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汉代五色理论与墓葬颜色遗存的吊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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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齐鲁艺苑山东艺术学院学报 年第 期 总第 期 ():论汉代五色理论与墓葬颜色遗存的吊诡刘乐乐(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南 长沙)摘 要:两汉五色理论经由时间的演进呈现出复杂多变的意涵,不仅是以五行为序的思想体系和礼仪制度的外在表现,更被赋予了道德价值判断,形成一种反色彩美学的理论。而目前所能见的汉代颜色遗存皆穷尽画工设色之能,可谓“五色杂而炫耀”。这说明从先秦到两汉,不断被符号化、道德化的五色理论并没有成为汉代实际的用色标准,相反,汉代实际用色愈益追求惊采绝艳的感性生命之美。关键词:五色;汉墓壁画;色彩;感性生命;审美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许多学者在论及两汉绘画艺术的用色问
2、题时,多认为其所遵循的是五色审美模式。所谓五色,是与五行相关的五方色,即青东木,赤南火,白西金,黑北水,黄中土。五色审美模式似乎触及到中国绘画艺术的核心问题,但细忖之,其中确有商榷之处。首先,被纳入五行系统中的五色理论是否可以被称为一种审美模式?其次,两汉绘画艺术是否真的遵循先秦两汉诸子所言的五行五色理论?本文结合先秦两汉文献中的五色理论和墓葬中的颜色遗存,对以上两个问题提出一些刍荛之见;并探讨这样一个吊诡现象,即先秦到两汉,五色理论不断被符号化、道德化,而现实色彩却愈益追求强烈的感性生命之美。一、作为符号象征的五色色彩直接诉诸于人的视觉,是最原始的感官生命欲求。中国人对于色彩的最初使用是以颜
3、色装饰器物,或将红色的赤铁矿粉末撒在人骨上。这或许是一种原始的巫术礼仪,仪式中,红色似乎具有某种特殊的象征意义。除此之外,商代许多中大型墓葬的墓地和墓道中有朱砂的痕迹,有的椁壁与木棺涂有朱、黑等彩漆,甚至裹尸布也绘有彩色图案;不惟如是,商代占卜使用的甲骨亦有着色。()这些颜色固然是一种装饰,但也很难让人相信这些颜料的使用仅仅是为了装饰。特纳()对恩登布人祭祀仪式中颜色的象征意涵研究极具启发,他认为颜料的珍贵并非由于稀少,而是由于巫术宗教思想赋予特定颜色以特定的象征意义,正是这种宗教性,才促使人们克服万难去获得或生产颜料。()值得注意的是,商周时期的遗址和墓葬中出土许多造型奇特的器物,其中发现有
4、黄、绿、白、红、黑等颜料遗存。这种器物作为一种重要的随葬品,有学者提出它是当时贵族祭祀占卜时用于存放各种染料的器皿,可列入广义定义下的礼器。据此,我们有理由推测这些礼器中的颜色很可能被赋予了宗教的象征意涵。如果以上猜测仍显得证据不足,甲骨文卜辞和传世文献中的颜色词似乎为颜色的宗教象征性提供了更为直接的证据。收稿日期:作者简介:刘乐乐,女,博士,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理学院哲学系讲师,研究方向:中国美学、中国墓葬艺术。基金项目:本文系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汉代仙鬼谱系与宗教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参见:周跃西略论五色审美观在汉代的发展中原文物,();王文娟五行与五色美术观察,();余
5、雯蔚,周武忠五色观与中国传统用色现象艺术百家,()。论汉代五色理论与墓葬颜色遗存的吊诡 刘乐乐商代甲骨文中的颜色词,如赤(红色)、騂(橘红色)、白(白色)、黑(或堇,黑色)、黄(黄色)、幽(或玄,黑红色)、戠(褐色)以及勿(杂色),多用来修饰祭牲的毛色。可见至少在殷商时期,祭祀的目的、内容 与 祭 牲 的 颜 色 确 实 存 在 某 种 微 妙 的 联系。()换言之,在某种程度上,祭牲的颜色可能是人神交流的外在表现。尽管如此,从甲骨文中的颜色词来看,商代确实没有系统化的五色概念,五色概念产生于西周时期,而其作为阴阳五行的外在表现之一则盛行于春秋战国。关于五色,典籍中有两种记载方式:其一,确定的
