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G 1002-2022 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管理导则.pdf
《JTG 1002-2022 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管理导则.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JTG 1002-2022 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管理导则.pdf(49页珍藏版)》请在咨信网上搜索。
1、JTG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行业标准JTG 10022022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管理导则Management Regulation for Compilation and Revision of HighwayEngineering Industry Standards2022-2022-0909-0505发布发布2022023 3-0101-0101实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行业标准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管理导则ManagementRegulation for Compilation and Revision of HighwayEn
2、gineering Industry StandardsJTG 1002-2022主编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局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路分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实施日期:2023 年 1 月 1 日前前言言为指导和规范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的制修订管理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下达 2018 年度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交公路函2018244 号)的要求,由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路分会承担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管理导则(JTG 10022022)(以下简称“本导则”)的修订工作。本导则的修订,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及国务院
3、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 号)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要求,以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为指引,以体现高质量、贯彻新理念、适应数字化,构建现代公路工程标准体系,推进公路建设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依据公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总结了 2013 版管理导则施行以来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管理的经验,继承和完善了 2013 版管理导则的思路和结构,突出了各阶段标准质量控制和及时性的原则,明确各参与方责任落实,加强过程管理,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了标准制修订的工作程序、流程、环节,标准局部修订,发布和复审等过程的规定,增加了基本规定和标准出版与发行章节。本导则共分
4、为 8 章和 4 个附录。分别是:1 总则、2 基本规定、3 标准立项、4标准制修订、5 标准批准与发布、6 标准出版与发行、7 标准局部修订与发布、8 标准日常管理,附录 A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立项申请报告、附录 B 公路工程行业标准XXX审查意见表、附录 C 审查阶段材料、附录 D 征求意见阶段材料等。本导则由张建军、吴春耕负责起草第 1、2 章和附录 A,于光、沈毅负责起草第3 章和附录 D,陈冉、王巍、赵尚传负责起草第 4 章,张慧彧负责起草第 5 章,吴有铭负责起草第 6 章,王巍、陈冉负责起草第 7、8 章和附录 BC。请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函告本导
5、则日常管理组,联系人:王巍(地址:北京海淀区西土城路 8 号,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路分会,邮编:100088;电话及传真:010-62079983;邮箱:),以便修订时参考。主编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局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路分会参 编 单 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主编:张建军主要参编人员:吴春耕于光张慧彧陈冉沈毅王巍赵尚传吴有铭主审:张劲泉参与审查人员:周伟成平李彦武霍明汪晶刘怡林孟书涛唐琤琤聂承凯赵君黎褚波目次1 总则.-1-2 基本规定.-3-3 标准立项.-5-3.1 一般规定.-5-3.2 项目征集与立项申报.-5-3.3 编写单位和人员要求.-6-
6、3.4 项目评审与项目确定.-10-3.5 任务下达与合同签订.-10-3.6 主审确定.-11-4 标准制修订.-13-4.1 一般规定.-13-4.2 大纲阶段.-14-4.3 征求意见稿阶段.-16-4.4 送审稿阶段.-17-4.5 总校稿阶段.-20-4.6 报批稿阶段.-20-5 标准批准与发布.-22-6 标准出版与发行.-23-7 标准局部修订与发布.-24-8 标准日常管理.-26-附录 A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立项申请报告.-29-附录 B 公路工程行业标准XXX审查意见表.-34-附录 C 审查阶段材料.-35-附录 D 征求意见阶段材料.-42-本导则用词用语说明
