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59.080.30 CCS W 23 T/ZZB 20552021 纯山羊绒粗梳双面呢 Pure cashmere woolen double-faced fabric 2021 - 03 - 01 发布 2021 - 03 - 31 实施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 发 布 团体标准 T/ZZB 20552021 I 目 次 前言 . II1 范围 .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3 术语和定义 . 24 基本要求 . 25 技术要求 . 36 试验方法 . 57 检验规则 . 68 包装、标识、运输及贮存 . 89 质量承诺 . 8 T/ZZB 20552021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
2、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浙江凌龙纺织有限公司。 本文件参与起草单位(排名不分先后):嘉善县计量检定测试所、嘉兴立诚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兰宝毛纺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圣玛特毛绒有限公司、浙江宏都寝具有限公司、国家服装辅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浙江省毛纺织协会、杭州尚量标准化管理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董元龙、顾宗栋、王春根、徐栋、钱晓娟、赵慧、何坚、莫
3、菲、李金香、许嘉富、蒋付良、叶甫荣、李勇、吴兵强、陈俊其。 本文件评审专家组长:顾红烽。 本文件由浙江凌龙纺织有限公司负责解释。T/ZZB 20552021 1 纯山羊绒粗梳双面呢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纯山羊绒粗梳双面呢的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及贮存和质量承诺。 本文件适用于纯山羊绒粗梳双面呢。 本文件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T 25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910(所有部分)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GB/T 2912.1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第 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 3917.2 纺织品 织物撕破性能 第2部分:裤形试样(单缝)撕破强力的测定 GB/T 39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 3922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 GB/T 3923.1 纺织品 织物拉伸性能 第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条样法) GB/T 46
5、66 纺织品 织物长度和幅宽的测定 GB/T 4802.1 纺织品 织物起毛起球性能的测定 第1部分:圆轨迹法 GB/T 5706 纺织品 毛纺织产品 术语 GB/T 5711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四氯乙烯干洗色牢度 GB/T 57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水色牢度 GB/T 61521997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热压色牢度 GB/T 7573 纺织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GB/T 84272019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 GB/T 16988 特种动物纤维与绵羊毛混合物含量的测定 GB/T 17592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 GB/T 17593(所有部分) 纺
