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B湖南太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TIYI01.0122010绩效考核试行办法2010-1-1发布 2010-1-1实施湖南太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 布绩效考核试行办法绩效管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职能之一,科学、公正、务实的绩效管理是提高员工积极性和公司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为了提高公司竞争力,保证公司目标的顺利达成,并在公司形成奖优罚劣的氛围,特制定本绩效管理制度。一、 公司按照“月考核月兑现”和“由上而下逐级考核”原则执行考核制度,“由上而下逐级考核”是指公司对部门经理考核,员工由各自部门经理考核。二、 考核内容主要依据月度工作评估表中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每月25日
2、由部门负责人将该表上报至总经办。三、 员工绩效考核共分两类:第一类是经理级员工绩效考核;第二类是普通员工绩效考核。四、 经理级员工绩效考核由公司常务副总、副总、人力资源总监组成的考评小组评出当月绩效考核得分,根据分值计算绩效工资系数,当月兑现发放。五、 普通员工绩效考核由部门经理评定当月绩效考核得分,根据分值计算绩效工资系数,当月兑现发放。部门经理的当月绩效工资系数即为部门员工(不含部门经理)的绩效工资总额的系数,由部门经理在该总额内(部门经理绩效工资系数部门员工绩效工资总额)确定部门各员工绩效工资系数,分配发放。分配后有剩余金额的转入公司绩效考核专户,不能超过总额分配。六、 考核流程:部门经
3、理每月25日上报下月的月度工作评估表并签字确认总经办汇总审核签字常务副总经理审批签字(有补充意见则直接加入评估表内,由总经办登记并转发给相关部门负责人,计入该月考核内容)总经办每月初组织召开考评会议总经办统计评分结果,换算绩效工资系数人力资源总监确定考核结果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总经办每月通过OA系统于考核后公布考核结果列入上月薪资核算月度建档保存。七、 连续三次以上(含第三次)绩效考核系数低于0.7的经理、员工,由总经办作出相应减薪、降级或调岗处理。八、 连续三次以上(含第三次)绩效考核系数高于1.2的经理、员工,由总经办作出相应加薪、晋升奖励。九、 考核标准及计算方法:考核标准以任务完成结果为
4、导向,单项完成任务分优、良、一般考核,单项未完成任务评分最高不得高于单项所给权重的50%单项评分完成未完成评判情况优良一般差完成比例100%90%80%50%计算方法单项得分单项对应权重分值完成比例总评分结果总得分55-64分65-74分75-84分85-94分95分以上对应系数0.80.911.11.2计算方法单项得分相加总得分 55分以下(不含55分)均为0.7绩效考核工资绩效工资得分系数十、 坚持责、权、利三者相结合的原则,部门员工工作犯错或存在行为过失,部门经理负有连带责任,故工作过程中应做好有效预防,确实部门员工有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部门经理应行使人事建议权利,将建议提交至总经办,由总经办进行相应调查处理。十一、 本制度适应于本公司所有员工,从2010年1月1日起实行,原制度中若有与本制度相冲突以本制度为准,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