7、.-44-1-1 总则1.0.1为加强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管理工作,提升行业标准制修订水平,保证行业标准编制质量,制定本导则。1.0.2本导则适用于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从立项到发布实施全过程的管理。1.0.3公路工程行业标准是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条文说明:条文说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六条 公路建设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承担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和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保证公路工
8、程质量。第三十五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第四十五条 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第四十九条 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的轴载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以上有关公路工程建设及强制性标准的法规、条例等规定,公路工程建设等过程中需严格执行。公路工程行业标准需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1.0.4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分为公路工程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公路工程推荐性行业标准。1.0.5公路工程强制性行业标准应对公路工程中直接涉及质量、安全、人身健康、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安全等公共和公众利益的限值、
9、控制性技术提出要求或规定。1.0.6公路工程推荐性行业标准应对公路工程中有利于提升质量和提高效率,保证安全和人身健康,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和等方面具有推荐性质的指标、-2-方法等提出要求和规定。1.0.7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按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执行。1.0.8公路工程强制性行业标准应依法向社会公开。1.0.9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的制修订管理除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部门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对工程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3-2 基本规定2.0.1公路工程行业标准体系应以结构科学、覆盖全面、重点突出为原则,以体现高质量、贯彻新理念、适应数字化为
10、目标,构建现代公路工程标准体系。2.0.2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管理工作应包括下列阶段:1标准立项;2标准制修订,包含编制大纲、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总校稿、报批稿;3标准批准与发布;4标准出版与发行;5标准局部修订与发布;6标准日常管理。2.0.3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立项工作包括新标准的制定和已有标准的修订。2.0.4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完成时间自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下达之日起,不宜超过 24 个月。2.0.5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编写单位应由主编单位和参编单位组成,编写组应由主编和参编人员组成。2.0.6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的制修订项目和日常管理实行主编单位负责制。2.0.7公路工程行业标
11、准的制修订内容应坚持通用性原则,在工程实践经验和科学技术研究基础上,通过调研、论证、验证等工作,保证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可操作性,提高标准质量。2.0.8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可采信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填补行业空白,实施效果良好,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可按本导则第 3章、第 4 章规定的程序申请和编制公路工程行业标准。-4-2.0.9相关标准编制单位应积极参加标准的国际化工作,开展国内外标准比对研究和国际交流。2.0.10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各阶段的技术审查工作宜采用专家组或委员会方式进行。2.0.11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过程中,主编单位未按本导则等管理
12、规定以及合同和编制大纲等要求开展工作,编制的技术文件质量低劣,未能通过审查且修改后仍无法满足要求的,依据有关规定可终止合同,依法按照规定停止或退回拨付经费,将标准项目承担单位或个人纳入不良信用记录。2.0.12主编单位应按计划和合同按期完成标准编制,按要求提交各阶段成果,合格后完成编制任务。对进度严重滞后未按合同完成的项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行业标准主管部门可取消主编单位下一年度标准立项申请资格。-5-3 标准立项3.1 一般规定3.1.1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立项按规划论证、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确定、计划下达和合同签订的程序进行。3.1.2申报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的名称宜由对象、用途和特
