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咨信网! | 成为共赢成为共赢 咨信网助力知识提升 | 自信网络旗下运营:咨信网 自信AI创作助手 自信AI导航
咨信网
全部分类
  • 包罗万象   教育专区 >
  • 品牌综合   考试专区 >
  • 管理财经   行业资料 >
  • 环境建筑   通信科技 >
  • 法律文献   文学艺术 >
  • 学术论文   百科休闲 >
  • 应用文书   研究报告 >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咨信网 > 资源分类 > PDF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WST775-2021新型冠状病毒消毒效果实验室评价标准国家标准规范.pdf

    • 资源ID:1151379       资源大小:253KB        全文页数:8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积分:5金币
    微信登录下载
    验证码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索取发票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WST775-2021新型冠状病毒消毒效果实验室评价标准国家标准规范.pdf

    1、ICS 11.080CCS C 50WS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行 业 标 准WS/T 7752021新型冠状病毒消毒效果实验室评价标准Evaluation standard for disinfection effect on 2019 novel coronavirus(2019-nCoV)in laboratory2021-02-20 发布2021-02-20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 布WS/T 7752021I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基本要求.15病毒灭活试验方法.26结果评价.57注意事项.6WS/T 7752021I

    2、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给出的规定起草。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燕、吴晓松、郭喜玲、王玲、崔仑标、陈银、沈瑾、王嵬、褚宏亮、范晶晶、孙惠惠、沈益鸣、迟莹、李放、杨海兵。WS/T 77520211新型冠状病毒消毒效果实验室评价标准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消毒因子对新型冠状病毒消毒效果实验室评价的基本要求、病毒灭活试验方法、结果评价和注意事项。本文件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消毒效果的检测与评价。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

    3、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卫生部(卫法监发2002282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低温消毒 cryogenic disinfection对温度在0以下的环境或物品进行的消毒。低温消毒需使用在该温度下被证明有效的消毒因子。4基本要求4.1实验室及人员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消毒效果试验应在获得开展新型冠状病毒培养实验活动资格的BSL-3实验室中进行;从事新型冠状病毒消毒效果评价的实验室人员应同时具有病毒学和消毒学实验室工作经验;进入BSL-3实验室的人员应经过生物安全

    4、的培训和考核,具有BSL-3实验室的准入资格。4.2试验要求4.2.1实验室试验分悬液法病毒灭活试验和载体法病毒灭活试验。实验室试验以悬液法病毒灭活试验为主,对不适宜用悬液法病毒灭活试验评价的消毒剂和器械,如黏稠的消毒剂、原液使用的消毒剂及紫外线等消毒器械的实验室试验可用载体法病毒灭活试验。4.2.2实验室悬液病毒灭活试验时,有机干扰物为牛血清白蛋白。原则上对用于不经过清洗或污染的消毒对象的消毒剂,牛血清白蛋白的浓度为 3.0%;对用于经过清洗或较清洁的消毒对象的消毒剂,牛血清白蛋白的浓度为 0.3%;对用于经过严格清洗或极清洁的消毒对象的消毒剂,可不使用有机干扰物。试验中病毒接触的溶液、病毒

    5、载体等,均应在试验温度(20 1)平衡后开始试验。实验室载体病毒灭活试验时使用相应滴度的病毒培养液滴染载体后备用。WS/T 775202124.2.3用于评估消毒因子低温消毒效果时,应做规定低温条件下的消毒效果验证,一般采用载体法进行。试验时消毒剂和病毒载体应在低温环境下平衡不少于 30 min 后进行测试,其余实验步骤与常温下(20 1)相同。4.2.4试验重复 3 次,重复性试验应分期分批进行。必要的器材和试剂应重新制备或灭菌,以防产生系统性误差。5病毒灭活试验方法5.1试验器材5.1.1试验病毒与细胞试验病毒为分装保存并确定病毒滴度的新型冠状病毒培养物,细胞株为非洲绿猴肾传代细胞(Ver

    6、o-E6)或其它适合用于新型冠状病毒增殖培养的细胞系。5.1.2有机干扰物牛血清白蛋白。5.1.3试剂消毒因子、中和剂、细胞消化液、细胞维持液和细胞培养液等。5.1.4仪器二氧化碳培养箱、倒置显微镜、冰箱、水浴箱、II 级或 II 级以上生物安全柜等。5.1.5耗材无菌带滤芯tip头、吸管、离心管、冻存管、试管、多孔细胞培养板、单道移液器、多道移液器等。5.1.6载体可选用布片、玻璃片、不锈钢片等。5.2细胞准备实验所用Vero-E6细胞或其它细胞在细胞培养室常规传代培养,置二氧化碳培养箱(36 1,5%1%二氧化碳)中培养至单层细胞备用。5.3病毒悬液的制备取出-80 低温保存的新型冠状病毒

