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150 CCS B 52 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 19002022 团头鲂增殖放流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tock enhancement of bluntnose bream 2022 - 07 - 29 发布 2022 - 09 - 29 实施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2/T 19002022 I 目次 前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放流水域及水质条件 . 1 放流水域 . 1 水质条件 . 1 5 放流水域本底调查 . 1 6 鱼种质量要求
2、 . 2 鱼种来源 . 2 鱼种培育 . 2 鱼种质量 . 2 鱼种规格 . 2 7 检验检疫 . 2 检验资质 . 2 检验检疫内容与方法 . 2 检验检疫规则 . 2 8 计数 . 3 计数方法 . 3 抽样规则 . 3 9 鱼种运输 . 3 10 放流方法 . 3 放流时间 . 3 放流地点 . 3 放流数量 . 3 放流气象条件 . 3 放流操作 . 3 放流记录 . 4 11 放流资源保护与监测 . 4 放流资源保护 . 4 放流资源监测 . 4 12 放流效果评估 . 4 附录 A(资料性) 团头鲂放流现场记录表 . 5 DB42/T 19002022 II DB42/T 1900
3、2022 I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北省水产科学研究所,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温周瑞、卢伶俐、林刚、韩育章、袁文芳、魏志宇、李文华。 本文件首次发布。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农业农村厅,联系电话:027-87665821,邮箱:;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湖北省水产科学研究所,联系电话:027-87822530,邮箱:。 DB42/T
4、 19002022 1 团头鲂增殖放流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团头鲂(Megalobrama amblycephala Yih)增殖放流水域及水质条件、放流水域本底调查、鱼种质量要求、检验检疫、计数、鱼种运输、放流方法、放流资源保护与监测、放流效果评估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湖泊、水库等水域团头鲂增殖放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030 团头鲂鱼苗、鱼种 GB 11607 渔业水
5、质标准 GB/T 18654.3 养殖鱼类种质检验 第3部分:性状测定 NY 5070 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 SC/T 1008 淡水鱼苗种池塘常规培育技术规范 SC/T 1075 鱼苗、鱼种运输通用技术要求 SC/T 1149 大水面增养殖容量计算方法 SC/T 9102.3 渔业生态环境监测规范 第3部分:淡水 SC/T 9401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 SC/T 9438 淡水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放流水域及水质条件 放流水域 适合团头鲂栖息、生长、繁殖的江河、湖泊和水库。放流水域应有一定的沉水植物分布。 水质条
6、件 放流水域的水质应符合GB 11607。 5 放流水域本底调查 增殖放流前,应按照SC/T 9102.3的方法,对拟增殖放流水域进行生物资源与环境因子状况调查,并据此选择适宜增殖放流水域,确定适宜增殖放流数量及规格等。 DB42/T 19002022 2 6 鱼种质量要求 鱼种来源 增殖放流苗种应是团头鲂原种或F1代, 人工繁育的增殖放流苗种应由具备资质的生产单位提供, 苗种供应单位需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为实现资源增殖和保持遗传多样性,同一水域应放流来自不同苗种场供应的苗种。不应放流人工选育的品种。 鱼种培育 鱼种培育应按照SC/T 1008执行。 鱼种质量 鱼种质量应符合GB/T 10
7、030的规定外,药物残留应符合NY 5070的要求。 鱼种规格 放流当年鱼种个体全长不小于5 cm,1冬龄鱼种不小于12 cm。 7 检验检疫 检验资质 增殖放流鱼种应经具备资质的水产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并出具检验合格文件。 检验检疫内容与方法 7.2.1 外观、可数指标检验 按GB/T 10030的规定执行。 7.2.2 可量指标检验 按GB/T 18654.3的规定执行。 7.2.3 病害检疫 按GB/T 10030的规定执行。 7.2.4 药物残留检测 按国家现行药物残留量检测方法执行。 检验检疫规则 7.3.1 时限规则 增殖放流前7 d内完成。 7.3.2 组批规则 以一个苗种
8、供应单位的同一个增殖放流批次作为一个检验检疫组批。 DB42/T 19002022 3 7.3.3 判定规则 病害和药物残留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鱼种为不合格,不可复检。其他项不合格,对原检验批取样可进行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7.3.4 抽样规则 随机抽样。常规质量检验和病害检验每次取样不少于100尾,取样次数不少于2次。可量指标、可数指标每批取样在50尾以上,重复3次,取平均值。 8 计数 计数方法 8.1.1 抽样重量法 将放流鱼种全部称湿重, 再随机抽取3份鱼种进行称重, 计数尾数, 计算单位重量的平均个体数量,求得本计量批次增殖放流总数量。 抽样规则 按SC/T 9401的方法执行
9、。 9 鱼种运输 按SC/T 1075的规定执行。 10 放流方法 放流时间 放流宜在春季、冬季进行。 放流地点 放流地点应选择交通便利、环境安静、水流平缓、水域较开阔的库湾或湖湾,饵料资源相对丰富的地点,避免靠近闸口、涵道及码头。放流鱼种数量较大时,应多点投放。 放流数量 放流数量应按SC/T 1149规定执行。 放流气象条件 放流宜在睛好天气进行。 放流操作 放流尽可能贴近水面(距水面不超过1 m),顺风缓慢将苗种放入放流水域。在船上投放时,船速宜小于0.5 m/s。放流时进行水温调节,与放流水域温差不应超过2 。 DB42/T 19002022 4 放流记录 放流全过程应填写记录并归档,
10、记录表详见附录A。报上一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1 放流资源保护与监测 放流资源保护 按SC/T 9401规定执行。 放流资源监测 放流后进行增殖放流水域监测和调查,跟踪调查方法应按SC/T 9102.3规定执行。条件允许,可开展标志放流。 12 放流效果评估 按SC/T 9438的规定执行。 DB42/T 19002022 5 A A 附录A (资料性) 团头鲂放流现场记录表 团头鲂放流现场记录表见表A.1。 表表A.1A.1 团头鲂放流现场记录表团头鲂放流现场记录表 供苗单位: 供苗地点: 苗种检验检疫合格日期: 年 月 日 苗种检验检疫证书文号: 放流日期: 年 月 日 可数指标测定
11、 畸形率(%): 伤残率(%): 苗苗 种种 计计 数数 计数方法 计数参数 重量法 样品1苗种重量(g): 样品1苗种数量(尾): 单位重量苗种数量(尾/kg): 样品2苗种重量(g): 样品2苗种数量(尾): 单位重量苗种数量(尾/kg): 样品3苗种重量(g): 样品3苗种数量(尾): 单位重量苗种数量(尾/kg): 苗种总重量(g): 平均单位重量苗种数量(尾/kg): 计算苗种数量(万尾): 合格苗种数量(万尾): 苗苗 种种 运运 输输 运输方式: 船运 车运 其他 运输时间: 时 分至 时 分 苗苗 种种 投投 放放 投放地点: 投放时间: 时 分至 时 分 投放方式:直接投放 滑道投放 水深(m): 表层水温(): 风向: 风力(级): 天气: pH值: 溶解氧(mg/L): 组织放流单位: 抽样人: 测量人: 记录人: 校对人(组长): 监督放流单位: 现场监督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