13、征名三部分组成。标准的特征名应根据标准性质和内容按下列规则确定:1对公路工程基础性、通用性的控制技术和限值作出规定的标准,宜采用“标准”作为特征名。2对公路工程勘测、设计、施工、养护、监理等技术事项所做一系列统一规定的标准,宜采用“规范”作为特征名。3对完成某项任务的方法、内容及形式等作出统一要求的标准,宜采用“导则”作为特征名。4对公路工程建设和养护过程中某项任务的操作过程或程序所作出的专用性要求的标准,宜采用“规程”作为特征名。5对公路工程技术、造价等文件类编制的原则、要求以及数据采集标准、方法等作出的统一规定的标准,宜采用“编制办法”作为特征名。6以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为表现形式,
14、为公路工程提供造价依据的标准,宜采用“定额”作为特征名。7对已有标准、规范、导则等的具体实施进行细化或补充规定,宜采用“细则”作为特征名。8为公路工程行业的某一方面提供具体实施或操作的指导性技术文件,宜采用“指南”或“手册”作为特征名。9.对公路工程建设中可供参照使用的标准设计图,宜采用“标准图”或“通用图”作为特征名。3.2 项目征集与立项申报-6-3.2.1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行业标准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家政策及行业发展需求,围绕构建现代公路工程标准体系,组织专家论证,提出项目规划,开展项目申报。3.2.2申请标准编制的单位应按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立项需求,向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的主管部门提交
15、“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立项申请报告”,格式及相关要求应符合本导则附录 A 的规定。3.2.3新标准制定或已有标准修订的申报项目应满足下列条件:1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发展规划和战略的需要。2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质量、安全、人身健康、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政策需要。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路管理制度规定,满足当前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工作的需要。4与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相协调。5符合公路工程行业标准体系框架,与各标准规范层次及内容相协调。6定位清晰,方向正确,主要工程技术和指标成熟可靠,经济适用。3.3 编写单位和人员要求3.3.1主编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1国内注册
16、的独立法人单位,科研诚信未出现不良情况。2在拟主编的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相关专业领域中具有技术优势,并能组织解决该标准制修订中的重大技术问题。3有承担或参编相关专业方向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团体标准的经验。4选派的主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较高技术水平和组织管理水平。5能够保障提供标准制修订所需的人员、技术和经费等支持。6承担的编写工作量不应少于标准总章数的 30%且不宜大于 70%。3.3.2主编单位应对下列主要工作负责:1根据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需要,为标准制修订工作提供经费和编写人员等条件-7-和机制保障,保证按期保质地完成标准制修订任务。2派出胜任标准制修订工作需要的主编。3保证所主编标准的质
17、量和进度。按计划完成并提交编制标准的编制大纲、征求意见稿及调研报告、送审稿及送审报告、总校稿、报批稿及报批报告和试验验证报告(如有)、试设计报告(如有)等相关材料。4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包括筹备成立编写组、组织各阶段具体编制工作、成立标准日常管理组。5按合同和工作需要执行标准制修订项目,每阶段或每个季度向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行业标准主管部门提交进度报告。6组织标准制修订过程中的征求意见会和总校稿审查会。7组织单位内部技术审核,保证编制标准满足现行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编写的有关要求。8按要求提交成果,申请项目经费拨付。9所主编标准发布后的日常解释和管理工作。3.3.3参编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1
18、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不存在科研诚信不良情况。2相关专业领域中具有技术优势,并能组织解决所承担标准章节制修订中的重大技术问题。3与主编单位在拟承担标准中具有专业方向技术优势、代表性和互补性。4保障所派出参编人员的工作时间并按时保证质量地完成制修订任务。5配合主编单位落实完成各阶段工作。6承担的编写工作量不宜少于标准总章数的 10%。3.3.4参编单位应对下列主要工作负责:1根据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需要,为标准参编人员提供经费和机制保障条件等,按期保质完成工作。2按照主编单位对所编制标准的任务分工,按时提交各阶段成果。3对所编写标准章节的编写质量和进度负责。-8-3.3.5主编应符合下列要求:1具
19、有从事与该标准内容有关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的经验。2有主编或参编与该标准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团体标准经历。3具有五年以上高级技术职称,以及十年以上该领域技术管理实践经验或专业领域领军能力。4熟悉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和有关标准编写规定。5具有较强的语言和书面表达能力。6具备组织和协调编写工作的能力。7能够按规定时间、质量要求组织完成标准的制修订工作。8一般为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特殊的不超过 70 岁。3.3.6主编应对下列主要工作负责:1主持编写组工作。2考核参编单位编制质量、工作完成情况,对确实不符合要求的,必要时可提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行业标准主管部门更换参编单位和人员。3组织协调参编人
