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文最新推荐- 市农机安全宣传情况汇报 各区县农机局、高新区农工委、文昌湖区地事局:全市农机系统第十二个“农机安全宣传月”活动已圆满结束。按照活动要求,全市各级农机部门制定活动计划,落实适时措施,争取领导支持,多种形式并举,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农机安全宣传月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活动基本情况二、活动的特点本次活动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位全市各级农机部门按照市局“农机安全宣传月活动”通知要求,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为载体,以深化农机安全整治、提高农机“三率”水平为目的,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皆成立了宣传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活动计划、具体措施和目标要求,分工明确,责任
2、到人,各负其责,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一级抓一级的活动运行机制,为活动的有效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形式多样,宣传到位全市各级农机安全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积极筹备农机安全宣传月活动,有的区县还从所属单位抽调人员充实宣传教育队伍,增强活动力量,形式多种多样,内容丰富多彩:1、重心下沉,面向基层。深入乡镇、村庄、集贸市场、农机作业场所,向广大农民和拖拉机驾驶员宣传各类农机具安全操作知识,讲解农机安全操作规程和农机法律法规,发放农机安全生产常识、农机法规等材料,分析农机事故案例,指导广大农机手提高作业质量和安全操作水平,从事故案例中吸取教训,增加农机安全防范意识,增强遵章守法的自觉性
3、。沂源县发挥各基层监理中队作用,分片定点设置宣传站,宣传农机法规、农机检验程序、农机春耕春播安全常识;临淄区加强了对政府购机补贴机械管理的重点宣传,将购机、落户、挂牌、检验等办理程序及要求一并告知购机用户,使之对购机补贴机械的安全管理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2、渗透结合,相互促进。宣传月活动与其它农机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相互渗透:一是与农机推广结合起来,宣传服务“三农”和购机补贴政策,把政府购机补贴的机械纳入牌证管理、特殊管理的政策宣传到购机户,取得广大购机户的理解和支持。二是与农机化培训结合起来,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将农机法律法规、农机户应知应会常识、安全生产经验、农机新技术推广宣传到农机户及驾驶操
4、作人员,使广大农民群众受到了普遍教育。三是与农机修配结合起来,开展“3.15”“打假护农”活动,在农机市场、农机具比较集中的乡镇,解答群众咨询,介绍农机维修、保养及农机产品的安全质量管理使用情况,提高对农机产品识假辨伪的能力。四是与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介绍先进做法、推广工作经验,增强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能力,提高农机管理水平。3、抓好年检,提高“三率”。随着农机年检工作的相继展开,各区县农机部门充分抓住宣传月的有利时机,宣传农机年检的重要性、必要性,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公布时间、确立地点,印制明白纸,发送公开信,实行“年检程序、检验项目、收费标准”三公开;对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接受检验的
5、,采取电话预约或亲临作业场所等形式进行检验,已开展年检的区县在严格标准、严肃程序的前提下,采取了多种方便群众的措施,普遍实行了“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方式,全市年检工作开局良好。(三)内容丰富,宣传面广本次活动中大部分区县局都能够拓展宣传范围、扩大教育面,注重发挥各类舆论媒体的作用:1、深入各村镇集市、农机作业场所,播放专业播音员录制的宣传磁带,对重点厂矿、企业和农机拥有量大的村庄发放农机安全常识影像资料。2、在电视台连续播放农机法规、安全常识专题片,向增强趣味性、扩大教育面方向发展。3、利用印制电话号码本、彩色广告页面等形式加大农机宣传力度,扩大农机影响力。4、利用手机短信对农机手慰问,提
6、醒农机户注意安全生产、提供农机行业有关信息等内容。5、为广大农机驾驶员订购农机化杂志,宣传杂志的实用性,让农机手从中了解到相关的农机信息,学到有关的使用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搜集总结读刊用刊典型,充分发挥农机化杂志的作用,有的区县还主动与有关单位协调,力争将农机化杂志纳入“农村书屋”内容。(四)借势借力,联合执法借势借力,联合执法,各区县局采取不同方式与有关单位联合执法,效果比较明显。桓台县局与公安交警密切配合,加大农业机械在道路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创出了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县局主要领导积极与乡镇政府、交警中队协调关系,制定方案,组织人员,配备专门车辆,驻扎乡镇重点路口,查处无牌无证、脱检漏审、
7、违章载人、酒后驾驶等严重违章行为,在检查中做好农机安全宣传,提醒农机手安全行驶,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农机手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三、活动成效经过全市各级农机部门的共同努力,安全月活动开展顺利、效果明显,全市共检验拖拉机600余台次,查处违章120起,补办证件46个,落户登记36台,安全隐患得到了控制,增强了机手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农机法律法规更加深入人心,农机的社会地位进一步抬升,扩大了农机的影响力,促进了“平安农机”建设的稳步发展,维护了正常的农机作业秩序,保证了春季农业生产正常进行,活动期间未发生任何农机事故。四、不足之处及今后意见全市农机安全宣传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