6、织品 重金属的测定 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 188852020 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 GB 19601 染料产品中23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及测定 GB/T 19981.22014 纺织品 织物和服装的专业维护、干洗和湿洗 第2部分:使用四氯乙烯干洗和整烫时性能试验的程序 T/ZZB 20552021 2 GB/T 20382 纺织品 致癌染料的测定 GB/T 20383 纺织品 致敏性分散染料的测定 GB/T 20708 纺织染整助剂产品中部分有害物质的限量及测定 GB 20814 染料产品中重金属元素的限量及测定 GB/T 23322 纺织品 表面活性剂的测
7、定 烷基酚和烷基酚聚氧乙烯醚 GB/T 23344 纺织品 4-氨基偶氮苯的测定 GB/T 23345 纺织品 分散黄23和分散橙149染料的测定 GB/T 29862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GB/T 37040 染料产品中致癌染料的限量和测定 FZ/T 20008 毛织物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 FZ/T 20009 毛织物尺寸变化的测定 静态浸水法 FZ/T 20018 毛纺织品中二氯甲烷可溶性物质的测定 FZ/T 20019 毛机织物脱缝程度试验方法 FZ/T 20021 织物经汽蒸后尺寸变化试验方法 FZ/T 240072010 粗梳羊绒织品 GSB 16-2921 粗梳毛织品起球标准样照
8、 3 术语和定义 GB/T 570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基本要求 4.1 设计研发 4.1.1 运用双层或多层组织结构,设计双面相同或不同风格的双面呢产品。对产品风格、色泽、花型进行研发设计,形成产品数据库。 4.1.2 对原料规格、纺纱、织造、染色、后整理全过程进行工艺设计。 4.2 原材料 4.2.1 采用的山羊绒原料应符合表 1 要求。 表1 原料要求 项目 要求 山羊绒含量/% 95 细度/m 15.8 细度离散/% 23.0 平均长度/mm 30.0 20 mm 及以下短绒率/% 16.0 30 m 及以上含粗率/% 0.20 含油脂率/% 0.8 T/ZZB 205
9、52021 3 4.2.2 染料应符合 GB 19601、GB 20814、GB/T 37040 的要求。助剂的烷基酚聚氧乙烯醚限量值应符合GB/T 20708 要求。 4.3 工艺装备 4.3.1 纺纱工序,线密度偏差应控制在3.5 %,单纱断裂强力应不小于 220 cN,纱线应无接头。 4.3.2 织造工序,应具备带有多色选纬、电子送经和电子卷取的剑杆织机或片梭织机。 4.3.3 染色工序,应具备浴比不小于 1:6 的溢流染设备,采用低温(85 以下)染色方法。 4.3.4 后整理工序,应采用洗缩联合设备,具备配置整纬装置的烘呢、蒸呢、罐蒸设备,并采用干、湿起毛相结合的起毛工艺。 4.4
10、检验检测 4.4.1 应具备山羊绒长度、细度、含量、外观项目的检测设备并开展检验。 4.4.2 应具备纱线线密度、捻度、疵点、断裂强力项目的检测设备并开展检验。 4.4.3 应具备织物断裂强力、撕破强力、起球、色牢度(耐水、耐汗渍、耐熨烫、耐摩擦)、汽蒸尺寸变化率、密度、单位面积质量、外观质量项目的检测设备并开展检验。 5 技术要求 5.1 内在质量 内在质量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内在质量要求 项目 要求 甲醛含量/(mg/kg) 20 pH 值 4.07.5 可萃取重金属/(mg/kg) 锑(Sb) 30.0 砷(As) 1.0 铅(Pb) 1.0 镉(Cd) 0.1 铬(Cr) 2.0
11、 六价铬Cr(VI) 0.5 钴(Co) 4.0 铜(Cu) 50.0 镍(Ni) 4.0 汞(Hg) 0.02 有害染料a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禁用 苯胺 致癌染料 致敏染料 其他禁用染料 T/ZZB 20552021 4 表2 (续) 项目 要求 残余表面活性剂、润湿剂/(mg/kg) 壬基酚、辛基酚(总量) 10.0 壬基酚、辛基酚、壬基酚聚氧乙烯醚、 辛基酚聚氧乙烯醚(总量) 100.0 异味 无 单位面积质量允差/% 4.0 静态尺寸变化率/% -2.5 起球b/级 3-4 断裂强力/N 160 撕破强力/N 12.0 脱缝程度/mm 5.5 二氯甲烷可溶性物质/% 1.7 汽蒸尺
