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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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56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备案号:Jxxxxx- DB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DBxx/xxxx-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he retrofitting of existing residential buildings on energy efficiency (报批稿) 20xx-xx-xx发布 20xx-xx-xx实施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前 言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发〔 〕178 号文件《关于印发<二00五年度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节能专项)编制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工程实践经验和参照国内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多次讨论修改,编制完成本规程。本规程的完成为开展浙江省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工作提供了技术依据和要求。 本规程共分8章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节能改造的诊断;5节能改造的判定;6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改造;7采暖空调系统改造;8施工质量验收等。 鉴于本省当前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工程实践经验不多,本规程内容可能不尽完善。望各单位在执行本规程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寄送给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地址:杭州市文二路28号,邮编:310012) 本规程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金立建设有限公司 台州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杭州泰富龙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宏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欣阳保温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浙江方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嘉兴市博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浙江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 潘金炎 王立 游劲秋 曾宪纯 王建奎 邱涛 钱荣标 庄中海 杨晓华 朱国亮 陈贤劲 马志锐 高国标 陈绍炳 陆麟 杨燕萍 岑如军 徐国孝 王俊良 目 次 1 总则………………………………………………………………………………………………1 2 术语………………………………………………………………………………………………2 3基本规定…………………………………………………………………………………………3 3.1一般规定………………………………………………………………………………………3 3.2节能改造后的指标要求…………………………………………………………………………4 4 节能改造的诊断………………………………………………………………………………………6 4.1 一般规定……………………………………………………………………………………6 4.2外围护结构的节能诊断………………………………………………………………………6 4.3采暖空调系统的节能诊断……………………………………………………………………7 5节能改造的判定…………………………………………………………………………8 5.1外围护结构改造的单项判定………………………………………………………………………8 5.2外围护结构改造的综合判定………………………………………………………………………8 5.3采暖空调系统改造的判定……………………………………………………………………8 6 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改造……………………………………………………………………9 6.1一般规定……………………………………………………………………………………9 6.2外墙外保温和隔热…………………………………………………………………………………9 6.3 外窗和外遮阳………………………………………………………………………10 6.4屋面和底部自然通风架空楼板…………………………………………………………11 7 采暖空调系统改造…………………………………………………………………………12 8施工质量验收………………………………………………………………………13 附录A 外围护结构节能诊断记录用表…………………………………………………………15 附录B 围护结构热工参数经验值…………………………………………………………16 本规程用词说明…………………………………………………………………………………18 本规程引用标准名录……………………………………………………………………………19 附:条文说明………………………………………………………………………………………20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1 2 