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咨信网! | 成为共赢成为共赢 咨信网助力知识提升 | 自信网络旗下运营:咨信网 自信AI创作助手 自信AI导航
咨信网
全部分类
  • 包罗万象   教育专区 >
  • 品牌综合   考试专区 >
  • 管理财经   行业资料 >
  • 环境建筑   通信科技 >
  • 法律文献   文学艺术 >
  • 学术论文   百科休闲 >
  • 应用文书   研究报告 >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咨信网 > 资源分类 > PDF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GB 5009.138-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镍的测定.pdf

    • 资源ID:125608       资源大小:254.47KB        全文页数:8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积分:7金币
    微信登录下载
    验证码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7金币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VIP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特别提醒    |    会员权益      免费领取5元金币
    1、推荐 2345浏览器】、 【 WPS办公】、填表 下载求助】 、 【 索取发票】 、 【 退款申请 】 、咨询 微信客服】、【 QQ客服】、【客服电话:4008-655-100 |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clo****rst】。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clo****rst】,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B 5009.138-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镍的测定.pdf

    1、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G B5 0 0 9.1 3 82 0 1 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镍的测定2 0 1 7 - 0 4 - 0 6发布2 0 1 7 - 0 9 - 1 7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总 局发 布G B5 0 0 9.1 3 82 0 1 7 前 言 本标准代替G B/T5 0 0 9.1 3 82 0 0 3 食品中镍的测定 。本标准与G B/T5 0 0 9.1 3 82 0 0 3相比, 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镍的测定” ; 修订了样品前处理部分内容, 增加

    2、了微波消解法和干法灰化; 优化了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的测定条件, 增加了基体改进剂; 增加了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的方法定量限; 删除了第二法比色法。G B5 0 0 9.1 3 82 0 1 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镍的测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镍含量测定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中镍含量的测定。2 原理试样消解处理后, 经石墨炉原子化, 在2 3 2.0n m处测定吸光度。在一定浓度范围内镍的吸光度值与镍含量成正比, 与标准系列比较定量。3 试剂和材料除非另有说明, 本方法所用试剂均为优级纯, 水为G B/T6 6 8 2规定的二级水。3.1 试剂3.1.1 硝酸(

    3、HNO3) 。3.1.2 高氯酸(HC l O4) 。3.1.3 硝酸钯P d(NO3)2 。3.1.4 磷酸二氢铵(NH4H2P O4) 。3.2 试剂配制3.2.1 硝酸溶液(0.5m o l/L) : 吸取硝酸3.2m L, 加水稀释至1 0 0m L, 混匀。3.2.2 硝酸溶液(1+1) : 量取5 0 0m L硝酸, 与5 0 0m L水混合均匀。3.2.3 磷酸二氢铵-硝酸钯溶液: 称取0.0 2g硝酸钯, 分几次加入少量硝酸溶液(1+1) 溶解后, 再加入2g磷酸二氢铵, 用硝酸溶液(1+1) 定容至1 0 0m L, 混匀。3.3 标准品金属镍(N i,C A S号:7 4

    4、4 0 - 0 2 - 0) : 纯度9 9.9 9%, 或经国家认证并授予标准物质证书的一定浓度的镍标准溶液。3.4 标准溶液配制3.4.1 镍标准储备液(10 0 0m g/L) : 准确称取1g( 精确至0.0 0 01g) 金属镍, 加入3 0m L硝酸溶液(1+1) , 加热溶解, 移入10 0 0m L容量瓶中, 加水稀释至刻度, 混匀。3.4.2 镍标准中间液(1.0 0m g/L) : 准确吸取镍标准储备液(10 0 0m g/L)0.1m L于1 0 0m L容量瓶中,加硝酸溶液(0.5m o l/L) 定容至刻度, 混匀。3.4.3 镍标准系列溶液: 分别准确吸取镍标准中间

    5、液0m L、0.5 0 0m L、1.0 0m L、2.0 0m L、4.0 0m L和G B5 0 0 9.1 3 82 0 1 72 5.0 0m L于1 0 0m L容量瓶中, 加硝酸溶液(0.5m o l/L) 稀释至刻度, 混匀。此镍标准系列溶液的质量浓度分别为0g/L、5.0 0g/L、1 0.0g/L、2 0.0g/L、4 0.0g/L和5 0.0g/L。注:可根据仪器的灵敏度及样品中镍的实际含量确定标准系列溶液中镍的质量浓度。4 仪器和设备注:所有玻璃器皿及聚四氟乙烯消解内罐均需硝酸溶液(1+5) 浸泡过夜, 用自来水反复冲洗, 最后用水冲洗干净。4.1 原子吸收光谱仪, 配石

    6、墨炉原子化器, 附镍空心阴极灯。4.2 分析天平: 感量为0.1m g和1m g。4.3 可调式电热炉。4.4 可调式电热板。4.5 微波消解系统: 配聚四氟乙烯消解内罐。4.6 压力消解罐: 配聚四氟乙烯消解内罐。4.7 恒温干燥箱。4.8 马弗炉。5 分析步骤5.1 试样制备注:在采样和试样制备过程中, 应避免试样污染。5.1.1 粮食、 豆类样品样品去除杂物后, 粉碎, 储于塑料瓶中。5.1.2 蔬菜、 水果、 鱼类、 肉类等样品样品用水洗净, 晾干, 取可食部分, 制成匀浆, 储于塑料瓶中。5.1.3 饮料、 酒、 醋、 酱油、 食用植物油、 液态乳等液体样品将样品摇匀。5.2 试样消