12、寸变化率/% -1.50.0 干洗尺寸变化率/% -1.50.0 纤维含量允差/% 按 GB/T 29862 规定 色牢度/级 耐光 4 耐水 变色 4 沾色 3-4 耐汗渍 变色 4 沾色 4 耐熨烫 变色 4 沾色 4 耐摩擦 干摩擦 4 湿摩擦 3-4 耐干洗 变色 4 沾色 4 a 具体物质清单详见 GB/T 188852020 附录 A。合格限量值:每种可分解的致癌芳香胺和可能以化学残留物形式存在的致癌芳香胺总量为 20 mg/kg;可分解的苯胺和可能以化学残留物形式存在的游离苯胺总量为 50 mg/kg;致癌、致敏和其他禁用染料为 50 mg/kg。 b 双面分别考核。 5.2 外
13、观质量 外观质量应符合表3的要求,产品双面要求相同。其中局部性疵点结辫按表4规定执行。 表3 外观质量要求 项目 要求 同匹内色差a/级 4-5 幅宽偏差/cm -2.0 T/ZZB 20552021 5 表3 (续) 项目 要求 格型、条型不匀率b/% 3 匹长c/m 30 疵点d 散布性疵点 不允许 局部性疵点结辫/(只/10 m) 1 a 双面分别评定。 b 仅考核经向尺寸7 cm 的格型和纬向条型,特殊设计除外。 c 不允许拼匹。 d 外观疵点按其对服用的影响程度与出现状态不同, 分为局部性疵点和散布性疵点, 疵点说明参见 FZ/T 240072010中 C.7。不允许2 cm 的破洞
14、、5 m 的连续性疵点和 1 m 内结辫达 5 只及以上。 表4 局部性疵点结辫规定 序号 疵点名称 疵点尺寸/cm 结辫 1 经向 纱疵a、经档、条痕、局部狭窄、破边、错纹、针锈、荷叶边 5100 1 100 1/100 cm 2 缺经a 550 1 50 1/50 cm 3 色花 1050 1 50 1/50 cm 4 折痕、剪毛痕、跳花b 50 1 50 1/50 cm 5 纬向 纱疵a、缺纬a 5全幅 1 6 经纬向 纬档、厚薄段、补洞痕、斑癍、磨损、大肚纱、稀缝、蛛网、钳损、条干不匀 10 1 10 1/10 cm 7 破洞b 2 1 8 呢面歪斜 素色 5100 1 格子 2100
15、 1 100 1/100 cm 注1:凡遇表中未列明的疵点,参照类似疵点酌情处理。经向10 cm范围内不论疵点多少仅结辫一只。 注2:每只结辫放尺20 cm。 a 缺纱、油纱、色纱虽不到结辫起点,但在经向 20 cm 内4 只,则结辫 1 只。 b 4 只/50 cm,不允许结辫(按散布性疵点考核) 。 6 试验方法 6.1 内在质量 6.1.1 甲醛含量的测定按 GB/T 2912.1 执行。 6.1.2 pH 值的测定按 GB/T 7573 执行。 6.1.3 可萃取重金属的测定按 GB/T 17593(所有部分)执行。 T/ZZB 20552021 6 6.1.4 有害染料中可分解致癌芳
16、香胺染料的测定按 GB/T 175922011 执行,当检测到苯胺或/和 1,4-苯二胺时, 重新取样, 按 GB/T 233442009 中附录 A 规定进行前处理。 致癌染料的测定按 GB/T 20382执行;致敏染料的测定按 GB/T 20383 执行;其他禁用染料的测定按 GB/T 23345 执行。 6.1.5 残余表面活性剂、润湿剂的测定按 GB/T 23322 执行。 6.1.6 异味的测定按 GB 184012010 中的 6.7 执行。 6.1.7 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按 FZ/T 20008 执行。 6.1.8 静态尺寸变化率的测定按 FZ/T 20009 执行。 6.1.9
17、 起球的测定按 GB/T 4802.1 执行,双面分别试验,按 GSB 16-2921 粗梳毛织品起球标准样照评级。 6.1.10 断裂强力的测定按 GB/T 3923.1 执行。 6.1.11 撕破强力的测定按 GB/T 3917.2 执行。 6.1.12 脱缝程度的测定按 FZ/T 20019 执行。 6.1.13 二氯甲烷可溶性物质的测定按 FZ/T 20018 执行。 6.1.14 汽蒸尺寸变化率的测定按 FZ/T 20021 执行。 6.1.15 干洗尺寸变化率的测定按 GB/T 19981.22014 执行。采用 GB/T 19981.22014 中规定的特敏材料的干洗程序,整烫条
18、件选用方法 D,试样尺寸为 50 cm50 cm。 6.1.16 纤维含量的测定按 GB/T 2910(所有部分)、GB/T 16988 等执行。 6.1.17 耐光色牢度的测定按 GB/T 84272019 执行,采用方法 3。 6.1.18 耐水色牢度的测定按 GB/T 5713 执行。 6.1.19 耐汗渍色牢度的测定按 GB/T 3922 执行。 6.1.20 耐熨烫色牢度的测定按 GB/T 61521997 执行,试验程序采用潮压,试验温度(1802)。 6.1.21 耐摩擦色牢度的测定按 GB/T 3920 执行。 6.1.22 耐干洗色牢度的测定按 GB/T 5711 执行。 6
19、.2 外观质量 6.2.1 色差采用 GB/T 250 灰色样卡评定。 6.2.2 幅宽的测定按 GB/T 4666 执行,每匹测量三处。 6.2.3 格型、条型不匀率的测定:每匹测量 5 处,每处采用钢尺测量 2 个格型(或条型)的经向长度,测量精确至 1 mm,按式(1)计算格型(或条型)不匀率。 100LL-LYminmax(1) 式中: Y 格型(或条型)不匀率,%; maxL最大格型(或条型)经向长度测量值,单位为毫米(mm); minL最小格型(或条型)经向长度测量值,单位为毫米(mm); L 10个格型(或条型)经向长度的算术平均值,单位为毫米(mm)。 6.2.4 匹长测量,日
