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梁启超“法治主义”的内在理路变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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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末民初梁启超“法治主义”的内在理路变迁张晓思内容提要 辛亥革命爆发前,宪制思想在中国的研究与传播,有着显著的工具特征,以救亡图存为目的。梁启超以“法治主义”的名义对救亡图存路径的探索便是鲜明的例证。相较于戊戌时期以洋装推销古制,流亡日本后的梁启超反其道而行之,将传统的法家思想等同西方的“法治主义”,并糅合西方干涉主义的政治思想,在传统思想的缘饰下阐释“法治主义”和“开明专制”等西法学说。梁启超在欧游以后离开政坛,以历史考证的立场,对早年提出的法家法治主义进行了全面的反思和否定。梁氏“法治主义”路径繁复多变,大体上仍呈现从救亡图存向思想启蒙的根本转折。关键词 梁启超 法治主义 法家思想 开明专
2、制“救亡图存”是中国近代史上的核心问题。自鸦片战争后被迫打开国门,大量的西方思想开始陆续通过各种途径传入国内,社会各阶层尤其是先进知识分子也开始了各种改革探索。甲午战争的失利,让“同治中兴”的光环破灭,也让知识分子和官僚阶层开始认识到不仅要学习西方的科学技术,更要吸收其政治思想并对政治制度进行改良。康有为和梁启超作为其中的代表性人物,试图从中国传统文化出发,“托古改制”,开启一扇“方便之门”,让国内各方都能了解和接受西方宪制思想。戊戌变法失败后,梁启超流亡日本,开展了一系列法家研究,并写下 管子传开明专制论 等多篇文章,阐释“法治主义”的理念,在中国法学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学界对梁启超的“法治
3、思想”研究不少,例如喻中从思想史角度以“救亡本位”和“启蒙本位”两种截然不同的出发点分析了梁启超法治思想702的阶段性特征。俞荣根探讨了梁启超法治思想对中国法文化的创造性转化。沈大明结合梁启超的法治思想、宪政思想及司法活动等详细阐述了其对中国近代法制的作用与影响。焦润明的专著则以梁启超法律思想为主题,更为综合地探讨了梁启超的法治思想。此外,钟珍维、万发云所著梁启超思想研究 亦列专章阐述了梁启超的法治思想。本文则尝试展现梁启超“法治主义”细微、曲折的历史进程,分析其起源、策略、内容、缺陷以及转变等内容,并探寻其历史意义。一 早期“法治主义”的话语逻辑梁启超作为中国近代史上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在
4、清末民初的思想嬗变中发挥着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张灏曾以“梁启超与中国思想的过渡”为题撰写出成名之作。梁氏得此地位,一方面因其中国传统文化基础深厚;另一方面因其常年在海外流亡,不断吸收西方各种流派的政治理论和思想,以其理智将两者加以融合,反哺国内思想界。康有为为免梁启超陷入革命一途,召唤梁启超赴美,欲其回心转意。梁氏思想果然流质易变,自 1903 年赴新大陆考察后,其观念发生巨变,从提倡共和转向开明专制。关于其转变的原因学界多有讨论,除与其赴美考察期间目睹的社会现状密切相关外,还与上海革命党连续经历爱国学社与中国教育会分家,以及 苏报 案吴稚晖与章太炎等人的冲突有关。在梁启超的政治生涯中,其思想
5、流质易变是一个典型的特征。而这一特征,也贯穿在其“法治主义”思想的形成、演变和反思的过程中。其早期的“法治主义”主张,明显带有功利性。在当时全中国都在高声疾呼的“救亡图存”语境下,梁启超认为,“法治主义”是一副能够拯救中国于危难之中的802近代史学刊(第 28 辑)喻中:梁启超的法治概念 一个思想史的考察,新疆社会科学 2011 年第 2 期。俞荣根:论梁启超的法治思想 兼论梁氏对传统法文化的转化创新,孔子研究1996 年第 1 期。沈大明:梁启超与中国法制的现代化,上海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 年第 3 期。焦润明:梁启超法律思想综论,中华书局,2006。钟珍维、万发云:梁启超思想