    7、解5.2.1 湿法消解称取固体试样0.2g 3g( 精确至0.0 0 1g) 或准确移取液体试样0.5 0 0m L5.0 0m L于带刻度消化管中, 加入1 0m L硝酸、0.5m L高氯酸, 在可调式电热炉上消解( 参考条件:1 2 0 /0.5h1h、 升至1 8 0/2h 4h、 升至2 0 02 2 0) 。若消化液呈棕褐色, 再加少量硝酸, 消解至冒白烟, 消化液呈无色透明或略带黄色, 取出消化管, 冷却后用水定容至1 0m L, 混匀备用。同时做试剂空白试验。亦可采用锥形瓶, 于可调式电热板上, 按上述操作方法进行湿法消解。5.2.2 微波消解称取固体试样0.2g 0.8g( 精

    8、确至0.0 0 1g) 或准确移取液体试样0.5 0 0m L3.0 0m L于微波消解罐中, 加入5m L硝酸, 按照微波消解的操作步骤消解试样, 消解条件参考附录A。冷却后取出消解罐,在电热板上于1 4 01 6 0赶酸至1m L左右。消解罐放冷后, 将消化液转移至1 0m L容量瓶中, 用G B5 0 0 9.1 3 82 0 1 73 少量水洗涤消解罐2次3次, 合并洗涤液于容量瓶中并用水定容至刻度, 混匀备用。同时做试剂空白试验。5.2.3 压力罐消解称取固体试样0.2g 1g( 精确至0.0 0 1g) 或准确移取液体试样0.5 0 0m L5.0 0m L于消解内罐中, 加入5m

    9、 L硝酸。盖好内盖, 旋紧不锈钢外套, 放入恒温干燥箱, 于1 4 01 6 0下保持4h5h。冷却后缓慢旋松外罐, 取出消解内罐, 放在可调式电热板上于1 4 01 6 0赶酸至1m L左右。冷却后将消化液转移至1 0m L容量瓶中, 用少量水洗涤内罐和内盖2次3次, 合并洗涤液于容量瓶中并用水定容至刻度, 混匀备用。同时做试剂空白试验。5.2.4 干法灰化称取固体试样0.5g 5g( 精确至0.0 0 1g) 或准确移取液体试样0.5 0 0m L1 0.0m L于坩埚中, 小火加热, 炭化至无烟, 转移至马弗炉中, 于5 5 0灰化3h4h。冷却, 取出, 对于灰化不彻底的试样, 加数滴

    10、硝酸, 小火加热, 小心蒸干, 再转入5 5 0马弗炉中, 继续灰化1h2h, 至试样呈白灰状, 冷却, 取出, 用适量硝酸溶液(1+1) 溶解并用水定容至1 0m L。同时做试剂空白试验。5.3 测定5.3.1 仪器参考条件根据各自仪器性能调至最佳状态。参考条件见附录B。5.3.2 标准曲线的制作按质量浓度由低到高的顺序分别将1 0L镍标准系列溶液和5L磷酸二氢铵-硝酸钯溶液( 可根据所使用的仪器确定最佳进样量) 同时注入石墨炉, 原子化后测其吸光度值, 以质量浓度为横坐标, 吸光度值为纵坐标, 制作标准曲线。5.3.3 试样溶液的测定在与测定标准溶液相同的实验条件下, 将1 0L空白溶液或

    11、试样溶液与5L磷酸二氢铵-硝酸钯溶液( 可根据所使用的仪器确定最佳进样量) 同时注入石墨炉, 原子化后测其吸光度值, 与标准系列比较定量。6 分析结果的表述试样中镍的含量按式(1) 计算:X=(-0)Vm10 0 0(1) 式中:X 试样中镍的含量,单位为毫克每千克或毫克每升(m g/k g或m g/L) ; 试样溶液中镍的质量浓度, 单位为微克每升(g/L) ;0 空白溶液中镍的质量浓度, 单位为微克每升(g/L) ;V 试样消化液的定容体积, 单位为毫升(m L) ;m 试样称样量或移取体积, 单位为克或毫升(g或m L) ;10 0 0 换算系数。G B5 0 0 9.1 3 82 0

    12、1 74 当镍含量1.0 0 m g/k g( 或m g/L) 时, 计算结果保留三位有效数字, 当镍含量1.0 0 m g/k g( 或m g/L) 时,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有效数字。7 精密度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2 0%。8 其他当称 样 量 为0. 5g( 或0. 5 m L) , 定 容 体 积 为1 0 m L时, 方 法 的 检 出 限 为0. 0 2 m g/k g( 或0.0 2m g/L) , 定量限为0.0 5m g/k g( 或0.0 5m g/L) 。G B5 0 0 9.1 3 82 0 1 75 附 录 A微波消解推荐升温程序微波消解推荐升温程序如表A.1所示。表A.1 微波消解推荐升温程序步骤设定温度/升温时间/m i n恒温时间/m i n11 2 05521 6 051 031 8 051 0G B5 0 0 9.1 3 82 0 1 76 附 录 B石墨炉推荐升温程序石墨炉推荐升温程序如表B.1所示。表B.1 石墨炉推荐升温程序步 骤程 序温度/升温时间/s保持/s氩气流量/ (L/m i n)1干燥8 551 00.31 2 052 00.32灰化4 0 01 01 00.310 0 01 01 00.33原子化27 0 013停气4净化27 5 0140.3


    注意事项

    本文(GB 5009.138-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镍的测定.pdf)为本站上传会员【clo****rst】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页脚通栏广告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诚招英才 - 文档分销 - 服务填表 - 联系我们 - 成长足迹

    Copyright ©201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elp@zixin.com.cn    文档合作和网站合作邮箱:fuwu@zixin.com.cn    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   | 证照中心

    12321jubao.png12321网络举报中心 电话:010-12321  jubao.png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电话:12377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办理中)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