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17∕T 58-2022 教育机构反恐怖防范规范(达州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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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13.310 CCS A 90 5117 四 川 省 ( 达 州 市 ) 地 方 标 准 DB5117/T 582022 教育机构反恐怖防范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anti-terrorism precaution at educational institutions BDB5117/T 582022 I 目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2 4 缩略语 . 2 5 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 . 2 6 管理要求 . 3 7 设计和施工要求 . 6 8 评审、检验、验收和运行维护要求 . 20 9 监督和检查 .
2、20 附录 A(资料性) 教育机构反恐怖防范工作检查实施 . 21 参考文献 . 33 DB5117/T 582022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与反恐怖防范管理基本规范、党政机关反恐怖防范规范等系列标准共同构成达州市反恐怖防范标准体系。本文件是教育机构的反恐怖特殊要求,与 反恐怖防范管理基本规范 配套使用。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达州市公安局提出。 本文件由达州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达州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
3、办公室、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达州市教育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中电科电科院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杭州创新研究院、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北京至简墨奇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紫光华山智安科技有限公司、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易简云数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易利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森、叶春林、郭家彬、邓刚、彭维、李根、汪震、毕严先、张瑞、吉祥、高启龙、任忠刚、陶建、赵胜、杨萌、郭庆浪、刘文辛
4、、赵洲、何清、刘洋、黄军勇、杨保国、曹晔。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DB5117/T 582022 1 教育机构反恐怖防范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教育机构反恐怖防范的术语和定义,缩略语,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管理要求,设计和施工要求,评审、检验、验收和运行维护要求,监督和检查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达州市教育机构反恐怖规划设计和防范管理 , 已建教育机构和达州开放大学反恐怖防范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T 2887 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 10409-2019 防盗保险柜(箱) GB 17565-2007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 20815-2006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 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2240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GB/T 25724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 GB/T 2818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 29315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GB/T 30147 安防监控视频实时智能分析设备技术要求 GB/T 31068 普通高等
6、学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GB 37300 公共安全重点区域视频图像信息采集规范 GB/T 39786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 GB 50198-2011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 503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6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526 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 308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 36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 594 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 GA/