6、某些颜色,如逸周书作雒所载的五种颜色;其二,五行系统中的五色,如尚书左传中的五色。尚书左传等传世文献中关于五色的记载多附会于阴阳五行说,故其反映更多的是其成书时代的思想,未必符合真实的历史事实。与此相较,第一种记载方式的真实性更强,且更能体现颜色作为神秘的象征是如何被一步步理论化、符号化的。逸周书作雒载:“乃设丘兆于南郊,以祀上帝,配后稷;乃建大社于周中,其壝东青土,南赤土,西白土,北骊土,中央叠以黄土。”()据此可知,西周的社稷坛呈现了青、赤、白、骊、黄五种颜色与东、南、西、北、中五方土的相关性。这种相互关联在周礼中描述的更为详细具体。周礼春官大宗伯云:“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苍璧礼天
7、,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玄璜礼北方。”()周礼春官龟人亦载:“龟人掌六龟之属,各有名物。天龟曰灵属,地龟曰绎属,东龟曰果属,西龟曰雷属,南龟曰猎属,北龟曰若属,各以其方之色与其体辨之。”郑玄进一步解释“其方之色”为:“色谓天龟玄,地龟黄,东龟青,西龟白,南龟赤,北龟黑。()社稷、玉与龜皆与祭祀相关,这说明在周代祭祀中特定的五种颜色与天地四方的祭祀之间存在相关性。这种颜色与方位的对应关系再向前可追溯至尚书尧典,其云:“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分命羲仲,宅嵎夷,曰旸谷申命羲叔,宅南交,曰明都分命仲和,宅西土,曰昧谷申命和叔,宅朔方,曰幽都。”(
8、)嵎夷、南交、西土、朔方即东、南、西、北四方,旸谷、明都、昧谷、幽都即是日在东、南、西、北四方的情况。这里暗示了空间与颜色明暗(阴阳)的对应 旸 东、明 南(明 阳)与昧 西、幽北(暗 阴)。故而,我们可以将此则材料看作颜色与阴阳五行相关联的雏形。这一雏形在逸周书小开武中有更为明确的表述,即“五行:一黑,位水;二赤,位火;三苍,位木;四白,位金;五黄,位土”()。尽管尧典的成书年代并非唐尧时代,但这段文献与殷商甲骨文和山海经中所记载的四方名和风名相一致。这说明五方概念可能在殷商时期便已产生,而五方与五色的联系则至少是西周时期就存在的信仰。相较之下,五行的具体观念最早见于尚书洪范,且与左传国语中
9、的五行记载相类似,故而洪范的成书年代应不晚于春秋时代。但此时五行只是五种物质,其并未与方位和颜色产生关联。而明确将五行与五方,乃至五色等等串联在一个庞大的阴阳五行系统的则是吕氏春秋礼记月令淮南子时则训以及春秋繁露。但此时五色所扮演的角色已不止于商周时期的祭祀之用,其更多承担的是“改正朔、易服色”的政治合法性的正名:吕氏春秋应同:凡帝王者之将兴也,天必先见祥乎下民。黄帝之时,天先见大螾大蝼,黄帝曰:“土气胜。”土气胜,故其色尚黄,其学者一般认为作雒是西周文献。参见:杨宽论逸周书 读唐大沛逸周书分编句释手稿本中华文史论丛,()。孔安国传曰:“旸,明也,日出于谷而天下明,故称旸谷。”“南交,言夏与春
10、交举一隅以见之,此居治南方之官。”“昧,冥也,日入于谷而天下冥,故曰昧谷。”“北称幽,则南称明,从可知也。都,谓所聚也。”可见,旸、明、昧、幽是指太阳的运行所产生的明暗,而阴阳最初亦和日有密切关系,指有无日光两种天气。如此,旸、明、昧、幽自然与阴阳产生密切的联系。参见: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正义尚书正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关于此段的释义可参见:胡厚宣释殷代求年与四方和四方风的祭祀复旦学报(人文科学版),()。齐鲁艺苑山东艺术学院学报 年第 期 总第 期事则土。及禹之时,天先见草木秋冬不杀,禹曰:“木气胜。”木气胜,故其色尚青,其事则木。及汤之时,天先见金刃生于水,汤曰:“金气胜。”金气胜,故