6、研究,海南人民出版社,1986。美 张灏:梁启超与中国思想的过渡(18901907),崔志海、葛夫平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4。桑兵:梁启超与共和观念的初兴,史学月刊 2018 年第 1 期。良药。1904 年,梁启超发表 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提出了一个著名的命题:“法治主义,为今日救时唯一之主义。”“法治主义”这一影响深远的历史概念从此诞生。但此时梁氏所谓的“法治主义”,内涵大概止于传统的法家学说。他试图借助“法治主义”这一西方宪制的新概念,复兴中国传统的法家思想,通过借鉴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思想资源,解决两千多年后清末的困局。当时的中国内忧外困,而且在世界竞争中频繁失利。梁启超认为,这就是
7、春秋战国时代的重演。已经习惯了“万国来朝”的古老中华帝国,不得不放下身段,引进学习西方技术,非常吃力地与比邻的各个国家竞争。历史上法家思想帮助春秋战国时期的齐国、魏国、秦国等先后崛起,更帮助秦王嬴政一统天下,这是已经得到验证的。传统的法家思想自然亦可帮助中国走出清末困局,实现救亡图存的目标。在梁氏的眼中,这是合理的推论。梁启超将法家学说视为“法治主义”,并将其视为救亡的灵丹妙药,将以法家学说救中国的做法,变成了以“法治主义”救中国,并将其意义与价值都归结于救亡、救时、自存、自强,实质并未与西方宪制思想中的民主、人权、自由、平等紧密相连。这种借助欧美法治的外观,内里借鉴先秦法家的做法,从后见之明
8、看当然并不高明。但在当时内外交困、“救亡压倒一切”的时代背景下,梁启超试图复兴法家思想拯救中国,也就意味着他对中国的政治改革形成一个基本的判断:不能实行种族革命,也不能走向共和,只希望在维持国体现状的情况下“救今日的中国”。以“法治主义”来指称法家学说,比附西方政治学说,为法家学说的复活提供了正当性。这就成为梁启超早期的“法治主义”话语的逻辑。二 转向托古改制的“法治主义”具体言之,梁启超提出“法治主义”思想,并大力推崇先秦法家代表人物之一的管仲,大力鼓吹中国的“法治主义”自古有之,并指出要实现救亡图存的目标,就要效法古人,重新实行“法治主义”。此做法,毫无疑902清末民初梁启超“法治主义”的
9、内在理路变迁梁启超: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四,北京日报出版社,2020,第 167 页。问就是托古改制。但与戊戌前后康有为的“托古改制”相比,两者在时代背景上差别巨大,实际上名同实异。戊戌变法前,梁启超在政治主张上紧随其师康有为。当时的康有为、梁启超两人,对于西方的政治理论和政治思想均缺乏深入的了解。而与此同时,尽管经历了甲午战争失败,但是在清政府内部保守派的力量依旧非常强大,而渐进改革派(如张之洞、陈宝箴等人)也对康有为、梁启超等人的激进政治主张持反对意见,还有来自严复等较早接触到西方宪制思想的思想家。普通民众对于西方政治理论和政治思想更是知之甚少。尽管人们感觉到国家的政治制度
10、应该发生改变,但是不知道应该如何改变。从这个角度出发,康有为和梁启超的维新变法思想缺乏足够肥沃的土壤。在保守派、革政派的层层压力下,清政府并未大刀阔斧实施政治改革,康有为、梁启超等维新派面临重重困境。康有为从中国传统文化入手,另辟蹊径,对其展开独特的解读,并写下 新学伪经考 孔子改制考 等一系列论著,试图通过重新解析儒家经典和改造万世之师孔圣人的形象,达到推动维新变法的目的,内里实质以中学为底色。梁启超在这个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他不仅参与了部分重要政论文章的写作,而且发表了自己的看法。1896 年 11 月,梁启超在 时务报 上发表 古议院考,宣传康有为的议院思想。从中可见此时梁启超深受康
11、有为思想的影响,其宪制思想来源于中国传统的儒家经典,他还凭借深厚的中学背景,将中国传统经典中的说法强行与西方宪制思想相对接。如其所言:“洪范 之卿士,孟子 之诸大夫,上议院也;洪范 之庶人,孟子 之国人,下议院也。汉制议员之职有三:一曰谏大夫,二曰博士,三曰议郎。”之所以做出这样的比附,梁启超认为“法先王者法其意”。梁启超在上海 时务报 时期,接触到大量涌入的西方宪制理论著作,其认识也逐步发生改变,甚至私底下已经开始否定“托古改制”。一年之后,梁启超在 与严幼陵先生书 中指出:“古议院考 乃数年前读史时偶有札记,游戏之作。实则启超生平最恶人引中国古事以证西政,谓彼之所长,皆我所有。此实吾国虚骄
