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11四 川 省 ( 乐 山 市 ) 地 方 标 准乐山市循环经济标准体系 实施The standard system of Leshan circular economy was implemented2021-12-01 发布2021-12-01 实施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5111/T 11-2021ICS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ICS 01.120CCS A 00DB5111/T 11-2021I目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原则.15 实施.16 监督检查.27 持续改进.3DB5111/T 11-2021II前言本文件按照
2、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四川永祥多晶硅有限公司提出。本文件由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四川永祥多晶硅有限公司、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永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四川永祥硅材料有限公司、四川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乐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四川省乐山市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成都诚中立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宜宾学院。本文件起草人:冉祎、段雍、甘居富、李斌、罗周、阮涛、王斌、任丽萍、罗怡、周洪珍。本文件为首次制定。DB5111/T 1
3、1-20211乐山市循环经济标准体系 实施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乐山市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实施的基本原则、实施、监督检查及评价改进。本文件适用于乐山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循环经济的企业或园区。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273企业标准化体系工作 评价与改进DB 5111/T 12 乐山市循环经济标准体系 评价与改进3术语和定义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基本原则4.1合规性原则循环经济标准体系的实施应坚持合规性原则
4、。标准实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企业或园区应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有关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出厂、销售;出口产品的技术要求,依照出口国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4.2系统性原则循环经济标准体系的实施应坚持系统性原则。实施标准应统筹兼顾,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过程中应关注标准间的协调性,所有关联标准应作为一个整体实施。4.3有效性原则循环经济标准体系的实施应坚持有效性原则。 实施标准应始终坚持服务于企业的经营生产, 注重实效,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社会效益最大化。4.4持续性原则循环经济标准体系的实施应坚持持续性原则。 实施标准应使企业生产经营的各流程和各要素符合标准要
5、求并不断改进和完善。5实施5.1要求DB5111/T 11-202125.1.1依据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的不同要求和特点,在做好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由各企业或园区分别组织实施有关标准。5.1.2企业或园区在贯彻实施本标准体系遇到问题时,应及时与标准批准发布部门或标准起草单位沟通。5.2实施计划5.2.1应将标准体系实施的工作列入企业或园区建设计划,规定有关部门应承担的任务和完成时间。5.2.2标准体系实施计划包括标准实施的范围、方式、内容、步骤、负责人员、起止时间、应达到的要求等。5.3实施准备5.3.1明确相应的机构,负责实施标准的组织协调。5.3.2开展标准宣贯工作。5.3.3协调资
6、源,如技术、人力、财务等。5.4实施方法5.4.1基础条件较差的企业或园区,结合企业或园区的实际情况,宜按标准化对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分阶段实施。5.4.2根据标准化对象的特性,标准实施可采用下列方法:a)具有流程性特征且有递进关系的,宜按循环经济过程实现的时间顺序依次实施;b)具有流程性特征但无明显递进关系的,既可按时间顺序依次实施,也可在各阶段分别实施,同时应注意各阶段之间的相互衔接;c)具有侧重对循环经济活动或结果的各要素进行规范性要求时, 可按循环经济要素分别实施, 同时应注意各要素间的关联性。6监督检查6.1要求标准体系实施的监督检查应对标准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处理。通过监督和
7、检查,促进标准的有效执行,发现标准内容存在的问题,应采取措施积极改进。6.2内容6.2.1企业或园区研制新产品、改进产品、技术改造、引进技术和设备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6.2.2企业或园区内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6.2.3企业或园区内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贯彻执行情况。6.3管理办法6.3.1总则企业或园区内标准实施监督可采用统一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由企业或园区标准化机构统一组织、协调、考核,各有关部门按专业分工对有关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DB5111/T 11-202136.3.2企业6.3.2.1企业内部技术标准、管理标准的实施由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6.
8、3.2.2标准化实施应具体落实到相关职责部门,如产品标准的实施情况由质检部门按相关标准、试验方法和验收规则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6.3.2.3管理部门工作标准实施情况,由企业管理者组织检查考核。6.3.2.4各类岗位人员工作标准由所属部门(单位)负责组织考核。6.3.2.5应在科研、设计、生产以及技术引进、设备引进的各个阶段由企业专兼职标准化人员负责对有关部件图样和技术文件进行标准化审查。6.3.3园区6.3.3.1管委会通过标准化的绩效评价方法对设定的循环经济方针、目标和指标进行测评,来检查循环经济标准体系的有效性。6.3.3.2在循环经济标准体系的运行过程中,管委会应对园区的循环经济绩效进行
9、检查,内容包括定期评价企业对园区规定的循环经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要求的遵守情况。6.3.3.3管委会应根据本园区的循环经济因素、目标和指标,按照国家工业园区循环经济绩效评价标准,建立并实施园区循环经济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循环经济统计制度,包括规范数据来源和提交方式,明确指标的核算、评价方法,规范评价成果的发布。6.3.3.4园区可针对循环经济的发展需要,制定各类工作标准,满足管理创新等的需求。6.3.3.5根据检查结果采取各种措施予以纠正和预防,从而实现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模式的持续改进和工业产业园区物质代谢的持续优化。6.4结果的处理负责监督检查的部门和人员,应确保监督检查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检查结果应形成记录,以作为改进的依据。7持续改进企业或园区循环经济标准体系的评价与改进应符合 GB/T 19273 和 DB 5111/T 12乐山市循环经济标准体系 评价与改进及本标准体系文件的要求。的A.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