Terms………………………………………………………………………………………………2 3 Basic Requirements…………………………………………………………………………………3 3.1 General Requirements……………………………………………………………………………3 3.2 Index of Energy-Saving Renovation……………………………………………………………4 4 Diagnosis of Energy System………………………………………………………………………6 4.1 General Requirements…………………………………………………………………………6 4.2 Diagnosis of Energy System on Building Envelope……………………………………………6 4.3 Diagnosis of Energy System on HVAC…………………………………………………………7 5 Benchmark of Energy-Savimg Renovation………………………………………………………8 5.1 Single Benchmark of Energy-Savimg Renovation on External Envelope………………………8 5.2 Compositive Benchmark of Energy-Savimg Renovation on External Envelope………………8 5.3 Benchmark of Energy-Savimg Renovation on HVAC…………………………………………8 6 Retrofitting on External Envelop……………………………………………………………………9 6.1 General Requirements…………………………………………………………………………9 6.2 Exterior Insulation Systems for Outer-walls and Thermal Insulation…………………………9 6.3 Outer Windows and Outer Shadings…………………………………………………………10 6.4 Roofs and Bottom Overhead Floors …………………………………………………………11 7 Retrofitting on HVAC…………………………………………………………………12 8 Construction Quality Acceptance …………………………………………………13 Appendix A Recoding Form of Energy System Diagnosis on Building Envelope………………………15 Appendix B Hot Working Parameter Value of External Envelope………………………………………16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 ……………………………………………………………18 List of Normative Standards ……………………………………………………………………………19 Adit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20 1 总则 1.0.1 为推进浙江省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规范节能改造工程的技术要求,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和节能改造工程的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浙江省内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 1.0.3 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应在保证和改进室内热舒适环境的基础上,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1.0.4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及浙江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既有居住建筑 existing residential buildings 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居住建筑。 2.0.2围护结构热工缺陷 thermal defects of building envelope 当围护结构中保温材料缺失、分布不均、受潮或当围护结构存在空气渗透的部位时,则称该围护结构在此部位存在热工缺陷。 2.0.3基层 base course 节能改造工程中,直接承受保温系统的墙身、楼板以及屋面的坚实致密的面层。 2.0.4节能诊断 energy diagnosis 经过现场调查、检测以及对能源消费帐单和设备运行记录统计分析等手段,找到建筑物能源浪费的环节,为建筑物的节能改造提供依据的过程。 2.0.5节能改造的判定energy-saving judgment 根据节能改造诊断的结果,作出是否进行节能改造和改造哪些节能指标的判定。单项判定是针对某一单项节能指标是否进行节能改造的判定,综合判定是针对外围护结构中多项节能指标是否进行节能改造的判定。 2.0.6能源消费帐单energy expenditure bill 建筑物使用者用于能源消费结算的凭证或依据。 2.0.7综合遮阳系数integrated sunshading coefficient 考虑窗本身和窗口外遮阳装置综合遮阳效果的系数,其值为玻璃窗本身遮阳系数与窗口的建筑外遮阳系数的乘积。 2.0.8倒置式屋面inversion type roof 将保温层设置在防水层上的屋面。 2.0.9节能改造 retrofit for energy efficiency 经过对建筑物的围护结构和用能设备采取一定的技术措施,或更换必要的用能设备,达到改进室内热舒适环境,降低建筑运行能耗目的的改造。 2.0.10空调、采暖设备能效比(EER)energy efficiency ratio 在额定工况下,空调、采暖设备提供的冷量或热量与设备本身所消耗的能量之比。