12、之结习,初不欲蹈之,然在报中为中012近代史学刊(第 28 辑)参见茅海建 戊戌变法的另面:“张之洞档案”阅读笔记,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参见 美 史华慈 寻求富强:严复与西方,叶凤美译,中信出版社,2016。参见茅海建 戊戌时期康有为、梁启超的思想,三联书店,2021。梁启超:古议院考,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一,第 86 页。等人说法,又往往自不免。”由此可见,此时的“托古改制”是不得已而为之,其一是因为当时国内政坛陈腐的局面,二也是因为康、梁二人对西方的宪制思想和制度缺乏深入的了解,三是因为民智未开。梁启超 1904 年提出“法治主义”,其时国内外环境均与戊戌变法时期大相径庭。戊戌变法失败后
13、,康有为与梁启超先后抵达日本。尽管两人已经在政治思想上逐渐存有分歧,但是鉴于留日初期的艰难处境与危机四伏,两人必须团结一致,共同谋取生存空间。然而,随着两人在日本的境遇逐步改善,梁启超与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的接触日渐增加,特别是康有为被日本政府勒令离境之后,梁启超与康有为的宪制思想渐行渐远。其间,梁启超大量阅读日本翻译的西方政治学著作,这对其思想转变起到关键性作用。西方不同类别的政治思想和宪法制度在梁启超的脑海不断发生交会与融合。在日本流亡前期,梁启超更多受到以自由主义为代表的西方传统政治思想的影响,而后期则明显受到了明治后期日本主流政治思想和西方干涉主义政治思想的影响。无论是梁启超所发表的
14、文章还是其行为,大体遵循这一规律。康有为离日以后,梁启超从康有为的得意门生和最佳助手,转身变成最令康头疼之人。康有为多次从檀香山写信给梁启超,对其大加指责。但是梁启超丝毫不为所动。义和团运动以后,新政遽然兴起。中国的时代命题从富国强兵抵抗外侮,变成救亡图存。梁启超的美洲之行,也让其对美国的民主政治弊端有更为深入和直观的了解。他认为革命并不能够拯救中国。此后,梁启超放弃了革命主张,重新回到立宪的主张,并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法治主义”。吊诡的是,他采用的策略,还是他最“恶”的托古改制。与戊戌不同之处在于,此时他以传统思想为缘饰,内里却是西法、西政。梁启超在托古改制中选择的是中国先秦政治思想中的法家
15、思想,并选择法家的重要代表性人物之一管仲作为切入点。1903 年2 月11 日,一篇题为 管子传 的文章刊登在 新民丛报 第25 号的新年大附录征文栏目中,作者署名“汤学智”。根据王学斌的考证,112清末民初梁启超“法治主义”的内在理路变迁梁启超:与严幼陵先生书,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一,第 100 页。参见 日 狭间直树编 梁启超明治日本西方:日本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共同研究报告(修订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参见 日 狭间直树 梁启超:东亚文明史的转换,高莹莹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21。此文实乃梁启超受汤学智来稿启发,并对之大加修改后的合著作品。因此,这篇 管子传 实为梁启超管子研
16、究的开端。管仲,春秋时期齐国政治家。当时,“中央集权之制度未巩固也”,“君权未确立也”,“中国种族之争甚剧烈也”,而“中国民业未大兴也”。用梁启超的话,“天之为一世产大人物,往往产之于最腐败之时代,最危乱之国土”。管仲起于微贱,但能磨炼人格,绽放光芒,成为当时乱世中的第一流人物。他最大的功绩就是通过一系列的政治、经济、军事改革,使齐国在纷乱复杂的春秋时期成为五霸之一。而梁启超将此归功于管仲所确立的“法治主义”。梁启超在管子传 一文中,着重介绍管仲的法家思想和取得的巨大成就,并以此作为介绍其“法治主义”主张的切入口。另如梁氏在 1904 年撰写 中国之武士道 一书,以列传体叙述 78 人,“采
