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M-014-4481-2018 智能直热式中央电暖系统(散热器).pdf
《ZJM-014-4481-2018 智能直热式中央电暖系统(散热器).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ZJM-014-4481-2018 智能直热式中央电暖系统(散热器).pdf(17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浙江制造”认证实施细则编号: ZJM-014-4481-2018智能直热式中央电暖系统(散热器)智能直热式中央电暖系统(散热器)2018-10-29 发布2018-10-29 实施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 发布1目 录前言前言.20 0 引言引言.31 1认证范围认证范围.43 3单元划分原则及认证模式单元划分原则及认证模式.43.13.1 单元划分原则单元划分原则.43.23.2 认证模式认证模式.44 4认证实施的环节及要求认证实施的环节及要求. 44.14.1 认证申请与受理认证申请与受理. 54.1.24.1.2 受理受理.54.24.2 产品检验产品检验.64.2.24.2.2 抽样原
2、则抽样原则.64.2.44.2.4 检验要求及检验结论检验要求及检验结论.74.34.3 初始工厂审查初始工厂审查.74.3.14.3.1 审查内容及要求审查内容及要求. 74.3.24.3.2 审查时间及人日数审查时间及人日数. 84.3.34.3.3 审查结论审查结论.84.44.4 认证结果评价与决定认证结果评价与决定. 84.4.14.4.1 评价与决定评价与决定. 84.4.24.4.2 认证时限认证时限.94.54.5 获证后监督获证后监督.94.5.14.5.1 监督时间、频次监督时间、频次. 94.5.24.5.2 监督内容监督内容.94.5.34.5.3 监督评价监督评价.1
3、04.64.6 证书到期再认证证书到期再认证. 105 5认证证书和标志认证证书和标志. 105.15.1 认证证书认证证书.105.1.15.1.1 证书有效性的保持证书有效性的保持.105.1.25.1.2 认证变更认证变更.115.1.35.1.3 证书的暂停、撤销、注销证书的暂停、撤销、注销. 115.1.45.1.4 认证范围的扩展、扩大认证范围的扩展、扩大. 1125.25.2 认证标志认证标志.125.35.3 证书和标志的使用证书和标志的使用. 126 6认证收费认证收费.12附录附录 2 2 自我声明自我声明.16前言前言本细则由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组织制定、发布,版权归浙江
4、制造国际认证联盟所有,联盟内成员根据本机构的资质情况备案后使用, 联盟外的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本细则附录1、附录2为资料性附件。本细则由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提出并归口。本细则主要起草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3本细则为首次发布。“浙江制造”认证实施细则智能直热式中央电暖系统(散热器)0 0 引言引言本细则基于“浙江制造”认证的质量与信誉保证制定,规定了智能直热式中央电暖系统产品认证的要求和程序。本细则与“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1部分 通用要求、“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2部分 管4理要求等标准和要求配套使用。本细则与认证机构公正性、保密、认证变
5、更管理等公开文件共同实施。认证委托人应确保获证产品能够持续符合认证及适用标准要求。由于法律法规或相关产品标准、技术、产业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所引起的适用范围调整,本细则将进行及时修订。1 1认证范围认证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在学校、商场等室内公共场所以及家庭和类似室内场所使用的电暖系统(散热器)的“浙江制造”产品认证。2认证依据DB33/T 944.1 “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DB33/T 944.2 “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2部分:管理要求T/ZZB 0399-2018 浙江制造团体标准 智能直热式中央电暖系统3 3单元
6、划分原则及认证模式单元划分原则及认证模式3.13.1 单元划分原则单元划分原则产品认证单元是指产品认证的基本单位。原则上,按同一生产企业、同一生产地址、同一产品结构、同类型产品为一个申请认证单元,产品结构和类型按照T/ZZB 0399-2018 浙江制造团体标准智能直热式中央电暖系统第4条来分,即遵循以下原则:安装类型(壁挂式、落地式)、传热类型(对流式、辐射式)、电源性质(单相、多相)均相同的可划分为同一申请单元。3.23.2 认证模式认证模式产品检验(或型式试验)+“浙江制造”评价规范管理要求评审+获证后监督4 4认证实施的环节及要求认证实施的环节及要求认证实施环节:认证委托与受理、产品检
7、验、初始工厂审核、评价与批准、获证后监督、证书到期再认证。一般情况下完成产品检验后再进行初始工厂审核,也可在工厂审核时实施检验。54.14.1 认证申请与受理认证申请与受理认证委托人向认证机构提出认证委托, 认证委托人按要求准确填写必要的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4.1.14.1.1 所需资料所需资料认证委托人提交认证机构时,应包括认证申请书、产品描述及随附资料。4.1.1.14.1.1.1 认证申请认证申请企业申请认证时随附资料如下(扫描件) :a) 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适用时) ;b) 商标注册证明(适用时) ;c) 国家强制认证证书或其他产品认证(许可)证书(适用时) ;d) 各
8、级政府质量奖获奖证书等;e)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体系文件;f) 产品结构图,产品原理图(适用时) ;g) 产品检验报告(适用时) ;h) 标注有产地、产值的合格供方名录;i) 生产工艺流程图;j) 主要生产设备、检测设备清单;k) 省级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设计中心、研究院的证明;l) 研发费用与营业收入比例同比增长的证据;m) 核心产品的专利(企业自己申请) ,省级进步奖或标准创新奖;n) 质量诚信报告;o) 社会责任报告;p) 自我声明;q) “浙江制造”自评报告;r) 认证机构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注:认证委托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4.1.1.2
