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2古文字研究古文字研究(34):372374,2022清华简 芮良夫毖“猲憧”补苴鞠焕文清华叁芮良夫毖 简12有一段关于先王治世状况的描述:昔在先王,既有众庸,庶难,用建其邦,平和庶民,莫敢猲憧。用协保,罔有怨讼,恒争献其力,畏燮方雠,先君以多功。因为疑难字“猲”的存在,其中的“莫敢猲憧”句较难读通。所谓“猲”原篆作(,下文以A代替),从心从(下文记作B),整理者读之为“”,据 广雅 训之为惊;黄甜甜认为前后文有阙,“A憧”词义难定;张崇礼认为字从“列”得声,读为“戾”,训为违逆、乖戾,“憧”读为“纵”;朱德威未给出明确考释意见,只是认为“A憧”当指执政者某种对平和民众造成阻碍的行为,与
2、上博五鲍 简4“民乐”有关。将B释作“列”现在看来是有问题的。楚简中存在不少B类字或偏旁(除在A字中下从“刃”之外,其余皆从“刀”,通言时我们仍以B代之),学界争论不休,最近结合安大简 诗经 提供的关键辞例(是B是获、言B其楚、言B其蒌),侯瑞华对B字进行了重新考释,认为字可分析为从“刀”“歺”声,是“刈”字异体,并读A字为“猲”,认为是恐吓、威胁的意思。当可信。而在解释“憧”时,侯文却认为它与 上博三仲弓 简4+26“雍也憧愚”之“憧”为同词,训愚,随文释芮良夫毖简中之“憧”为愚民,“猲憧”就是指恐吓、威逼愚民。恐与事实交臂相失,有补充的必要。其实,此处之“憧”当读为“动”,训惧,有恐吓之意
3、,与“猲”构成同义词连用关系,是为惊动、恫吓义造的专字。恫吓之词义早期当来源于“动”,在字形上以“童”或“动”写之。“动”有震动、惊动义,对此杨泽生曾有过总结:左传宣公十一年“谓陈人无动”,史记陈杞世家作“谓陈曰无惊”。诗商颂长发“不震不动”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动,谓震惊。”经义述闻春秋左传中无动“宣十一年传:谓陈人无动”王引之按:“动,谓惊惧也。”文选宋玉高唐赋 “使人心动”李善注:“动,惊也。”孟子告子下“所以动心忍性”焦循 孟子正义 引 文选高唐赋 注:“动,惊也。”由震动、惊动义则可引申为恐吓,这是很自然的事,这一引申义后来就习惯用“恫”写之了。“恫”,说文卷十下曰:“痛也。”先秦典
4、籍的实际用例也大部分为此义。一般认为,它373清华简 芮良夫毖“猲憧”补苴表示恫吓义要晚到汉代。战国策燕策一燕王哙既立章:“子之三年,燕国大乱,百姓恫怨。”“恫怨”,史记燕召公世家作“恫恐”,朱起凤按曰:“恐字作怨,形近而讹。”同章:“国构难数月,死者数万众,燕人恫怨,百姓离意。”其“怨”字,鲍本和 史记 也俱作“恐”。至于“恫”的词义,索隐 训为痛,而朱起凤认为“恫恐”与“荡恐”同辞,“恫作荡,犹萌动亦为萌荡也”。大概是认为“恫”读为“动”,“动”与“荡”同义。从上下文意看,该处之“恫”当以训为是。可见汉代人已普遍接受“恫”有惊惧义了,因此将本表心痛怨恨义的“恫怨”改为表惊恐义的并列结构词“
5、恫恐”。但从词义系统来看,“痛”与“惧”没有多少联系,“痛”引申不出“惧”义来。可能的解释是,汉代“同”“童”已音近可通,“动/憧”之恐惧、恐吓义转移到了“恫”字上。古音“憧”为昌母东部字,“恫吓”之“恫”为定母东部字,音近可通。汉代以后的典籍中也多有“童、同”及以之为声符之字相互通假的实例。如 列子黄帝“状不必童而智童,智不必童而状童”,张湛注:“童,当作同。”法言学行:“师哉师哉,桐子之命也。”“桐”通“僮”。汉书地理志 广汉郡十三县之一“梓潼”注曰:“莽曰子同。”集韵 东部:“或作艟。”皆是其证。“恫、猲”在先秦时期大概还是比较自由的,不像后世那样逐渐成为一个并列式合成词。如 战国策齐策
6、一苏秦为赵合从章,齐因地势四塞,“秦虽欲深入,则狼顾,恐韩、魏之议其后也。是故恫疑虚猲,高跃而不敢进”。史记苏秦列传 作“是故恫疑虚猲,骄矜而不敢进”,索隐 注“恫”曰:“恐惧也。”注“猲”曰:“一本作 喝 高诱曰:虚猲,喘息惧貌也。”关于句意则引刘氏说:“秦自疑惧,不敢进兵,虚作恐怯之词,以胁韩、魏也。”“恫、猲”同义而分用。又,“恫吓”又作“恫喝/猲/恐”“恐曷/愒/猲/喝/吓”。说明“恫、猲”在早期比较自由,其结合是比较松散的,是一对同义或近义词。在后期的使用过程中,二者经常连用,词形和顺序固定下来,形成一个双音节词。既然它们原本是比较自由的两个实词,那么“恫猲”当然也可以说成“猲恫”。