17、史记 最多,左传国策吕氏 淮南 韩非墨子说苑新序 次之,每篇杂以评论,以导入新理想”,其实也是借助传统的思想资源,提倡日本的“武德”,为当时中国实施军国民教育开路。三 西法的理论底色近代中国,站在“现代”的角度对法家开展研究始于章太炎。1898 年,章太炎在 商鞅 一文中说:“法家者流,则犹西方所谓政治家也,非胶于刑律而已。”又说:“鞅固救时之相而已。其法取足以济一时,其书取足以明其所行之法。”严复也指出:“是故居今而言救亡学,惟申、韩庶几可用。”他们表面上是为商鞅和申不害这些在中国传统历史上饱受争议的法家平反,实际上是通过介绍他们的事迹和做法,将西方宪制思想融入其中,便于介绍给国人。梁启超竖
18、起“法治主义”这面大旗,将法家思想比附西方宪制思想,212近代史学刊(第 28 辑)王学斌:梁启超管子研究述论,理论学刊 2011 年第 2 期。梁启超:管子传,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五,第 56 页。梁启超:管子传,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五,第 8 页。梁启超:致蒋观云书(光绪三十四年四月初七日),丁文江、赵丰田编 梁启超年谱长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第 226 页。章太炎:訄书(初刻本)儒法,章太炎全集 第 3 册,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第9 页。章太炎:国学略说,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第 192 页。严复:与熊纯如书,王栻主编 严复集 第 3 册,中华书局,1986,第 620 页。介
19、绍宪制知识和观念,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将法家的“法”与西方法学的“法”进行比附,让从未接触过西方宪制观念的大部分国人,能通过中国传统文化的积淀更容易接受西方宪制理念;二是当时的中国身处内忧外患,处境极为困难,而管仲、申不害、商鞅等人所处的国家也都在春秋战国的乱世之中,通过这些法家代表人物的治理,齐国、韩国、秦国等国迅速富强起来。这正是当时国民所热切期盼的既能让国家振兴又能保持民族自豪的极佳案例。正因为启动“法家”研究既有先例可循,也符合当时国内外的政治形势,梁启超从 管子传 开启了在清末民初学者中持续时间最长的“法治主义”研究。孙君恒、杨国哲指出,梁启超的 管子传“与其说是为管子立传,
20、进行管子生平叙述,不如说是对管子思想加以评论、借题发挥”。梁启超的“法治主义”研究起于管仲但并没有局限于其一人,而是试图从历史和理论的维度来解析“法治主义”:我国自三代以来,纯以礼治为尚。及春秋战国之间,社会之变迁极剧烈,然后法治思想乃始萌芽。法治主义者,应于时势之需要,而与旧主义宜战者也。逮于今日,万国比邻,物竞逾剧,非于内部有整齐严肃之治,万不能一其力以对外。法治主义,为今日救时唯一之主义;立法事业,为今日存国最急之事业。在 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 中,梁启超以其极高的国学造诣和丰富的西学见闻,对“法治主义”在中国的缘起和兴衰做出详细的分析。梁氏完全用“法治主义”指代法家思想,并将儒家、道家、
21、墨家、法家对法的观念进行了比较。与此同时,还将“法治主义”与放任主义、人治主义、礼治主义、势治主义进行了比较,并指出“而四者皆不足以救时弊,于是法治主义应运而兴焉”。虽然该文题目是“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但文中的大部分内容是讲述在乱世中“法治主义”比其他思想和主张更能救时弊。梁启超这一明显的偏向,实际上是借助中国传统的法家思想,传达其当时312清末民初梁启超“法治主义”的内在理路变迁孙君恒、杨国哲:梁启超 管子传 中的君主立宪论审视,第十二届全国管子学术研讨会交流论文集(三),2017,第 117121 页。梁启超: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四,第 166167 页。梁启超:中国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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