9、4.1.1.2 产品描述产品描述产品描述应包括委托认证产品信息、工艺流程、关键材料/部件清单、商标(如有),认证单元内覆盖的产品清单,认证单元内覆盖型号的差异说明等,同时提供产品说明书及产品合格证明。4.1.24.1.2 受理受理认证机构对认证委托资料进行审核,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认证机构受理认证委托,签订认证合同书;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认证机构通知认证委托人补充资料或修改信息;无法提供有效的资料的,认证机构不受理认证委托。64.24.2 产品检验产品检验4.2.14.2.1 送样原则送样原则产品检验(型式试验)采用送样检验,申请单元中涉及多个型号的,按照认证机构的要求选送具有代表性(如销售量
10、大、结构复杂等)的产品送样进行检验。送样要求:每个认证单元,按认证机构要求,选取智能直热式中央电暖系统(散热器)的功率最大的送样数量为 2 台;同一单元中散热器功率有差异的,最小功率送样 1 台,做升温时间、表面温度均匀性项目试验。4.2.24.2.2 抽样原则抽样原则(不适用)4.2.34.2.3 检验方案检验方案初次申请认证时,按T/ZZB 0399-2018浙江制造团体标准 智能直热式中央电暖系统中产品检验表9(型式试验)中外观要求、安全要求、散热器部份、标志项目进行检验和判定。认证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提交的认证(检测)结果并验证具有资质和能力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评估可以采信及需
11、要进行检验确认的项目,然后确定检验方案(包括样品数量及检验项目),但检验项目不得少于表1的规定。检验方案的内容应在“浙江制造”认证评审报告中说明。年度监督时对每个认证单元抽取一个代表性的型号,进行检验和判定,监督检验项目按T/ZZB 0399-2018浙江制造团体标准 智能直热式中央电暖系统表9(型式试验)中“外观要求、安全要求、散热器部份、标志项目”要求确定,但不得少于表1规定的监督检验项目,且在一个认证周期内应覆盖全部检验项目。采信原则:a) 检验机构应为经过CMA或CNAS、ILAC、APLAC认可,具有检验能力的实验室(包括由于检测机构未覆盖“浙江制造”团体标准范围,其出具的盖有检测机
12、构检测专用章的检测报告数据);b) 所涉及产品检验报告日期距现场审核日期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c) 所涉及产品的执行标准和种类、质量等级同认证产品所确认的执行标准和种类、质量等级一致;d) 所涉及产品的具体型号/规格能代表认证产品时;e) 所涉及产品检验的具体项目满足认证产品确认标准的要求时,且经检验符合要求。认证机构对出具的检验报告按采信原则,对检验机构的资格以及检验报告中所涉及产品的检验(报告)日期、执行标准、种类、质量等级、具体型号/规格、代表的认证产品范围、检验的具体项目进行核查。评审组进行现场核实,对检验样品的代表性进行判断,根据检验样品相关信息进行产品一致性的检查,同时对受审核方质
13、量控制体系进行追溯,并做好相关记录,以证实采信报告的合理性。采信第三方检验报告时,应将检验报告(经评审组现场确认签字)一同上报认证机构审定。表 1 检验项目7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不合格分类型式试验项目监督抽样项目1外观要求6.2C2安全要求6.3致命缺陷3散热器启动6.4.3.1B4表面温度6.4.3.2A5升温时间6.4.3.3A6表面温度均匀性6.4.3.4B7待机功率6.4.3.5.1A8关机功率6.4.3.5.2A9冲击电流6.4.3.6B10功率衰减6.4.3.7B12环保要求6.4.3.9A13标志GB 4706.23 第 7章和 9.1致命缺陷4.2.44.2.4 检验要求及检验
14、结论检验要求及检验结论所有检验项目符合标准要求时,判定合格。当判定不符合标准要求时,认证委托人进行整改后重新检验,一次复检结果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则判定为合格,若仍有不合格项,则判定为不合格。如认证委托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向认证机构申请复议或复查。4.34.3 初始工厂审查初始工厂审查4.3.14.3.1 审查内容及要求审查内容及要求4.3.1.1初始工厂审核内容为工厂满足“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1部分 通用要求、“浙江制造”评价规范 第2部分 管理要求以及符合T/ZZB 0399-2018浙江制造团体标准 智能直热式中央电暖系统标准要求的程度。审核范围包括与认证产品相关的
15、所有生产场所、部门、人员及活动。初始工厂审核时, 工厂应有申请认证的产品在生产, 应包含认证产品设计/开发及产品一致性的审核。4.3.1.2 产品一致性审核在生产现场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一致性检查。重点核实以下内容:a) 认证产品的铭牌和包装箱上所标明的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与第三方检验报告上所标明的一致性;对于第一次申请并选择工厂审核与产品检验同时进行的申请人,则核实认证产品的铭牌和包装箱上所标明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是否与检验样品(产品描述)一致;b) 现场生产的认证产品的类型、结构等与产品检验(型式试验)时的样品一致性;8c) 现场验证认证产品的重要零部件与申请时提供的一致性 (包括涉及国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ZJM-014-4481-2018 智能直热式中央电暖系统散热器 ZJM 014 4481 2018 智能 直热式 中央 系统 散热器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kel****01】。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kel****01】,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