20、员工作分工,协调标准编写内容,并负责编写组审核统稿工作。4把握标准制修订工作总体进度和质量。5按时组织完成相关调研、试验、验证等工作。6起草至少一章的标准内容。7标准制修订过程中各审查阶段的总体汇报工作。8标准日常解释具体工作。3.3.7参编人员应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从事与该标准有关技术工作十年以上的经验。2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具有与所承担标准编写内容有关的专业特长和优势。4具有较强的语言和书面表达能力。5能够保证投入足够的工作时间和精力参加标准编写工作。-9-3.3.8参编人员应对下列主要工作负责:1参加编写组有关活动以及标准编写。2按分工执笔起草标准正文有关章节,承担相关章节的编写工
21、作量,并保证编写质量和进度。3按照主编单位管理,参加标准各阶段审查。4所承担标准编制部分的独立汇报工作。5参与所承担标准编制部分的日常解释和宣贯工作,向主编提出书面报告。3.3.9每项标准的主编单位宜为一个,特殊综合性或跨专业标准,可由两个单位共同主持编制,但应明确第一主编单位和第二主编单位;参编单位数量应根据每项标准的内容和工作量确定,不宜多于 8 个。3.3.10每项标准的主编宜为一人,主编单位及参编单位列入编写人员(包括主编和主要参编人员)名单的人员数量不宜超过 16 人。3.3.11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标准主编的,主编单位应将变更原因、变更调整建议人选等事项,行文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行
22、业标准主管部门同意。3.3.12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的编写单位应在标准制修订单位中列出,主编单位应单独列出,参编单位按承担编写工作量的大小排序。3.3.13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的编写人员应在标准前言中列出,主编单独列出,其他参编人员按承担编写工作量的大小排序并列出。标准编写工作分工可在前言中按章节顺序说明。3.3.14对标准编制过程中提供技术、科研、试验验证等支持且贡献较大而未具体承担标准编写的单位,可作为标准参加单位,但不得列入参编单位名单。3.3.15对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但未执笔编写的参加人员,可在标准的前言中对其贡献和作用予以体现,但不得列入标准编写人员名单。-10-
23、3.4 项目评审与项目确定3.4.1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行业标准主管部门可组织专家组或委托有关专业技术委员会等机构,按本导则第 3.1 节和第 3.2 节的相关要求对“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立项申请报告”进行评审。参加评审的专家应具有专业代表性。3.4.2评审专家组应提出推荐的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立项项目,包括项目名称、推荐的主编单位和主编、编制经费及修改建议,评审时应综合考虑下列主要因素:1申报标准的必要性、行业需求以及与公路工程标准体系及相关标准的关系;2所编制标准的名称、适用范围和主要内容是否成熟,特别是技术路线是否正确;3技术人员团队在相关专业领域的专业实力与水平、所承担相关标准、
24、工程和科研项目的业绩情况;4派出的主编在本单位担任的职务和工作任务,以及现阶段主要承担的生产和科研项目的数量;5派出的编制团队成员与所承担标准相关的标准、工程和科研项目的业绩情况;6为所承担标准提供的技术、经费、制度等保障措施。3.4.3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行业标准主管部门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结合当年行业技术及标准需求重点、财政经费等情况,拟定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年度计划,包括项目名称、主编单位、编制经费等。3.5 任务下达与合同签订3.5.1年度计划预算上报后,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行业标准主管部门可对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年度项目进行预通知,包括项目名称、主编单位、计划完成时间和编制经费等。-
25、11-3.5.2主编单位可根据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年度项目预通知,准备并开展标准编制大纲编写工作。3.5.3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正式批准后,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行业标准主管部门应行文向各主编单位下达年度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通知,包括项目名称、主编单位、主编、主审、计划完成时间和预算经费等,同时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3.5.4主编单位应与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行业标准主管部门签订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委托服务合同,作为项目执行和验收的依据。3.6 主审确定3.6.1主审为标准制修订的代部审查专家,应由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行业标准主管部门,综合行业及有关单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JTG 1002-2022 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管理导则 1002 2022 公路工程 行业标准 修订 管理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Fis****915】。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Fis****915】,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