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既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前,应首先根据节能改造的诊断结果,并结合节能改造的判定原则与方法,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节能改造及节能改造内容。 3.1.2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应具有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3.1.3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设计方案不应降低建筑使用功能,应优先选用对居民干扰少、工期短,对环境污染小,安装工艺便捷的节能改造技术。 3.1.4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能够是多项节能措施的综合改造,也可采用单项节能措施的改造,并应优先改造外窗。 3.1.5节能改造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和系统应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严禁使用国家和地方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的材料和设备。 3.1.6既有居住建筑进行房屋修缮或平改坡时,宜同步实施节能改造。 3.1.7既有居住建筑公共区域的照度值及照明功率密度值不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时,应进行节能改造。当公共区部分的照明采用就地控制方式时,宜设置声控或延时等感应系统。 3.1.8既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时,应充分利用自然光来减少照明负荷。 3.1.9既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时,宜增设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计与安装宜符合《居住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安装及验收规范》DB33/1034的规定。 3.1.10当既有居住建筑有集中生活热水需求时,生活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应优先采用工业余热、废热和冷凝热;有条件时,应利用浅层地热能和太阳能。 3.1.11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流程见下图: 节能改造的诊断 是 节能改造方案设计 是否需要节能改造的判定 否 施工图审查机构图审 其它工程方案 节能改造施工方案 施工监理 节能改造施工 节能改造工程质量验收 图3.1.11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流程图 3.2 节能改造后的指标要求 3.2.1 既有居住建筑外墙和屋面节能改造后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限值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表3.2.1 外墙和屋面的传热系数(K[W/(m2·K)])和热惰性指标(D)的限值 外 墙 屋 面 当D>2.5时,K≤1.5 当D>2.5时,K≤1.0 当D≤2.5时,K≤1.0 当D≤2.5时,K≤0.8 3.2.2 既有居住建筑外窗改造后,不同朝向、不同窗墙面积比的外窗(含阳台门的透明部分),其传热系数和综合遮阳系数的限值应符合表3.2.2 的规定。 表3.2.2 不同朝向、不同窗墙面积比的外窗传热系数和综合遮阳系数限值 窗墙面积比 ≤0.20 >0.2 且≤0.3 >0.30 且≤0.4 >0.4 且≤0.45 >0.45 且≤0.6 外窗的传热系数限值K[W/(m2·K)] 4.7 4.0 3.2 2.8 2.5 外窗综合遮阳系数限值 东、西向 / / 夏季≤0.4 夏季≤0.35 夏季≤0.25 南向 / / 夏季≤0.45 夏季≤0.4 夏季≤0.25 注:表中的“东、西向”代表从东或西偏北30°至偏南60°的范围,“南向”代表从南偏东30°至偏西30°的范围 3.2.3 建筑物1~6层的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经节能改造后的气密性能等级,不应低于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 中规定的4级;7层及7层以上的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经节能改造后的气密性能等级,不应低于该标准规定的6级。 3.2.4 底部自然通风架空楼板改造后的传热系数不应大于1.5W/(m2·k)。 3.2.5 分户门改造后的的传热系数不应大于3.0W/(m2.k)。 3.2.6 当更换分散式(户式)空气调节器时,所更换空气调节器的目标能效比值不应小于表3.2.6的规定。 表3.2.6 目标能效比值 类型 额定制冷量(CC) W 能效比(EER) W/W 整体式 2.9 分体式 CC≤4500 3.2 4500<CC≤7100 3.1 7100<CC≤14000 3.0 4节能改造的诊断 4.1一般规定 4.1.1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诊断,包括建筑物外围护结构节能诊断和采暖空调系统节能诊断。 4.1.2对既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的诊断时,应收集下列资料: 1 建筑物竣工图; 2 房屋装修改造和历年修缮资料; 3 用能设备的技术参数和运行记录; 4 设备改造记录; 5 室内温湿度状况和通风状况; 6 近1~2年能源消费账单。 4.1.3节能诊断中检测项目的检测方法应符合《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32中的有关规定。 