7、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 GA/T 669.1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 技术标准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GA/T 751 视频图像文字标注规范 DB5117/T 582022 2 GA/T 761 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GA 871 防爆罐 GA/T 992 停车库(场)出入口控制设备技术要求 GA/T 1093 出入口控制人脸识别系统技术要求 GA/T 1127-2013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摄像机通用技术要求 GA/T 1211 安全防范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 1217-2015 光纤振动入侵探测器技术要求 GA/T 1279 保安员装备配备与管理要求 GA/T
8、 1343-2016 防暴升降式阻车路障 DB5117/T 56-2022 反恐怖防范管理基本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DB5117/T 56-202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教育机构 educationaI institution 具有办学资质的全日制学校、幼儿园。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APP: 应用程序(Application) ARP:地址解析协议(Address Resolution Protocol) FHD: 全高清(Full High Definition) IP:互联网协议(Internet Protocol) MAC:介质访问控制层(Me
9、dia Access Control) TVL:电视线路水平分辨力(TeleVision Lines) USB:通用串行总线(Universal Serial Bus) VLAN:虚拟局域网(Virtual Local Area Network) VPN:虚拟专用网(Virtual Private Network) 5 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 5.1 高等院校重要部位应包括:主要出入口(大门、宿舍、食堂餐厅、教学楼、办公大楼、实验大楼)、门卫室、安防监控中心、主要通道、广播(电视)室、配电房、锅炉房、燃气设施、水池及水泵房、重大活动时的场馆、危化物品储藏室、食堂操作间和储存间、实验室、档案室、专用
10、试卷保密室、网络中心、校(院)长室、财务室、图书馆、停车场(库)、宿舍、周界等。 5.2 中小学校重要部位应包括:主要出入口、门卫室、安防监控中心、主要通道、广播(电视)室、配电房、水池及水泵房、运动场馆、危化物品储藏室、食堂操作间和储存间、实验室、档案室、专用试卷保密室、校(院)长室、图书馆、网络中心、财务室、停车场(库)、宿舍、周界等。 DB5117/T 582022 3 5.3 幼儿园重要部位应包括:主要出入口、门卫室、安防监控中心、主要通道、广播(电视)室、午休房、配电房、水池及水泵房、操场、游泳池、食堂操作间和储存间、档案室、校(园)长室、财务室、周界等。 6 管理要求 6.1 人防
11、 6.1.1 设置原则 应结合面积、建筑分布、校园人数、重要部位情况等反恐怖防范工作实际需要,配备足够的安保力量,明确常态安保力量人数。 注:教育机构的安保力量包括保安员和经培训的教职员工等。 6.1.2 人防组织 6.1.2.1 应设置或确定承担与反恐怖防范任务相适应的反恐怖防范工作机构,明确第一责任人、责任部门和联络员,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反恐怖防范的具体工作。 6.1.2.2 应明确反恐怖防范重要岗位。重要岗位应包括:机构负责人、反恐怖防范工作主管领导、班主任和辅导员、实验室和危化物品管理人员、反恐工作联络员、食堂餐馆负责人等相关岗位人员。 6.1.2.3 应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宣
12、传教育,提高反恐怖主义意识。 6.1.3 人防配置 6.1.3.1 人防配置应符合表 1 要求。 表 1人防配置表 序号 项目 配设要求 设置要求 高等院校 中小学 幼儿园 1 工作机构 健全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应设 2 责任领导 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应设 3 责任部门 安保部门兼任或独立设置 应设 4 联络员 指定联络员1名 应设 5 技防岗位 重要技防系统设施 应设 6 固定岗位 主要出入口、门卫室、安防监控中心 主要出入口、门卫室、安防监控中心 主要出入口、门卫室、安防监控中心 应设 7 巡查岗位 主要通道、宿舍、广播(电视)室 主要通道、宿舍、广播(电视)室 主要通道、广播(
13、电视)室、午休房 应设 8 配电房、锅炉房、水池及水泵房、燃气设施 配电房、水池及水泵房 配电房、水池及水泵房 应设 9 大型场馆 运动场馆 操场、游泳池 应设 10 危险物品储藏室、食堂操作间和储存间 危险物品储藏室、食堂操作间和储存间 食堂操作间和储存间 应设 DB5117/T 582022 4 表 1 (续) 序号 项目 配设要求 设置要求 高等院校 中小学 幼儿园 11 巡查岗位 实验室、档案室、专用试卷保密室、网络中心、校(院)长室、财务室、图书馆 实验室、档案室、专用试卷保密室、校(院)长室、网络中心、财务室 档案室、校(园)长室、财务室 应设 12 停车场(库)、周界 停车场(库