8、区县宣传力度不够、范围不够宽、方式欠灵活、特点不突出;有的区县工作经验总结不够全面。望今后加强工作交流,互通情况,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活动效果,并以此为契机,抓好全年度的安全宣传工作,保障全市农机化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今年以来,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新区民政局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新区辖“两镇一办”、五个社区服务中心,即朱昌镇、金华镇和街道办事处,全区总人口近23万人,总面积198.47平方公里,辖33个村、17个居,社事局民政科3人,负责民政、民宗、老龄委等工作。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5
9、、殡改工作:截止目前全区共死亡403人,火化率达100%。入墓率达100%。7、双拥工作:新区驻地部队有8家:省军区教导大队、武警伸总队二支队二大队五中队、武警市支队第四大队十三中队、公安消防支队、新区公安消防大队、武警支队三大队十一中队、武警水电院。两节慰问共发放资金14万元。组织辖区驻军、驻警官兵代表带双拥广场开展清明祭扫活动。4月份我区对辖区烈士墓进行了摸底调查,经统计我区有3个烈属墓。10、地名工作:按照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省人民政府省地名管理实施办法和市人民政府市地名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对全年共收到一家学校和两家企业的地名命名申请,和审批了地名、命名、更名申报,还对辖区街道地名进行了
10、核对,创文期间,投2万余元对的道路牌进行维修维护工作。15、临时困难救助:救助336人,救助资金7.126万元。17、收养登记:办理收养登记1起。三、存在的问题(一)由于新区属于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存在机构不健全、管理体制不顺等实际情况,没有民政专门机构,民政工作由社会事务管理局履行。由于社会事务局承担了其他建制区10个局的工作职能,存在人少事多、工作量大的实际困难,加上民政工作刚刚起步,各项工作基础较为薄弱,在工作中存在很多困难。(二)对民政工作的监督、管理、服务、教育等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三)由于我区不是建制区,在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工作中受
11、到限制,需要市民政局给予协调帮助。比如:结婚、离婚手续的办理,民办非企业的审批,军转安置工作的开展等。(四)由于我区特殊的体制和机构,各项工作在起步和磨合当中,希望市民政局对我区的工作“高看一眼、厚爱一层”,在业务上多给予关心指导,在制定工作目标的时候有所侧重,区别于其他建制区、县、市。四、工作打算1、继续完善城低保、农低保入户的调查审核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同时做好低收入家庭适合参加劳动的对象进行扶持,引导其自主创业及提供合适的就业指导。2、严格控制骨灰小棺规范入公墓,加强对丧葬活动的全面管理,加强“殡葬新风进村(居)”活动宣传。3、继续深入基层,主动与群众联系,调查研究,将我区的困难户进行详
12、细的排查,掌握其动向,建立与之相关的信息库,为下一步的工作做好准备。4、密切配合管委会,加强申报建立行政区的工作。5、紧紧围绕2018年民政工作目标责任书开展完成民政各项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心落实到群众中去。6、力争成立新区民政局,增加编制,增加人员。总之,2018年社会事务民政科的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之处。我局将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坚持以民为本的服务宗旨,以新的姿态、新的面貌,良好的工作作风来迎接新一年的民政工作。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6、不断深化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对全区申报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实行家庭收入诚信申报承诺委托制及农村低保“民主评困团”制。救助工作中,区、
13、乡、村三级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制度,严把审核审批关。定期对新增、调整、注销对象进行集体审核。8、加大低保工作人员培训力度。5月11日,我局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及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我局副科以上领导分组联系乡镇、街道,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对乡镇、街道的业务指导,帮助解决乡镇、街道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二、救灾救济工作1、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按照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经费分级负担的工作体制,将区级救灾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2、不断健全和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建设,指导乡镇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并结合预案
14、开展应急演练。4、认真贯彻落实自然灾害社会捐赠应急预案,及时调整充实捐赠工作领导小组。7、根据救灾工作实际,明确了10个应急避灾场所。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一)、双拥工作。1、紧紧围绕以“构建和谐双拥理念,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城活动,严格按照双拥模范城考评标准开展工作。2018年5月召开民政及双拥表彰工作,表彰先进个人35人,先进单位18家;结合区“三创一办”工作开展在新天通讯开辟“双拥专栏”,发表文章5篇、图片10张,营造和谐、浓厚的双拥氛围。2、加强与驻区部队联系,进一步加强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清明节期间,组织区四大班子领导及各成员单位到区红军烈士陵园进