4.2外围护结构的节能诊断 4.2.1外围护结构节能诊断,应查勘和记录建筑物的以下内容,其记录用表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1 建筑结构类型,地基基础及重要结构构件的安全性评价; 2 建筑面积、层数、体型系数、窗墙面积比等建筑物的基本情况; 3 外墙墙体及饰面层所用材料和基本构造做法,受冻害、裂缝、析盐、侵蚀损坏及结露等状况; 4 门窗用材及翘曲、变形、气密性能等状况; 5 原有遮阳设施的方式和完好程度; 6 屋面的构造做法,防水层的变形和损坏状况,屋面渗漏及积灰情况,排水设施完好状况。 4.2.2外围护结构节能诊断时,对下列内容进行有选择性的现场抽样检测: 1 外围护结构的热工缺陷; 2 外围护结构主体部位传热系数; 3 东、西山墙和屋面的夏季内表面温度; 4 外窗的综合遮阳系数; 5 外窗的气密性; 6 户门和阳台门的气密性。 4.2.3建筑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中墙体、门窗和屋面的主体部位传热系数经验值也可按附录B取用。 4.2.4外围护结构节能诊断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建筑的基本情况和外围护结构墙体、门窗、屋面的构造做法; 2 建筑外围护结构热工缺陷情况和遮阳设施完好程度; 3 热工性能现场检测结果; 4 经过必要的能耗计算分析,对能耗状况及节能改造潜力做出评估; 5节能改造方案建议和经济性分析。 4.3采暖空调系统的节能诊断 4.3.1采暖空调系统的节能诊断,应查勘和记录以下内容: 1 所使用采暖空调系统的冷热源形式; 2 集中式采暖空调系统的冷热量计量设施和方式; 3采暖空调机组的名义能效比; 4 室温调节设施; 5室外机的通风散热是否良好。 4.3.2采暖空调系统的节能诊断,根据系统设置情况,对下列内容进行有选择性抽样检测: 1 建筑物室内的平均温度、湿度; 2 空调机组的制冷 (热)量; 3 单位面积冷(热)负荷; 4 系统新风量; 5 空调机组的实际能效比; 6 集中式空调系统中的水系统、风系统的输送能耗。 4.3.3 采暖空调系统的节能诊断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采暖空调系统的冷热源形式、设备配置及系统调节控制方法等信息; 2 采暖空调系统设备的运行记录、运行状况及运行控制策略等信息; 3 现场检测结果; 4 相关设备改造建议或措施。 5节能改造的判定 5.1外围护结构改造的单项判定 5.1.1既有居住建筑的东、西向外墙或屋面的隔热性能不满足《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第5.1.1条的要求时,宜进行外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 5.1.2既有居住建筑除北向外窗外,当其余朝向外窗的夏季综合遮阳系数大于0.60时,宜进行外窗的节能改造。 5.1.3对设有屋顶天窗的建筑,当屋面透明部分的夏季综合遮阳系数大于0.60时,宜进行屋面透明部分的节能改造。 5.1.4当既有居住建筑的窗墙面积比大于0.35时,对传热系数大于4.7W/(m2.K)的窗户,宜进行外窗的节能改造。 5.1.5当既有居住建筑的外窗可开启面积小于外窗面积的25%时,宜进行外窗的节能改造。 5.2外围护结构改造的综合判定 5.2.1对既有居住建筑的外围护结构经节能改造后,能降低10%以上的采暖空调能耗,且静态投资回收期不大于8年时,宜对外围护结构进行节能改造。 5.3采暖空调系统改造的判定 5.3.1当既有居住建筑采暖空调系统的冷、热源设备的运行时间超过其正常使用年限和能效比低于国家标准时,应进行相应的节能改造或更换。 5.3.2当既有居住建筑集中式采暖空调系统不具备室温调控手段或分户计量设施时,应进行相应改造。 6 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改造 6.1 一般规定 6.1.1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核验、确认。 6.1.2节能改造工程施工单位应编制节能改造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实际操作培训。 6.1.3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屋面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应符合《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和相关标准的规定。节能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应采取可靠的防火保护措施。 6.2 外墙外保温和隔热 6.2.1既有居住建筑外墙保温节能改造宜优先选用外墙外保温系统,经热工计算后确定保温层的厚度。外墙外保温系统由粘结层、保温层、防护层和饰面层组成,其系统及材料的性能要求应符合设计及《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l44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6.2.2 外围护结构节能改造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时,应包覆门窗洞口、封闭阳台、凸窗、女儿墙以及出挑构件等热桥部位。 6.2.3外墙外保温工程应做好在所有接口处的密封和防水构造措施,确保水不会渗入保温层及基层,重要部位的做法应有详图和设计说明。 6.2.4外墙外保温系统装饰面层不宜采用粘贴面砖。 6.2.5外墙外保温系统应做到离地面散水30cm处,并在相应位置设置托架。 6.2.6空调孔等预留空洞,应预先在外墙空洞内置一相应孔径的硬质塑料套管, 套管外侧用水泥基柔性防水材料进行防水处理。 6.2.7 外墙外保温节能改造的施工准备: 1 外墙面上的空调机架、设备穿墙管道、予埋铁件、晾衣架、进户管线等应提前安装完毕,并预留出外保温层的厚度。 2 施工用脚手架宜采用与墙面分离的双排脚手架,脚手板的上下间距应根据层高、门窗高度及空调机架位置等确定。 