    7、,室温解冻后,与设定浓度的有机干扰物混合作为消毒剂灭活试验用病毒悬液。5.4载体的制备5.4.1载体应根据消毒对象选择相应的材料。常用的材料有布片、玻璃片、不锈钢片等,金属载体一般用 12 mm 直径圆形金属片(厚 0.5 mm),其他材质载体一般为方形,大小 10 mm10 mm,特定用途的消毒因子可使用其他相兼容材质的载体。5.4.2所用载体于染病毒前,应进行脱脂处理。脱脂过程应严格按照如下步骤进行:a)将载体放入含洗涤剂的水中煮沸 30 min;WS/T 77520213b)用自来水漂洗;c)用蒸馏水煮沸 10 min;d)用蒸馏水漂洗至 pH 呈中性;e)晾干,备用。5.4.3载体经压

    8、力蒸汽灭菌后烘干备用,试验前使用滴染法染病毒悬液。5.4.4滴染载体的病毒滴度对数值应4.0。5.5中和剂鉴定试验5.5.1设计原则鉴定试验旨在确定所选中和剂是否适用于拟进行的细胞感染法病毒灭活试验。中和剂鉴定试验包括预试验和正式试验,通过预试验确定消毒剂、中和产物和中和剂等对细胞生长有无影响;通过所设各组试验结果综合分析,确定所用中和剂是否对测试消毒剂有良好的中和作用,对试验用病毒和细胞株是否有害或不良影响;中和试验用消毒剂浓度应为正式消毒试验最高浓度,作用时间最短不得少于30 s。试验重复3次。5.5.2试验分组5.5.2.1预试验分组在使用细胞感染法进行病毒灭活试验时,对所用中和剂的鉴定

    9、,应进行以下各组预试验,如果中和剂与中和产物对细胞生长无影响,再进行正式试验。a)中和剂+细胞培养:观察所用中和剂对细胞的生长有无影响。b)(消毒剂+中和剂)+细胞培养:观察中和产物溶液对细胞生长有无影响。c)消毒剂+细胞培养:观察消毒剂对细胞生长有无影响。在确定了中和剂与中和产物对细胞生长无影响后,进行正式试验。5.5.2.2正式试验分组a)中和剂+病毒悬液/病毒载体接种细胞培养:观察中和剂对病毒有无抑制作用。b)(消毒剂/消毒剂载体+中和剂)+病毒悬液/病毒载体接种细胞培养:观察中和产物,或未被完全中和的残留消毒剂对病毒有无抑制作用或对检测方法有无干扰。c)病毒悬液/病毒载体接种细胞培养:

    10、观察病毒是否可致细胞病变,并将该组病毒滴度对数值作为阳性对照值。d)未接种病毒的细胞培养:观察细胞生长是否正常。5.5.3操作步骤5.5.3.1悬液法中和剂鉴定试验a)第 1 组。试验体系中按病毒与中和剂(14 体积比例)进行试验。吸取 0.2 mL 病毒混悬液于试管内,置 20 1 中 5 min 后,吸取中和剂溶液 0.8 mL,混合均匀。作用 10 min,以细胞维持液作 10 倍系列稀释,吸取样液 100 L,接种于单层细胞培养板上,每个滴度接种 4孔。置二氧化碳培养箱(36 1,5%1%二氧化碳)中培养 3-4 天。b)第 2 组。试验体系中按病毒与中和产物(14 体积比例)进行试验

    11、。吸取 0.2 mL 病毒混悬液于试管内,置 20 1 中 5 min 后,吸取中和产物溶液 0.8 mL,混合均匀。作用 10 min,以细胞维持液作 10 倍系列稀释,吸取样液 100 L,接种于单层细胞培养板上,每个滴度接种4 孔。置二氧化碳培养箱(36 1,5%1%二氧化碳)中培养 3-4 天。WS/T 77520214c)第 3 组。试验体系中按病毒与细胞维持液(1:4 体积比例)进行试验。吸取 0.2 mL 病毒混悬液于试管内,置 20 1 中 5 min 后,吸取细胞维持液 0.8 mL,混合均匀。作用 10 min,以细胞维持液作 10 倍系列稀释,吸取样液 100 L,接种于

    12、单层细胞培养板上,每个滴度接种4 孔。置二氧化碳培养箱(36 1,5%1%二氧化碳)中培养 3-4 天。d)第 4 组。将试验用细胞,加细胞维持液后置二氧化碳培养箱(36 1,5%1%二氧化碳)中培养。5.5.3.2载体法中和剂鉴定试验a)第 1 组。将病毒载体置 20 1 中 5 min 后,浸入中和剂 1.0 mL,作用 10 min。充分洗脱,以细胞维持液作 10 倍系列稀释,吸取样液 100 L,接种于单层细胞培养板上,每个滴度接种 4 孔。置二氧化碳培养箱(36 1,5%1%二氧化碳)中培养 3-4 天。b)第 2 组。将病毒载体置 20 1 中 5 min 后,浸入中和产物溶液(染