7、这样的现象古汉语中很是常见,如 庄子 中“来往”又作“往来”、“泣涕”又作“涕泣”,吕氏春秋 中“斗争”又作“争斗”、“和调”又作“调和”、“伪诈”又作“诈伪”,等等。清华叁芮良夫毖 简7“而无有”之“”即“纲纪”之倒。皆是其证。目前所见表痛义的“恫”,楚简中以“通、迵”写之,马王堆汉墓帛书 老子 以“桐”写之,与以“憧”写“恫吓”之“恫”,用字习惯各自分明。由此可以想到楚帛书乙编“毋童群民”中的“童”。目前学界普遍接受读为“动”的意见,“毋动群民”,意即不要扰乱群民。但结合大的语境来看,这种解释似仍有可商之处。下面我们将相关文句录出,以便分析:374古文字研究凡岁德慝恐民未知,拟以为则。毋童
8、群民,以三极。废四兴一,以乱天常。群神五正,四兴尧祥,建极属民,五政乃明,神是享。整段未有扰动、勤民的痕迹。而结合“恐民未知,拟以为则”句来看,将“童”读为“动”,训为恐吓,则更为合适。惊恐之民无知,因此要为他们拟定法则。再进一步作强调,不要恫吓蒙骗群民,从而产生不好的事情。所禁止的(毋动群民)与所存在的问题(民未知)恰好对应。这样解释很是通达,无不畅通,而将之读为“动”依据略嫌不足。若这种分析不误,那恰可说明“恫吓”之义在战国时期就已存在,它以“童”或“憧”写之。帛书之例恰可与 清华叁 互证。“莫敢猲动”其后承前省略了“民”,“平和庶民,莫敢猲动”即安定谐和群民,不敢去呵斥恐吓他们。附记:本
9、文为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商周金文照片资料库建设与相关问题研究”(19BZS016)阶段性成果。文成后,曾呈请张世超师、程鹏万、贾旭东垂阅,诸先生对小文提出了不少宝贵意见,在此谨表谢忱。(作者单位: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注:释文用宽式。见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叁)第145页,中西书局2012年。以上意见可参朱德威 芮良夫毖 集释 第113114页,吉林大学2017年硕士学位论文。参侯瑞华 楚简“刈”字补论,出土文献 2021年第1期第7079页。杨泽生 上博七吴命中的“先人”之言补释,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2009年1月8日;又可参看其 上博
10、简 吴命 篇补说,古文字研究 第29辑第537页,中华书局2012年。上博七吴命 简1“马(将)走,或童之,速”之“童”,杨泽生认为可以读作“动”,解作“惊动”,见上引二文。朱起凤 辞通 第1122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参唐作藩编著 上古音手册(增订本),中华书局2013年(2016年重印版)。同注第1122、24242425页。更多例子可参看张巍 中古汉语同素逆序词演变研究,复旦大学2005年博士学位论文。清华玖成人 简6:“隹(惟)民(纪)以羕(永)讹(为)天(明)。”正作“纲纪”。清华叁说命下 简56“迵眔小民”之“迵眔”、清华捌摄命 简9“通眔寡眔(鳏)”之“通眔”即 尚书康诰“恫瘝乃身”之“恫瘝”,见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叁)下册第130页;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10页,中西书局2018年。参陈媛媛 楚帛书乙编 集释 第100101页,吉林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