15、行纪念革命先烈活动,此次祭扫活动共有300余人参加。广泛开展“八一”纪念活动和拥军优属慰问活动,在“八一”建军节即将来临之际,共拨付30余万元开展对全区“三属”及立功功臣代表、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重点优抚对象的慰问;召开军地联谊、建军座谈会及军事日等活动,“八一”建军节开展建军84周年庆“八一”军地联谊活动联欢晚会。3、继续协调区人事劳动等部门做好部队随军家属的安置工作和随军随调、办理劳动医疗保险等有关的衔接协调工作、解决部队子女入学入托问题,维护随军家属合法权益。4、密切军政军民关系,积极预防和协调军民纠纷,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体的合法权益,协调开展拥政爱民工作,联系驻区部队到下坝乡谷坝村进行送水抗
16、灾,有效减轻群众抗旱压力。5、认真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慰问工作。我区四大班子领导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及“八一”建军节期间走访慰问驻区部队及部份重点优抚对象,向驻区部队送去节日祝福及慰问金6万元;6、继续做好“共建精神文明、优化社区环境”等常规工作,在旅游区、大型停车场、窗口服务部门等服务场所设立军人优先、军人免费等标识。7、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普查工作的通知及省、市文件精神,于3月初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普查工作,现已完成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及未列入县级烈士纪念设施4处上报。(二)、优抚安置工作。2、做好我区革命伤残军人换证、补证、登记、调级、评残、烈士褒扬等相
17、关工作,已完成伤残军人换证登记1人,上报伤残调级1人。4、大力加强和推进和谐军休创建活动,做好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房改政策落实,5月底完成军休干部住房摸底调查并上报相关资料,10月组织军队离退休干部到革命老区重走革命路,落实“两项待遇”,把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对老干部的关心厚爱落到实处。5、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机制不断完善。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意见(试行),全区737人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医疗保障。探索建立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发挥区级医疗机构服务优抚对象的功能;对重点优抚对象实施医疗救助36人次,共计28302.64元,有效解决重点优抚对象
18、“三难”问题。8、开展60周岁以上农村退役军人调查,完成资料整理185人。四、民间组织管理。2、社会办养老机构完成新增床位20张。五、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1、第八届村居换届选举工作。按照省、市、区的统一安排部署和要求,完成了我区73个村、19个社区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区只有新堡乡的陇脚村经过区、乡多次做工作,但由于村民厌选和罢选不参加投票,致使该村搭建新一届村委会班子不成功。4、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根据市、区党委的要求,完成了对创新、振新2个社区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的选址、房屋租赁、装修工程的招标、装修及办公设施的购买配置等工作。六、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1、认真贯彻省市老龄
19、工作会议精神,做好贯彻、落实区关于实施“老有所养”行动计划的意见的相关工作。召开全区老龄工作会议,认真贯彻省市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并作好今年老龄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老龄委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区“老有所养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工作。2、积极宣传老年法规,做好老年证办理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加强老年法规的宣传和普法教育,让更多老年人知法、懂法、用法;进一步推动省优待老年人试行办法在本区的贯彻落实;做好办理老年优待证的具体工作,全年共办理老年优待证923个。3、努力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推进“老有所养”三是认真开展居家养老工作。印发了区民政局、区老龄办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20、工作的安排意见。在6月份召开了居家养老工作调研暨培训会,对居家养老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安排、再落实。投入资金20万元于居家养老工作,兑现半自理不能自理特困老人57人护理补贴。4、加大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力度。我们将老年协会规范建设文件下发到各乡镇、街道,指导各乡镇、街道完善村级老年协会组织机构、章程,各村、社区成立了老年协会。5、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促进“老有所乐、老有所健”。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各类老人慰问活动。节前我办和区四大班子分别到各乡镇(街道)分别慰问了高龄特困老人、老复退军人、老党员、五保户、残疾老人、敬老院老人等40户送去慰问金8000元、大米80袋、食用油40桶;我办对7名高龄特困老人、