14、)、周界 周界 应设 13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岗位 网络安全维护 网络安全维护 网络安全维护 应设 14 机动岗位 备勤、周界 备勤、周界 备勤、周界 应设 6.1.3.2 安保力量配备原则如下: a) 安防监控中心、门卫室在岗安保力量不少于 1 人,教育机构主要出入口在岗安保力量不少于 2人,实行双人双岗; b) 技防岗位、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岗位应配置在岗人员不少于 1 人; c) 上学放学高峰期间安保力量应相应增加; d) 在举办重大活动期间,应在出入口、主要通道、相关活动场馆和周界增加巡查安保力量; e) 校园的安保力量可采用专(兼)职结合的方式。 6.1.4 人防管理 6.1.4.1
15、人防管理应符合 DB5117/T 56-2022 中 7.1.4 的要求。 6.1.4.2 应建立与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公安机关及教育机构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和应急联动机制,定期报告反恐怖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互通信息、完善措施。发现可疑人员、违禁和管制物品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同时保护现场。 6.1.4.3 应加强人防管理: a) 加强反恐怖防范教育宣传,将恐怖活动预防、应急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开展全员应急技能训练和应急处突演练,提升人防技能; b) 对重要岗位人员开展背景审查,建立人员档案,并向公安机关备案,确保用人安全; c) 加强门卫管理、开展巡查与安检、技防系统的值守监看和
16、运行维护,主要出入门口应 24 h 有人值守,其他出入口开启时应有人值守,确保人防职责落实; d) 健全管理制度体系,提高管理效率,强化检查督导,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e) 教育机构主要负责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应签订反恐怖防范目标责任书,重要岗位的从业人员应签订相应的反恐怖防范承诺书。 6.1.4.4 应指定专职联络员,联络员应确保 24 h 通信畅通。联络员的配置和变更,应及时向教育机构主管部门、属地公安机关和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备案。 6.1.5 安保力量要求 反恐怖防范安保力量应符合DB5117/T 56-2022中7.1.5的要求,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在岗保安员应具备
17、处置突发事件、履行日常安保职责的身体素质和专业技能,并应符合 GA/T 594 和 GA/T 1279 的相关要求; DB5117/T 582022 5 b) 每半年至少应组织 1 次保安员反恐怖防范与应急知识教育培训;保安员每周应开展不少于 1 h 的应急防护器材的技能训练; c) 保安员的配备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师生员工人数少于 100 人的学校至少配 1 名保安员; 2) 100 人以上 1000 人以下的学校至少配备 2 名保安员; 3) 超过 1000 人的学校每增加 500 名学生增配 1 名保安员; 4) 寄宿制学校至少配备 2 名保安员,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 300 名
18、寄宿生增配 1 名保安员; d) 在满足 c)的基础上,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白天学生在校期间,每个门岗至少配备 2 名保安员值勤; 2) 夜间无寄宿学生的教育机构至少配备 1 名保安员值勤,寄宿制教育机构夜间至少配备 2名保安员值勤; 3) 上、放学重点时段,在“一门两保安”的基础上,宜增配 2 名以上保安员在校门口及周边区域持械叠加值守; 4) 非重点时段,配备不少于 2 名保安员巡逻守护,每天对重要部位的巡查不少于 1 次; e) 应加强重要部位巡查,寄宿制的每栋宿舍楼应至少配备 1 名专职或兼职宿舍管理员(女生宿舍楼宿舍管理员应为女性),每天应开展不少于 2 次的夜间巡查; f) 宜
19、组织教职工成立应急处置队伍,落实各项防范与应急措施,定期培训和演练; g) 安保人员应熟悉教育机构地理环境、消防通道、各类疏散途径及安全管理、治安保卫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标准和规章制度,还应熟练掌握周边治安特点及安全防范工作重点; h) 宜与社区、家长合作,在教育机构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安全保卫志愿者队伍,在上、放学等重点时段维护本机构及门口秩序; i) 网络安全维护人员应按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开展网络安全防范工作; j) 专职联络人应确保 24 h 通信畅通,联络人的配置和变更,应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教育机构主管部门备案; k) 每个校区应设至少 1 名安全主任,负责安全防范管理工
20、作; l) 积极应对相关涉恐突发事件,在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及公安机关、教育机构主管部门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2 制度防 6.2.1 一般要求 制度防应符合DB5117/T 56-2022中7.5的要求。 6.2.2 制度防组成 制度防组成包括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和技术标准等标准化文件。 6.2.3 管理标准 6.2.3.1 应按 DB5117/T 56-2022 中 7.5.3.2 配置相应管理标准,同时制定重要部位管理制度。 6.2.3.2 所有群体活动应置于可控区域和可控条件之下,避免不必要的群体聚集。 6.2.3.3 应制定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反恐防范门卫值守和巡逻制度。 6.2.
