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30 CCS B 50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20122022 淡水鱼养殖质量安全控制规范 Code on quality and safety control of culture of freshwater fish 2022- 09- 29 发布 2023- 01- 01 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1/T 20122022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控制要素 . 1 5 控制措施 . 2 DB11/T 20122022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
2、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全红、沙品洁、李小凤、陈连武、刘希艳、李琳、王振雨、肖帅、吴文钢、黄健。 DB11/T 20122022 1 淡水鱼养殖质量安全控制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淡水鱼养殖产前、产中、产后质量安全控制要素及控制措施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淡水鱼养殖场的质量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
3、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SC/T 1077 渔用配合饲料通用技术要求 SC/T 1132 渔药使用规范 SC/T 3035 水产品包装、标识通则 SC/T 7015 染疫水生动物无害化处理规程 SC/T 7103 水生动物产地检疫采样技术规范 SC/T 9101 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 DB11/T 1869 池塘养殖通用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控制要素 淡水鱼养殖质量安全控制涉及产前、产中、产后及通用环节,包括产地环境等14个控制要素,养殖
4、用水等33个控制点,见表1。 表 1 淡水鱼养殖质量安全控制要素表 环 节 控 制 要 素 控 制 点 产 前 产 地 环 境 场 区 位 置 、 环 境 要 求 苗 种 采 购 采 购 查 验 、 采 购 记 录 投 入 品 管 理 饲 料 及 饲 料 添 加 剂 ( 采 购 、 配 置 、 贮 存 、 记 录 ) 、 渔 兽药 ( 采 购 、 贮 存 、 记 录 ) 产 中 养 殖 管 理 投 喂 管 理 、 水 质 管 理 病 害 防 控 病 害 预 防 、 病 害 监 测 、 病 死 鱼 处 理 投 入 品 使 用 饲 料 及 饲 料 添 加 剂 ( 使 用 要 求 、 记 录 ) 、
5、 渔 兽 药 ( 使 用要 求 、 记 录 ) DB11/T 20122022 2 表 1 淡水鱼养殖质量安全控制要素表(续) 环 节 控 制 要 素 控 制 点 产 后 捕 捞 休 药 期 、 捕 捞 工 具 消 毒 、 捕 捞 记 录 质 量 安 全 检 测 检 测 要 求 、 检 测 记 录 包 装 包 装 溯 源 管 理 溯 源 、 召 回 及 处 理 通 用 人 员 管 理 健 康 状 况 、 人 员 要 求 视 频 监 控 视 频 监 控 养 殖 过 程 检 查 养 殖 过 程 检 查 记 录 管 理 记 录 管 理 5 控制措施 5.1 产前环节 5.1.1 产地环境 5.1.1
6、.1 场区位置 养殖场周边没有对其养殖产生影响的污染源。 5.1.1.2 环境要求 养殖用水的相关指标应符合GB 11607的相关要求,并定期对养殖用水相关指标进行监测;养殖池无有毒有害物质,具有防渗功能。 5.1.2 苗种采购 5.1.2.1 采购查验 应从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合格证的苗种场或良种场购买苗种,并查验。 5.1.2.2 采购记录 采购时,应建立苗种采购记录, 至少包括品种、来源地、数量、平均规格或体重、有无检疫证明等信息。 5.1.3 投入品管理 5.1.3.1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采购、配制、贮存、记录应符合以下要求: 采购。应从正规渠道购
7、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应在农业农村部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范围内。饲料原料和配合饲料应无发霉、变质、结块、异味;采购时,应查验相关证明文件,到货后应进行入库管理,入库时按批次做好留样。 配制。养殖场自行生产配合饲料时,应如实记录配合饲料的配方,所生产的饲料应符合SC/T 1077的要求。 DB11/T 20122022 3 贮存。应设置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和原材料贮存专用仓库,并配备专人管理;应控制库房内温度和湿度,防止饲料等发霉变质;不同种类饲料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晰;贮存期间应做好防护,防止虫、鼠、微生物及有毒物的污染。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做好出库管理。 记录。应做好采
