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咨信网! | 成为共赢成为共赢 咨信网助力知识提升 | 自信网络旗下运营:咨信网 自信AI创作助手 自信AI导航
咨信网
全部分类
  • 包罗万象   教育专区 >
  • 品牌综合   考试专区 >
  • 管理财经   行业资料 >
  • 环境建筑   通信科技 >
  • 法律文献   文学艺术 >
  • 学术论文   百科休闲 >
  • 应用文书   研究报告 >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咨信网 > 资源分类 > DOC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电大专科民法学(1)期末资料.doc

    • 资源ID:1125838       资源大小:58.50KB        全文页数:5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3金币
    微信登录下载
    验证码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3金币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索取发票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w****g】。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w****g】,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电大专科民法学(1)期末资料.doc

    1、电大民法学复习资料民法学(1)复习资料1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4分)1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2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3监护,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而由特定公民或组织对其予以监督和保护的制度。4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之后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 ;5法定代理,是指法律根据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存在而设立的代理。它是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设立的代理方式。6善意占有,是指不法占有人在占有他人财产时,不知道或者无法知道其

    2、占有是非法的。7宣告死亡,是指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8表见代理,指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客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况,且相对入主观上为善意且无过失,因而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效力。9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若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可能性的制度。10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退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11按份共有,是指两个

    3、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分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12相邻关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与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13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14联营,是企业之间、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而达成的联合。15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如经移动即会损害和降低其经济价值的物。16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之后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17国有土地使用权,指民事主体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

    4、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18相邻关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与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1.恩格斯曾经指出:“民法准则只是以 法律形式 表现了社会的经济生活条件。”2民法通则规定,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 管理 和 使用 。3企业法人终止,应当向 登记机关 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4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 符合所附条件 时生效。5。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由被代理人和 代理人 负连带责任。6 诉讼时效按其适用的范围可分为 普通诉讼时效期

    5、间 和 特殊诉讼时效期间 7民法对物权的保护,可以依据权利人是否通过诉讼程序而分为物权的 自我保护 和 诉讼 保护。8财产所有权的合法取得方式可分为 原始取得 和 继受取得 两种。9占有分为 所有人占有 和 非所有人占有 两种情形。10在发生相邻房屋滴水纠纷后,对有过错的一方造成它方损害的,应当责令其排除妨碍 赔偿损失11房屋典权是指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他人的房屋,并对其进行 占有 使用 收益 的权利。1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 主体 内容 客体 三个要素。2民法通则规定 16周岁 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 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

    6、能力,从法人成立时 产生,到 法人终止时 终止。4货币是固定地充当 一般等价物 的特殊商品,属于具有特殊作用的种类物。5我国民法是调整 平等主体 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 财产关系 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6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 公平 、等价有偿、 诚实信用 的原则。7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有:(1) 不可抗力 (2) 其他障碍 。8传统民法将他物权分为 用益物权 和 担保物权 。9财产所有权合法取得的方式可以分为 原始取得 、 继受取得 。10房屋典权是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出典人的房屋,并对其进行 占有 使用 收益 权利。1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 主体

    7、、 内容 、 客体 三个要素。2根据代理权产生原因的不同,代理相应分为 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 和指定代理 三类。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 法人成立时 产生,到法人终止时 终止。4货币是固定地充当 一般等价物 的特殊商品,属于具有特殊作用的 种类物 5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有 口头形式 书面形式 推定形式 沉默形式 。6民法上的期限,依确定根据,可分为 法定期限 指定期限 意定期限 7. 财产所有权的合法取得方式可分为 原始取得 与 继受取得 。8收益在法律上又称为孽息,它分为 天然革息 与 法定革息 两种。9物权分为 所有权 和 其他物权 。10公民从 出生时 到 死亡时 ,具有民事权

    8、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三、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多选少选不给分)l,民法通则规定( BC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A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 B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巴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D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全部生活来源的2法律规定( C )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其死亡。A公民离开住所下落不明满一年 B公民离开住所下落不明满二年C.公民离开住所下落不明满三年 D公民离开住所下落不明满四年3法人终止的原因有( ABD )。A依法被撤销 B解散 C违约或侵权 D.依法宣告破产4下列情况哪些属于限制流通物( ABD )。A.土地 D金银 C房屋

    9、 D武器、弹药5,某甲不习水性,不俄落水急忙呼救,某乙经过,要求某甲付lo万元人民币方救某甲,某甲无奈同意付钱,某乙遂将某甲救上岸,甲乙约定的行为是( BD )。A.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B无效的民事行为 C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D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6民法通则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 BC )。A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B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C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D代理人与第三人负连带责任7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B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A一年 B二年 C.四年 D,五年8不能作为标的物的是( B )。A汽车 D知识产权 C质权 D抵押权9