21、2名百岁老人进行了慰问,投入资金2000余元。6、开展老龄工作和老龄问题的理论研究。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积极开展老龄工作和老龄问题的调研;我们对在农村开展居家养老工作开展了问卷调查和座谈走访。年底前将形成区农村居家养老工作调研报告。7、制定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认真做好编制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并征求了老龄委成员单位及乡镇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今后五年的老龄工作作出了展望。8、进一步加大老年人维权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工作;每个季度与相关部门沟通一次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做好老年信访工作,及时妥善处理老年人来
22、信来访。9、认真抓好“敬老月”各项活动。我办制定了区2018年“敬老月”活动方案,并开展了一系列敬老助老爱老活动:15、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办理收养登记5例。17、2018年9月3日,支出6400元对1例流浪精神病人实施了救治,同时,按照区创建卫生城市的工作目标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七、区划地名工作1、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工作,加强地名数据库建设,8月起开展了我区地名普查工作,对水田、新堡、下坝、百宜、偏坡五乡镇的地名进行全面调查,收集、校正、更新和补充地名资料。2、按要求及时报送行政区划调整相关资料。今年5月份根据筑区划办通字20
23、181号文关于报送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相关文件资料的通知精神,按要求及时报送了区人大、政协关于同意原区金华镇、朱昌镇、金阳街道办事处调整到金阳新区决定的相关资料,9月份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再次补充完善调整我市部分行政区划报民政部相关申报材料的工作联系函精神,按要求继续完善了区关于同意原区金华镇、朱昌镇、金阳街道办事处调整到金阳新区的意见材料。3、做好全区地名标牌维护和管理,保障街路牌清洁、整齐、醒目、完好。今年3-9月份对全区183块街路牌不定期地进行排查,对已设路牌的密度及有名无牌的街、路、巷进行了全面清理,保障全区路牌“应设尽设”,不缺不漏。8月份按市局要求对全区已设置的路牌进行更新
24、,10月底已全部更新完成。4、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积极开展创平安边界活动,及时解决边界纠纷。根据国家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宣传创建平安边界活动的通知,拟定我区创建平安边界实施方案,成立协调领导小组,与接边的龙里县、花溪区联合开展了创平安边界宣传活动,宣传活动期间共制作横幅标语3幅、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前来咨询的群众1000余人次。为预防和妥善处理边界纠纷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边界地区村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2018年4月份对全区的边界地段进行一次认真地摸底排查,未发现边界纠纷及矛盾隐患。与此同时,我区建立了边界纠纷的长效机制,要求与其它区
25、(市、县)有边界的乡(镇)各负其责,若有边界矛盾隐患及时报告,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八、计划财务工作九、“数字民政”及信息化建设工作1、按照区政府关于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在区政府网站上发布政务信息,公布民政办事项目的名称、依据程序和要求,提供表格下载,业务咨询和办理指南,努力实现在线申请受理,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2、积极开展民政宣传活动,每月发布民政信息四期以上,并及时向区委信息科、区政府值班室及市民政局信息中心上报,目前已上报信息四十期。3、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明确了具体的管理员和工作人员,有专门的信息化办公设备。制定并不断完善各类制度和措施。全年共收
26、市民政局转办信访件4件,由责任科室在时限内认真给予答复,并向市民政局反馈。十、明年工作打算1、按照市城乡低保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市社会救助档案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工作,不断深化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2、按照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制定实施细则,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救助金使用率,不断规范城乡医疗救助制度。3、认真做好灾民生活救助工作。4、进一步营造军政军民团结的良好社会氛围。6、是加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的创建指导工作,积极配合各乡(镇)街道抓好农村社区试点的创建工作;7、完成核定组织机构、社区服务中心各个机构职责、制度建设及服务窗口的设置等;8、对城乡低保户、三无人员、五保户实施殡葬救助。9、认真做好水田联建公墓的扩建工作,进一步完善设施,如果条件允许,在水田公墓建一骨灰堂,满足我区殡葬需求。10、继续开展“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完善“数字地名”信息,完成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11、巩固边界联检成果,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 15 /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