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咨信网! | 『写作助手』 咨信网助力知识提升 |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咨信网

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浙建〔2020〕5号)

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 “ 六稳”“ 六保” 和省委省政府“稳企业防风险”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结算管理,有效解决 “结算难” 的问题,从源头防治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优化建筑市场环境,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 1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34号)等规定,现就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


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浙建〔2020〕5号)_页面_1.jpg

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浙建〔2020〕5号)_页面_2.jpg

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浙建〔2020〕5号)_页面_3.jpg

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浙建〔2020〕5号)_页面_4.jpg

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浙建〔2020〕5号)_页面_5.jpg

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浙建〔2020〕5号)_页面_6.jpg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本文标签

页脚通栏广告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诚招英才 - 文档分销 - 服务填表 - 联系我们 - 成长足迹

Copyright ©201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elp@zixin.com.cn    文档合作和网站合作邮箱:fuwu@zixin.com.cn    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   | 证照中心

12321jubao.png12321网络举报中心 电话:010-12321  jubao.png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电话:12377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办理中)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