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020B 09DB6103宝鸡市地方标准DB 6103/T 032019农村人居环境 干净整洁村要求Rural Human Inhabitation EnvironmentRequirements of Clean and tidy village2019 - 09 - 29 发布2019 - 10 - 10 实施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6103/T 032019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的规则编写。本标准由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鸡市农业农村局、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积勤、张继太、杨建辉、姜
2、烛、李馨、张玲。本标准由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本标准首次发布。联系信息如下:单位: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0917-3811752地址:宝鸡市高新区钛谷路9号邮编:721000DB6103/T 0320191农村人居环境 干净整洁村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干净整洁村(以下简称“村庄”)的村容村貌、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卫生、基本生活设施等方面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干净整洁村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及监督检查。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
3、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3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干净整洁村 Clean and tidy village具备基本的生活设施、公共服务,环境卫生、村容整洁的村庄。4村容村貌4.1村庄面貌4.1.1环境卫生4.1.1.1房前屋后、庭院内外干净整洁、无垃圾。4.1.1.2道路路面及两侧无积存垃圾、杂草杂物等。4.1.1.3指示牌、标志无破损,墙面以及栏杆、果皮箱、电线杆、路灯杆等公共设施无乱涂乱画和小广告。4.1.1.4绿化地无烟头、果皮纸屑等废弃杂物。4.1.1.5村内无发黑发臭水体,河、湖、沟塘等无堆放和漂浮垃圾;河塘沟渠无淤泥堆积,无杂草、垃圾堵塞,水系畅通。4.1.2
4、公共空间4.1.2.1村庄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无残垣断壁、无破败建筑构筑物及违章搭建;无乱堆乱放,柴草堆、建筑材料等应堆放有序、码放整齐。4.1.2.2农用机械和生产工具存放不得影响交通和人员通行。DB6103/T 03201924.1.2.3村庄应设置文化墙、公告栏等,及时清除影响村庄风貌、与环境不协调的墙体广告、违规牌匾、废旧广告牌等。4.1.2.4店面招牌、广告、宣传栏等应大小适宜。4.1.2.5应配备必要的与村庄整体风貌相协调的标识标牌。4.1.3畜禽养殖粪污处理4.1.3.1畜禽养殖粪污应及时清理,做到村庄庭院无强烈臭味。4.1.3.2畜禽养殖粪污应无害化处理。4.2道路硬化进村主干道
5、全部硬化,村内道路硬化率逐步提高。4.3绿化4.3.1保护村庄自然生态应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包含但不限于:a)应保护乡村原生林草植被、自然景观、小微湿地等自然生境及野生动植物栖息地;b)应重点保护古村落、古建筑、名人古迹等历史遗迹原貌;c)应挂牌保护古树名木、珍贵树种。4.3.2村庄绿化。应达到以下要求:a)因地制宜开展村庄绿化,对街道、巷道、学校等村庄公共用地,应按照适地适树原则,统一规划,做到树端行直,整齐划一;b)可开展环村林、护路林、护河林、风景林、游憩林、康养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林网等绿化,构建布局合理、人文丰富、景观多样的乡村绿道;c)村庄绿
6、化覆盖率不小于 30%。4.3.3庭院绿化。应以农户庭院为单位,结合农户意愿,以乡土树种为主,体现地方特色,有条件的农户可以发展乔、灌、草、花、藤多层次绿化。5垃圾治理5.1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处理,禁止直接焚烧和露天堆放5.2对工业固体废物“上山下乡”,及时上报,妥善处理。5.3无“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等现象。6污水治理6.1村庄应具备有效的污水处理措施。6.2农村生活污水不得随意泼洒,不得直接排入街道。7厕所卫生7.1应合理配置垃圾篓,垃圾、粪污不溢出。7.2厕屋内清洁卫生,地面无污水、无垃圾、无蝇蛆、无强烈臭味。8基本生活设施DB6103/T 03201938.1供水及饮水8.1.1供水保障率达到 95%以上。8.1.2生活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8.2生活用能8.2.1村内通动力电。8.2.2控制煤炭、秸秆、柴草等非清洁能源使用量,逐步降低使用比重。8.2.3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提高农村清洁用能比重。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