8、购记录。采购记录至少包括采购日期、名称、采购量、生产单位或供应商、联系人等信息。 5.1.3.2 渔(兽)药 渔(兽)药的采购、贮存、记录应符合以下要求: 采购。 应从正规渠道购买渔 (兽) 药; 采购时, 应查验相关生产许可证、 批准文号或进口渔 (兽)药注册证书等证明材料,宜留存相关收据。入库时按批次进行留样。 贮存。应设置渔(兽)药贮存专用库房,明确专人管理;库房应配备药品货架、药品柜、冰箱等专用贮存设施设备;药品应按产品标签、说明书规定摆放整齐,药品标识应清晰。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做好出库管理,及时清理过期药品。 记录。应做好采购记录。采购记录至少包含采购日期、名称、采购量、许可证号
9、、批准文号、生产单位或供应商、供货方信息、经办(领用)人等信息。 5.2 产中环节 5.2.1 养殖管理 5.2.1.1 投喂管理 应按照定时、定点、定量、定质的原则投喂,建立水产养殖记录,至少包括水质情况、投喂时间、池号及投喂地点、投饵量、投饵率、摄食情况、养殖品种及数量、投喂人等信息。 5.2.1.2 水质管理 根据实际生产需要定期测定水质、水生生物、淡水鱼生长等情况。定时巡视养殖水体,监测水域情况,重点记录溶解氧、温度、pH值、氨氮、亚硝酸盐、总磷等指标,及时清除敌害生物。检查养殖鱼类摄食、生长及病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做好记录。池塘养殖尾水应经过处理后排放,排放水质应符合SC
10、/T 9101的要求。水质管理与水质调节应符合 DB11/T 1869的要求。 5.2.2 病害防控 5.2.2.1 病害预防 苗种入池前应进行消毒处理,宜设暂养池进行隔离观察,隔离期后再进行常规养殖。鱼类常发病季节,应针对常发疾病采取水质调控、水质消毒等方式预防病害发生。 5.2.2.2 病害监测 应定期开展病害监测,特别是在病害高发期,养殖场应按照SC/T 7103的要求采样,并建立病害监测记录, 至少包括采样日期、 采样地点、 采样数量、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处理情况、 损失情况等信息。 5.2.2.3 病死鱼处理 应按照SC/T 7015的要求及时处理病死鱼,不应用作饲料,并建立病
11、死鱼生物安全处理记录,至少包括日期、数量、处理方法、处理单位(或责任人)等信息。 5.2.3 投入品使用 DB11/T 20122022 4 5.2.3.1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和记录应符合以下要求: 使用要求。应按照标签或产品使用说明使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不应使用过期、变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饲料添加剂使用应符合 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 ; 获得绿色、 有机认证的应执行相应标准。 记录。 应建立投入品使用记录, 至少包括池号、 面积、 开始使用时间、 投入品名称、 生产厂家、批号/加工日期、用量、停止使用时间等信息。 5.2.3.2 渔(兽)药 兽药的使用和记录应符合以下要
12、求: 使用要求。使用药物治疗时,应按SC/T 1132的规定执行, 使用经国家批准的渔(兽)药,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使用,严格执行休药期,不应违规使用药物。 记录。使用渔(兽)药后应填写投入品使用记录,至少包括时间、池号、面积、养殖品种、用药名称、渔(兽)药来源、疾病名称、主要症状、用量、施药人等信息。 5.3 产后环节 5.3.1 捕捞 5.3.1.1 休药期 应根据养殖品种、用药种类、温度等确定休药期,严格执行休药期,休药期后方可捕捞上市。 5.3.1.2 捕捞工具消毒 捕捞工具应做好消毒处理,保持清洁卫生。 5.3.1.3 捕捞记录 应做好捕捞记录,至少包括时间、天气、池号、养殖品种、数量
13、、规格、健康状况、用药名称、休药期、捕捞人员、捕捞去向等信息。 5.3.2 质量安全检测 5.3.2.1 检测要求 应对即将上市的水产品进行质量安全自检或委托检测,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 5.3.2.2 检测记录 应建立淡水鱼产品自检或委托检测记录,至少包括样品名称、养殖地点、养殖单位、检测单位、检测项目、判定标准、检测结果等信息。 5.3.3 包装 包装材料应环保、无毒、无挥发性有害物质产生。淡水鱼包装应符合SC/T 3035的规定。 5.3.4 溯源管理 5.3.4.1 溯源 应建立追溯制度,如实记录生产过程,采取有效手段对产品进行溯源。 DB11/T 20122022 5 5.3.4.
14、2 召回及处理 应建立产品召回制度,不合格的产品应及时召回,并进行相应处理。 5.4 通用环节 5.4.1 人员管理 5.4.1.1 健康状况 人员应无传染性疾病,养殖人员应每年至少进行1次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5.4.1.2 人员要求 养殖场生产及质量安全管控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质量安全管理和技术能力,并考核合格。 5.4.2 视频监控 养殖场宜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监控淡水鱼养殖过程,强化过程管理。 A 5.4.3 养殖过程检查 应对照表1淡水鱼养殖质量安全控制要素表,定期对淡水鱼养殖过程及相关记录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整改。检查时应建立养殖过程检查记录,至少包括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发现问题)、整改措施、检查人、检查日期等信息。 5.4.4 记录管理 宜安排专人负责记录管理, 定期收集各环节的生产和质量安全记录, 并对照相关要求检查记录填写的完整性、规范性,妥善保存不少于2年。记录宜建立电子档案。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