21、3.4 制定反恐怖防范责任承诺制度, 明确反恐怖防范目标责任书和反恐怖防范承诺书的签订要求。 DB5117/T 582022 6 6.2.3.5 应建立来访登记、幼儿接送、机动车管理等制度,接送学生、幼儿应在校内安全区域,或从校内封闭转送到其他安全区域实现家庭接送。 6.2.3.6 对来访人员、车辆进行登记识别;对接幼儿人员应通过人像比对或者接送卡、打电话确认等方式核对身份信息后才可进入校内接送。 6.2.3.7 对进入校内的机动车辆应进行渠化隔离,人车分道。 6.2.3.8 建立重要岗位一岗双责和校园师生意识形态反恐防范制度,编制反恐预案,每学期不定期演练。 6.2.3.9 建立应急能力和风
22、险评估制度,定期组织评估,实时分析、研判校内、校外的安全威胁。 6.2.3.10 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定期组织排查,及时整改,记录在案,保存备查。 6.2.4 工作标准 6.2.4.1 制定保安岗位工作标准,对保安人员配置标准、资质条件、权限、现场操作规范,以及出现问题的处理方式和责任追究等要求进行明确。 6.2.4.2 制定机构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重要部位相关工作人员岗位工作标准,明确反恐怖防范工作责任、应急疏散过程中的工作要求等。 6.2.5 技术标准 对尚未有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技术事项,应制定相应的内控管理标准化文件。 7 设计和施工要求 7.1 物防 7.1.1 配置原则
23、 7.1.1.1 应纳入工程建设总体规划,新建或改建的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7.1.1.2 使用的设备和设施应经法定机构检验或认证合格。 7.1.2 物防组成 重点目标物防包括实体防护设施、个人应急防护装备、公共应急防护装备及设施等。 7.1.3 物防配置 物防配置应符合表2要求。 表 2 物防配置表 序号 项目 安放区域或位置 设置要求 高等院校 中小学 幼儿园 1 实体 防护 设施 机动车阻挡装置 主要出入口 主要出入口 主要出入口 应设 2 防机动车冲撞或隔离设施 主要出入口、 受机动车冲击后容易受到重大伤害的重要部位 主要出入口、 受机动车冲击后容易受到重大伤害的重要部位
24、主要出入口、 受机动车冲击后容易受到重大伤害的重要部位 应设 DB5117/T 582022 7 表 2 (续) 序号 项目 安放区域或位置 设置要求 高等院校 中小学 幼儿园 3 实体 防护 设施 防盗安全门、金属防护门或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 安防监控中心、实验室、危化物品储藏室、 食堂操作间和储存间、档案室、专用试卷保密室、 广播 (电视)室、网络中心、水池及水泵房、财务室 安防监控中心、实验室、危化物品储藏室、 食堂操作间和储存间、档案室、专用试卷保密室、 广播 (电视)室、网络中心、水池及水泵房、财务室 安防监控中心、 食堂操作间和储存间、 档案室、 广播(电视)室、水池及水泵房、财务
25、室 应设 4 防盗保险柜、防盗保险箱 财务室 财务室 财务室 应设 5 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 周界 周界 周界 应设 6 人车分离通道 出入口 出入口 出入口 应设 7 钢窗栅栏、实体墙 水电热气等设备间 配电房、水池及水泵房 配电房、水池及水泵房 应设 8 刀片刺网 周界围墙 周界围墙 周界围墙 宜设 9 人行出入口通道闸 出入口 出入口 出入口 宜设 10 个人 应急 防护 装备 对讲机、强光手电、防护棍棒、自卫喷雾器 门卫室、安防监控中心 门卫室、安防监控中心 门卫室、安防监控中心 应设 11 毛巾、口罩 危化物品储藏室等重要部位 危化物品储藏室等重要部位 门卫室 应设 12 防护面罩 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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