6.2.8 对于采用粘贴固定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基层处理要求: 1应对原基体的冻害、析盐或侵蚀所产生的损害予以修复; 2 墙体表面为一般涂料层的,可用铲刀、钢丝刷等工具清理干净后,用界面处理剂处理; 3墙体饰面为釉面饰面砖的应完全清除; 4 空鼓的非釉面饰面砖应剔除,但与基体粘结强度不小于0.4MPa的非釉面饰面砖可不剔除,饰面砖的粘结强度试验方法按《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的规定进行; 5 经处理后的墙体基层应密实,无风化、酥松、开裂、脱落等现象,基层的粘结强度应不低于0.3MPa;用2m靠尺检查,表面平整度偏差应不大于4mm; 6基体平整度偏差不符合要求时,可用水泥砂浆找平处理,水泥砂浆找平层与基体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找平层应无脱层、空鼓、开裂,水泥砂浆找平层与基体之间的粘结强度不应小于0.3MPa。 6.2.9墙体基层处理完成后,应制作从结合层、保温层到防护层、装饰层的样板件(间),样板件(间)经过验收后方能大面积进行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 6.2.10外墙隔热节能改造可采用建筑用反射隔热涂料,其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用反射隔热涂料》GB/T25261的规定。 6.2.11建筑用反射隔热涂料的抹面层中应设计分格缝,分格缝可根据建筑物立面分层设置。分格缝应做防水处理,确保雨水不会渗入基层。 6.3 外窗和外遮阳 6.3.1 外窗的节能改造设计,应综合考虑窗户的保温隔热、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隔声、透光性等性能要求。 6.3.2既有居住建筑的外窗改造,可根据节能要求和具体情况,选用下列做法: 1 更换旧窗扇。当原窗框可利用时,可采用新窗扇替换旧窗扇的做法; 2 整窗拆换。当无法继续利用原窗框时,可实施整窗拆换的做法; 3 加窗改造。当外窗不宜改动而窗台又有足够宽度时,可采用在原有单玻窗外(或内)加建一层窗的做法。 6.3.3 更换旧窗扇 所用新窗扇的玻璃宜采用中空双玻,框扇间和扇扇间用密封条宜选用橡胶类密封条或经过硅化处理密封毛条。 6.3.4 整窗拆换 1窗框宜优先选择断热铝合金、钢塑复合等隔热效果好的型材; 2 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宜采用高效保温气密材料加弹性密封胶封堵; 3框扇间和扇扇间用密封条宜选用橡胶类密封条或经过硅化处理密封毛条。 6.3.5 加窗改造 1 新旧两层窗之间的间距宜为l00mm; 2 新加窗不宜安装在悬挑窗台的悬挑部位处; 3对原外窗的执手和配件应进行相应改造,以保证改造后能正常使用。 6.3.6 对既有居住建筑的外窗进行遮阳改造时,对主要房间的外窗宜加装活动式外遮阳设施。根据房间的使用要求以及窗口的朝向,可选用遮阳百叶、遮阳蓬和遮阳纱幕等遮阳设施。 6.3.7 加装遮阳设施时,应对原结构的安全性进行必要的复核验算。 6.3.8遮阳设施的安装位置、可调节性能应满足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遮阳设施的安装应牢固、安全。 6.4 屋面和底部自然通风架空楼板 6.4.1 屋面保温隔热节能改造,可根据节能要求和具体情况,选用下列做法: 1 当屋面原有防水层完好时,可直接增加倒置式屋面保温层; 2当屋面原有防水层失效时,应铲除原防水层,重做防水层和增加保温层; 3 在原平屋面上加设坡屋面; 4在屋面荷载允许的条件下设架空隔热层,并做成通风间层; 5有条件时,可采用种植屋面。 6.4.2 对原屋面实施节能改造前,应进行屋面基层处理,铲去空鼓部位,填补和找平屋面缺损处。屋面上的设备、管道等应提前安装完毕。 6.4.3 倒置式保温屋面的保温材料如采用挤塑聚苯板、聚氨酯泡沫塑料、泡沫玻璃等材料时,其最小应用厚度分别为35mm,30mm,75mm。保温层上面应设置保护层,可采用水泥砂浆或卵石层做保护层。倒置式屋面的檐沟、水落口等部位,应采用现浇混凝土或砖砌堵头,并做好排水处理。 6.4.4在原平屋面上加设坡屋面时,宜在原有平屋面或原吊顶上增铺轻质、耐久性好的保温材料。坡屋面的承重结构应充分利用房屋顶层的承重结构作为支承,并采取措施保证两者之间的连接可靠和受力性能良好。 6.4.5架空隔热屋面 1 架空隔热屋面的坡度不宜大于5%; 2 架空隔热屋面的风道长度不宜大于15m,架空隔热层的高度以200mm左右为宜; 3 架空板与女儿墙间宜留出不小于250mm的距离; 4 当屋面宽度大于10m时,架空屋面应设置通风屋脊; 5 架空隔热层的进风口,宜设置在当地主风向的正压区,出风口宜设置在负压区。 6.4.6种植屋面由结构层、保温隔热层、找平层、普通防水层、耐根穿刺防水层、蓄水层、滤水层、种植层等构造层组成。种植土厚度不得小于100mm。种植屋面的做法应符合《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155的要求。 6.4.7底部接触室外空气或外挑的架空楼板的保温改造宜采用外保温系统做法,即在架空楼板下面作保温层。保温层如采用保温板粘贴的做法时,其最小应用厚度为30mm,在保温层表面应采用钢丝网加聚合物砂浆抹灰进行保护。 7 采暖空调系统改造 7.0.1 对既有居住建筑集中式采暖空调系统进行节能改造时,必须按改造后建筑的围护结构、房间分隔要求和使用性质重新进行逐项逐时的冷、热负荷计算。 7.0.2过渡季节及夏季部分时间,应优先采用自然通风方式对室内进行降温的方式。也可采用智能控制方式对改造后空调的新风运行模式进行设定。 7.0.3在采暖、制冷期间,既有居住建筑主要房间宜根据门窗气密性设置可调节的通风换气装置,通风换气装置应做消声处理。 7.0.4既有居住建筑集中式和半集中式采暖空调系统,宜安装分室(户)温度控制设施及分户热(冷)量计量设施。 7.0.5 结合系统改造,对采暖空调系统中的过滤网、水管、冷热盘管、风管等辅助设备进行维护、清洗。 8 施工质量验收 8.0.1节能改造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包括施工过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其验收程序和组织应符合以下规定: 1节能改造工程的施工过程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属于隐蔽工程的作业内容应列入隐蔽工程验收。 