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站小汽车的使用与管理,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车辆的使用与管理(一)站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与管理。办公室根据用车申请填写派车单(样式附后),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每日出车情况在公示牌上公示,明确车辆去向、带车人责任等。(二)车辆为开展业务工作服务。1、保证站领导公务用车。办公室按照要车顺序和先急后缓的原则安排车辆。2、公务用车,城区内的原则上不安排车辆。3、到市及其他县(市)区或乡(镇)开展业务工作的,原则上不派车,特殊情况或有大宗物品需要运送的,才能申请用车。4、工作时间以外和节假日公务用车,需报经站长批准
2、。(三)严禁公车私用,如因个人或家庭有特殊原因确需使用的,须经站长批准后方可使用,但费用自理。(四)驾驶员不准私自出车,如发生私自出车现象,除自负油款外每次要扣除当月出车补助的30%,出现责任问题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二、用油与维修管理(一)车辆用油实行月度考核、季度公布制度。办公室每月对车辆百公里油耗情况进行考核,每季度对车辆行驶里程,用油量及维修等费用在政务公示栏中公布,每月向站长报送用油明细报表。(二)车辆维修实行报告制度。驾驶员要爱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小故障自己动手修理,大故障实行维修报告制度。送修前,填写“车辆维修报告单”先经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报站长批准。凡未经批准维修的
3、车辆及维修项目,一律不予报销。三、车辆安全管理(一)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强化安全意识,严禁违章驾驶,确保行车安全。因驾驶员违章行车而发生的罚款,一律个人自理。(二)车辆出外,用车人员和驾驶员对行车安全共同负责。不准随意改变行车路线,如因改变行车路线而出现违章事故的用车人和驾驶员承担共同责任。(三)车辆行驶,驾驶员要集中精力确保车辆安全平稳,不开情绪车、不开霸王车、不开带病车、严禁酒后开车。四、驾驶员管理(一)驾驶员要严格遵守车辆使用与管理制度,车辆使用服从统一调配、指挥,要保证准时、安全出车。服务要热情,工作讲奉献,按时上下班,有事先请假,随时保持车辆良好使用状态。(二)上班时间无出车
4、任务时,车辆要入库停放,驾驶员在办公室休息待命,不准串岗和无故离岗。(三)驾驶员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出车应按照派车单标明的时间,地点和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更改,如发生更改行车路线的,驾驶员有权拒绝并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否则,后果由驾驶员负责。苗木供应合同书甲方: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四
5、、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六、 有关事项: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