    13、有消毒剂的载体+中和剂,作用 10 min)1.0 mL,混合均匀。充分洗脱,以细胞维持液作 10 倍系列稀释,吸取样液 100L,接种于单层细胞培养板上,每个滴度接种 4 孔。置二氧化碳培养箱(36 1,5%1%二氧化碳)中培养 3-4 天。c)第 3 组。将病毒载体置 20 1 中 5 min 后,浸入细胞维持液 1.0 mL,充分洗脱,以细胞维持液作 10 倍系列稀释,吸取样液 100 L,接种于单层细胞培养板上,每个滴度接种 4 孔。置二氧化碳培养箱(36 1,5%1%二氧化碳)中培养 3-4 天。d)第 4 组。将试验用细胞,加细胞维持液后置二氧化碳培养箱(36 1,5%1%二氧化碳

    14、)中培养。5.5.3.3结果判定试验结果符合以下全部条件,所测中和剂可判为合格:a)第 1、2、3 组病毒生长与原接种量相近;b)第 4 组细胞生长正常;c)中和剂和中和产物,在正式试验的最高浓度下对细胞生长无影响;d)连续 3 次试验取得合格评价。5.6病毒灭活试验5.6.1试验原理用细胞感染法测定消毒因子作用前后(或对照组与实验组)样本中病毒的量。以细胞病变作为判断指标,确定各组病毒的感染滴度,观察消毒因子对新型冠状病毒的灭活效果。5.6.2悬液法病毒灭活试验5.6.2.1操作步骤a)取待测消毒剂,用灭菌硬水稀释至所需浓度的 1.25 倍,于 20 1 水浴中备用。b)病毒悬液的制备:取出

    15、-80 低温保存的新型冠状病毒,室温解冻后,与有机干扰物按照 1:1 比例混合作为消毒剂灭活试验用病毒悬液。c)消毒试验:取上述病毒悬液 1 份加入 4 份待检消毒剂,立即混匀并记时。作用至规定时间,立即取出 0.1 mL,加入经鉴定合格的 0.9 mL 中和剂中混匀;或用经鉴定合格的除药方法处理。d)对照组试验:阳性对照组为病毒对照组,观察病毒生长是否良好,病毒滴度是否达到试验要求;阴性对照组用细胞维持液作为阴性对照,观察有无污染,细胞生长是否良好。WS/T 77520215e)以上各组按照终点稀释法分别进行病毒滴度测定。试验重复 3 次。f)终点稀释法:用细胞维持液对待滴定样本做 10 倍

    16、系列稀释,吸取样液 100 L,接种于单层细胞培养板上,每个滴度接种 4 孔。在 36 1 放置 1 h2 h 后,取出培养板,更换细胞维持液。继续放入二氧化碳培养箱中(36 1,5%1%二氧化碳)培养 3-4 天,显微镜下观察细胞生长状态,记录细胞病变情况。5.6.2.2结果判定试验结果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可判为合格:a)阴性对照组细胞生长正常;b)阳性对照组病毒滴度对数值应5.0;c)消毒试验组细胞无病变,与阴性对照组细胞生长情况一致。5.6.3载体法病毒灭活试验5.6.3.1操作步骤a)取待测消毒剂,置于 20 1 水浴中备用。b)病毒载体的制备:取灭菌载体片,滴染新型冠状病毒晾干备用。c

    17、)消毒试验:取病毒载体置于消毒因子,作用至规定的时间后取出放入经鉴定合格的中和剂或洗脱液 1.0 mL 中,作用 10 min,混匀洗脱。消毒器械载体布点应置于最难杀灭部位,具体方法参照消毒技术规范。d)对照组试验:阳性对照组为病毒对照组,观察病毒生长是否良好,病毒滴度是否达到试验要求;阴性对照组用细胞维持液作为阴性对照,观察有无污染,细胞生长是否良好。e)以上各组按照终点稀释法分别进行病毒滴度测定。试验重复 3 次。f)终点稀释法:用细胞维持液对待滴定样本做 10 倍系列稀释,吸取样液 100 L,接种于单层细胞培养板上,每个滴度接种 4 孔。在 36 1 放置 1 h2 h 后,取出培养板,更换细胞维持液。继续二氧化碳培养箱中(36 1,5%1%二氧化碳)培养 3-4 天,显微镜下观察细胞生长状态,记录细胞病变情况。5.6.3.2结果判定试验结果符合以下全部条件,可判为合格:a)阴性对照组细胞生长正常;b)阳性对照组病毒滴度对数值应4.0;c)消毒试验组细胞无病变,与阴性对照组细胞生长情况一致。6结果评价同时符合下列a)和b)的消毒因子判为消毒效果合格:a)去除残留消毒剂效果的中和剂鉴定试验合格;b)悬液灭活试验,每次试验对新型冠状病毒应有效灭活,阳性对照组病毒滴度对数值应5.0 或载体灭活试验,每次试验对新型冠状病毒应有效灭活,阳性对照组病毒滴度对数值应4.0。


    注意事项

    本文(WST775-2021新型冠状病毒消毒效果实验室评价标准国家标准规范.pdf)为本站上传会员【精****】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页脚通栏广告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诚招英才 - 文档分销 - 便捷服务 - 联系我们 - 成长足迹

    Copyright ©201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elp@zixin.com.cn    文档合作和网站合作邮箱:fuwu@zixin.com.cn    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   | 证照中心

    12321jubao.png12321网络举报中心 电话:010-12321  jubao.png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电话:12377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