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简过后的建筑节能专项验收资料清单一、申请资料(按资料提交的先后顺序)特别提示:下列申请资料形式除注明为电子文件外,其余均应为书面文件,所有材料一式一份。书面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成册的复印件应在正面盖章和侧面加盖骑缝印章),并提供原件核验;无特别说明的应提供原件。凡政府投资项目,可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凡坪山新区住房 和建设局出具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可不需核对原件。1深圳市坪山新区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申请表(需附建筑节能技术指标表,同一单体建筑内既有居住建筑又有公共建筑的,应按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分别填报建筑节能技术指标表)。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2、)。3需进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的项目(详见附件1补充说明和有关重要事项要求),应提供具有资质的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出具的建筑能效理论测评报告。4.绿色建筑项目,需提供绿色建筑标识或认证证书(复印件)。5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6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节能工程保修期不应低于五年)。7房屋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房屋使用说明书(应说明对建筑节能措施的保护要求;自用工程项目可不提供房屋使用说明书)。8施工现场、销售现场节能信息公示牌照片各一张(自用工程项目可不提供销售现场节能信息公示牌照片)。9. 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审查意见
3、书(复印件)。10设计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查报告。11监理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2建筑(含总平面图)、暖通、电气、给排水专业工程竣工图(含电子文档)。13设计单位出具的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侧面盖骑缝章)及电子版节能计算模型。14施工图审查单位签署的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建筑节能设计报审表。15凡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且有稳定热水需求的新建民用建筑,应提供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及设计计算书。不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应提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不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文件。16如围护结构和用能系统使用标准和技术规范中未涵盖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应当
4、提供市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评估报告。17涉及建筑节能效果的设计变更文件。18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文件。19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建筑节能(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含墙体、幕墙、门窗、屋面、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太阳能热水系统分项工程)。20建筑节能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含墙体、幕墙、门窗、屋面、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太阳能热水系统分项工程)。21.节能产品供货合同或发票(复印件)。2009年12月1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还需提供预拌砂浆的供货合同和发票(复印件)。22购买建筑废弃物绿色再生建材产品的供货合同和发票、结算单据(复印件)。二、检测资料工程项目使用的材料、产品相关热工性能进
5、场见证取样送检检测报告和生产厂家出具的出厂合格证明(复印件)。具体进场复检项目和现场检测项目如下(详见本服务指南后附复检项目表、现场检测项目表):1屋面、架空楼板、墙体、幕墙、暖通空调、太阳能热水系统等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非匀质保温材料的传热系数或热阻。屋面、架空楼板和墙体等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检测组数: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下时各抽检不少于3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上时各抽检不少于6组(不区分施工部位)。幕墙、太阳能热水系统绝热热材料的导热系数检测组数: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抽检不少于1组。暖通空调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检测组数:单位工
6、程同厂家同材质材料不少于2组。非匀质保温隔热材料的传热系数或热阻检测组数:同材料同实体构造检测1组。2外窗(含型材)、幕墙玻璃、户门的传热系数(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抽检不少于1组)。3玻璃(包括外门窗、幕墙、天窗)的可见光透射比、遮阳系数、中空玻璃露点,贴膜玻璃的紫外线透射比(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抽检不少于1组)。4外门窗和玻璃幕墙的气密性(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抽检不少于1组)。5外墙和屋顶外表面的太阳辐射吸收系数(每批抽1组,同厂家、同品牌、同批号、面积不大于5000m2为一批)。6有机保温隔热材料的燃烧性能(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抽检不少于1组)。8预拌砂浆力学性能(同一厂家同一品种
7、的产品抽检不少于1组)。7外墙节能构造现场钻芯检测(单位工程每种节能保温做法至少取3个芯样,不宜在同一房间外墙上取2个或2个以上芯样)。8.低压配电电线、电缆相应截面的每芯导体电阻值(单位工程同一厂家产品不少于2种规格)。9平均照度和功率密度值(同一功能区不少于2处)。三、集中空调系统资料(没有设计集中空调系统的工程不需提供)1冷负荷计算书。2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出具的集中空调系统有关调试记录:(1)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2)空调系统无生产负荷联合试运转与调试记录。3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系统节能性能的检测报告:(1)各风口的风量(按风管系统数量抽检10%,但不得少于1个系统)。(2)
8、风管系统的总风量(按风管系统数量抽检10%,但不得少于1个系统)。(3)风管系统严密性和漏风量(按风管系统数量抽检20%,但不得少于1个系统)。(4)中央空调机组的水流量(按空调机组抽检10%,但不得少于1台)。(5)中央空调系统冷冻水(热水)、冷却水总流量(全数检测)。(六)太阳能热水系统资料(没有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工程不需提供)1太阳能热水系统计算书。2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出具的太阳能热水系统有关调试记录:(1)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仪表的出厂合格证明及进场检查记录。(2)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3)系统调试和试运行记录。(4)系统热性能检验记录。(5)工程使用维护说明书。四、申请表格1深圳市坪山新区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申请表。2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技术指标表(按规定性指标)3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技术指标表(按性能性指标)。4深圳市公共建筑节能技术指标表(按规定性指标)。5深圳市公共建筑节能技术指标表(按性能性指标)。6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建科2008116号)。7施工、销售现场公示内容。8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