2节能改造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 8.0.2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GB50411和《浙江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实施细则》的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规程的下列相关规定。 8.0.3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施工过程验收应按照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其分项工程可按表8.0.3进行划分。当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较大时,可划分若干检验批验收。 表8.0.3节能改造分项工程划分 序号 分项工程 主要验收内容 1 墙体节能改造工程 基层;保温层;抹面层;板缝和变形缝;饰面层等 2 门窗节能改造工程 门;窗;玻璃;遮阳设施等 3 屋面节能改造工程 基层;保温隔热层;保护层;防水层;面层等 4 自然通风架空楼板 节能改造工程 基层;保温层;保护层;面层等 5 采暖空调系统 改造工程 系统制式;冷热源设备;阀门与仪表;管网;末端设备; 辅助材料;调试等 8.0.4基层处理的质量验收要求应符合表8.0.4的规定。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或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粘结强度试验报告。 检查数量:每检验批每100m2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 m2。 表8.0.4基层质量检验批验收要求 验收内容 验收要求 主控项目 1 基体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清理等 无积灰、油污、霉斑等附着物 2 外表面的裂缝 无结构性和非结构性裂缝 3 经处理后的基层 牢固,表面应密实,不得有空鼓、开裂 4 基层处理后的抗拉强度 不得低于0.3MPa 5 饰面砖的粘结强度 ≥0.4MPa 一般项目 1 基层处理后的表面平整度 允许偏差4mm 8.0.5 节能改造施工全过程中的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实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做好对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 8.0.6 用能设备节能改造后应进行试运转调试。 检验方法:核查试运转和调试记录。 检验数量:全数核查试运转和调试记录。 8.0.7节能改造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1 节能改造工程的设计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单及其它设计文件; 2 施工组织方案; 3 主要材料、设备及配件的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 5 各节能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6 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报告; 7 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记录; 8 风管及系统严密性检验记录; 9 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记录; 10 系统节能性能检验报告; 11 其它对工程质量有影响的重要技术资料。 8.0.8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后,应对建筑物内的室内环境进行热舒适性评估。热舒适性评估包括以下内容: 1 室内空气温度; 2 室内相对湿度; 3 外围护结构内表面温度,特别是西山墙和屋面的内表面温度; 4 建筑的通风状况; 5 住户的主观感受意见。 附录A:外围护结构节能诊断记录用表 附录A:外围护结构节能诊断记录用表参见表A。 表A : 外围护结构节能诊断记录用表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建造年代 结构类型 基础类型 建筑高度和层数 体型系数 窗墙 面积比 南向、北向 东向、西向 外墙和 饰面层 构造做法 饰面砖 缺损、空鼓等情况 外窗(含阳台门透明部分) 遮阳设施情况 窗户主要尺寸 气密性检查 玻璃层数和厚度 窗框材料 开启方式/可开启面积 窗户五金件等完好情况 户门类型 不封闭阳台门做法 屋面 屋面构造做法 屋面防水层完好情况 建筑结构安全性评价 附录B 围护结构热工参数经验值 附录B.0.1:外墙主体部位传热系数经验值可按表B.0.1选用。 表B.0.1:外墙主体部位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经验值 分类 墙体材料 墙体主体部位传热 系数K(W/m2·K) 热惰性指标D 1 240厚粘土多孔砖 1.75 3.68 2 240厚粘土实心砖 2.00 3.64 3 190厚单排孔混凝土小砌块 2.62 2.67 4 190厚双排孔混凝土小砌块 2.12 2.14 5 200厚钢筋混凝土 3.22 2.47 6 200厚粉煤灰加气砼砌块 0.97 3.42 备注: 墙体厚度包括水泥混合砂浆内外抹灰层各20mm厚。水泥混合砂浆导热系数计算值λc=0.87W/m·K,蓄热系数计算值Sc=10.75W/m2·K。 附录B.0.2:窗户的传热系数经验值可按表B.0.2选用。 表B.0.2:窗户的传热系数经验值 窗框材料 窗户类型 窗框窗洞面积比(%) 传热系数K(W/m2·K) 钢、铝合金 单层普通玻璃窗 20~30 6.0~6.5 单层普通中空玻璃窗 20~30 3.6~4.2 双层普通玻璃窗 20~30 3.0 木、塑料 单层普通玻璃窗 30~40 4.5~4.9 单层普通中空玻璃窗 30~40 2.7~3.0 双层普通玻璃窗 30~40 2.3 断热铝合金 单层普通中空玻璃窗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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