    10、财产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 ABCD )的权利。A占有 B使用 C.收益 D.处分10根据共同共有的一般理论,共同共有的特点有( ABC )。A共有财产不分份额 B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C.共有人平等地享有受权利、承担义务 D.在共有期间共有人可以要求分出或转让自己的份额1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 AC )。A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B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C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D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2张某不习水性,不慎落水急忙呼救,杨某经过,要求张某付1万元人民币方救张某,张无奈同意付钱,杨某遂将张某救上岸,其要求付钱行为是( BD )。A有效的民

    11、事法律行为 B无效的民事行为 C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D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3民法通则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 BC )。A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B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C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D代理人与第三人负连带责任4某甲将一台彩电赠给某乙,该项民事法律行为属于( C )。A诺成性法律行为 B要式法律行为 C单务法律行为 D单方法律行为5根据物权法原理,下列行为中属于财产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根据是( ABD )。A没收 B劳动生产 C赠与 D取得孽息6下列物中,属于有价证券的是( ABC )。A股票 B支票 C本票 D发货票7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在处理相邻关系中,应遵循的原则有

    12、( ABCD )。A公平合理 B团结互助 C有利生产 D方便生活8下列( ABCD )属于国家所有权的客体。A矿藏 B森林 C军事设施 D广播设施9动产物权包括( ABCD )。A动产所有权 B留置权 C动产的抵押权 D以国库券作抵押10民法通则规定的一年特殊诉讼时效,适用于( ABC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D违反合同约定不付货款的1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 AC )。A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B. 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C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2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公民为失踪人,该公民必须下落不明满( A

    13、 )。A二年 B. 四年 C五年3在民法上房屋属于( AB )。A不动产 B流通物 C限制流通物4张某系百万富翁不习水性,不慎落水急忙呼救,杨某经过,张某表示自愿付1万元人民币感谢救人,杨某将张某救上岸,张反悔,杨某要求履行诺言,其要求付钱行为是( A )。A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B无效的民事行为 C可撤销的民事行为5民法通则规定的一年特殊诉讼时效,适用于( ABC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6民法通则规定( BC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A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 B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C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14、 D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全部生活来源的7法律规定( C )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其死亡。A公民离开住所下落不明满一年 B公民离开住所下落不明满二年C公民离开住所下落不明满三年 D公民离开住所下落不明满四年8法人终止的原因有( ABD )。A依法被撤销 B解散 C违约或侵权 D依法宣告破产9下列情况哪些属于限制流通物( ABD )。A土地 B金银 C房屋 D武器、弹药10某甲不习水性,不慎落水急忙呼救,某乙经过,要求某甲付10万元人民币方救张甲, 某甲无奈同意付钱,某乙逐将某甲救上岸,甲乙约定的行为是( BD )。A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B无效的民事行为 C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D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四、

    15、问答题(每小题7分,共21分)1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是什么?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四项有效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分)(2)意思表示真实(2分)(3)民事法律行为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2分)(4)符合法定形式(1分)2善意取得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从我国情况看,善意取得应具备以下条件:(1)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2分)(2)取得的必须是依法可以流通的动产(2分)(3)受让人必须通过交换而取得财产(3分)3相邻关系的法律特征是什么?相邻关系的法律特征主要有: ;(1)主体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2分)(2)因为主体所有或使用的不动产相邻而发生的(1分)(3)在内容上

    16、,因种类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内容(2分)(4)客体主要是行使不动产权利的利益(2分4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是什么?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四项有效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分)(2)意思表示真实(2分)(3)民事法律行为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2分)(4)符合法定形式(1分)5财产所有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财产所有权的法律特征有:(1)财产所有权具有内容上的完整性(2分)(2)财产所有权具有权利主体上的特定性(2分)(3)财产所有权具有相对义务人的不特定性(1分)(4)财产所有权具有强烈的排他性(1分)(5)财产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财物(1分)6取得法人资格的条件是什么?取得法人资格

    17、的条件是:(1)依法成立(1分)(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2分)(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2分)(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分)7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是什么?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四项有效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分)(2)意思表示真实;(2分)(3)民事法律行为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2分)(4)符合法定形式。(1分)8简述公民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区别。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区别主要在:(1)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获取实际利益的可能性。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实际享有的利益,必须通过实际的行为才能创设

