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咨信网! | 成为共赢成为共赢 咨信网助力知识提升 | 自信网络旗下运营:咨信网 自信AI创作助手 自信AI导航
咨信网
全部分类
  • 包罗万象   教育专区 >
  • 品牌综合   考试专区 >
  • 管理财经   行业资料 >
  • 环境建筑   通信科技 >
  • 法律文献   文学艺术 >
  • 学术论文   百科休闲 >
  • 应用文书   研究报告 >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咨信网 > 资源分类 > DOC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GB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年版).doc

    • 资源ID:12380       资源大小:68.50KB        全文页数:10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2.5金币
    微信登录下载
    验证码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2.5金币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VIP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提示    |    会员权益      领5元活动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索取发票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j****y】。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j****y】,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B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年版).doc

    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1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 告第849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现批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1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2.1、5.2.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局部修订的条文及条文说明5.2原材料原版内容原5.2.1钢筋进场时,

    2、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钢筋混凝土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检查数量可按下列情况确定。1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大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划分为若干个出厂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检方案执行;2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小于或等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作为一个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检方案执行;3对连续进场的同批钢筋,当有可靠依据时,可按一次进场的钢筋处理。5.2原材料主控项目5.2.1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

    3、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说明】钢筋对混凝土结构的承载能力至关重要,对其质量应从严要求。本次局部修订根据建筑钢筋市场的实际情况,增加了重量偏差作为钢筋进场验收的要求。热处理钢筋性能及检验相关的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钢筋混凝土用钢第3部分:钢筋焊接网GB1499.3。冷加工钢筋性能及检验相关的国家现行标准: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冷轧扭钢筋JG90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5冷轧扭钢筋混凝土构件技术规程JGJ115冷拔低碳钢

    4、丝应用技术规程JGJ19等。钢筋进场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若有关标准中只有对产品出厂检验的规定,则在进场检验时,批量应按下列。情况确定:1.对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大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划分为若干个出厂检验批量,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2.对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小于或等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作为一个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3.对不同进场时间的同批钢筋,当确有可靠依据时,可按一次进场的钢筋处理。对于每批钢筋的检验数量:抽取5个试件,先进行重量偏差检验,再取其中2个试件进行力学性能检验。力学

    5、性能检验包括:拉伸试验、冷弯性能化学成分分析抗震设防要求原版内容原5.2.2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按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5.2.2(强条)5.2.2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应采用HRB335E、HRB400E、HRB500E、HRBF335E、HRBF400

    6、E或HRBF500E钢筋,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3钢筋的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查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条文说明】根据新颁布的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本条提出了针对部分框架、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纵向受力钢筋强度、伸长率的规定,其目的是保证重要结构构件的抗震性能。本条第1款中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工程中习惯称为“强屈比”,

    7、第2款中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工程中习惯称为“超强比”或“超屈比”,第3款中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习惯称为“均匀伸长率”。本条中的框架包括各类混凝土结构中的框架梁、框架柱、框支梁、框支柱及板柱抗震墙的柱等,其抗震等级应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由设计确定;斜撑构件包括伸臂桁架的斜撑、楼梯的梯段等,相关标准中未对斜撑构件规定抗震等级,所有斜撑构件均应满足本条规定。牌号带“E”的钢筋是专门为满足本条性能要求生产的钢筋,其表面轧有专用标志。5.3钢筋加工主控项目5.3.2A钢筋调直后应进行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的检验,其强度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盘卷钢筋和直条钢筋调直后的伸长率、重量偏差应符合表5.3

    8、.2A的规定。表5.3.2A盘卷钢筋和直条钢筋调直后的断后伸长率、重量负偏差要求钢筋牌号断伸长率A()单位长度重量偏差()直径612直径1420直径2250HPB235、HPB3002110HRB335、HRBF33516865HRB400、HRBF40015865RRB40013865HRB500、HRBF50014865注:1断后伸长率A的量测标距为5倍钢筋公称直径;2重量负偏差(%)按公式(W0Wd)/W0100计算,其中W0为钢筋理论重量(kg/m),Wd为调直后钢筋的实际重量(kg/m);3对直径为2840的带肋钢筋,表中断后伸长率可降低1%;对直径大于40的带肋钢筋,表中断后伸长率

    9、可降低2%。采用无延伸功能的机械设备调直的钢筋,可不进行本条规定的检验。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调直钢筋,重量不大于30吨为一批;每批见证取样3个试件。检验方法:3个试件先进行重量偏差检验,再取其中2个试件经时效处理后进行力学性能检验。检验重量偏差时,试件切口应平滑且与长度方向垂直,且长度不应小于500;长度和重量的量测精度分别不应低于1和1g。【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钢筋调直后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的检验要求,为本次局部修订新增条文,所有用于工程的调直钢筋均应按本条规定执行。钢筋调直包括盘卷钢筋的调直和直条钢筋的调直两种情况。直条钢筋调直指直条供货钢筋对焊后进行冷拉,调直连接点处弯折

    10、并检验焊接接头质量。增加本条检验规定是为加强调直后钢筋性能质量的控制,防止冷拉加工过度改变钢筋的力学性能。钢筋的相关国家现行标准有: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等。表5.3.2A规定的断后伸长率、重量负偏差要求是在上述标准规定的指标基础上考虑了正常冷拉调直对指标的影响给出的,并按新颁布的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增加了部分钢筋新品种。对钢筋调直机械设备是否有延伸功能的判定,可由施工单位检查并经监理(建设)单位确认;当不能判定或对判定结果有争议时,应按本条规定

    11、进行检验。对于场外委托加工或专业化加工厂生产的成型钢筋,相关人员应到加工设备所在地进行检查。钢筋冷拉调直后的时效处理可采用人工时效方法,即将试件在100沸水中煮60min,然后在空气中冷却至室温。一般项目5.3.3钢筋宜采用无延伸装置的机械设备进行调直,也可采用冷拉方法调直。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时,HPB235、HPB300光圆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HRB400、HRB500、HRBF335、HRBF400、HRBF500及RRB400带肋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检查数量:每工作班按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钢筋调直加工过程控制要求。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调直方法,其设备不应有延伸功能。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时,应按规定控制冷拉率,以免过度影响钢筋的力学性能。本条规定的冷拉率指冷拉过程中的钢筋伸长率。


    注意事项

    本文(GB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年版).doc)为本站上传会员【j****y】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页脚通栏广告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诚招英才 - 文档分销 - 服务填表 - 联系我们 - 成长足迹

    Copyright ©201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help@zixin.com.cn    文档合作和网站合作邮箱:fuwu@zixin.com.cn    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   | 证照中心

    12321jubao.png12321网络举报中心 电话:010-12321  jubao.png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电话:12377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浙B2-2024(办理中)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