党参的加工、包装、贮存、运输、生产过程的安全控制。 本标准适用于甘肃境内党参的生产。 2 术语和定义 GB 14881中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党参 桔梗科植物党参Codonopsis pilosula (Franch.) Nannf. 、素花党参Codonopsis pilosula Nannf. var. modesta(Nannf. )L. T. Shen或川党参Codonopsis tangshen Oliv. 的干燥根。 3 加工 3.1 清洗 冲洗党参,去除表面泥土杂质。 3.2 晾制 清洗后的党参,捋顺根条,摊开在通风处晾至半干发软。 3.
3、3 揉搓 经揉搓使党参表皮与肉质紧实,然后再晾,反复多次后晾至不易折断为止。 3.4 切制 将晾制后的党参进行切制。 3.5 干燥 选择适宜的方式和条件将切制后的党参进行干燥处理。 4 选址及厂区环境 4.1 选址 DBS 62/0102021 2 4.1.1 厂区应选择在无显著污染的区域。 4.1.2 厂区不应选择有害气体、有害废弃物、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能有效清除的地址。 4.1.3 生产场所周围不应是虫害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 4.2 厂区环境 4.2.1 企业应保持厂区环境清洁卫生。 4.2.2 厂区布局合理,各功能区域划分明显,有适当的分离或分隔措施,防止交叉污染。 5
4、 厂房和车间 生产车间应根据生产过程对清洁程度的要求, 分为一般作业区 (包括清洗间、 原料仓库、 外包装间、成品仓库)和清洁作业区(包括切制间、干燥间及内包装间)。各区之间应防止交叉污染,清洁作业区应为独立间隔。 6 生产设施与设备 6.1 设施 6.1.1 供水设施:应能满足生产用水的要求。 6.1.2 排水设施:应排水畅通,便于清洁维护,排水口应有防虫、防鼠措施。 6.1.3 消毒设施:生产车间应配置设备及工器具的清洗消毒设施,应配备洗手池、更衣室和鞋靴消毒设施。 6.1.4 照明设施: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 6.1.5 仓储设施:应具有与党参生产相适应的贮存设施。 6.2 设备
5、 生产加工中用到的清洗、干燥、切制及其他设备均应无毒、无异味、耐腐蚀,并易于清洁、消毒、检查和维护。 7 卫生管理 7.1 卫生管理制度 应包括人员、生产过程、生产环境、设备及工器具、清洁消毒、废弃物处理等方面,卫生管理制度应切实可行。 7.2 厂房及设施卫生管理 每日或每班次生产完毕,生产、包装等设备及工器具应进行清洁。车间内通风设备、空调及滤网应定期清洁或更换。 7.3 加工人员卫生要求 7.3.1 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才能从事党参加工工作。 7.3.2 从业人员保持个人整洁,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喷洒香水、不佩戴饰物。 DBS 62/0102021 3 7.3.3
6、进入生产加工车间应更换工作服、洗手消毒。 7.4 废弃物管理 每班次生产完毕,应将废弃物及时清除,并对废弃物存放设施进行清洗消毒。 7.5 虫害控制 7.5.1 应制定虫害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虫害侵入及孳生。 7.5.2 对已有虫害产生的场所,应采取紧急措施加以控制和消灭。 8 原料和食品相关产品 8.1 原料 8.1.1 宜选用无虫害、无霉变的党参;生产加工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8.1.2 原料的入库和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贮存过程中应注意防潮防霉,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清理有变质迹象和霉变的原料。 8.2 食品相关产品 生产中使用的包装材料、 容器、 消毒剂
7、等食品相关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9 生产过程的安全控制 9.1 微生物污染的控制 应对生产设备和生产环境清洁消毒,降低微生物污染的风险。 9.2 化学污染的控制 不得在加工场所存放与党参生产无关的化学制剂,洗涤剂、消毒剂应妥善保管使用,避免污染。 10 包装、贮存和运输 10.1 包装 包装应能在正常的贮存、运输和销售条件下最大限度的保护党参的安全性和品质。 10.2 贮存 离地、离墙,存放于阴凉、清洁、干燥、通风的仓库中,并配备防潮、防虫、防鼠措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有腐蚀性的物品混贮,禁止露天堆放、日晒、雨淋。 10.3 运输 10.3.1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卫生,并定期清洁;禁止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运。 10.3.2 运输过程中,禁止曝晒、雨淋、受潮。 DBS 62/0102021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