    18、获取的。(3分)(2)民事权利能力是享受权利的资格和承担义务的资格的统一。民事权利并不必然包含民事义务在内,两者在具体的民事法律中是互相对应、各自对立的两个不同概念。(2分)(3)民事权利能力与个人意志无关,不能由其自由转让、放弃。民事权利的内容和范围直接取决于民事主体的意志,可以依法转让和放弃。(2分)9简述按份共有人的权利和义务。按份共有人的权利有:(1)按份共有人按照预先确定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1分)(2)按份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出售或者转让。(1分)(3)按份共有人出售其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1分)共有人的义务有:(1)

    19、按份共有人按各自的份额分担义务。(1分)(2)按份共有人对共有财产造成损失或共有人造成他人损失,各共有人都应承担损失和责任。(1分)(3)共有人应按份额承担共有财产的管理费、税费及保险费等。(1分)(4)共有人支付上述费用时,超过其份额所应分担的部分,该共有人有权请求其他共有人偿还。(1分)五、案例分析(15分)1)甲开一个卖衣服的小店,向乙借款1000元及五立方木料,约定钱与木料于6个月后一次还清。过了6个月,甲仅还款50元,而且还不了木料。乙十分生气,到甲店中把甲所借木料制作的家具全部搬走。甲追至乙家索要,乙拒不交还,声称:“这家具是用我的木料做的,理应归我所有。”据查,仅制作家具的加工费

    20、甲花去2000元。问:1甲、乙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2乙有没有权利搬走甲的家具?为什么?3本案应如何处理?答:1甲乙之间存在两种法律关系:一是借贷关系,二是所有权关系。(5分)2乙无权搬走甲的家具。因乙的木料已经变成家具,家具所有权归甲,乙不能强行扣押 甲的家具。(5分)3乙应返还家具,甲应偿还借款及木料(或木料价款)。(5分)2)刘某因妻子有病急需用钱,委托李某代其出卖在原籍的三间房屋。李某接受委托,将房屋卖给王某。王某与李某谈的房价低于市场房价,李某明知价廉,但也有意让王某占便宜,王某向李某表示,事成后愿赠李500元。李写信将出售房屋之事告诉刘某。刘由于不知当地房价,又过于相信李,即复信同意

    21、,并委托李代理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签定后,李将房款汇给刘。王某买房后,即申请拆除翻建。房屋拆除后,刘得知王与李相互串通,压低房价,便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表示房屋已经拆除就算卖了,但要王与李赔偿其损失。王称筹建房屋,目前没钱,李较富裕,刘即要求李某负责赔偿他的全部损失。问:李某代理出售房屋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有何法律依据?刘某损失应由谁赔偿?能否要求李某全部赔偿?为什么?法律依据如何?答1李某享有合法的代理权,其行为将房屋出售给王某是行使代理权。(2分)2李某在行使其权利时进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活动,该行为无效。(2分)3因为代理是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民事法律行为要件,李某与王某串通

    22、,故意压价,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因此,李某所为是无效民事行为。(3分)4刘某同意在房屋被拆后卖给王某,不是李某行为有效而是所有人直接意思表示,刘有权要求王某、李某赔偿损失。王某没钱。刘某要求李某负责赔偿全部损失合法。(2分)5王某和李某共同造成刘某的损失,刘有权向他们中的任何一人主张全部权利。因为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3分)3)甲公司1992年5月经人介绍认识乙公司业务员丙,经协商由乙供甲海尔电冰箱40台,丙未经单位同意就口头承诺,甲即交丙空白支票一张,丙填写为57200元,乙公司发了部分货后,尚欠23500元货未供,后甲几次催乙供货或退款。乙以此事是丙所为与其无关为由拒绝。甲诉至法院。问:丙是什么行为?合同是否有效?乙是否承担责任?1丙的行为是无权代理行为,他未经乙委托就与甲订立购销电冰箱合同,并代乙收货款。(3分)2合同有效。因为民法通则规定,没有代理权只有经被代理人的追认才承担民事责任。乙对丙收入自己帐户的货款未提异议,并已履行部分合同是对丙行为的追认。(3分)3乙应承担民事责任。丙的无权代理行为被追认后,该代理行为从开始实施起,就发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乙应退余款并赔偿甲损失。(4分).


    注意事项

    本文(电大专科民法学(1)期末资料.doc)为本站上传会员【w****g】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页脚通栏广告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诚招英才 - 文档分销 - 便捷服务 - 联系我们 - 成长足迹

    Copyright ©201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elp@zixin.com.cn    文档合作和网站合作邮箱:fuwu@zixin.com.cn    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   | 证照中心

    12321jubao.png12321网络举报中心 电话:010-12321  jubao.png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电话:12377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