20、常检验可采用成卷设备上的计长装置计数,仲裁按 GB/T 4666 执行。 6.2.5 外观疵点检验按 FZ/T 240072010 中 5.15.3 执行。 7 检验规则 T/ZZB 20552021 7 7.1 检验类型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交收检验)和型式检验。出厂检验在产品生产完毕交货前进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产品停产 6 个月以上重新恢复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原材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d) 正常生产时,每一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7.2 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
21、项目为pH值、单位面积质量偏差、耐水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静态尺寸变化率和外观质量。型式检验项目为第5章全项目。 7.3 组批 出厂检验以同一交货批或同一生产批号为同一检验批,当同一检验批数量很大,需分期、分批交货时,可以适当再分批,分别检验。型式检验以同一品种、同一花色、同一生产批号为同一检验批。 7.4 抽样 样品应从检验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以匹为单位,抽样数量按GB/T 2828.12012中一般检验水平规定,采用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AQL为2.5,抽样方案见表5。内在质量项目检验用试样分品种、花色在样本中随机抽取各1份,每份试样的数量、尺寸和取样部位根据方法标准的规定。 表5 抽样方案
22、 批量 N 样本量 n 接收数 Ac 拒收数 Re 28 2 0 1 915 3 0 1 1625 5 0 1 2650 8 0 1 5190 13 1 2 91150 20 1 2 151280 32 2 3 281500 50 3 4 5011 200 80 5 6 1 2013 200 125 7 8 3 20110 000 200 10 11 10 00135 000 315 14 15 35 001150 000 500 21 22 150 001500 000 800 21 22 500 001 及以上 1 250 21 22 7.5 检验结果判定 7.5.1 内在质量的判定 T/
23、ZZB 20552021 8 所检项目试验结果均符合5.1要求,则判定该试样所代表的检验批内在质量合格。否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7.5.2 外观质量的判定 对样本全数检验,按5.2的要求逐匹判定。不合格样本数Ac,则判定该检验批产品外观质量合格。不合格样本数Re,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7.5.3 综合判定 检验批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均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8 包装、标识、运输及贮存 8.1 包装 8.1.1 包装方法和包装材料以确保包装坚固、适于运输和贮存为原则。 8.1.2 每匹产品平幅卷装,用防潮材料包好,宜采取防蛀措施。 8.1.3 每一运输包装内应为
24、同一品种、批号、色号的产品。运输包装应采取防潮措施。 8.2 标识 8.2.1 产品标识按 GB/T 5296.4 规定。应标明制造者名称和地址、品名(品号)、幅宽、毛长、净长、结辨数、纤维含量、维护方法、产品标准编号、安全类别、匹号、色号、净重和合格证明(或检验者)。 8.2.2 运输包装外应标明制造厂名、品名、净长、匹号、净重等。 8.3 运输 运输中应防止损坏包装、防止产品受潮和污染。 8.4 贮存 产品按批堆放,平放不高于4层,贮存在干燥、清洁、避光、通风的场所,同时做好防虫、防蛀措施。 9 质量承诺 9.1 产品应实现质量可追溯,制造商留样时间不少于 3 年。 9.2 客户提出异议,制造商应在 24 h 内进行响应,48 h 内给出合理的处置方案。 9.3 封样与大货的色差4 级,交货批内同色号匹与匹之间色差4 级。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