11、其色尚白,其事则金。及文王之时,天先见火赤乌衔丹书集于周社,文王曰:“火气胜。”火气胜,故其色尚赤,其事则火。代火者必将水,天且先见水气胜,水气胜,故其色尚黑,其事则水。()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三正以黑统初,正日月朔于营室,斗建寅。天统气始通化物,物见萌达,其色黑。故朝正服黑,首服藻黑,正路舆质黑,马黑,大节绶帻尚黑,旗黑,大宝玉黑,郊牲黑()礼记月令:孟春之月其帝大皞,其神句芒天子居青阳左个,乘鸾路,驾仓龙,载青旂,衣青衣,服仓玉孟夏之月其帝炎帝,其神祝融天子居明堂左个,乘朱路,驾赤駠,载赤旂,衣朱衣,服赤玉中央土其帝黄帝,其神后土天子居大庙大室,乘大路,驾黄駵,载黄旂,衣黄衣,服黄玉孟秋
12、之月其帝少皞,其神蓐收天子居总章左个,乘戎路,驾白骆,载白旂,衣白衣,服白玉孟冬之月其帝颛顼,其神玄冥天子居玄堂左个,乘玄路,驾铁骊,载玄旂,衣黑衣,服玄玉()吕氏春秋应同所依据的理论来自邹衍五德终始说,即以五行相胜言历史递嬗,并将颜色的更迭作为历史递嬗的外在表现,如土气盛则色尚黄,木气胜则色尚青,金气胜则色尚白,火气胜则色尚赤,水气胜则色尚黑。这一全新的天命说在汉代得到极致的发展。董仲舒以三代改制说代替五德终始说,以夏为黑统,以商为白统,以周为赤统,服色各随黑、白、赤三统之色,以后的朝代依次序循环。可见,色彩与朝代相配合的影响至为明显,礼记史记淮南子白虎通论衡皆有类似记载。与之稍有不同,礼记
13、月令以阴阳运行于四时,五行与四时相配,继而一切政治行为与五行、四时相配合,发展出一套四时的五德终始,即社会历史的复杂革变乃至一年四季的更替变成颜色的轮回变迁。很明显,无论是象征朝代更替的五色还是象征四季循环的五色,秦汉时期的五色观念虽然仍然隶属于五行系统,但相较于春秋战国时期五色象征的随意性与模糊性,此时的五色象征体系更加模式化、语词化、法典化,甚至被赋予道德价值判断。二、儒家伦理价值中的五色公孙龙子通变中有一段关于“青以白非黄,白以青非碧”的有趣辩论。此处我们不对公孙龙子的形名学作过多探讨,只关注其对颜色的理解,他言“黄,其正矣,是正举也”,“木贼金者碧,碧则非正举矣”()。从中我们可以看出
14、公孙龙以正言黄,以不正谓碧,并且以五行思想作为色彩正与不正的依据。同时代的荀子亦有言:“衣被则服五采,杂间色,重纹绣,加饰之以珠玉。”礼记玉藻则更加确然提出“衣正色,裳间色”,郑玄谓玄为正,以纁为间,孔颖达进一步给出依据:“玄是天色,故为正。纁是地色,赤黄之杂,故为间色。”()由此可见,至少在战国时代,五色被称为五方正色,由五色相杂而成的色彩则被称之为五方间色。不惟如是,与正色相较,间色似乎受到不同程度的贬低。但无论是对颜色的正与非正之分以及对非正之色的歧视,在殷商与西周时期都是如礼记檀弓载:“夏后氏尚黑,大事敛用昏,戎事乘骊,牲用玄;殷人尚白,大事敛用日中,戎事乘翰,牲用白;周人尚赤,大事敛
15、用日出,戎事乘騵,牲用骍。”史记殷本纪载:“汤乃改正朔,易服色,上白,朝会以昼。”又引孔子之言,曰:“殷路车为善,其色尚白。”淮南子齐俗训载:“殷人之礼,社用石,祀门,葬树松,其乐大户晨露,其服尚白。”白虎通三正云:“十一月之时,阳气始养根株黄泉之下,万物皆赤,赤者,盛阳之气。故周为天正,色尚赤也。十二月之时,万物始牙而白。白者,阴气,故殷为地正,色尚白也。十三月之时,万物始达,孚甲而出,皆黑,人得其功,故夏为人正,色尚黑。”论衡指瑞言:“推此以况,白鱼赤乌犹此类也。鱼,木精;白者,殷之色也。乌者,孝鸟也;赤者,周之应气也。先得白鱼后得赤乌,殷之统绝,色移在周矣。据鱼、乌之见以占武王,则知周之
16、必得天下也。”参见: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疏礼记正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汉司马迁史记北京:中华书局,、;何宁淮南子集释北京:中华书局,;清陈立白虎通疏证北京:中华书局,;黄晖论衡校释北京:中华书局,。论汉代五色理论与墓葬颜色遗存的吊诡 刘乐乐不存在的。汪涛依据甲骨文,对商代颜色分类过程提出全新的假设,他认为商代人最先分辨出来的颜色是白和勿,即无色和有色,所有浅色、亮色都属于白,所有深色、暗色都属于勿;继而黑(堇)作为一个极端颜色出现,红(赤)则从勿中分化出来;之后黄作为一种中性颜色被区分出来;最后青从黑中分化出来,其它相近的颜色也有了更加明确的区分。极富意味的是,汪涛对于勿色(杂色,即各种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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